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差异及其对会计的影响
企业破产与会计的关系与影响

企业破产与会计的关系与影响企业的破产是指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无法维持正常运营而宣告破产的状态。
破产不仅对企业自身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对会计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探讨企业破产与会计的关系,并分析其对会计的影响。
一、破产与会计的关系1. 会计的重要性: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对企业的运营、决策、监督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会计在记录、分析、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等方面的职责格外重要。
2. 会计的参与:会计作为企业内部的一部分,将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破产过程中。
他们需要负责计算和记录企业的负债、资产以及债务等信息,并向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企业破产的财务报告。
3. 会计的监督:会计部门通常需要与企业管理层和监管机构合作,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在企业破产时,会计部门需要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利益相关方能够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二、破产对会计的影响1. 会计手段的变化: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会计需要通过调整会计政策、核算方法等手段,以适应企业破产状态下的特殊要求。
例如,对有关企业负债的计量方式可能会有所变化,需要按照破产法律的要求进行处理。
2. 会计信息的披露:企业破产会导致财务状况的急剧恶化,会计需要及时披露有关财务信息,以提醒利益相关方注意企业的风险状况。
这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定非常重要。
3. 会计报表的编制:企业破产后,会计需要编制不同于正常情况下的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的破产状况。
例如,需要编制破产财务报表和重整计划,以便于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的破产进展和未来的规划。
4. 会计的法律责任:在企业破产过程中,会计可能面临诸多法律责任。
例如,在财务报告中故意隐瞒企业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会计可能受到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追责。
三、应对企业破产的会计措施1. 加强企业破产预警:会计部门应密切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企业破产风险,并向企业管理层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预警信息。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的区别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的区别公司的解散与公司的清算导致的结果都是消灭了公司的法人资格。
但公司的清算与公司的解散在程序等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现在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二者的区别。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的区别:▲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表现在:▲(1)清算的性质不同。
解散清算一般是自行清算,特殊条件下才进行强制清算,进行清算的原因是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出现公司僵局或者被行政处罚。
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是因为企业资不抵债;▲(2)清算重点不同。
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处理债权和清偿债务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3)清算启动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是自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者股东大会指定的其他人员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
若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债权人或者公司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此称强制清算。
可见,强制清算程序的申请人是公司的债权人或者股东。
而破产清算是当公司(即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时,债权人或债务人本身向法院直接申请破产清算,或者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或债权人申请重整但重整失败或无法达成和解协议被宣告破产而进入破产清算。
可见,破产清算的申请人不包括公司股东。
▲附:《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相关规定一、关于解散原因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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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中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
这时就涉及到清算的问题,而清算必须要走法律程序,依法进行清算。
只有依法进行清算才能解除法人地位。
这就涉及到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方面知识,为我们总结了以下内容。
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联系表现在: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二、区别表现在:1、清算的性质不同。
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
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
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
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相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期刊名称】《山东审判》
【年(卷),期】2010(026)003
【摘要】@@ 一、公司解散案件审理中的问题及解决思路rn(一)公司解散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rn<公司法>修订前,由于法律没有对公司司法解散作出规定,根据最高法院的精神,法院对于公司解散案件不予受理.
【总页数】5页(P34-38)
【作者】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论公司解散清算僵局的成因及其司法救济——兼谈《公司法》公司特别清算制度的完善 [J], 钟三宇
2.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差异及其对会计的影响 [J], 李艳花
3.公司解散清算中的公共干预及其完善——从经济法视角谈最高院的解散清算思路[J], 张帆
4.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性质差异及其对会计的影响 [J], 张变琴
5.民法典时代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困境及化解——兼谈公司法修改中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 [J], 龚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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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司解散清算的会计处理

关键 词
公司 解散
清算
会计处理
文献标识码: A
中图分类号: F 2 7 3 . 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公司解散清算概述 公司的解散是公司法人资格被取消 的法律程序和公司业 务经营活动终止 的法律事实 。公司解散的原因既有 公司内部 方面 的, 也有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方面 的。我 国最新颁布 的《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公 司法 ( 以下 简 称 《 公 司法 》 ) 指 出, 公 司 因下 列 原因解散 : ( 1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 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 规 定 的其 他 解 散 事 由 出现 ; ( 2 )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 3 ) 因 公 司合 并或 者 分 立 需 要 解 散 ; ( 4 ) 依法 被 吊销 营 业 执 照 、 责令关 闭或者被撤销 ; ( 5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 困难 , 继 续 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的, 持有公 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 以上的股 东,可 以请求人 民法 院解 散 公 司 。 2解散清算的基本程序 2 . 1 成立 清算组 公 司应 当在 解散事 由出现之 日起 十五 日内成立清算 组, 开始清算 。有 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 由股 东组成 ,股份有 限公 司 的清算组 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 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 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 债权人可 以申请人 民法 院指定有关人 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 当受理 该申请 ,并及 时 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需要指出的是, 清算组成员应 当承担忠于职 守、 依法履行 清算 的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 法收入 ,不得侵 占公司财 产。清算组成 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 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 2 . 2登记债权 公 司 在 清 算 工 作 开 始 时 ,必须 首 先 对 公 司 的债 权 人 及 其 债权进行彻底的清理 。 清 算组应 当 自成立之 日起十 日内通知 债权人 ,并于六十 日内在报纸 上公告。债权人应 当 自接到通 知书之 日起三十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 自公告之 日起 四十五 日内, 向清算组 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 申报债权, 应 当说 明债权 的有关事项 , 并提供证 明材料 。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 在 申报 债 权 期 间 , 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进行债权 登记 时,应严格区分有财产担保 的债权 人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因为公 司在清算 时对两者所承担 的偿债义务 以及偿债顺序 是不同的。 2 . 3清理公 司财产 ( 1 ) 对于 公司的现金和实物资产 ( 如存货 、 固定资产等) , 应在注册会计师的监 督下进行盘 点; ( 2 ) 对 于银行存款 , 应通 过银行 提供 的对账单或其他证明文件予 以核 实; ( 3 ) 对于公司 的债权 , 由清算组或其聘请 的注册会计师 向债务人发 函询证 , 以核实账款 的可 回收性 ; ( 4 ) 对于公司 的投资 , 如果属于有价 证券投 资的, 应对其进行盘点或作其他方式的核 实, 如果属于 其他投 资的 , 则必须核查有关的投资文件 , 以核实投资是否实 际存在 : ( 5 ) 对 于待摊 费用或长期持摊费用 , 应 分别进行 审查
公司清算的审计和会计问题

公司清算的审计和会计问题摘要:公司清算同正常的公司经营活动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其中涉及到的审计和会计实务也同正常的处理程序及方法有很大的不同。
准确做好清算过程中的会计和审计工作,对于企业圆满完成清算,保护好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笔者在本文中重点论述了公司清算工作中应当注意的审计和会计实务问题。
关键词:公司清算;审计;会计一、公司清算问题概述公司的清算,指的是公司在面临终止的状况下,为消灭公司以法人当事人身份的种种法律关系,而开展的对公司未完结业务、债权债务实施清理处分的行为。
公司终止的主要因素有两类,第一是自然解散,第二是破产清算;这两类状况下公司清算的实施程序和清算办法都存在巨大不同。
清算审计是在企业面临消亡的状况下,对清算的期间债权债务的收回偿还、资产的拍卖及变现、清算期间的获益及支出、清算截止日企业资产的处置分配实施的审计,其目的是为清算期清算财产分配的合法性发表合理审计意见。
同时,由于清算期间公司经营面临的持续经营会计假设受到挑战,清算期间的会计处理同日常的财务会计工作方法存有很大的不同。
一些资产及损益的核算原则及会计核算的目的都与普通财务会计大不相同。
由于公司清算中面临的审计和会计问题均同正常生产经营下的审计及会计方法有较大的差别;因此,我们需要对清算中的审计和会计处理实务问题进行详细研究。
二、公司清算中的审计问题1.清算截止日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期的财报主要有宣告终止当日的资产负债表、会计年初至截止日的损益表及附注和财务报表说明。
该类财务报表的审计组织和方法同日常的财务报表审计办法没有什么不同,仅仅在审计目的方面不同于常规的审计。
不过该类财务报表的审计目的是确定截止日以前清算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合理性,从而划清清算前有关责任人同清算工作组之间的责任,为企业的清算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清算期间财务报表的审计这个时期财务报表的审计除了包含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的审计之外,还包括债务清偿表及财产目录等的审计,这个期间的审计重点有以下三个方面:(1)财产计价的审计。
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热门城市:乌伊岭区律师古塔区律师怀安县律师红星区律师凌河区律师万全县律师双桥区律师汤旺河区律师一、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5、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根据《公司法》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清算所需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主要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清产核资、通知债权人、会议召开等流程较繁琐,少则六个月,多则一年以上,实践中在一年以上的破产案件比比皆是。
企业若需自行清算,因考虑到债权人公告时间,最快也需2-3个月。
二、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一)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流程、内容较为复杂,为通俗易懂及便于阅读,本文作简要整理。
企业破产与财务重组的会计影响

企业破产与财务重组的会计影响导言:企业破产与财务重组是常见的商业现象,对企业和相关方产生重大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会计记录和报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探讨企业破产与财务重组对会计的影响。
一、企业破产对会计的影响:1. 资产计量和减值测试:- 在破产过程中,企业需重新评估其资产的价值,并进行减值测试。
这涉及到资产的拍卖和估值等活动,会计团队需要确保这些活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 减值测试结果将直接影响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揭示企业财务健康状况的真实情况。
2. 债务重整和清算:- 破产时,企业可能需要重新对债务进行重整和清算。
这将导致相关的债务成本和偿付方式的变化,会计团队需要针对这些变化调整会计政策,并及时进行相关披露。
3. 恢复价值:- 当企业破产后,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大幅下降,然而,在重组计划实施后,企业可能会重新获得市场信心,资产价值有望恢复。
在此过程中,会计团队需要对资产重估,提升资产价值。
二、财务重组对会计的影响:1. 重估资产和负债:- 财务重组可能导致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调整,包括重新估值、剥离和转让等。
这些调整将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产生直接影响,会计团队需要及时调整相关会计政策。
2. 股权重组和股权赠与:- 财务重组中,股权重组和股权赠与是常见的操作。
这将导致所有权结构的改变,会计团队需要及时记录和报告这种变化,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3. 商誉的判定和减值测试:- 财务重组可能涉及到商誉的判定和减值测试。
会计团队需要对商誉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跟踪,确保减值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会计应注意的问题:1. 会计政策披露:- 破产和财务重组过程中,会计团队需要加强对于会计政策的披露,确保相关方了解会计政策的改变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 内外部报告的准确性:- 破产和财务重组对于内部和外部报告的准确性要求较高。
会计团队需要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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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差异及其对会计的影响-企业管
理论文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差异及其对会计的影响
李艳花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摘要解散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同属于清算会计但由于他们的法律依据、产生原因不同,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
本文从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以及解散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的不同出发,具体分析区别,对正确处理实务中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会计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解散清算;破产清算;清算会计
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竞争激烈,金融机构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存在不足并逐渐表现出来,金融机构破产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和相应的配套制度,导致在实践中破产处理措施也不规范,对金融机构发展及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了解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的性质差异以及其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1 文献综述
姜丽秋在现代商业周刊中曾发表过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及其对会计的影响的文章,指出破产清算企业资金运动的特点不同于持续经营企业,破产清算会计要素与持续经营会计要素相比,存在实质上的差异,在企业破产清算条件下,需要重构其会计要素,对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指导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有重要意义。
辛云峰曾在文章中提及解散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的比较,从两者的相同之处谈到两者的差异,较为系统的概括了两者之间产生不同的原因。
2 公司解散清算的会计处理
2.1 资产的变现处理,设置科目“清算损益”用来核算清算损益的情况,在该科目下面设置“处理资产损益”“清算前损益调整”“处理负债损益”、“清算税费”“清算费用”这五个子目,根据具体情况在子目下设明细科目。
2.2 会计分录的编制原则和方法。
当同时存在价值变化和数量变化时,并不一定要单独反映并做会计处理,可以集中综合体现,将清算损益综合起来计算。
借记“清算损益”,贷记相关科目。
处理待摊费用,应将其列入清算损益,借“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处理无形资产时,按账面价值全额转销,将其列入清算损益,借“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科目,贷“无形资产”科目。
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冲减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处理时,当数量上升时,借“固定资产”科目,贷“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当数量短缺时,按账面价值入账,借记“累计折旧”“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经计提过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冲减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清算的价格高于或者低于账面价值时,按照高于或者低于账面价值的那一部分,借记“累计折旧”,贷记“清算损益—处理资产损益”科目。
3 公司破产清算会计的处理
3.1 会计账户和科目设置。
资产类账户应当设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库存商品”、“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设置时有些账户是根据原来企业的某些账户和相近账户合并以后设置,但是设置和核算的内容存在差异。
负债类账户设置有“借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
“借款”、“其他应付款”的设置和核算内容有较大
差别。
清算损益类账户应当设置“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土地转让收益”等。
清算完成后,清算损益余额有可能在贷方,也有可能在借方,主要核算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处置资产、确认负债等产生损益和所有者权益。
3.2 期初相关账户结转。
清算组是根据企业所提供的相关“科目余额表”来重新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并结转相关账户的余额,调整存在的差异。
3.3 在清算中具体事项的账务处理。
对企业的破产财产我们通常可用拍卖、招标和协议这三种方式来处置变现,随时做账务处理即可,主要包括收回账款等债权,卖产成品、材料等存货,处置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并结转清算损益等。
破产财产处理完以后需要支付的破产费用,应当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清算费用”,贷记有关账户;当清算最终完成时转入清算损益,借方“清算损益”,贷方”清算费用”。
4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会计差异及对会计的影响
4.1 解散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的差异。
法律依据不同。
前者主要以《公司法》为依据,后者主要以《破产法》为依据。
产生原因不同。
前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后者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资产所属不同。
无论何种原因解散其全部资产归出资人所有;公司被宣告破产,作为破产财产由清算组占有和管理。
会计目的不同。
前者清理终止营业时的资产,进行变卖偿还债务后,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出资人。
后者将破产财产变现后用于清偿债务。
另外会计组织也不同。
4.2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差异对会计的影响。
淤公司的清算,在解散清算条件下,清算的工作是由清算组负责并进行的。
但是在破产条件下,公司面临资不抵债,总会有一些债权人债权得不到清偿,为充分保障企业相关债权清偿
的合理性,需要由法院来出面解决。
于在解散清算的条件下,债权最终能得到偿付,债权清偿的顺序不需要严格遵守。
但是在破产清算条件下,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债权清偿的先后顺序。
盂在公司解散清算时,一般我们不编制财产状况估算表,而是用职业判断,凭借职业经验就能够判断出该公司的偿债能力。
但是在破产条件下,公司资不抵债,要求以现行的公允价值来编制财务状况估算表,详细反映企业各项债务的担保情况以及偿债能力等。
榆在解散清算的条件下,公司各项清理费用支付和资产清理中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都计入“清算损益”账户,这个账户在本质上属收益类账户或者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但是在破产清算的条件下,公司各项清理费用支付和资产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利得或者损失,都记入新设置的“财产亏损”账户,这个账户本质上属资产性质的账户。
5 结论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都是企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竞争和资本流动日趋激烈,企业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中重点关注的问题,我们应当切实把握好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的含义、内容、程序等,更应当切实做好会计工作,把握会计工作中的原则与特性。
正确应用于现实生活中,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保护股东权益。
参考文献
[1]辛云峰.解散清算会计与破产清算会计的比较分析[J].现代会计,2000(02).
[2]贺凤梅.破产清算会计与财务分析会计比较[J].财经界,2009(10).
[3]李四能.企业清算及其会计处理的特点和原则[J].管理与效益,2008-02-10.
[4]李四光.新企业破产法理解与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院李艳花,女,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会计系教师,主要从事会计学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