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报表填报单位范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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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

审计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范围的要求

省厅各审计组、市地审计局: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规避审计风险,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范围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填报单位的范围。审计组可将表1、2、3发给所有预算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公用事业单位、其他相关举债单位,并提供填表说明及要求的电子版或纸制自制简表等,根据填表说明和要求逐笔填报。

预算单位名单由财政的部门决算系统导出(名单由财政部门提供),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司法(包含其部门和机构)、群团(青年团、妇联、工会、工商联、残联、文联)和经费补助事业单位等。融资平台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融资平台以四方认定的为准。公用事业单位以财政部门提供的为准。其他相关举债单位根据政府及财政、银行等单位提供的情况参考确定。有政府性债务的单位必须填报表格,并提供本单位债务管理、举借、偿还、使用等书面情况汇报。对没有发生政府性债务的单位必须做出书面承诺,审计组对没有债务的单位进行适当抽审,抽审比例掌握在20%左右,重点关注有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办公楼等支出的部门单位(从部门决算中分析)。

二、重点部门的填报要求。财政部门除完成1、2、3、5

表及6表的1-19列填报外,还要会同粮食主管部门完成表4的填报,会同国土部门完成表8的填报;交通部门完成表1、2、3、7的填报;教育卫生部门完成表1、2、3、9的填报;融资平台公司完成表1、2、3、10的填报;统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完成表1、2、3、11的填报工作。

三、单位填报、部门汇总。各部门和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及时将报表布置到部门下属所有单位,由部门和单位(含部门下属单位)逐项填列,由部门审核后,汇总并统一上报。

四、有关要求。各审计组要指定专人负责表格、承诺书回收登记,各债务单位上报的报表要有单位盖章,并提供电子报表,对填报债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对没有债务的单位上报的承诺书要由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债务单位在填表过程中遇到疑难进行询问时由审计组指定专人统一口径回答。

五、省厅指导组已制作了《省审计厅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组关于填报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的通知》模板,请各审计组参照执行。

附:《省审计厅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组关于填报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的通知》模板

省审计厅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组关于填报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的通知

*市地(含区)部门和单位:

根据《审计署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通知的通知》(审财发[2011]15号)要求,黑龙江省审计厅组成审计组,对各市地(含区)地方债务进行审计。为了达到“摸清规模,分清类型,分析结构,揭示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的要求,全面反映各市地(区)地方债务的总体情况,圆满完成这次审计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请你市地(含区)部门和单位填报《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统计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填报的报表。请你市(含区)部门和单位(含下属单位、下同)详细阅读填表说明(详见附件),根据填表说明逐笔填报。所有部门和单位都要完成表1、2、3的填报。

预算单位名单由财政的部门决算系统导出(名单由财政部门提供),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司法(包含其部门和机构)、群团(青年团、妇联、工会、工商联、残联、文联)和经费补助事业单位等。融资平台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融资平台以四方认定的为准。公用事业单位以财政部门提供的为准。其他相关举债单位根据政府及财政、银行等单位提供的情况参考确定。

二、重点部门的填报。财政部门完成1、2、3、5表及6表1-19列的填报,并会同粮食主管部门完成表4的填报,会同国土部门完成表8的填报;交通部门完成表1、2、3、7的填报;教育卫生部门完成表1、2、3、9的填报;融资平台公司完成表1、2、3、10的填报;统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完成表1、2、3、11的填报工作。

三、填报的时间范围。填报以下时间点的债务发生、偿还及余额等情况:债务发生的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以及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口径。此次审计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主要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情况,简称三类债务。具体解释如下:

(一)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的债务。一是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外债转贷、农业综合开发借款、其他财政转贷债务中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二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举借、拖欠或以回购等方式形成的债务中,确定由财政资金(不含车辆通行费、学费等收入)偿还的债务;三是地方政府粮食企业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

(二)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因地方政府

(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一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借,确定以债务单位事业收入(含学费收入)、经营收入(含车辆通行费收入)等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债务。二是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借,以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视同政府担保债务。

(三)其他相关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政府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五、单位填报、部门汇总。各部门和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及时将报表布置到部门下属所有单位,由部门和单位(含部门下属单位)逐项填列,由部门审核后,汇总并统一上报。

六、报送时间。请各部门和单位于2011年3月*日前将报表电子版上报*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组和市(区)财政局,上报前请各部门和单位对报表进行校验,并做好相关证材的准备。

七、有关要求。请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报表说明,按时完成审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并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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