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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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三篇)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三篇)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一、发放原则1.凡属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配发;否则,不发。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1.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各公司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国家劳保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安全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5.支援外地的施工人员。

可按当地规定标准供给或借给,用后收回。

6.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半年以上者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学习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8.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干部,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干部,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原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

10.职工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

调出总公司,劳保用品一律收回。

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1.劳保用品属施工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

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

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一、发放范围及数量:1、服装类:公司每年为职工统一订做工作服,夏装及冬装工作服各一套2、劳保用品:洗衣粉、毛巾、肥皂等用品每月发放一次。

3、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用品仅限于符合条件的员工。

二、发放时间:1、服装类:由公司统一通知服装的订做时间,各单位在接到订做时间通知后三天内将在编职工订做名单报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防护用品:①洗衣粉、毛巾、肥皂:公司于每月底统一发放,每人一份。

因工作需要须领用的,要以单位形式开具领料单申领,由分管经理签批控制发放。

②劳保手套:后勤职工不参与定期发放,若需要必须开具领料单领用,由分管经理批准。

车间职工的具体发放备注:因特殊情况劳保手套需加数量发放时,须由分管经理同意批准后发放。

三、其他规定:1、公司组织发放的其他劳保用品根据具体通知进行发放。

2、新招聘实习的职工,入厂后随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时间给予发放。

3、季节工不予发放工作服,其他劳保用品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2)劳保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各种设备、器具和用品。

在中国,劳保用品的发放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定和管理的。

下面将从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制度、发放标准和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在岗位上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3. 《中国劳动保护法》:劳动保护法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法律,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培训。

4. 《个体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试行)》:根据该法,个体劳动者与劳动者有同等法律地位,用人单位应当向个体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安全与健康。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制定了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发放范围1. 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劳保用品的发放范围。

2. 确定各类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二、发放标准1. 劳保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定。

2. 劳保用品必须是新的、完好的,不能发放旧用品或破损品。

3.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特殊需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劳保用品的规格和数量。

三、发放流程1.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劳保用品的发放计划,明确发放的时间节点。

2. 在发放计划确定后,由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向员工发放劳保用品。

3. 发放时,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并签署确认收到劳保用品。

4. 劳务管理部门应妥善保存相关的签收凭证和档案材料。

四、使用与保管1. 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时,必须遵守使用规范,确保安全有效地使用。

2. 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员工的劳保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及时更换和维修。

3. 对于基于特殊原因临时领用的劳保用品,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归还后要进行核实。

五、报废与更换1. 劳保用品在超过合理使用寿命或者出现质量问题时,需要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2. 员工在发现需要更换、修理劳保用品时,应及时向劳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问题的描述和照片作为证明材料。

3. 劳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请,确保员工能够及时得到新的劳保用品。

六、处罚措施1. 如果员工私自转让、出售或损毁劳保用品,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2. 如果部门负责人未能按照规定进行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公司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希望员工能严格遵守,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公司也将不断完善和更新规定,提高劳保用品发放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劳保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劳保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劳保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确保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劳保品分类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保护需要,劳保品分为以下几类:1. 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口罩、手套、安全鞋等)。

2. 工作服装(如工作服、防寒服、防化服等)。

3. 安全生产工具(如绝缘工具、消防器材等)。

四、发放标准1. 个人防护装备: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发放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2. 工作服装:根据季节变化和工作性质,定期发放工作服。

3. 安全生产工具:根据工作需求,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生产工具。

五、发放流程1. 各部门需在每月月底前提交下月劳保用品需求计划至行政部。

2. 行政部根据需求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并负责采购。

3. 采购完成后,行政部负责组织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六、使用与维护1. 员工应妥善使用和保管个人劳保用品,不得转借或挪作他用。

2. 发现劳保用品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七、管理办法1. 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 财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预算和费用审核。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劳保用品的申请和日常管理。

八、违规处理1. 违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造成个人或他人伤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擅自转借或挪用劳保用品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处分。

九、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3. 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适时调整和完善本管理办法。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1、本规定适应于局机关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局下属单位和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经费由各单位和部门负担。

4、局机关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其经费在各科室办公经费中开支。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局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标准报局长批准。

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局长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合理配置、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保用品分类与标准第四条劳保用品分类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手套护目镜口罩耳塞或耳罩安全带其他特殊作业所需的劳保用品第五条发放标准安全帽:每人每两年发放一次。

安全鞋:每人每年发放一次。

工作服:每人每年春秋、夏、冬各一套。

手套:每人每月发放两副。

护目镜:每人每年发放一次。

口罩:每人每月发放50个。

耳塞或耳罩:每人每年发放一次。

安全带:特殊作业人员配备,每两年更换一次。

其他劳保用品:根据实际需要和作业环境发放。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申请与发放第六条申请流程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劳保用品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

人力资源部审批。

物资管理部门采购或调配。

第七条发放流程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准备劳保用品。

通知员工领取。

员工在《劳保用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劳保用品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使用规定员工应根据作业环境和安全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不得转借他人或用于非工作目的。

第九条保管责任员工应对个人劳保用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发现劳保用品损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第十条定期检查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劳保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且符合安全标准。

第五章劳保用品的补充与更新第十一条补充规定劳保用品使用完毕或损坏时,员工应及时申请补充。

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申请及时补充。

第十二条更新规定劳保用品达到使用年限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应予以更新。

更新后的旧劳保用品应统一回收处理。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规行为未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转借劳保用品给他人。

滥用劳保用品。

第十四条处罚措施警告。

罚款。

取消劳保用品发放资格。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制度解释权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三篇)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三篇)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一、引言劳保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而必需的用品。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并负责管理和发放劳保用品。

为了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发放标准1. 根据岗位性质和危险程度确定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2. 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劳保用品。

3. 按照劳动力数量和需要情况,合理确定劳保用品的采购量。

4. 为特殊工种和特殊岗位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其特殊需求的劳保用品。

5. 劳保用品的品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低于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三、发放程序1. 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应明确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2. 劳保用品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购买或委托专业公司供应。

3. 劳保用品应统一购买或委托专业公司供应,确保质量和规格统一。

4. 用人单位应将劳保用品统一储存并配发给劳动者,同时建立相应的领用登记制度。

5. 劳动者需要更换或维修劳保用品时,应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由用人单位负责更换或维修。

四、发放管理1. 劳保用品应进行登记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2. 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3. 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 用人单位应建立定期检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的制度,保证劳保用品的及时更新和更换。

五、责任和处罚1. 用人单位对未按照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可处以罚款。

2. 用人单位对假冒伪劣劳保用品的负有追责责任,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退还劳保用品供应商。

3. 劳保用品供应商对提供假冒伪劣劳保用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损失。

六、总结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合理确定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确保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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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科研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和岗位划分
1.本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两大类。

2.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员工凭公司劳保用品卡领取。

员工工作岗位的设定依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的岗位对照表,岗位名称分为:管理、管理辅助、技术、生产、生产辅助、销售和后勤服务等七类。

二、员工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1.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依据标准领用工作服,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2.管理、管理辅助、销售岗位的员工48个月发给一套工作服。

技术岗位工程技术人员、调试、检验人员36个月发给一套工作服。

3.生产岗位电工、仪表工、电焊工、天车工24个月发一套;元件工24个月发一套工作服;耐酸工作服应发给与腐蚀性工作有关人员;电控部组装电工36个月发两套(冬季和夏季各一套),钳工18个月发一套。

4.生产辅助、后勤服务岗位的员工36个月发给一套工作服。

三、员工防护用品发放的原则、范围和标准
1.员工防护用品发放的原则、范围:
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以确保科研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原则。

对于在同工种,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不同的防护用品。

防护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岗位的员工使用。

有辐射的或有烧灼腐蚀危险的,以及电击穿的岗位;
有刺割、铰碾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岗位;
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岗位;
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污染严重的岗位。

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岗位员工使用。

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水、防砸伤或防腐蚀、防电击的岗位员工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防护帽,对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发辫绞碾、防烫、防尘岗位的员工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女工帽、工作帽。

防护镜,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工种的岗位员工使用。

卫生用品(毛巾、洗衣粉、肥皂),发给从事生产、生产辅助、后勤服务等岗位的员工使用。

2.员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员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如下(见附表)
附表:
岗位时间
(月)
单位数量品种备注
管理、管理辅助、技术岗位、销售
岗位12
3
3



1
500
1
毛巾
洗衣粉
肥皂
技术、生产岗位中工程技术人员、电工、仪表工、电焊工、天车工24
12
2
6
3
1






1
1
1
1
500
2
绝缘鞋
工作帽
线手套
毛巾
洗衣粉
肥皂
电焊工48
3


1
1
防护镜
电焊手套
元件工12
24
1
1




1
2
4
2
白色工作帽
鞋(拖鞋和
球鞋)
口罩
汗布手套
电控部电工2
2


1
4
线手套
汗布手套
钳工 1 副 1 帆布手套生产辅助、 6 条 1 毛巾
另外,生产岗位特殊工种的劳保用品与生产部门协商核定;生产部门中因生产工艺需用的特定劳保用品与生产任务进行核定,并报公司批准后发放。

四、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1.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公司统一制订标准,公司办公室统筹管理和发放。

公司办公室负责工作服和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拟订,并将计划转送管理规划部,然后采购部按计划进行采购。

2.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工作服式样、颜色和公司标志。

3.对于公司工作服和劳保用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违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条例处罚。

造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者追查当事人责任。

4.员工在工作中要按公司要求着装、整洁。

妥善保管好工作服,遗失者自费领购。

5.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

公司安委会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6.公司办公室负责建立员工劳保用品领用卡,员工岗位由人力资源部确认。

7.各部门员工按公司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到公司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并填写领料单后,到管理规划部库房领取。

8.本办法自2001年07月01日起执行。

9.本办法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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