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6~12岁儿童生命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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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生命之美——小学生命教育的独特视角

共享生命之美——小学生命教育的独特视角

共享生命之美———小学生命教育的独特视角芦芳一、小学生的生理及心理特点我国小学生的年龄一般为6、7岁至11、12岁,根据皮亚杰的“八阶段”理论可知,这一年龄阶段处于学龄初期,是儿童学习知识,适应社会,培养工作态度,学习与同龄伙伴相处,学习与性别相连的角色行为、发展良知、道德及价值标准的关键时期。

小学阶段的学生开始认真思考生死的问题,会对死亡有恐惧的情绪,如果能得到成人及时的解释和安慰,他们会很快恢复平稳的情绪。

小学生的行动能力处于迅猛发展的阶段,一年级与六年级有明显的飞跃,部分学生在六年级时的水平已经与成人接近,其中女生的发育快于男生。

小学生的身心处于未成熟向成熟发展的阶段,各部分器官快速成长,神经系统趋向稳定。

所以,他们对周围事物和环境的适应性相较于幼儿阶段有所增强,突然发生改变或失去安全保障时,小部分学生会有身体反应和情绪变化,中高年级学生的调节能力越来越强。

小学生仿佛有着用不完的精力和体力,还有着对生命乃至整个世界的巨大好奇,为此阶段开展生命教育奠定了很好的生物基础。

相对于初中、高中阶段学生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小学生因为向师性年龄特点的存在,易于接受教师的引导;相对于幼儿阶段认知水平的局限性,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感悟能力可以帮助他们很好地感受生命的美和珍贵。

二、小学生命教育的内容小学生命教育的基本内容是由生命教育的【摘要】生命教育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中的重要内容。

小学阶段的生命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安全生存,更要教会学生发展生命质量,形成具有小学特色的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应有机地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各种实践活动中,以课程实施为主、学科渗透为辅的方式开展。

【关键词】小学;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图分类号】G446【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20)40-0014-03【作者简介】芦芳,南京市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南京,210002)心理教研员,一级教师,南京市秦淮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负责人。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4.11.22•【字号】辽教发[2004]137号•【施行日期】2004.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04]137号)各市教育局、沈铁教育处、辽油基础教育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全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决定集中力量抓好今年确定的十件实事,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工作是十件实事中直接涉及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内容。

按照省委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厅制定的《辽宁省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一、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方案的实施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启动实施。

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小学生命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辽宁省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决策,坚持以人为本、关怀为首、遵循规律、注重实效,建立未成年人生命教育体系,改进教育方法,切实把我省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工程落到实处。

“三生教育”理念下我国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自护自救能力培养的思考

“三生教育”理念下我国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自护自救能力培养的思考

“三生教育”理念下我国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自护自救能力培养的思考1. 引言1.1 三生教育理念的介绍“三生教育”是指生态教育、生命教育和生存教育的结合,旨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生态教育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引导学生珍爱自然、保护环境;生命教育注重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促使学生珍视生命、关爱生命;生存教育强调学生应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危机处理和自救技能。

三生教育的核心理念是“让学生学会生存,让生存有尊严,让尊严与生态共存”。

在当今社会,面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隐患,中小学生生命安全问题日益引起重视。

“三生教育”理念下,如何培养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自护自救能力成为当务之急。

这不仅是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保障,也是对学校教育的责任和担当。

通过“三生教育”理念的引导,中小学生可以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自护自救技能,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1.2 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自护自救能力的重要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自护自救能力是指学生在面对紧急情况时,能够正确应对并保护自己的能力。

这种能力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涉及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中小学生通常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身体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容易受到外界伤害。

培养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可以增强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风险。

现代社会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如火灾、地震、交通事故等,这些突发事件可能会对学生的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

如果中小学生缺乏自护自救能力,他们在面对这些紧急情况时可能会陷入恐慌状态,无法正确应对,从而导致事态恶化。

培养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可以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他们能够及时、有效地脱离危险。

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自护自救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不仅关系到学生个体的安全和健康,也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学校和家庭应该共同努力,通过有效的培训和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让他们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沉着冷静、科学有效地保护自己。

4-6岁、7-12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

4-6岁、7-12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

4-6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1.4-6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4-6岁是儿童身心快速发展时期,具体表现在:儿童的身高、体重、大脑、神经、动作技能等方面获得长足的进步;大肌肉的发展已能保证儿童从事各种简单活动;儿童直觉行动思维相当熟练,并逐渐掌握具体形象思维;儿童词汇量迅速增长,基本掌握各种语法结构;儿童开始表现出一定兴趣、爱好、脾气等个性倾向以及与同伴一起玩耍的倾向。

2.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要点(1)加强儿童营养保健和体育锻炼。

指导家长带领儿童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根据儿童的个人特点,寻找科学合理而又能为儿童接受的膳食方式;科学搭配儿童饮食,做到营养均衡、种类多样、比例适当、饮食定量、调配得当;不断学习关于儿童营养的新理念、新知识。

(2)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指导家长与儿童一起制定儿童的家庭生活作息制度;积极运用奖励与忽视并行的方式纠正并消除儿童不良的行为方式与癖好;定期带领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3)抓好安全教育,减少儿童意外伤害。

指导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尽可能消除居室和周边环境中的伤害性因素;以良好的榜样影响、教育、启迪儿童;结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在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对儿童实施安全教育,提高儿童的生命意识;重视儿童的体能素质,通过活动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4)培养儿童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指导家长关注儿童日常交往行为,对儿童的交往态度、行为和技巧及时提供帮助和辅导;注意培养儿童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增强儿童交往的自信心;开展角色扮演游戏,帮助儿童在家中练习社交技巧,并积极为儿童创造与同伴交往的机会,培养儿童乐于与人交往的习惯和品质。

(5)增强儿童社会适应性,培养儿童抗挫折能力。

指导家长鼓励儿童以开放的心态充分展示自己,同时树立面对挫折的良好榜样;充分利用传播媒介,引导儿童学习面对挫折的方法;适时、适宜地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创设面对变化与应对挫折的生活情境与锻炼机会;在儿童遇到困难时以鼓励、疏导的方式给孩子以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正式发布

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正式发布

龙源期刊网
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正式发布
作者:李燕燕
来源:《山东青年报·教育周刊教师版上半月》2018年第09期
本报讯 11月1日,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正式发布《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

该《指导纲要》在内容上,分别阐述3~6岁、6~12岁、12~15岁以及15~18岁四个年龄阶段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家庭教育重点及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品德培养等方面的内容,建构了以分类指导为特点的立体化、系统性内容体系。

建立“参与式”家校携手共进模式,使政府、学校、家庭及社会组织团体、社区机构广泛参与到家庭教育的公共服务与决策中;完善互动、互惠、互利的“参与式”家庭教育治理机制,实现从关注儿童个体成长转型到家校携手共进,从关注学业表现转型到重建家教家风。

该《指导纲要》是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实效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制度创新,也是促进家庭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战略举措。

《指导纲要》的出台有利于统筹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资源,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家校社”育人合力;标志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家庭教育指导全面铺开,济南市办好有温度的教育开启了新征程。

下一步,济南市教育局将以《指导纲要》出台为契机,适应家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要求,把“跟跑”和“领跑”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定好位、谋出路、抓特色、创品牌,探索“内涵式、精细化”家庭教育建设新路子,构建济南特色家庭教育服务新体系,开创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

小学生命教育班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小学生命教育班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摘要】生命教育班本课程结合学生生活及中华民族的文化背景,通过专题教育与学科渗透、课堂学习与实践活动、师生共读与阅读延伸、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实施途径,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生与死,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勇敢面对挫折,培养阳光的心态;理解生命的共生性,追寻生命的崇高意义。

【关键词】生命教育;班本课程;生命观;阳光心态【中图分类号】G625.1【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5-6009(2020)95-0067-04【作者简介】王小倩,江苏省徐州市青年路小学(江苏徐州,221000)副校长,高级教师,江苏省思品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徐州小学思想政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小学生命教育班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王小倩生命是从生到死的完整过程。

“死亡”是生命教育中不可回避的话题,以生死为取向的生命教育旨在通过恰当的方式与儿童讨论生与死的关系,引导儿童确立正确的生命观,从而让他们学会珍爱生命,知道生命的意义,积极追求生命的价值。

一、生命教育实施的意义和价值纵观国内外,针对儿童的生命教育一般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以生活技能、生命安全教育为取向的生存教育;二是以性格、修养、信仰、感恩为取向的生命发展教育;三是以死亡与生命关系为议题的生死取向的生命教育。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生命教育体系比较完善,他们不仅在中小学普及了生命教育,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还有专门的死亡教育课,引导学生敬畏生命、珍爱生命,积极面对挫折和困难。

近年来,我国大陆地区也开始重视生命教育,但生活技能和生命安全教育居多。

究其原因:一是中国文化背景和传统习俗的影响,“敬鬼神而远之”“死者为尊”“死者为大”,生活中忌谈死亡;二是很多父母不知道如何跟孩子谈论死亡,担心孩子无法理解,造成其对死亡的误解;三是还没有形成健全的生命教育课程内容和系统的教学计划。

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对死亡的认识一般经历三个阶段:0~3岁“分离的阶段”,不能区分“死亡”和“分离”,认为“死亡”只是“短暂”的离开;3~6岁“结构性阶段”,认识到死亡是“不动”“不呼吸”,但还不能理解死亡与生命的关系;6~12岁“功能性”阶段,对死亡有了抽象的思考,认识到死亡就是永远地离开,会对死亡产生恐惧、焦虑、悲伤等情绪,会担心家人死去,遇到挫折时会因对生命的意义没有正确的理解,加之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经验,而选择用“死亡”来逃避困难。

“三生教育”:让孩子更好地成长

“三生教育”:让孩子更好地成长

“三生教育”:让孩子更好地成长作者:孙云发来源:《河南教育·基教版》2013年第03期“三生教育”,即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过程。

生命教育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促进学生主动、积极、健康地发展生命,提升生命质量,实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教育。

生存教育是帮助学生学习生存知识,掌握生存技能,保护生存环境,强化生存意识,把握生存规律,提高生存的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树立正确生存观念的教育。

生活教育是帮助学生了解生活常识,掌握生活技能,实践生活过程,获得生活体验,树立正确的生活观,追求个人、家庭、民族、国家和人类幸福生活的教育。

“三生教育”理论创立者、云南省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曾致力于倡导实施“三生教育”,在云南省掀起了教育热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被很多省市学习借鉴。

罗崇敏在其著作《教育的逻辑》中写道:“教育,是发展人的生命、生存和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社会活动过程。

”可见其已把“三生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体内容。

随着生命、生存、生活教育的不断普及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通过整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力量,把“三生教育”价值理念内化为广大青少年的自觉行动,使之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继而培养健康的心智、创新的精神和实践的能力,对构建现代教育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生教育”是为了改变目前教育中存在的弊端和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教育,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既是教育思想理念,又是教育行为方法;既是学校教育应有的自觉行为,又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应有的自觉行为;既强调教育的认知目标和情感目标,又强调教育的能力目标和价值目标;既强调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又突出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既强调外因的作用,又强调内因的作用,更强调在一定条件下主客体的相互作用。

生命教育小学生案例分析(3篇)

生命教育小学生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我国青少年生命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小学生作为青少年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生命安全、心理健康和道德素养等方面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生命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理念,旨在培养小学生的生命意识、生命价值和生命责任感。

本文将以一起小学生生命教育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生命教育在小学生群体中的实施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案例描述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明(化名)因家庭矛盾,产生了自杀的念头。

一天放学后,小明独自一人来到学校的楼顶,企图跳楼自杀。

幸运的是,被路过的老师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了小明的自杀行为。

事后,学校对小明进行了心理辅导,帮助他缓解了心理压力。

同时,学校针对此事开展了生命教育主题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生命意识。

三、案例分析1. 生命教育的重要性(1)培养小学生的生命意识。

生命教育有助于小学生认识到生命的可贵,珍惜自己的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

(2)提高小学生的道德素养。

生命教育有助于培养小学生的道德观念,使他们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促进小学生的心理健康。

生命教育有助于提高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

2. 生命教育实施现状(1)学校层面。

学校重视生命教育,将其纳入教育教学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生命教育活动。

(2)家庭层面。

家长对生命教育的认识不足,缺乏与孩子进行生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3)社会层面。

社会对生命教育的关注度不够,缺乏相应的生命教育资源。

3. 存在的问题(1)生命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

部分学校生命教育课程设置较为单一,缺乏系统性、针对性。

(2)生命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部分学校缺乏专业的生命教育教师,导致生命教育效果不佳。

(3)家庭和社会支持力度不够。

家长和社会对生命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生命教育难以深入推进。

四、对策建议1. 优化生命教育课程设置。

学校应根据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生命教育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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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生命观的形成与发展是促进其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

但目前
儿童(本文所涉及仅为 6~12 岁小学阶段儿童群体)、青少年乃至成年人不同程度出现理想信
念迷茫、价值取向扭曲等问题表现为精神卫生状况低下、缺乏对生命的尊重、曲解生命自然
规律等现象。

伤害已成为我国儿童第一位死亡原因。

这与我国儿童的生命教育尚不完善的现
状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其中儿童处于人生的重要启蒙与发展阶段因此完善儿童的生命教育体
系必要且必须。

问题:
(一)我国儿童受社会负性事件困扰或可产生不良影响近年儿童受多重负性事件困扰未成年人
自残自杀、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等伤害事件层出不穷成为我国儿童死亡的首位因素。

导致儿童
心理健康水平、精神卫生状况不佳对儿童生命观形成与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在老龄化社会及
二胎政策的背景下儿童家庭中老年人亡故及家庭新成员诞生等事件成为常态。

这使得身心处
于转化阶段的儿童常常出现恐惧、不安等失常情绪。

国内生命教育的缺失在某种程度上对儿
童生命意识的不足产生了推波助澜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已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从生命全
周期的角度出发儿童生命教育的不充分势必对其青少年阶段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二)我国儿童生命教育在国际上仍处于相对滞后水平上世纪 60年代自詹姆斯提出生命教育
这一理论起美国成为率先推行生命教育的国家。

英国于上世纪 70年代建立了死亡教育机构开设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的教育课程。

德国所开展的“善良教育”、“弱势关怀教育”等活动同样取
得不同程度的成功。

面对多重社会负性事件日本于上世纪 80 年代将生命教育列入儿童青少
年教育教学规划大纲开设特色课程促进了全民生命教育的推广。

相较之下自上世纪 80年代末我国首例安乐死事件引发社会热议近 30年生命教育在我国各教育阶段仍发展缓慢。

《2015
年度死亡质量指数》报告显示中国的死亡质量在 80个国家中排名第 71位。

当前我国各教育
阶段生命教育水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是儿童阶段其教育理念、教育水平、教育方法等均
亟待完善。

(三)我国儿童生命教育在国际上仍处于相对滞后水平当今社会日益发展互联网高度发达儿童
接触的信息良莠不齐。

新时代背景下儿童群体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处于人生观形成的初级阶段、人格发展的重要阶段错误的生命观建立将产生巨大危害。

部分儿童对于生命的认知理解较
为淡薄对其个人发展起着很严重的影响导致儿童为追求物质享受迷失自我社会道德思想沦落
身心发展扭曲心理承受能力愈发薄弱自杀、欺凌行为频繁发生。

我国目前亟需完善与儿童发
展紧密匹配的生命教育体系。

(四)学校、教师、家庭对生命教育认知水平、重视程度、实施状况不理想我国多数公立学校
所开展的生命教育课程“名存实亡”部分学校开展生命教育相关内容课近乎流于形式距预期水
平尚有差距。

另外学校现有课程教材中的生命教育内容较为单一、专业性较差对学生身心发
展的针对性、指导性尚不明确。

儿童教师普遍缺少相关培训就现阶段教师对于生命教育重视
程度与理解水平较不理想无法切实保障儿童生命教育质量。

当前相当一部分家长对儿童生命
教育、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程度较低。

家庭教育和儿童成长的需要之间存在不相适应的方
面因此儿童从家庭——“生命教育第一课堂”中难以阐发对生命的思考。

另外传统文化中对生
死教育的回避成为学校、教师、家长与孩子之间推进生命教育的屏障之一。

建议:
(一)国家及社会层面:
1、纳入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儿童生命教育的重视程度将“完善儿童生命教育”重点纳入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中。

2、成立专家团队。

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儿童生命教育专家团队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变化适应社会发展方向及时修缮、改进儿童生命教育目标、教学大纲、课程内容、考核标准使其具有合法性、先进性及保障性。

3、建设课程体系。

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将儿童生命教育纳入儿童重要教学内容中研究建立科学完善的儿童生命教育课程标准出版生命教育课程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的配套教材;对学校提出生命教育教学任务指标要求增设生命教育课程。

4、开展定期指导。

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对学校及教育机构进行定期指导确保生命教育相关课程的开展具备科学性、创新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加强对学校及教育机构的监管力度杜绝为儿童灌输错误的生命教育观念的现象;
5、加强科研投入。

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倡导鼓励儿童生命教育科研项目的研究支持儿童生命教育研究基金会的建立和运营加大儿童生命教育相关研究资金的审批投入。

6、广泛社会宣传。

建议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加强对儿童生命教育的宣传建设增加媒体对儿童生命教育的传播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手册、讲座开展及系列活动等方式引起社会的整体性共鸣。

(二)学校及教育机构层面:
7、构建“一主两辅”课程模式。

建议学校及教育机构应用以综合型生命教育课程为主导渗透型与专题型学科生命教育课程为辅助的“一主两辅”课程模式引导儿童自主地“求生命之真、育生命之善、享生命之美”; 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建议学校及教育机构为一线在校教师(包括思想品德政治专科教师及其他学科教师等)创造进修培训的机会建立完善的再培训制度。

在教育部的资金支持下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配备教师所需生命教育资源;建议学校及教育机构鼓励优秀先进教师发挥模范带头先锋作用带动儿童教师积极开展儿童生命教育;通过切身实践探索科学有效的生命教育方法。

9、完善课程大纲编制。

建议学校及教育机构在开设生命教育专项课程中依照一定的生命教育教学大纲进行课程目标及课程内容的基本定位。

10、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建议学校和教育机构鼓励教师指导儿童家长帮助家长正确认识生命教育传授儿童生命教育的技巧与方法将生命教育充分融入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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