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第一条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于不合格保健食品。
包括:(一)保健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保健食品。
第二条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三条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及时通知仓管员、营业员等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第四条食药监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第五条不合格保健仪器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第六条不合格保健仪器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
第七条不合格保健食品的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销毁记录。
第八条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九条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2年。
第十条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十一条明确为不合格保健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进货检查验收台帐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
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4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第一节不合格原材料第1.1条严格执行公司《原材料初检规定》,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分别处置。
第1.2条材料班(磅房)须逐车核对随车资料和送货单,与约定不符或资料不全者拒绝进场,并上报材料班长。
第1.3条对于目测就不合格且供货商对目测结果无异议的原材料,应坚决退货,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1.4条当供需双方对目测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即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快速试验,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试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结果。
第1.5条当对材料有怀疑、目测无把握时,应及时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快速试验,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退货。
第1.6条材料班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原材料按批量随机取样,将样品送试验室进行检测。
如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试验室应将检测结果反馈给材料班,由材料班进行记录,并报告技术经理,采取措施禁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环节。
第1.7条当巡场发现不合格原材料或料场有混料时,应由分公司技术经理根据不合格程度或混料状况,决定是否清运出场或降级使用。
对于降级使用的材料应分开堆放,在保证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只允许使用在强度等级不大于C15非结构混凝土中,并双倍留置相应的验证试件。
第二节不合格产品第2.1条出厂质检发现混凝土和易性不满足出站要求时,应立即阻止该车混凝土出厂,并通知质检班长或试验室主任,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调整,在保证该车混凝土强度和和易性均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再放行出场,并留置相应的调整记录和验证试件。
第2.2条到工地后,因离析或违规加水而被退回的混凝土,应作废品处理(制作地砖或经冲洗后分离提取砂石)。
第2.3条对于因工地多要或准备不充分而导致的退灰,应及时进行处理:出场2h以内,且混凝土和易性良好的,可按照原强度等级使用;出场2-4h内,如通过掺加适量外加剂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得,可降低1-2强度等级使用;出场4h-6h内,只能用于主体以外低强度部等级部位,如垫层等。
出厂超过6h或已过初凝,作废品处理。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工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的不合格品处置工作。
第三条不合格品是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有可能对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
第四条不合格品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不合格品的合理、安全处置。
第五条不合格品处置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处置、分类处置、适当处置”的原则。
第二章不合格品处置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公司设立不合格品处置部门,具体负责不合格品处置工作。
第七条公司不合格品处置部门的职责包括:(一)指导并监督公司各部门的不合格品处置工作;(二)组织开展不合格品处置工作的培训和教育;(三)定期对不合格品处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四)负责处理不合格品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不合格品处置部门的工作,认真开展自己的不合格品处置工作。
第九条不合格品处置部门设立专职不合格品处置人员,负责具体的不合格品处置工作。
第十条不合格品处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不合格品处置工作。
第三章不合格品处置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不合格品处置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不合格品处置程序包括:(一)不合格品的鉴定: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鉴定,确定是否符合不合格品的定义。
(二)不合格品的分类处置:根据不合格品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分类处置,包括销毁、退货、返修等。
(三)不合格品处置的记录: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过程进行严格的记录,包括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处理方式、责任人等。
第十三条不合格品处置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随意处置。
第十四条不同类型的不合格品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不得混在一起处理。
第四章不合格品处置的责任和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的主管人员应当对自己部门的不合格品处置工作负起监督责任,确保不合格品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不合格品处置部门负责对全公司的不合格品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第一篇: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一、不合格原辅料。
购进的原辅料及消毒剂由专人负责验收,发现发霉、变质的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包装材料进货在索取检验报告的同时,对破损或部分运输过程等异常原因受到污染的包装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三、对公司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查明原因外,销毁处理。
对已售出的产品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进行销毁处理。
四、对已售出的和库存的产品发现过期后,立即通知各业代处和客户以及各cdc库房对产品进行封存,立即查明原因并公告收回,由品质人员现场监督进行销毁处理。
第二篇: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上海苍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2.责任查不清不放过3.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范文(五篇)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范文1、凡医疗器械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与法定质量标准或有关规定不符合的医疗器械,均属不合格医疗器械。
2、在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存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并及时进行质量查询,等待处理。
3、对在库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如果是生产环节或运输环节的质量隐患而导致的,则要向供货单位联系,商洽退货或销毁等处理办法。
如果是本公司储存保管或养护不当而导致的,则必须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犯。
4、医疗器械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发货。
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医疗器械。
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
5、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时,或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时,应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医疗器械。
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等待处理。
6、不合格医疗器械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
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决定销毁时,必须报经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监督销毁。
对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部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预防措施。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对不合格品的处理,保障产品质量,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第三条定义1. 不合格品: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达到产品质量和标准要求的产品或物料。
2. 清退:指将不合格品从库存中清除或从流通环节中剔除。
第二章不合格品的分类和登记第四条不合格品的分类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偶发不合格品:指个别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影响整体的产品质量。
2. 批量不合格品:指某一批次的产品中出现批量质量问题,在产品质量方面存在一定风险。
工程现场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了建立和健全不合格品(不良品)处置管理制度,提高工程施工质量,规范不合格品(不良品)处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施工的环节,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
二、定义1.不合格品:指与设计要求、标准规范不符,不具备正常使用功能或预期寿命的物质和产品。
2.不良品:指产品表面有破损、变形、缺陷等影响产品外观质量的缺陷。
三、不合格品(不良品)的处置材料1.处置材料:不合格品(不良品)由施工单位负责归类整理,并填写《不合格品(不良品)处置报告表》。
四、不合格品(不良品)的处置流程1.发现不合格品(不良品)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和安装,并将不合格品(不良品)移交给专人进行归类整理。
2.归类整理后,填写《不合格品(不良品)处置报告表》,经质检科验收后报监理部门进行备案。
3.根据不合格品(不良品)情况,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自行修复、委托专业公司进行修复、退货、更换等。
4.不合格品(不良品)的处置过程中,应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以备之后的审计和验收。
五、责任分工1.施工单位负责对发现的不合格品(不良品)进行归类整理并填报处置报告表。
2.质检科负责验收归类整理后的不合格品(不良品),并将验收结果报监理部门备案。
3.监理部门负责审核和备案由施工单位填报的不合格品(不良品)处置报告表,并监督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设计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不良品)的处理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5.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不合格品(不良品)的处置工作。
六、监督与检查1.监理部门有权随时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品(不良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置。
2.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提供与不合格品(不良品)相关的资料和材料。
3.监理部门应定期进行不合格品(不良品)处置情况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4.监理部门对不合格品(不良品)的处置结果负责核验和备案。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6篇)

不合格品处理制度第四章管理制度文件版本:第一版文件编号:____ny/zg-14九、不合格管理办法及控制程序(一)不合格产品管理办法1、定期由厂长召开质量例会,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人员参与。
2、由质量负责人及各科室负责人汇报生产中、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办法,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3、对于不按操作规程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质量事故进行处罚,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损耗人员进行奖励。
4、对外来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及企业内部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性时研究,分析原因,及时想办法,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5、不合格的处理(1)对于过程检验中。
计量不足,灭菌温度不够等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纠正,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2)不合格品的原辅材料由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出具。
不合格品处理单,并做好置牌标识,购销科负责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a、对发现原辅材料出现一般质量不合格的,由化验室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由质检科处理决定。
b、对发现原辅材料出现重大质量不合格时,由化验室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由质检科会同各有关部门参与质量评审作出使用或不使用的处理意见,报经理批准,购销科负责与供应郑州新农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第四章管理制度文件版本:第一版文件编号:____ny/zg-14商联系处理,办理退货手续,必要时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3)不合格成品由检验员根据检测结果开出不合格处理单,并入不合格品临时堆放点或库房,进行隔离标识。
责任部门应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表,并根据表中的项目内容和完成时间及要求,制订纠正措施,按规定认真实施,并报质检科进行验证。
(4)本程序中涉及的各类记录、文件、应作为质量分析,信息反馈和质量统计,质量考核的原始凭证。
(二)不合格工作管理办法不合格管理是指不能正确依据《企业质量手册》很好的工作,很好地履行自己义务的行为的一种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1、在本职工作范围内不能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不合格的部门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对由此引发的不良影响负全责,以造成影响的大小和经济损失多少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已造成的不合格,能重新再做的要重新再做,不能重新再做的要进行必要的修补或挽救。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9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控制、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不合格品得以控制,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特制定本规定,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二、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一)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定1.不合格品的判定(1).检验员对外购、外协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发现不合格品告知相关负责人将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以防止误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相应责任人分别填写其内容:①.质检部经理负责判定并决定处置不合格品的方法,以及批准不合格品是否让步使用。
②.生产部对外协的不合格品提出处置建议,执行质检部的处置意见。
③.供应部对采购的不合格品提出处置建议,执行质检部评审意见。
(2).检验员负责将不合格品责任部门填写处理建议后的≤不合格品处置单≥送质检部负责人,质检部提出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报废或退货的处理意见。
检验员对评审意见跟踪落实,并将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置记录栏”中。
2.不合格品的处理(1).需返工的不合格品,由技术部下发《返工单》,责任单位根据《返工单》技术要求进行返工。
返工后的产品,检验员应重新对其进行检验,以证实其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2).经评审确定退货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填写“退货通知单”交供应部办理。
(3).评审确定的废品,检验员填写“废品通知单”,质检部经理签字后按要求将废品转移至废品库并标识。
3.不合格检验记录所有不合格品的检验记录,以及重新检验的记录均由质检部收集、整理保存,保存期为五年。
(二)车间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定1.不合格品区域的规划①、操作工当场检测出来的不合格品和质检员检测出来的不合格品,都集中存放在规定的不合格品存放区。
各车间不合格品存放区由车间主任负责根据车间所生产产品种类、特点具体规划。
②、在不合格品存放区附近应有明显的“不合格品存放区”标牌指示。
③、不合格品存放区应分区为返修件区、工废件区、料废件区。
2.不合格品标识①.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必须用不合格品标签标识清班次、生产日期、班次、操作人及原因;②.不合格品标识分料废、工废和返修三种,使用红色记号笔在工件显眼部位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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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对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
3.1 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后的复检,并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
3.2 副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品作处置决定。
3.3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4 车间和相关部门实施对不合格品的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特性和卫生技术指标的产品;
b)一般不合格:经检验判定,偶然出现个别或少量的不合格品或不影响产品质量特性的产品。
4.2 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让步接收、退货、换货或作价处理等。
4.2.1 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仓库保管员将其放置于不合格
品区,并在产品堆放处实施“不合格”标签或标牌标识。
由品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报副总经理作出处置意见,属于严重不合格品应由生产部组织进行评审,并报总经理办公会。
品控部将《不合格品处置报告》转到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按处置决定实施处置。
a)对严重不合格品可采用换货或退货处理或作价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可采用让步接收、换货或退货处理。
若实施让步接收处理时,由仓库保管员依据副总经理批准的处置决定,在原不合格标签或标牌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
c)让步接收的产品投入生产后,车间应严格工艺纪律,加强工艺操作,生产部应加强监督检查,若发现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品控部,生产部应重新组织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2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采购产品,经品控部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 不合格过程产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降级、报废等。
4.3.1 对于检验员判定的一般不合格品,生产部接到检验报告后应组织操作者按《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的规定实施处理;经检验判定为严重不合格的产品,《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处置决定后,方可实施相应的处置。
经处置后的产品必须通知品控部重新检验,经检验仍不合格者由品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相应的处理。
a)让步接收后,检验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
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下道工序加工后的产品质量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但让步接收应经过总经理批准。
成品不允许实
施让步接收。
b)报废产品由仓库保管员放置于废品区统一处理。
4.3.2 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品,必须先通知操作人员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条件,停止将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之后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报副总经理作出初步处置决定(如对不合格品实施隔离、标识等),并将决定口头通知责任部门按处置要求处置。
然后通知生产部召开不合格品处理评审会议,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依据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报废、降级或返工处置等。
4.3.3 发生严重不合格品之后,品控部应对随后生产过程生产工艺技术调整后的产品加大监督检验的频次,待产品质量稳定后方可按正常要求实施检验。
4.3.4 返工处置后的产品品控部应进行复检。
经检验的不合格品应按前述的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4.4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对于已经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重大质量事故对待,除执行4.3条款有关规定外,生产部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应依据不合格的程度及给顾客造成的影响程度,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5 引用文件
5.1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 记录
6.1 《棉籽检验记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2 《质量过程控制通知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3 《成品油检验报告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4 《棉粕检验报告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5 《不合格品处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