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材料堆放标准

煤矿井下材料堆放标准
煤矿井下材料堆放标准

生产材料堆放标准

为规范各采掘队组生产材料堆放标准,现制定要求如下:

1、存放地点必须干燥整洁,环境卫生良好。

2、合理选用存放地点,存放地点的顶板、巷帮、支护必须良好。

3、材料货物要分类存放,摆放安全、整齐、稳固,并悬挂材料堆放牌版,材料货物摆放不得影响行人、通风、运输,而且便于装卸。

4、现场保管材料货物的负责人对材料货物要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如有丢失,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

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6、各类材料集中堆放。

一、木材

1、圆木:顺巷道方向布置,堆放时先把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垫)成像巷帮一侧的缓坡,保证堆放后像巷帮倾斜,共布置5层,每层5根,层与层之间垫构木,构木间距0.5m,构木最外缘必须超过圆木最外缘0.1m,圆木进巷道方向一端摆齐,圆木两端用8#铁丝捆绑连接。

2、板梁:先将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平,奇数层垂直于巷道方向放置,偶数层顺巷道方向布置,共布置14层,保证距皮带边缘大于20cm。

3、构木(捆):先将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平,奇数层垂直于巷道方向放置,偶数层顺巷道方向布置,共布置7层,保证距皮带边缘大于20cm。

3、木楔:堆放成方形,“十字”交错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

二、建工材料

1、水泥:堆放地点必须干燥,堆放时必须在底部铺一层板梁,水泥“十字”交叉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水泥不得在井下长期存放,施工完成后必须交与其他队组使用或出井。

2、砂子、石子:成梯形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

3、料石、砖:层与层之间成“十字”交错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

三、支护材料

1、钢绞线、锚杆、锚梁、单体液压支柱:必须上专用存放货架顺巷道方向布置。

2、金属网:成豆腐块堆放,层与层之间成“十字”交错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3m。

3、垫片:上专用垫片架。

4、铁鞋:每层6块,用铁丝将防倒链,高度不得超过1m。

5、π梁、工字钢棚:顺巷道方向布置,第一层布置构木,π梁与构木、工字钢棚与构木成“十字”交错布置。构木间距0.5m,构木最外缘必须超过π梁、工字钢棚外缘0.1m,工字钢棚两端必须摆起,高度不得超过1.2m。

6、U型棚梁:两腿朝下,斜靠与非行人侧巷帮。

7、U型棚腿:先将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垫)平,顺巷道方向布置,每层摆放5根,最高布置5层,层与层之间垫构木,两头用8#铁丝捆绑连接。

四、其它材料:

1、各种钻杆:必须上货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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