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新建小区分类设施设置标准(要点)_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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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

嘉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

嘉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试行)1 总则1.0.1 为了落实《嘉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含拆迁安置住宅)工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

1.0.3 本指南是对《嘉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分户验收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和数量的具体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本指南的要求,组织对以户为单位,主要是楼板结构层厚度使用功能和观念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 推算值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据。

2.0.3 偏差实测值与设计值或推算值之差。

2.0.4 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 空间尺寸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净进深和净高。

2.0.6 室内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室内净开间(进深)墙面在开间(进深)之间的垂直距离。

2.0.8 屋面积水屋面排水后深度超过5 mm的积水。

3 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3.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0.4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0.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3.0.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0.7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0.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GB50368-2005。

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居住区配套设施设置规定

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居住区配套设施设置规定
类别
序号
项目
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
备注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
1
初中
应独立占地
2
小学

应独立占地
3
体育馆(场)或全民健身中心

可联合建设
4
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宜独立占地
5
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宜独立占地
6
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

宜独立占地
7
门诊部

可联合建设
8
养老院

宜独立占地
9
老年养护院

宜独立占地
10
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

可联合建设
11
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

可联合建设
12
街道办事处

可联合建设
13
司法所

可联合建设
14
派出所

宜独立占地
15
其他
可联合建设
商业服务业设施
16
商场
可联合建设
17
菜市场或生鲜超市

可联合建设
18
健身房
可联合建设
19
餐饮设施
可联合建设
20
市政燃气服务网点和应急抢修站
可联合建设
33
其他
可联合建设
交通场站
34
轨道交通站点
可联合建设
35
公交首末站
可联合建设
36
公交车站
宜独立占地
37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可联合建设
38

嘉兴小微园区的标准和要求(一)

嘉兴小微园区的标准和要求(一)

嘉兴小微园区的标准和要求(一)嘉兴小微园区的标准和要求1. 园区规模要求•嘉兴小微园区的规模通常不超过10万平方米,以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为主。

2. 设施设备要求•园区应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备,包括停车场、供电、通讯、供水、供暖、消防等。

3. 功能区划要求•园区一般应划分为办公区、生产区和配套服务区。

办公区提供办公场所,生产区提供生产设施,配套服务区提供餐饮、娱乐、商店等服务设施。

4. 绿化环境要求•园区应注重绿化环境建设,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和景观,营造舒适的工作生活氛围。

5. 公共服务要求•园区需要提供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如快递物流、会议室、培训中心、医疗保健等,以满足企业的各种需求。

6. 交通便利要求•嘉兴小微园区应位于交通便利的区域,拥有完善的交通网络,以方便企业员工及时到达园区,并提供充分的交通配套设施。

7. 产业集聚要求•园区应有相应产业集聚优势,为企业提供合作交流、资源共享等机会,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8. 政策支持要求•嘉兴小微园区应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包括税收减免、科技创新支持、金融扶持等,从而吸引更多的小微企业入驻。

示例解释:嘉兴A园区是一个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小微园区。

该园区占地面积为8万平方米,分为办公区、生产区和配套服务区。

办公区提供了现代化的办公场所,生产区配备了先进的生产设施,配套服务区有餐饮、商店等服务设施。

园区绿化环境良好,提供了美丽的休闲娱乐场所和景观,给员工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工作生活氛围。

园区内还设有快递物流中心、培训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方便企业员工的各种需求。

园区交通便利,周边交通网络完善,员工可以方便地到达园区,并配有停车场等交通配套设施。

该园区还有较强的产业集聚优势,有多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入驻,并享受了相关政策优惠,包括税收减免、金融扶持等,吸引了更多的小微企业来此发展。

这使得嘉兴A园区成为一个受欢迎的小微企业发展聚集地。

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

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条文说明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DB33/T XXXX-XXXX条文说明2020年9月目次1总则 (15)2术语 (17)3基本规定 (20)4总平面布局 (23)5分类收集设施 (34)5.1收集容器 (34)5.2收集点 (34)5.3收集房 (35)5.4存放点 (36)5.5配套设备 (37)6维护和管理 (40)1总则1.0.1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居民日常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因素之一。

由于我国居民的饮食习惯,日常生活垃圾中易腐垃圾的占比较大。

其次近年随着互联网、物流等产业的兴起,包装废弃物、废弃电子产品数量激增。

现阶段生活垃圾处置的方式主要有可回收物回收、易腐垃圾处置与堆肥、焚烧、填埋等。

生活垃圾在投放、收集环节对其中的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并利用后,可大大降低焚烧和填埋处置量,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价值。

反之,生活垃圾在处置前端未能得到有效分类后,将使得其中大量可直接回收的物品无法再次利用,混合后的垃圾无法进行堆肥处置,焚烧处置的热值和效率降低,而垃圾填埋处置量增加。

填埋处置需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并存在环境二次污染的风险。

根据现有垃圾资源化方式和垃圾处置方式,垃圾的管理存在以下五个层次:第一层次:避免和减少垃圾的产生(Prevention),属于源头减量;第二层次:垃圾直接利用(Reuse),属于物体回收;第三层次:垃圾循环利用(Recycle),属于物质回收;第四层次:垃圾能源等的回收利用(Recovery),如垃圾焚烧发电等;第五层次:填埋处置(Disposa1)。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垃圾资源化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改进,垃圾管理的五个层次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中。

2008年欧盟委员会通过《2008/98/E C 废弃物框架指令》,要求所有成员国2010年l2月l2日开始实行,并提出直观的“垃圾管理五层倒金字塔”原则。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5•【字号】嘉政发[2008]55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发〔2008〕55号)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嘉兴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按规定领取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所购的住房和实行租赁的经济适用住房。

本办法所称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并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

政府可安排专项计划用于建设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但无经济能力购买的家庭承租,租金以成本价计算,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对象、租金及面积标准等具体规定,由市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小区设点方案

小区设点方案

小区设点方案引言概述:小区设点方案是指在小区内设置各种设施和服务点的规划方案,旨在为居民提供更便利、舒适的生活环境。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区设点方案的内容。

一、公共设施设点1.1 健身设施:在小区内设置健身器材和运动场地,如室外健身器材、篮球场、足球场等,以满足居民的健身需求。

1.2 儿童乐园:为小区内的儿童设置儿童乐园,包括滑梯、秋千、蹦床等儿童游乐设施,提供安全、有趣的娱乐场所。

1.3 社区图书馆:在小区内设立图书馆,提供各类书籍、杂志、报纸等,方便居民阅读和学习。

二、服务点设点2.1 快递服务点:在小区内设立快递服务点,方便居民接收和寄送快递,缩短等待时间。

2.2 便利店:在小区内设立便利店,提供日常生活用品、食品等,方便居民购买所需物品。

2.3 洗衣点:设置洗衣点,提供洗衣机、烘干机等设备,方便居民洗涤衣物。

三、交通设施设点3.1 公交站点:在小区周边设置公交站点,方便居民出行,减少步行距离。

3.2 自行车停车点:在小区内设立自行车停车点,鼓励居民使用自行车出行,减少汽车污染。

3.3 充电桩:为电动车提供充电设施,方便居民使用电动交通工具。

四、安全设施设点4.1 门禁系统:设置小区门禁系统,确保小区安全,防止外来人员进入。

4.2 监控设备:在小区内安装监控设备,提高小区的安全性,防止犯罪行为发生。

4.3 灭火设备:在小区内设置灭火器和灭火栓,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绿化设施设点5.1 花坛和草坪:在小区内设置花坛和草坪,增加小区的美观度,提供休闲场所。

5.2 垃圾分类点:设立垃圾分类点,方便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促进环境保护。

5.3 公园和游憩区:在小区内设立公园和游憩区,提供休闲娱乐场所,增加居民的生活乐趣。

总结:小区设点方案是为了提供更便利、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制定的规划方案。

通过设置公共设施、服务点、交通设施、安全设施和绿化设施,可以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

小区设点方案的实施需要综合考虑居民需求、空间利用和经济可行性等因素,以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各类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

行政办公设施用地布局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以利提高 效率。 1、办公建筑的基地应选在交通和通讯方便的地段,并应避开产生粉 尘、煤烟、散发有害物质的场所和贮存有易爆、易燃品等地段. 2、 位于城市的办公建筑的基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布局的要求,并 应选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 3、 工业企业的办公建筑,可在企业基地内选择联系方便,污染影 响最小的地段建造,并应符合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法规的有关 规定。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占中心城区规划用 占中心城区规划用 地4.8%-6.0%,人均 地2.9%-3.6%,人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占中心城区规划用 占中心城区规划用 地0.3%-0.5%,人均 地0.3%-0.4%,人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人均7-15平方米
中小学用地
设施分级
设施名称 (参照城市用地分类标准及唐家湾实例)
设施标准 相关指标
建设形式
(涉及该设施的规范性指标。如体育馆、影剧院 的座位数、医院的床位数、办公的人均用地指标
等。做到设施的量化)
(由哪些主体功能及附属功能设施构 成,如体育场包括一场三馆等)
博物馆应由藏品库区、陈列区、技术及办 公用房、观众服务设施等部分组成。
特大型剧场1600座以上,大型为1201-1600座,中 型为801-1200座,小型为300-800座
汽车客运站规模分为4级,一级20-
2城4个市发公车共位停,车二场级应1分3-为19外个来发机车动车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在
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 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
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三类,其用 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
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 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

小区内配套设施标准是什么

小区内配套设施标准是什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小区内配套设施标准是什么
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主标准要包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设施。

详情如下;
(1)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2)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
(3)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
(4)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5)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
(6)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
(7)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
(8)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

嘉兴市居住区绿化设计导则

嘉兴市居住区绿化设计导则(一)、布局不合理嘉兴绿化总量较大,绿地率、绿地覆盖率、及人均绿地等相关指标都符合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相关要求,但布局较为不合理。

在城市宏观层面上,主要体现在新、老城区之间的绿化建设布局缺乏统筹。

由于历史原因,老城区的原有绿化量偏少,同时由于用地紧张等原因,在老城区内新增绿化较为困难,因此新、老城区的绿地率失衡日渐严重。

同时,新建城区的绿化布局也呈现出绿化总量南部多于北部、新建大型公园西部多于东部的格局,总体布局不均衡。

此外,从绿化尺度、形态情况的方面来看,大面积集中式绿地较多,而中、小型分散式绿化相对不足。

(二)、功能不完善总体上市区绿地类型较为完备,但各类公园的服务设施单一,与市民日益增长的游憩需求还有较大距离。

综合公园及社区公园的绿地服务辐射度不够。

专类公园的种类不丰富,定位不清晰,特色不明确,活动设施短缺,缺少游乐公园、动物园等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专类公园。

带状公园(包括大部分的绿道)多毗邻水系及道路等设置,但绿地与水系的关系较为呆板,滨水空间的丰富性体现不足,同时其设施也有所欠缺,部分绿道缺少照明、长椅和公厕等满足市民游憩基本需求的设施。

此外,除游憩功能外,绿地的水系净化、生态涵养功能近些年虽有提高,但总体上停留在传统绿地自净的基础上,离高标准、系统性的生态功能绿地还有很大距离。

绿地的其他功能如防灾避险等还需进一步优化提升。

(三)、建设养护水平不高绿化作为城市中一个有生命力的公益设施,需要全面的策划、系统的管理和科学的养护。

在规划设计方面,市区的绿化规划设计费用较低,难以吸引国内外知名园林景观设计大型设计院或事务所参与市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导致绿地规划设计的起点及品位不高。

在建设方面,市区公共绿化的单方造价基本200元不到每平米,只能满足基本的绿化功能,难以在更高的要求层面加以提高,较低的建设费用也较难吸引有实力的绿化施工企业参与,导致绿化建设较为粗放,工艺不佳。

在养护管理方面,缺乏有先进管理经验的养护管理公司,养护较为粗放,年平均养护费用仅3-4元每平米,使现有养护管理公司难以提供优质的养护服务,也阻碍了市外优秀养护管理公司的进入。

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嘉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嘉政发[2004]92号关于同意实施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批复市建设局: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实施<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请示》(嘉建办[2004]137号)收悉。

根据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的审议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请你局加强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1)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3)第四章建筑间距 (18)第五章建筑退让 (23)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 (28)第七章建筑外部环境控制 (30)第八章绿地控制 (35)第九章城市道路、停车场 (39)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线综合 (44)第十一章附则 (52)附录一计算规则 (53)附录二名词解释 (59)附录三建筑间距图例 (6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嘉兴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嘉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市域内县、市所在地城镇及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凡在嘉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的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本规定执行。

尚无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见表2—1)。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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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分类设施设置标准(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设置四分类集中投放站、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暂存点。

相关设施符合“集中投放、集中劝导、集中分类质量评价追溯和便于执法的优势,提高居民分类质量”定时定点投放要求。

二、具体标准要点:
(一)新建(改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集置投放站设置
1 新建(改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应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并设置相应的集置投放站。

2 新建生活垃圾集置投放站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

集置投放站的设计应符合分类、节能、环保、安全、方便的要求。

3 集置投放站位置应固定,应采用封闭式构筑,设置在市政设施完善、便于分类投放、方便环卫收运作业的地方,并设置相应作业停车位和标识标线。

4 集置投放站应具备分类标志,图案和色彩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1166-2019)规定。

5集置投放站应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信息,公示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投放、点位分布、投放要求、分类收集流程和作业要求、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6 集置投放站建筑设计和外部装饰应与周围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物以及环境相协调。

7居民小区集置投放站应符合以下规定
(1)居民小区应至少设置1 座集置投放站,包括分类收集间和分类管理间。

其中1个小区至少有1座集置投放站具备可回收物回收站点功能。

(2)集置投放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20m,覆盖户数多层住宅不超过300户,高层不超过500户。

(3)集置投放站面积不得小于25m2。

(4)集置投放站总面积应符合下列公式:
S=η.A
式中:S——居民小区内集置投放站总面积,m2 。

η——户数与面积折算系数,可取0.06—0.08,m2 /户;居民小区大于等于500 户,取下限,居民小区小于300 户,取上限。

A——居民小区户数,户。

(5)分类收集间应设置分类投放区、垃圾桶暂存区、垃圾桶清洗区,具备排污接入,并落实照明、监控、洗手龙头及遮雨棚等设施。

8分类管理间应符合以下规定:
(1)集置投放站内至少设置1 处分类管理间,分类管理间宜与分类收集间合建。

(2)分类管理间应设置洗手池、储物区、拖把池。

(3)分类管理面积宜为8m2—9m2 。

9配套设施设备
(1)集置投放站应配备给排水设施;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

(2 )集置投放站应设有通风设施,宜配置除臭设备、防臭地漏;集置投放站设置在B1 层时,必须配置除臭设备。

(3)集置投放站内应设置消毒、杀虫设施及装置。

(4)集置投放站应标识明晰。

(5)集置投放站应配置防水插座、开关、灯具。

(6 )集置投放站应配置灭火器。

(7)集置投放站内配置的“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分类垃圾桶比例宜为2:2。

(8)集置投放站内垃圾桶应采用标准化垃圾桶;垃圾桶规格为240L,垃圾桶应符合《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280)的规定。

(9)集置投放站内垃圾桶应具备称重、AI人脸识别投放、识别积分等智能功能,相关数据接入政府数据平台。

9建筑设计
(1)集置投放站室内净高不低于3m。

(2)集置投放站地面坡度应为0.01-0.015。

(3)集置投放站投放窗口面积宜为0.25m2-0.30m2 。

(4)垃圾桶清洗区面积宜为2m2。

(5)集置投放站内墙面应采用光滑、便于清洗、防水的材料;外墙应具备防虫材料,平整、光洁、易清理。

(6)地面应采用防渗、防滑材料;应耐磨、耐腐蚀、防滑。

(7)集置投放站门宜采用不锈钢门。

(二)、居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暂存点1小区内必须规范设置至少1处居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暂存点。

2按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等分类分区物理隔断。

3新建小区投入使用早期按需可临时设置多处装修垃圾投放点,满足居民集中装修期间垃圾量较多的需求。

4应满足居民投放量需要,占地不小于30 m2。

5暂存点为封闭式的构筑物,高度3.5米至5米,满足清运作业要求。

6暂存点建筑设计和外部装饰应与周围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物以及整体环境相协调。

7设置投放宣传栏、收运指示牌等信息,设置灭火箱等消防设施设备。

8交通方便、防止扰民,做好内部防尘降噪措施。

三、参照标准文件
1、《嘉兴市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置技术要求(试行)》嘉分类办〔2019〕22号
2、《嘉兴市实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工作导则》嘉分类办〔2019〕23号
3、《2020 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浙分类…〔202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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