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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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5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5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农贸市场是城市中最基层的市场形式之一,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直接关系到农贸市场的发展和经营秩序。

下面是一篇关于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引言农贸市场是农产品与城市居民之间的桥梁,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农民收入和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有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市场的自由和无序经营,农贸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如食品安全隐患、环境卫生差等。

因此,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对于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障食品安全。

农产品是人们日常所需的食物来源之一,保障食品安全是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扩散的重要举措。

建立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可以通过严格的把关和监督,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 促进农民收入。

农贸市场是农民销售农产品的重要渠道,通过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帮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

3. 优化城市居民生活品质。

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可以提高市场的环境卫生和整体形象,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和优质的农产品,提升其生活品质。

三、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农贸市场经营者的准入制度,要求经营者具备相关的从业资质和经验,同时要求市场有足够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明确市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农产品的标识和追溯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制度。

3. 市场秩序管理制度。

建立市场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加强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力度,严禁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加强对不法商贩的打击和处罚。

4.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落实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加强垃圾处理和清洁工作,建立市场的定期卫生检查制度。

5.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建立农贸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规定市场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进行追责,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文农贸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场所,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贸批发市场是指专门从事农产品批发交易的市场。

第二条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稳定,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

第三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依法设立,依法经营,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农贸批发市场的管理。

第二章市场设立和管理第五条农贸批发市场的设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并颁发《农贸批发市场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农贸批发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必要时进行培训和资质认证。

第七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设置统一的市场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

第八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市场布局和场地规划,确保市场环境整洁干净,通风良好。

第九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和修理不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

第三章市场经营和交易第十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供求关系,合理组织农产品交易活动,促进商品流通。

第十一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统一的交易规则和价格机制,防止价格操纵和虚假交易行为。

第十二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供应商和买家的资格审查机制,确保交易主体的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交易监管机制,对市场交易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安全保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四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管理,确保市场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第十七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抽查和检测,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2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2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农贸市场是供应农副产品和批发零售的场所,经营者应依法经营,确保商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

第三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督,保障市场安全和公平竞争。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操作流程,加强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维护。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与市场经营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市场经营者进行注册管理,审核其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

第七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市场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其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负责对市场内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九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护市场的日常清洁,确保市场环境整洁卫生,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第十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农贸市场的经营场所租赁政策,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每天定时对市场进行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查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 检查市场内的商品质量和安全状况,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情况。

3. 检查市场环境的清洁和整洁情况,是否存在垃圾、污水等污染问题。

4. 检查市场内的秩序和安全状况,是否存在拥挤、脏乱等问题。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定期对市场内的商品进行抽检,确保商品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共同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和秩序。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4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4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一、引言农贸批发市场是连接农田与餐桌的桥梁,是城乡经济交流的纽带,也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方向。

二、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

1.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食品来源,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提高产品质量,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贸批发市场作为连接农村和城市的纽带,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市场的效率和竞争力,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3. 增加农民收入农贸批发市场是农民销售农产品的重要渠道,通过优化市场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市场运作的透明度和效益,为农民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销售环境,增加农民的销售收入。

三、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 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的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中,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尚未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造成管理的漏洞和不足。

2. 监管力度不够对农贸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相对较弱,导致市场管理不够规范严格,存在一些不合规行为和乱象。

3. 农产品质量监管不力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一些不合格的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威胁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四、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改进方向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农贸批发市场管理的立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完整的管理制度,明确市场主体责任和相关规范。

2. 强化监管力度提高对农贸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市场的日常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本(2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本(2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本农贸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农产品的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农贸批发市场的管理,保障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一、市场准入制度1. 对于农贸批发市场经营者的准入,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重点考虑经营者的合法身份、从业经验、资金实力等因素。

2. 对于新开设的农贸批发市场,应进行市场需求和竞争分析,确保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和潜在利润空间。

并对拟定的市场规模和布局进行评估和审核。

二、农贸批发市场规则管理1. 对于农贸批发市场的交易活动,应设立统一的市场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定价、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2. 农贸批发市场应设立相应的交易场所和交易设施,提供便利的交易环境,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3. 对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贸批发市场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制度,确保产品的合格和安全。

三、市场监管制度1. 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农贸批发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市场违规行为。

2. 对于违反市场规则和违法经营行为,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公开曝光,增强市场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四、市场信息公开制度1. 农贸批发市场应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农产品价格、市场供需情况等信息,供市场主体参考和决策。

2. 提倡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促进市场信息的透明化和研发创新。

五、市场服务体系1. 农贸批发市场应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信息咨询、物流配送等方面的服务。

2. 建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助合作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

六、市场环境保障制度1. 农贸批发市场应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市场周边环境的洁净和卫生。

2. 在农贸批发市场周边设置相应的停车场和交通指引,方便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交通出行。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精选5篇)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精选5篇)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东疆春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发展哈密地区经济,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确保农产品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市场管理1、经营业户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业户对摊位(商铺)进行调换和转租,必须到市场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商铺外未经市场批准,不得摆放货物,对超出规定区域外经营的商户,先责令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发现一次限期拆除。

如未按期拆除的,将给予50-500 元的经济处罚。

5、市场内不准赌博或做与市场经营无关的违法活动,违者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

6、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必须书面请示市场管理部,经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

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拆除,未按时拆除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

7、对不服从市场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者,情节严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责令停业整顿,在缴纳500-2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如在保证期内再次违反,没收保证金。

8、经营业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商品划行归市,若有违反,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已交摊位费不退。

9、商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否则,市场有权予以停业,待经营资质齐全后方可营业,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10、经营业户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蒙骗客商,禁止销售有毒、有害、过保质期及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

11、经营蔬菜业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检测人员对蔬菜进行检测时,受检业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阻碍。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经发现,市场有权予以没收并销毁,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农贸市场是城市中重要的农产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交易场所,对于保障市民的生活需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农贸市场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下面是一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市场基本规范1. 农贸市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应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确保经营的合法性及卫生安全。

2. 农贸市场每日开放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9点,市场开放期间不得借机涨价,经营者应遵守市场定价要求。

3. 农贸市场内不得进行乱排废弃物品和垃圾,严禁在市场内乱涂乱画。

4. 经营者应保持市场环境整洁,并在经营过程中保持所售产品的卫生与质量。

二、市场管理机构1. 设置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并解决市场内的纠纷。

2. 市场管理机构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具备执法能力,确保对市场管理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3. 市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市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经营者责任1. 经营者应遵守市场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或改变经营品种。

2. 经营者应保证所售产品的质量,严禁出售过期食品及不合法的农产品。

3. 经营者应设置合理的商品陈列和标示,提供充足环保的包装袋,消费者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

四、市场秩序维护1. 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督,严禁乱竞争、损坏他人货物、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 市场管理机构应依法处理市场内的纠纷,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市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对重大投诉案件进行跟踪处理。

五、卫生与安全管理1. 市场管理机构应组织定期的市场卫生检查,确保市场的环境卫生和产品质量安全。

2. 经营者应对经营场所进行日常的清洁和消毒,并定期更换或修理设施。

3. 市场管理机构应设置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文农贸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稳定,制定和完善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贸批发市场的经营行为,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有序进行,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贸批发市场是指专门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的市场,包括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

第三条农贸批发市场的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经营。

第四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按照统一的经营时间进行开放,并向社会公示。

第六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标识,明示经营者信息和产品质量标准等。

第七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体系,开展定期抽检和不定期抽检,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及时予以处理。

第八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交易记录和进货出货台账,及时监测市场价格波动和供需情况。

第十条农贸批发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保障信息公开和公平交易。

第三章市场秩序维护第十一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加强巡查和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

第十二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依法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第十三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纠纷调解机构,及时处理市场纠纷,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及时公示市场的秩序整治情况和市场监管信息。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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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文2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是为促进市场繁荣发展,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经营环境,更好地保护商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下面是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1.市场经营户在与市场管理办公室签订《租赁合同》获得摊档、铺位使用权后,应按规定持有效证件及时向市场管理监督部门申领
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经领取后方可开业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销售
的商品,必须同时取得相关“许可证明”,方可开业经营。

2.市场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市场管理,接受市场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按规定依法纳税,及时交纳市场各项费用。

3.按规定的经营范围在摊档、铺位上经营,做到亮证经营,人证相符,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

4.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

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
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

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市场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市场
上销售。

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国家明令禁
止的商品。

禁止生产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其它
塑料购物袋必须明码标价,实行有偿使用。

5.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缺斤短两,不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不欺行霸
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市场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市场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

7.爱护市场设施。

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市场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市场设施和水电管线。

不随意挪用市场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摊档、铺位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市场管理办公室申报批准。

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市场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摊档、铺位的利益及安全。

8.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带走现金和物品。

9.维护市场整洁,搞好摊档、铺位门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摊档台面,要摆放整齐;车辆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

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

不准在市场内带养宠物,以及做与本市场不适宜的其它行为。

10.不准转租、转借和买卖摊档、铺位。

转让、搭拼摊档、铺位应事前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市场管理监督部门申办证照后,方准经营。

经营者应配合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开业计划和经营指导,应在开业前一个月内将商铺内的经营设施安装完毕,在开业前十日内将台档位经营设施准备妥当,否则,在开业之日造成无法营业的视为放弃其在本市场经营权,终止其租赁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由市场收回摊档、铺位。

11.市场经营户在合同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意,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后清退出市场,市场将保证金
退还。

在经营中需要更换执照户名或负责人的,须经市场管理办公
室同意,并报市场管理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经营。

12.经营户不准雇佣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摊档、铺位负责人向市场管
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
好聘用的进场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给予进
摊档、铺位工作。

13.开展‘文明经商、诚信经营’活动。

经营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支持、配合市场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与市场签订
《食品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交纳保证金。

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

违反制度的,根据市场管理规约予以处理;违法的则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展xx地区经济,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确保农产品
批发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市场管理
1、经营业户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
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业户对摊位(商铺)进行调换和转租,必须到市场管理部
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商铺外未经市场批准,
不得摆放货物,对超出规定区域外经营的商户,先责令整改,对未
按期整改的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发现一次限期拆除。

如未按期拆除的,将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

5、市场内不准赌博或做与市场经营无关的违法活动,违者除由
有关部门处理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

6、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必须书面请示市场管理部,经
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

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拆除,未
按时拆除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

7、对不服从市场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者,情节严重
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责令停业整顿,在缴纳500-2000元保证金
后方准营业,如在保证期内再次违反,没收保证金。

8、经营业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商品划行归市,若有违反,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已交摊位费不退。

9、商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否则,市场有权予以停业,待经营资质齐全后方可营业,由此
产生的损失自负。

10、经营业户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蒙骗客商,禁止销售有毒、有害、过保质期及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

11、经营蔬菜业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检测人员对蔬菜进行检测时,受检业户
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阻碍。

经相关部门认定
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经发现,市场有权予以没
收并销毁,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12、凡因购销或使用不合格蔬菜、食品,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身体损害的,经营业户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对其清出市场,收回摊位,已交摊位费不退。

13、经营业户所使用水、电、暖气等费用自行缴纳,由市场管理部代收,缴费标准按照哈密地区确定的标准执行。

对未按期缴纳相
关费用的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商铺)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前脏、乱、差,市场工作人员当即责令清理,如
未及时清理,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

2、经营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
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违者除责令清除外,对未按期清理的,每
次处以50元的罚款。

3、经营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废物,防止排水管道堵塞,违
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罚款。

三、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互相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违者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外,给予停业整顿
处理,情节严重的清出市场,所交摊位费不退。

2、对在市场上无理取闹,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特别是辱骂、殴打市场工作人员者,由公安部门依法严惩,市场视情节给予停业
整顿处理,情节严重者,市场将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

3、市场内商铺必须配备灭火器。

消防设施、器材,人人有责任
爱护,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

不得遮挡、圈占、
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一次处以20-50元的罚款。

4、不准擅自搭、移电线、改电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设施,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处以50-200元罚款。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顿。

6、市场内商铺不得安装火炉做饭、取暖,不得使用电取暖气等
取暖设备,摊位或商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
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7、一旦发生火情,市场内人人有责任参与扑救,或拨打火警电
话119。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xx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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