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
学校关于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的实施办法

一、背景和意义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的实施办法是为了确保学校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得到严密监督和审查,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保障学校财务稳健运行,确保财务资源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二、实施原则1.法律依据。
本实施办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制定和执行。
2.全面覆盖。
全覆盖审计是指对学校的所有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确保没有任何遗漏和疏漏。
3.审计独立性。
审计工作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4.按程序进行。
审计工作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调查、审计报告编制等环节。
5.及时报告。
审计机构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应及时向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确保审计结果的及时反馈和处理。
三、具体措施1.审计计划制定。
学校财务部门应根据学校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制定每年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时间、范围、重点等内容,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2.审计调查。
审计机构按照学校的审计计划,对学校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
调查包括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核对账目等工作。
3.审计报告编制。
审计机构根据调查情况,编制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结果、问题存在和建议等内容,并及时向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4.审计结果处理。
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收到审计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和落实。
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防止再次发生。
5.审计结果追踪。
学校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对问题整改和落实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四、保障措施1.财务内部控制完善。
学校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包括财务制度、预算管理、财务核算等,确保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监督机制健全。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财务复核、财务监察等,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规定的执行。
3.信息公开透明。
学校要及时公开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大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办法

大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12号)精神,落实《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要求,加强和规范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规范学校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促进更加合理地分配学校资源,提高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是指由学校审计处对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五条学校审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学校的实际情况,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中确定重点审计内容。
重点审计内容包括:重要资源利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衔接部位、非常规业务、受有关政策变化影响业务等方面。
第六条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应当与开展的其他类型审计相结合,相互利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效果。
第二章预算执行审计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审计,是指在预算内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对预算编制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等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预算执行审计旨在维护年度预算的严肃性,正确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防范财务风险和管理漏洞,及时为学校和有关部门改进管理提供审计意见和建议,为促进财务规范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实现学校年度事业目标服务。
第八条预算编制管理审计是对预算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编制方法、预算调整、经济责任制等相关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和评价。
审计重点包括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财政与主管部门印发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指南和学校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是否符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内部制度规定,学校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部门预算的管理要求,对主管部门已批复的年度预算是否存在随意调整的现象,学校以及各部门是否建立有关预算管理的内控制度,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否健全、有效等情况。
高校预决算审计实施方案

高校预决算审计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高校财务管理的日益复杂和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预决算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预决算审计是指对高校财务预算和年度决算进行审计,以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高校预决算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障高校财务管理的稳健运行。
二、目标。
1. 确保高校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2. 确保高校年度决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发现和纠正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4. 为高校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审计计划。
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系统的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范围、对象、重点和方法。
2. 收集资料。
收集高校预算编制和年度决算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包括财务报表、预算编制依据、支出凭证、收入票据等。
3. 进行审计调查。
通过调查和核实,了解高校预算编制和年度决算的过程和情况,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4. 进行审计检查。
对高校预算编制和年度决算的财务报表、支出凭证、收入票据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检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发现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为高校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6. 编制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调查和检查的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明确问题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为高校的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健全高校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年度决算的内部管理和监督。
2. 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审计技能和业务水平,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审计工作提供便利。
五、总结。
高校预决算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高校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高校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不断完善和提高高校预决算审计工作,为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健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高等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指南

高等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指南
一、财务预算执行
1、预算制定
(1)学校财政年度预算由学校上级财政部门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教辅、财务管理、本(来)款等情况批定。
(2)学校发展规划的编制,预算制定也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以便学校可以正确确定和把握好财务状况,做好长远规划和相应的经济安排。
2、预算执行
(1)学校预算执行必须结合各学院、各部门的具体实际,在省、市以及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的指导、督促下,把一学期的预算工作做好计划和预算,对各部门的支出合理安排,有效控制预算的使用。
(2)必须以预算先行的原则,防止临时支出的产生;以精简有效的原则,整合各种支出;以报销必要的原则,减少重复安排支出;以实物为主的原则,减少与余额不符的支出现象,以便充分利用学校财政资金。
二、财务决算审计
1、决算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上学年度学校财务决算的检查和审计两个方面:
(1)根据结算和财务记录,检查和审查上学年度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以及财务管理部门的合规性;
(2)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和政策,对上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有效性进行审计,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无据支出、不当支出、超支、重复支出、违反财政管理规定等情况。
2、审计工作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会计准则,同时配合其他审计机构进行联合审计。
审计工作要保证审计的公开性,不能存在“审且放行”等手段,由专人负责审查跟踪,坚决防止财务收支的违法行为。
高校部门预算审计实施方案

高校部门预算审计实施方案一、审计目的本次预算审计旨在对高校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过程进行审计监督,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保障资金使用的效益和合法性。
二、审计范围本次审计涉及高校部门各项预算,包括年度预算、专项预算、项目预算等。
三、审计内容1. 对预算编制流程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包括预算依据的合理性、编制程序的完整性和预算实施方案的科学性等。
2. 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审计,包括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安排、是否存在超支现象、预算执行情况的合规性等。
3. 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审计,包括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和风险的评估等。
四、审计方法1. 采取文件审查、核对数据、实地调查等多种方法进行审计。
2. 运用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原则进行审计。
3. 充分运用现代审计工具和技术,提高审计效率和水平。
五、审计程序1. 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时间、地点和工作人员。
2. 开展审计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初步了解审计对象情况等。
3. 开展实地调查,深入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
4. 对审计发现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初步审计意见。
5. 提出审计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和提出改进建议。
六、审计成果1. 出具符合审计规范的审计报告,明确问题及改进意见。
2.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实施。
七、保密措施严格遵守审计保密制度,确保审计过程中的数据、资料的保密性。
八、其他事项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对方案进行调整,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九、沟通与合作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与被审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协调解决问题。
同时,对被审计部门提供审计过程中需要的支持和配合。
十、风险防范审计过程中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和防范,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经费预算对审计工作的经费进行预算计划,包括审计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用等,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二、法律依据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工作。
学院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学院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法〉〉、《会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XX学院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是指学校审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对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主要包括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务决算等方面的审计。
第三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的目的是规范学校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预算的严肃性。
第四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的对象是对学校及下属单位(各部门各二学院)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条审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重点,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六条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学校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财务决算审计是对学校财务报告反映的年末财务状况、年度收支结果和事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和决算报表审计。
第七条预算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二)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按规定全部纳入学校统预算管理,收入来源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支出预算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等原则;(三)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调整的依据是否充分,有无调整项目的详细内容和措施、调整原因和有关说明,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四)分析评价预算执行绩效情况。
第八条收入预算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实行统管理、统核算;(二)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隐瞒、少列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行为,各项收入的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否按预算目标积极组织收入,是否制订保证收入预算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和办法,有上缴任务的单位或部门是否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按规定及时上缴学校,有无截留、挪用预算收入或私设“小金库”行为,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四)学校组织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是否合规、合法。
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

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单位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和《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是指单位及所属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决算,是指单位及所属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而编制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是指审计处依法对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五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单位及所属单位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保证预算有效执行与决算编制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预算执行审计第六条预算执行审计是在内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对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七条预算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级经济责任制是否健全、有效;(二)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预算编制能否与本单位发展目标相适应,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是否贯彻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是否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预算编制的方法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单位的规定;(三)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编制超越单位财力的赤字预算,预算是否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四)预算调整依据是否充分,预算调整项目是否明确,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收入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二)是否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收入预算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和办法;(三)各项收入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无隐瞒收入、少列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行为;(四)是否按预算目标积极组织并及时上缴预算收入,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预算收入或私设“账外账”、“小金库”行为;(五)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是否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有无无证收费、使用非法票据收费、收费不开票据、收费后不及时缴入单位法定账户等问题;(六)各项收入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有无利用应付及预收、代管经费等过渡性会计科目挂账隐瞒收入或直接列收等问题;(七)分析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差异和原因。
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

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可依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是指高等学校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依法对学校及其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高等学校财务收支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学校加强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第五条审计机构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二)是否按规定设置财务机构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学校一级财务机构是否对全校各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划定;(四)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第六条审计机构对高等学校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及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赤字预算;(二)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合法,会计核算是否合规,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三)预算调整有无确实的原因和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和说明,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经批准后执行;(四)学校为保证预算的完成采取了哪些措施,这些措施是否合法、有效;(五)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最终实际履行结果如何,如与计划差异较大,应当分析其原因是否合理。
第七条审计机构对高等学校财务收入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是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或设置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二)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合法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集资问题;(三)在事业收入中,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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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教委第24号令《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和成人高校。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可依照执行。
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校预算,是指高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指高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依法对学校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目的,是有利于保证学校预算的执行,促进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审计机构对预算管理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一)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及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全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预算编制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公开性怎样;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中是否坚持稳健原则,支出预算是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艰苦奋斗、
勤俭节约等原则,有无赤字预算;
(三)预算调整有无确需调整的原因及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措施和有关说明,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报经学校领导审定后执行;
(四)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第七条审计机构对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支,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和其他收入,是否纳入学校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二)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截流、挪用、拖欠等问题或设置“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
(三)学校组织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的标准,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乱集资等问题;
(四)各项收入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是否合规。
第八条审计机构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虚列支出和以领代报等问题,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二)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
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的开支标准,有无虚报虚列、违反规定发放财物、动用事业经费搞基本建设和其它违纪违规问题;
(三)各项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有无帐实不符等问题;往来款项是否严格管理、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帐和被其它单位和个人占用等问题,有无利用渡性科目隐瞒收支或直接列支等问题;
(四)各项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有无损失浪费等问题。
第九条审计机构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收入预算的执行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何,与计划有何差异,有无赤字,如与计划差异较大或出现赤字,原因何在;
(二)学校为保证预的完成采取了哪些加强管理、增收节支的措施,这些措施是否合法、有效;
(三)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合理,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四)预算执行的效果如何,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
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支出增减率怎样。
第十条审计机构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方式及时间应当是:
(一)事前参与:在编制预算期间,应当主动了解并要求财务管理部门提供预算编制的情况,积极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为事中和事终审计打下基础。
(二)事中审计:每年十月份对当年9月份以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结果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检查预算收支进度,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事终审计:每年初对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结果进行审计,全面评价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十一条审计机构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有权要求财务管理部门限期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关预算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制度;
(二)学校审查批准的预算;
(三)预算调整方案及批准文件,预算管理台帐等;
(四)被审年度的会计凭证、帐册、会计报表等;
(五)被审年度编制的财务决算和财务报告;
(六)与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其它资料,如收费依据等。
第十二条审计机构在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事中和事终审
计时,应当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细则>>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