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常规考试监考人员守则1、考试期间,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试的有关规定,维护考场纪律,对每位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怀,尽职尽责、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2、考前20分钟,各试室监考教师应到集中点名,领取试卷、试室座位表、考场记录表、草稿纸等。
领取试卷后,要认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的应考年级及科目、试卷数量是否与本试室所安排的科目、年级、试室号、应考人数是否一致。
考前1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试室,并督促考生把所带的书刊、资料、书包等物品存放在试室前面指定的地方。
待考生按座位号坐定后,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
考前5分钟,当众拆启试卷袋,分发试卷和草稿纸。
如发现试卷与试卷袋上标明的科目、应考年级不符或份数、页数缺少,应立即报告巡考,及时处理。
3、分发试卷后,首先要提醒考生检查所领到的试卷上标明的科目是否与自己参考的科目相符,有无缺页、缺题、字迹不清等问题。
然后督促考生将姓名、座位号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要提醒考生不得在试卷其他位置作任何标记。
4、监考教师对试卷字迹不清的问题应当众予以说明,但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5、考试铃响后,方能让考生开始答卷。
对迟到考生,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登记,考试时间未到,不准考生交卷离场(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者除外)。
考试时间终了前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
终了时间一到,要督促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并翻放在桌面上,由监考老师收取试卷后,考生方可离开试室。
如发现考生带走试卷应立即追回。
6、监考教师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时,要当即指出和予以制止,并将考生姓名、违纪情况在考场记录表上作如实记载。
收缴的考生作弊证据,要注明该考生的班级、姓名,与考场记录表一并上交。
7、监考教师在回收试卷时,必须做到:①实考卷清点无误(与实考人数相符),对准密封线叠齐装订,不得倒装、错装;②分问卷和答题卷的科目,只装订答题卷。
问卷不用装订,但要与答题卷一起放入原试卷袋,在试卷袋上写明实考人数及缺考考生姓名,并签上监考教师姓名。
小学监考教师守则

小学监考教师守则口店小学监考教师守则1、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半小时到达所监考学校,并按监考要求做好监考工作。
①开考前二十分钟与教导主任查核试卷封口无误后,领取试卷、草稿纸直奔试场。
②查看试场,发现试场内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等特别状况马上向巡考老师或教导主任联系落实整改。
③考前十五分钟,预备铃响,考生进考场,监考教师调换同学座位,进行考纪考风教育。
④开考前五分钟分发试卷,指导考生写好“学校班级、考号、姓名〞,同学不答题,明确试卷勘误,提醒答题不要超出密封线。
⑤考试铃响后提示考生答题,一、二年级都不读题。
⑥考试结束前十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考试时间。
⑦考试结束后要求考生马上停止答题,按考号顺序整理好试卷装袋,明确实考人数。
⑧到教务处填写实考人数,并将试卷袋密封、盖章、签字。
2.监考老师考前要进行考纪考风教育。
考试中如有发现考生作弊行为,先进行教育,并报巡考老师处理。
拒绝考试期间无关教师进入试场。
3.英语考试中录音带统一播放一遍。
如在播放中发现录音机出过障,要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
4.监考老师在试场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做一切与监考无关的事,忠于职守,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5.各校校长、巡考、教导主任必须密切协同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尽量多地巡视各试场,认真负责地填写好《考场状况登记表》。
[管理文库 .glwK8 ]篇2: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使命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使命三自考试监考教师使命一、提前十五分钟至教务工作室领取试卷。
二、依据广播提示分发试卷。
三、考试五分钟内不得离开教室〔及时解答同学的问题〕。
四、考试开始五分钟后可以离开教室;平均半个小时巡视一次。
五、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进教室,做好考试结束工作。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收交试卷。
七、及时将试卷连同填写好的考试状况记录表一起送交教务工作室,待工作人员盘点试卷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自考试巡考教师使命一、学科巡考老师〔负责整个年级的巡视〕1、解决试卷上出现的问题;2、检查楼层巡考老师状况;3、填写巡考记录。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一、考场规则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
2.入场时,手持准考证,将准考证放在自己的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对身份。
3.考生需将手机、通讯设备及其他电子产品交给监考人员保管,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严禁与他人交谈或传递任何形式的交流信息。
5.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迟到的考生允许入场,但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快速入座。
6.考试期间禁止吃零食、饮料和嚼口香糖等,只允许饮用水。
7.考试过程中,考生需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秩序,不得作弊。
8.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试卷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收齐,并等待监考人员集中收卷离场。
1.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并将其告知考生。
2.监考人员应全程监考,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3.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座位安排、考生身份核对等。
5.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提醒考生关掉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并收取这些物品进行保管。
6.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后5分钟内,记录迟到的考生信息,确保考生的公平待遇。
7.监考人员应巡视考场,确保考生不作弊、不交流,并在发现违规行为时,及时制止并做好记录。
8.监考人员应在考试结束后,指导考生按要求整理试卷,并逐一收齐,保证试卷的安全性。
9.监考人员应当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如考生身体不适、试卷遗失等,并向考试主管部门汇报。
10.监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不得泄露考试内容和考生信息。
以上是一份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的示范,可以根据具体考试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考场规则的制定和监考人员的守则的贯彻执行,能够有效地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为考生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是对监考人员职责的明确要求。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准确性,促进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监考人员守则(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守则1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员标志,严格遵守考点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携带通信工具和具有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从事监考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按《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指令》及《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收发程序及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考生《准考证》、《学生证》、考试科目及试卷要仔细核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五、考试时监考人员不得与考生交谈、不念题。
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印制文字不清楚等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
如遇考生考试时发生疾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治疗。
对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说服其终止考试。
七、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八、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
未经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九、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作试题,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
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检查考生试卷所填写的准考证号、座位号、考试承诺签名、试卷页数是否正确、完整;然后依座位序号(包括缺考、违纪作弊卷)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清点、整理考生答卷;并认真核对考场记录和应考、缺考、实考人数。
监考人员守则及考场规则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检查所领试卷是否与所要监考课程、考场相符。
二、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及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通讯工具等规定以外物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
三、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须清点试卷,如有缺卷、误卷、印刷不清楚等情况,应速到领卷处补领或换卷。
四、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要严肃地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检查考生学生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以免出现代考现象,并要求考生将考试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
五、发放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系别、年级、班级、学号及姓名等信息。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自始至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监考过程中,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接听电话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生若对试题文字印刷有不清楚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予答复,但不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也不准对考生答题有任何启发和暗示。
七、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系部考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由系另派监考人员,并报教务处备案。
八、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在确认事实后没收试卷及违纪作弊证据并终止其考试。
报告巡考员,将违纪考生带到考务办公室,让其填写《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情况现场记录单》,考生签字确认事实后方可离开,监考员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填写《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的相关栏目。
九、监考员上交违纪、作弊考生的材料包括:《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情况现场记录单》、《考场记录表》、考生试卷及违纪作弊证据。
十、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
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30分钟内不准考生交卷出场。
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监考员守则

XX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监考员守则第一条监考员接受监考任务后,应主动到函授站、函授教学点、夜大学部了解有关考试安排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按时领取试卷、草稿纸、监考记录等材料,办理签收手续,妥善保管。
第二条监考员应接受巡视员和函授站、函授教学点、夜大学部的考前培训。
第三条监考员监考期间需佩带统一制作的监考员胸卡。
第四条监考员应提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试之前十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考场,查验学生证件,清点人数,并指导学生将所带物品存放到指定地点。
对证件不全的学生,应督促其补办临时证件;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第五条监考员应在考试之前五分钟,向学生宣读《考试规则》,当场拆封、清点、分发试卷,并指导学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填写函授站、函授教学点、夜大学部名称、年级、专业、层次、姓名、学号。
第六条监考员在监考过程中,不得解题、看书、看报、聊天或擅离考场,所带手机等通讯器材应处于关闭状态。
第七条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对学生提出的疑问,只准当众解答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的问题。
第八条考试结束前十分钟,监考员应提醒学生检查试卷,准备交卷;考试终止时间到,监考员收回试卷并按学号顺序当场清点无误后,将试卷装袋密封,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并签字交与专人验收。
第九条对被取消考试资格、缓考、旷考、违纪、作弊的学生,监考员应按巡视员审核确认的名单,在《监考记录》上如实记载。
第十条监考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
对发现的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置之不理甚至纵容、袒护。
监考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循私舞弊,以权谋私,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本守则由XX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守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则

考场规则一、考试期间必须保证考场的清洁卫生,各班学生应负责将本班考场提前清扫干净,将本班桌椅摆放整齐,并负责维持到整个考试结束。
考试巡视过程中若发现教室脏、乱、差,将取消该班级(包括班主任、学生)学年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二、考生应提前15 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坐,并将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验。
三、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人员。
四、考生迟到30 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作旷“考”论处。
考试时间不到30分钟,不准离开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五、除考试指定用具外,其它书籍、资料、词典、快译通等不得带入考场,通讯工具一律关闭;拒不执行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六、考生在考前应作好考试准备。
不准考生中途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应经监考老师同意,并由监考老师监督其离开的全过程,否则不准再进入考场。
七、考场必须保持肃静。
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教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
如遇试卷印刷不清,有明显错误时,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擅自问邻桌同学,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八、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互对答案。
未经监考教师许可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九、考试时间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倒扣在桌上或交给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
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十、答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蓝、黑色),不得用铅笔(作图及外语规定使用除外)。
答卷前必须在试卷密封线内写好本人所在的班级、姓名、学号,否则,试卷可作废卷处理。
十一、考试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作弊者,监考老师可责令考生退出考场,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在明确告知考生本人后,连同试卷和其他物证材料(必要时可附加补充说明材料)及时交考试组织部门调查确认后及时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向院务会提交处理决定,并及时通报作弊考生名单。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一、监考人员需严谨履行其职责,确保考场管理的严密性,维护考试纪律的庄严,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
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应佩戴监考胸牌以示身份。
二、主监考应按照规定时间(通常为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领取后应直接前往考场。
辅监考应提前20分钟到达,负责考场的整理和考生的座位安排。
对于机试,监考人员也需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全面负责考场的组织与管理。
三、监考人员应协同工作,逐一验证考生的证件信息,如有条件,应在签到表上确认签字。
开考前15分钟,主监考应在考生面前启封试卷,清点试卷数量,检查答题纸(卡)、考场记录表等材料,熟悉考试要求,并做好分发试卷的准备。
辅监考应将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写在黑板上。
同时,提醒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四、开考前10分钟,重申考场规则,播放或宣读考试指令和注意事项,包括听力考试的接收时间和频率。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复习资料、草稿纸、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等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已携带的非考试用品需放在考场前或后的指定位置。
考生桌上只能放置有效证件、必需的考试用品和试卷。
五、开考前5分钟发放答题卡和草稿纸,按时分发试卷,逐一发放,不得传递。
不同类型的试卷应按“N”字形交错发放,确保与前后、左右试卷类型不同。
提醒考生核对试卷和答题卡信息,确认与准考证、座位号和个人信息相符。
同时指导考生在指定区域正确填写基本信息。
考试开始后,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六、监考人员应全神贯注,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如阅读、闲聊、使用通讯设备等,不得发出干扰考生的噪音,不得回答与答题内容相关的问题。
如有听力考试,应提醒学生按时收听。
七、考试开始30分钟(不包括听力时间)后,主、辅监考人员应再次逐一核对考生证件,确认试卷、答题卡上的信息与考生一致、与试卷类型对应。
若发现学生姓名有明显涂改,应立即要求学生出示证件,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开。
若学生已离场,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录表》中注明,并抽出试卷交考试工作办公室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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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规则及监考人员守
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考场规则
一、考试期间必须保证考场的清洁卫生,各班学生应负责将本班考场提前清扫干净,将本班桌椅摆放整齐,并负责维持到整个考试结束。
考试巡视过程中若发现教室脏、乱、差,将取消该班级(包括班主任、学生)学年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二、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坐,并将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验。
三、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人员。
四、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作“旷考”论处。
考试时间不到30分钟,不准离开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五、除考试指定用具外,其它书籍、资料、词典、快译通等不得带入考场,通讯工具一律关闭;拒不执行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六、考生在考前应作好考试准备。
不准考生中途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应经监考老师同意,并由监考老师监督其离开的全过程,否则不准再进入考场。
七、考场必须保持肃静。
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教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
如遇试卷印刷不清,有明显错误时,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擅自问邻桌同学,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八、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互对答案。
未经监考教师许可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否则按作弊论处。
九、考试时间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倒扣在桌上或交给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
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十、答卷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蓝、黑色),不得用铅笔(作图及外语规定使用除外)。
答卷前必须在试卷密封线内写好本人所在的班级、姓名、学号,否则,试卷可作废卷处理。
十一、考试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作弊者,监考老师可责令考生退出考场,并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在明确告知考生本人后,连同试卷和其他物证材料(必要时可附加补充说明材
料)及时交考试组织部门调查确认后及时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向院务会提交处理决定,并及时通报作弊考生名单。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守则》等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履行监考人员职责。
二、监考人员应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
若有急事不能监考时,需提前一天向考试组织部门声明,否则,按旷教论处。
三、监考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试组织部门领取试卷、草稿纸和《考场情况记录表》,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认真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强调考试纪律;清点人数;发放考试卡并要求考生对卡入座;清理考生非考试用品(含自带草稿纸)。
监考人员应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督促考生按规定填写试卷标头、班级和姓名,正式开考铃响后方可开始答卷。
四、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答复。
不准考生中途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应经监考老师同意,并由监考老师监督其离开的全过程,否则不准再进入考场。
五、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
两名监考人员应一前一后,密切观察考场动态,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抽烟、读书看报、聊天或做其他事情。
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给予提醒或警告。
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应当立即令其停止答卷,退出考场,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记下考生的班级、姓名及作弊事实并当场收集作弊证据,在其试卷上写明“作弊”字样。
监考中发现重大问题不能解决时应及时向巡视人员报告。
六、巡视中若发现考场出现3名及以上学生作弊时,将追究监考人员责任,给予通报。
七、任何人不得袒护作弊学生,为其求情,违者给予通报批评。
八、考试结束前30分钟将考试卡收回按序插好;考试结束前15分钟宣布“距考试结束还有十五分钟”,并提醒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上认真填写班级、姓名和学号。
规定考试时间一到必须立即交卷,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
收卷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试卷,防止答卷丢失,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上报。
九、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如实、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及时上交考试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