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马政办〔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31日目录第一章开启“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新征程第一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第三节新发展阶段面临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规划目标和指标第三章聚焦长江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第一节深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节提升长江水生态环境第三节系统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第四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五节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第四章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第一节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第二节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第三节优化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第四节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第五章加强协同控制,推进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第一节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第二节统筹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第三节严抓工业源污染治理第四节深化其他来源污染治理第六章开展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第一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第二节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第三节落实水资源开源节流第四节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第七章推行防治结合,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第一节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第二节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第三节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第四节推进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护第五节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第八章防控环境风险,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第一节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及利用第二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第三节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第四节严控重金属和化学品环境风险第五节健全核与辐射安全保障第六节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第九章融入长三角共保,争当长三角的“白菜心”第一节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二节参与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第三节筑牢跨界自然生态安全屏障第四节协同建立长效联动体制机制第十章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第二节加强生态环境法规政策保障第三节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第四节引导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第五节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基础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第二节实施重点工程第三节保障投入力度第四节强化人才保障第五节加强评估考核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的新发展定位,聚焦生态环保高水准、经济发展高质量、开放联动高水平、城乡建设高颜值、人民生活高品质“五高”目标,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重大工程,为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以及《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芜湖市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研究

(ffl《资源节约与环保》2020年第9期芜湖市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研究孙传辉(安徽宝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00)摘要: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具有增加供水、减少排2、提高用水效率等重要作用°由于管理机制、基B设施、公众意识、技术等方面的不足,芜湖市再生水和雨水现状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较大的利用潜力。
据预测,2030年全市再生水利用需水规模达1.7亿m3,雨水利用量可达1.3亿m3/a,节水效果显著。
依据芜湖市供用水特Z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为芜湖市节水优先的水资源方案提供参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再生水利用;雨水利用;芜湖引言芜湖市水系发达,以长江为主水源地,伴有青弋江、西河、漳河、裕溪河等水源地,但快速发展的经济和城镇化建设,使得水资源需求日益增加#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基于芜湖市非常规水源利用具有巨大的潜力,因此,因地制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对全市节水%水资源,优化配置供水水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水资源概况芜湖市地处长江下游平原,河网密度,多年平均降水量1192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3.34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1.5亿m3,地下水资源量&47亿m3,地表与地下不重复计算量为1.84亿m3。
2018年全市用水总量为30.03亿m3,用水构成见下图。
芜湖市万元GDP用水量92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01m3,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0.55。
芜湖市用水效率与国内外节水先进地区相比,总体不高,提高用水效率仍有较大潜力。
生态环境,0.47亿m3,2%农田灌溉,10.62亿m3,38%工业,15.58亿m3,54%林牧渔畜,0.59亿m3,2%城镇公共,0.99亿m3,4%图!2018年芜湖市用水结构图2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现状芜湖市非常规水源水和水,发利用于步阶段。
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11座,设理能力61.5万t/d,再生水厂(中水厂)、再生水处理设施均未建设,也未建立规模雨水利用工设施,城市雨水利用规模几乎为零,仅采取一些简易的雨水利用措施,临时收集雨水用于景观和绿化。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7•【字号】芜政[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2014〕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现将《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7日芜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3〕89号)精神,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市空气质量保持良好状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力争到2022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提升脱硫脱硝效率。
2014年6月底前,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均应安装脱硝设施。
2014年底前,所有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陶瓷窑炉、浮法玻璃、再生铅企业及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取消燃煤电厂烟气旁路,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日产4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
2017年底前,其他新型干法水泥窑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
2.严控颗粒物排放。
2014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企业及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矿山、混凝土搅拌站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
垃圾焚烧中“事后处理”督办规则讨论

2020年第24期广东化工第47卷总第434期 · 107 · 垃圾焚烧中“事后处理”督办规则讨论田顺梅1,朱锐2(1.安徽省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芜湖241000;2.内蒙古自治区环境在线监控中心,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00) [摘要]本文根据《管理规定》《标记规则》条例,结合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对垃圾焚烧中“事后处理”督办规则进行解读。
“事后处理”督办主要分为5项常规污染物日均值超标、炉温不达标、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和涉嫌虚假标记。
[关键词]管理规定;垃圾焚烧;“事后处理”督办[中图分类号]S96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65(2020)24-0107-02Discussion on Supervision Rules of “Post-disposal” in Waste IncinerationTian Shunmei1, Zhu Rui2(1. Anhui Wuhu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Detachment, Wuhu 241000;2.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Environmental Online Monitoring Center, Hohhot 010000, China)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s of 《Management Regulations》and 《Marking Rules》, combined with the automatic monitoring data of Environment of supervision center of 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the supervision rules of “post-treatment” in waste incineration are interpreted. The supervision on “post-treatment” is mainly divided into five categories: daily average exceeding standard of conventional pollutants, furnace temperature not up to standard, abnormal operation of automatic monitoring equipment and suspected false marking.Keywords: management regulations;waste incineration;the supervision rules of “post-treatment”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口的过度集中,引起城市化的急速发展。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9•【字号】芜政办[2007]37号•【施行日期】2007.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2007〕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深入开展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市二十三项民生工程之一。
为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实施工作,经2007年4月15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含六个子项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2007年度芜湖市小街小巷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市民生工程中“环境综合整治”之子项目。
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程的实施,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从2005年起对各区小街小巷改造实行以奖代补奖励措施。
根据《芜湖市文明委2007年工作要点》(芜文明字〔2007〕2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实施二十三项民生工程任务的通知》(芜政办秘〔2007〕35号)精神,现就2007年度小街小巷改造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2007年全市小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共100条,其中:镜湖区62条、弋江区15条、鸠江区11条、三山区12条。
按照“路平、沟通、灯亮、适度绿化”标准整治。
市以奖代补500万元,资金来源于市财政城市维护费。
二、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申报审定阶段(2007年1月~3月)各区围绕市城建城管维护的总体任务,按照“以奖代补”项目类别的具体要求,认真摸排上报。
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统一计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公示、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并结合市人大、市政协提出的议案,进行实地调查,确定下达2007年度小街小巷改造计划任务,并向市民公布,接受监督。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5•【字号】芜政办秘〔2015〕257号•【施行日期】2015.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察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5〕25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2月25日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皖环函〔2015〕65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环境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强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全力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市、县、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2016年起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
建立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层级监管责任,实现环境监管区域与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民生环境的突出问题。
环境要素监测

第一节 环境要素监测环境要素主要指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噪声、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等。
一、大气环境监测〔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任务是对一定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进行长期的、系统的监测。
1978年8月29日,马鞍山市和蚌埠市开始实施市区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
到1981年1月10日,合肥市、淮南市、芜湖市、铜陵市、安庆市、淮北市也相继开展了市区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
截止1990年底,阜阳、滁州、黄山(屯溪区)、六安等城市市区也相继开展了这项工作。
采样点设置:全省城市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点,原则上是按城市功能区分区设置。
至1987年12月31日,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微粒例行监测点72个,降尘监测点90个。
监测项目:例行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和降尘。
1984年10月1日起,合肥、蚌埠、铜陵、芜湖等市先后把一氧化碳列为例行监测项目。
采样分析方法:全省大气环境污染例行监测按下述规定进行;每年一、四、七、十月份中旬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每天采样四次(大气自动监测系统除外);连续收集降尘,每月称量一次。
采样和分析方法先后执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1980年5月26日颁发的《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保局1983年7月14日颁发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
1985年12月29日,淮南市建成了全省第一座N E W TR S—80型大气连续自动监测··449系统。
1986年11月22日合肥市也建成了一座M L—型大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部分代替了原有的人工监测。
〔大气降水(酸雨)监测〕1980年9月22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黄山气象站协作,对黄山地区降水的P H值进行连续监测,1982年3月31日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国开展酸雨普查的通知”精神,在省辖8市和徽州、滁县、阜阳、六安、安庆等5个地区共设了38个监测点,监测二、五、八、十一月份降水的P H值。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芜政办秘〔2023〕38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3〕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已经2023年12月18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8日芜湖市加快场景创新应用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场景创新构建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场景创新工作,激发场景应用新动能,提升芜湖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场景创新作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抓手。
更好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要素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高水平、高效率的场景应用,提升创新能力。
围绕全市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每年新发布场景应用不少于120项,开展全市场景应用对接推广活动不少于12场,建设示范性场景不少于10个,争取省标杆示范场景2个。
力争用三年时间,将芜湖打造成场景创新应用示范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加强政府统筹引导。
牢固树立“管行业要管场景”的意识,发挥政府统筹引导作用,主动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场景开放,拓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空间,加快推进场景创新成果全面推广和应用。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场景创新,推动企业成为场景创意提出、设计开发、资源开放与示范应用的主体,在场景应用实践中集聚一批高成长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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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芜湖市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2020年六月目录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 3 (一)城市空气质量监测 (3)(二)酸雨监测 (4)(三)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 (5)(四)环境空气降尘量监测 (6)(五)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7)(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8)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 10 (七)地表水水质监测 (10)(八)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11)(九)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 (13)(十)水功能区专项监测 (15)(十一)市(县、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及考核断面监测 (16)(十二)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 (17)(十三)重点湖泊水质监测 (18)三、土壤环境监测................................................ ..20 (十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20)四、生态监测及其他专项监测...................................... ..22 (十五)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22)(十六)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23)(十七)农田灌溉水质监测 (25)(十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 (25)(十九)声环境质量监测 (26)(二十)应急监测 (28)五、污染源监测 (29)(二十一)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 (29)(二十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 (30)(二十三)入河排污口监测 (31)(二十四)长江入河排污口汇入断面监测 (32)(二十五)黑臭水体监测 (33)(二十六)土壤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 (34)六、其它监测 (35)(二十七)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35)(二十八)环境监测网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 (35)(二十九)实验室能力考核和检查 (37)七、环境监测质量核查与核查 (38)(三十)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 (38)(三十一)其他环境质量报告 (38)一、环境质量监测(一)城市空气质量监测1.监测范围:(1)国控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济民医院、科创中心、四水厂、监测站;(2)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无为市、繁昌县、南陵县、芜湖县、三山区。
(3)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74个市控站。
2.监测项目:国控、省控站:SO2、NO-NO2-NO X、PM10、PM2.5、CO、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
国控点增测能见度。
市控站:PM10\PM2.5\SO2\NO X(弋江区7个、鸠江区10个、繁昌县4个、无为县18个、经开区2个、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1个、三山区2个、大桥开发区1个)、PM10\PM2.5\O3\NO X(芜湖县5个、镜湖区10个)、PM10\PM2.5\SO2\CO(南陵县、繁昌县3个)、PM10\PM2.5\CO\O3(无为县2个、三山区2个)。
3.监测时间: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
4.工作方式:国控、省控站: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日常运维。
各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继续做好国控城市站点、省控县(区)站点的站房用地、站房建设或租赁、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和出入站房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
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做好站点数据实时监控、数据审核(前一日的小时数据,2天后数据入库不得修改)等工作。
市控站: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日常运维。
各镇(街道)负责站房用地、站房建设和维护(房顶渗漏,防雷设施、栅栏等附属设施维修)、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含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和网络通讯费)、安全保障、人员出入站房等正常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
5.数据报送国控、省控自动站数据以VPN方式实时报送数据。
市控自动站数据传输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数据平台。
6.评价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6项污染物。
依据《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及相关补充文件要求对受沙尘天气影响进行审核及扣除工作,并作为评价、考核和排名依据。
(二)酸雨监测1.监测范围:监测站、气象台和藉山蔬菜大队。
2、监测指标:pH、电导率、降水量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浓度。
3.监测时间:逢雨必测,每天上午9:00 到第二天上午9:00 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
4.工作方式:酸雨监测为地方事权,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完成数据报送。
5.质量保证:执行《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6.数据报送:每月5日前通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管理平台系统报送上月监测数据,12月底前报送全年监测数据。
(三)大气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1.监测范围:芜湖市设一个监测点。
2.监测项目:必测:PM2.5质量浓度;PM2.5中的水溶性离子,包括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氟离子、氯离子、钠离子、铵根离子、钾离子、镁离子、钙离子;PM2.5中的无机元素,包括钒、铁、锌、镉、铬、钴、砷、铝、锡、锰、镍、硒、硅、钛、钡、铜、铅、钙、镁、钠、硫、氯、钾、锑等24种元素;PM2.5中的元素碳、有机碳。
3.监测频次和时间:全年所有点位监测频次为1次/3天。
如遇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发生重污染的城市须加密为1次/天。
4.工作方式:颗粒物组分网监测为地方监测事权,由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PM2.5手工采样及样品运送等工作,每采样2次送样1次,采集完未能及时分析的样品需冷藏。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工作调度、数据报送、报告编写等工作,并负责滤膜的统一购买、统一称重。
5.数据报送:每月15日前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将上月数据报送至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电子版请报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室邮箱zhs@。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向总站报送上月监测结果。
重污染或重大活动保障期间,按具体的时间要求进行数据报送。
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各地市颗粒物组分网手工监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总站组织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质控监督检查,对采样和分析测试等环节进行不定期质控检查。
(四)环境空气降尘量监测1.监测范围:弋江区(四水厂降尘监测点)、镜湖区(镜湖区降尘监测点)、鸠江区(鸠江区降尘监测点、雕塑公园降尘监测点)、经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降尘监测点)、三山区(三山区降尘监测点)、繁昌县(繁昌县降尘监测点)、南陵县(南陵县降尘监测点)、芜湖县(芜湖县降尘监测点)、无为市(无为市降尘监测点)2.监测项目:环境空气降尘量。
3.监测频次:每月监测一次,每次采样周期30d±2d。
4.工作方式;由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监测工作。
5.数据报送:每月10日前,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管理平台系统报送上月监测数据。
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城市环境空气降尘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8]1519号)开展质控工作。
(五)环境空气质量预报1.预报范围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开展本辖区内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开展空气质量联合预报预警;结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和安徽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预报结果)的预报初级产品,进行人工订正,形成统一预报结论,按时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报预报结果并及时发布预报信息。
鼓励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市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
2.预报内容未来7天城市空气质量级别范围、AQI范围、首要污染物和PM2.5浓度预测。
3.预报发布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每日12:00前,在安徽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上报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4.预报会商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适时开展重污染过程、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等预报联合会商,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供预报技术支持。
5.预报评估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开展城市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预报效果评估,并于每月2日前将预报评估结果发送至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中心邮箱aqi@。
(六)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1.监测项目芜湖市的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NMHC)、57 种非甲烷烃(PAMS 物质)和13 种醛酮类 VOCs 组分指标监测。
2.点位布设要求芜湖市设1个监测点位。
3.监测时间和频次VOCs手工监测时间、频次具体要求如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采样时间和频次一览表4. VOCs成分和监测方法VOCs组分具体成分参见《关于印发<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监测函〔2019〕11号)附件3,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VOCs组分指标监测方法参照上述通知(监测函〔2019〕11号)附件4。
5.工作方式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监测为地方事权,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承担手工监测数据审核、报告编写及数据报送工作。
6.数据联网及报送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点位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表2),汇总本辖区内非甲烷总烃(NMHC)和VOCs组分指标手工监测站点相关信息,并于2月20日前报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每月5号前将所有点位上月审核后的监测数据报表、分析报告、质控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10日前通过总站数据业务平台上传。
数据报表要求:芜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上月所有手工及在线数据终审,还需上报气象参数等监测数据结果。
分析报告要求:每月上报的数据分析报告应包含对各类VOCs浓度水平,时间变化,化学组成,O3生成潜势的分析,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可开展O3敏感性分析和VOCs来源解析。
质控报告要求:应包含校准曲线、检出限、连续校准、实验室空白、运输空白、平行样等质控结果和标气证书等内容。
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9】914号)要求,臭氧为达标城市至少建成一套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的要求,2020年,芜湖市将新建一套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七)地表水水质监测1.监测范围:长江:桂花桥、弋矶山、四褐山、东西梁山;青弋江:海南渡、宝塔根;漳河:澛港桥、南陵繁昌交界;黄浒河:荻港;裕溪河:三汊河、裕溪口;西河:杨柳村、西河入裕溪河口;青山河:三里埂、当涂查湾;七星河:乔木;2.监测指标(1)现场监测项目:河流断面现场监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和电导率、浊度,湖库点位增测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