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抗浮设计中的几个问题讨论 转载
关于抗浮设计的几个问题探讨

结构自防水
在结构设计中应考虑自防水效 果,通过合理选择混凝土材料 、调整配合比、添加防水剂等 方式,提高结构本身的防水性
能。
考虑地下水浮力影响
01
了解地下水浮力规律
地下水的浮力是影响抗浮设计的重要因素之一。设计人员应了解地下
水的浮力规律,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采取相应的抗浮措施。
02 03
保证地下室底板刚度
选择合适的底板材料
地下室底板的材料选择对抗浮设计至关重要。应选择具有足够刚度和承载能力的材料,如 钢筋混凝土,确保底板在承受地下水浮力和上部荷载的同时保持稳定。
优化底板结构设计
在底板设计中,应合理布置钢筋,优化结构设计,提高底板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同时, 应考虑底板与土壤之间的摩擦力、锚固措施等,以增强底板的抗浮能力。
03
抗浮设计的注意事项
防止地下水渗透
做好防水工程
在地下室或地下工程中,必须 采取有效的防水工程措施,以 防止地下水渗透。防水材料应 选择耐久性强、适应地下环境 的产品,确保长期有效防水。
排水系统设计
在防水工程的基础上,应考虑 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以迅速 排除可能积聚的地下水。排水 沟、集水井等排水设施应合理
05
抗浮设计的建议与展望
加强抗浮设计研究与技术创新
深入研究抗浮设计原理
加大对抗浮设计原理的研究力度,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抗浮设 计方法,提高抗浮设计的理论水平。
推动技术创新
鼓励在抗浮设计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抗浮设计 的效率和可靠性,降低成本。
建立抗浮设计标准体系
完善抗浮设计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指南,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的抗浮设计标准体系,提高抗浮设计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地下室结构抗浮设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地下室结构抗浮设计中若干问题的探讨摘要: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地下室工程越来越多,在地下室的建设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抗浮设计的问题,其关系到整个地下室工程的建设成本和施工的安全性。
如果不重视该问题,就有可能使得地下室工程在建成之后,无法正常使用而浪费成本,严重时还可能使得地下室工程因为抗浮能力的不足造成整体结构的损坏,为此就需要在地下室工程设计过程中高度重视此问题。
一般来讲,抗浮水位在确定过程中比较复杂,其不仅与施工现场地下水的情况有关,而且还与未来一段时间内该地区地下水位的变化趋势有关。
为此,在地下室抗浮设计过程中,就需要对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时还需要选择合理的失效模式进行抗浮验算。
关键词:地下室;抗浮设计;应对措施1、地下室抗浮设计的概念在地下室主体抗浮设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是考虑地下水位的高低情况,对建筑物所能够承受的浮力大小进行判断,维持建筑物整体平衡,将地下室所承受的压重分散开来,确保地下室形态功能的逐步稳定,完善其主体功能。
除此之外,在具体地下室抗浮设计工作设计中,可以根据具体的抗浮设计面积和经验,将其分成整体抗浮和局部抗浮。
而且在地下室抗浮设计方面,属于是对地下水浮力因素的消除过程,尤其是在抗浮结构和功能呈现上,需要对浮力进行全面计算,让地下室设计方案变得更加全面、有效。
2、地下室抗浮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2.1地下水浮力存在的问题在我国高层建筑设计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设计经验不足等问题,这一点在地下水浮力计算中体现得格外明显,也没有设计相关的计算参考和参数,进而导致地下室水浮力计算存在很大程度的不足。
另外,很多设计人员缺乏地下室抗浮设计的经验,进而导致地下室抗浮设计出现严重的不准确等问题。
由于地下室抗浮设计之中不具备规范性特点,导致地下室抗浮设计参数计算难以得到提升,使设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2.2地下水水位确定的问题整个地下水位设计的高与低,与地下室浮力大小存在直接关系。
地下室抗浮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地下室抗浮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思考作者:陈佳鑫来源:《装饰装修天地》2015年第01期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地下空间的大量开发,地下结构的抗浮问题越来越引起结构设计人员的重视。
本文讨论了地下室抗浮设计中的几个问题,如抗浮设计水位的确定、验算构件强度时水浮力的确定、验算抗拔桩裂缝时水浮力的确定及抗拔桩优化布置问题等,与同行共同探讨。
关键词:抗浮设计水位;水浮力;抗拔桩前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持续增加,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和开发成为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供给的有效途径之一,地下结构越来越多,地下结构的抗浮问题越来越引起结构设计人员的重视。
本文结合多年设计经验,就地下室抗浮设计中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与思考,供设计人员参考。
一、抗浮设计水位的确定抗浮设计水位的确定是抗浮计算的前提条件。
确定抗浮设计水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应综合分析当地历年水文地质资料,根据地下水类型、地下水位及其变幅和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等因素,结合具体工程重要性及建成后使用期间内水位变化的可能性综合确定。
设计人员所依据的抗浮设计水位应该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明确提出。
如地质勘察报告未明确提出,设计人员应要求勘察单位补勘后提出,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应结合当地的实际经验综合确定抗浮设计水位,如天津地区抗浮设计水位通常就取室外地面下0.5米。
二、验算构件强度时水浮力的确定根据阿基米德定律,浮力等于它所排开水体体积的重量,即:Sk=γwV式中γw——水的重度,可按10kN/m3采用;V——建筑物在抗浮设防水位下排开水的体积(m3)。
则水浮力的设计值为:S=γK Sk水浮力的分项系数取值,是目前地下室抗浮设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
水浮力是可变荷载,《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第3.2.5条3款规定“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移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可查阅相关民用建筑设计规范中均未提及此项规定。
关于地下建筑物抗浮设计的讨论

关于地下建筑物抗浮设计的讨论湖北建鄂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袁内镇内容提要地下建筑物抗浮设计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由于缺乏专门、系统的研究,抗浮设计中常出现缺陷或错误,导致地下建筑物浮起,结构损坏的事例屡见不鲜;另一方面抗浮水位确定不合理或抗浮措施采取不当,造成重大浪费的问题也时有发生。
本文根据规范的原则要求,结合地下建筑物浮起事故处理的经验及笔者的认识,对地下建筑物浮起的机理、浮起的类型、抗浮水位的确定、抗浮设计计算以及抗浮措施等进行了阐述,可供地下建筑物设计和施工参考。
地下建筑物抗浮设计是一个复杂的技术问题,由于岩土工程条件及地下水的多变性,特别是缺乏专门系统的研究资料和观测资料,对于几乎成为学术研究空白点的地下建筑物抗浮设计,相关规范没有条件作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认识上的分岐和设计工作的困难和混乱,不断引发地下建筑物浮起、结构破坏事故,或出现不应有的浪费现象。
为解决抗浮设计的基本认识和具体操作问题,有必要对抗浮机理等重要概念进行澄清,对抗浮设计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探讨。
一、地下建筑物浮起的机理及基本条件众所周知,水对地下建筑物的浮力大小遵循阿基米德原理,水对物体的浮力等于物体排开同体积水的重量。
容易引起忽视的是在地下水长期作用下,水的浮力同时也遵循连通管原理,即在地下水长期作用且均匀补给的渗透系数相同的透水土层中孔隙和孔道中的水位等高,地下水位下同一标高孔隙水的压强相等。
鉴于实际情况中土的渗透系数不等,特别是水的补给来源不均,补给水量也不等,因此,客观表现的地下水位呈动态变化,在一个场地各点水位往往不相等,上层滞水水位变化更大,但各点水位按连通管原理逐步平衡的趋势是不变的。
因此,透水土层在地下水长期浸泡下,地下建筑物与周围岩土介质间因地下水通过大孔道或微小的孔隙渗入达到一定水位时,无论水的性质是潜水、上层滞水或承压水,无论渗入水量的多少,即使岩土介质与地下结构外墙间形成薄层水膜,即可产生强度为γh的浮力(γ为水的重度,h为建筑物基底以上的水深),当水浮力强度大于地下建筑物单位面积的重量时,建筑物即可浮起,当水不断补充,建筑物将继续上浮。
地下室抗浮问题的讨论

地下室抗浮问题的讨论摘要:近几年来,有不少地下室由于各种原因而造成工程事故,如某医院两层独立地下车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整体上浮;又如,某体育中心游泳馆,地下室上浮造成上部结构梁、板、柱产生大量裂缝;再如,某高层建筑地下室底板局部隆起高达350mm,柱间板出现45°破坏性裂缝等等问题经常性的发生,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经济损失。
本文就是针对这些事故的原因进行归纳和分析。
关键词:地下室;抗浮设计;抗水板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 lot of the basement because all sorts of reasons caused engineering accident, such as a hospital two layers of independent underground garage,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appear the overall rise; Be like again, one sports center swimming pool, the basement by floating upper structure beam, plate, column produce the large amount of crack; Be like again, the design of a high-rise building local uplift as high as 350 mm, between the columns appear 45 °destructive plate problems and the occurrence of regular crack which caused heavy losses of property and economic loss. This paper is aimed at these the cause of the accident summarized and analyzed.Key words: the basement; Anti-uplift design; Resistance to water board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基本概念说明在地下室由于水浮力作用而引发的多起工程亊故中,可以总结发现,多数都是由于工程设计人员对地下水的作用认识不足,抗浮设计的基本概念不够清晰明确,常见因素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下面几种情况:1)设计过程中只重视地下室主要结构构件的设计,忽视了对整体抗浮验算的深入分析,忽视在施工过冲进行抗浮,简单认为地下室不可能浮起来;2)在出现地下室底板裂缝、漏水的情况下,只是简单地认为是一般的工程事故,错误地判断为温度应力作用、砼施工质量问题等,没有考虑到地下水的原因;3)对于那些基底为不透水土层地基的情况,深基坑在建设中又采用了多种方式进行联合支护,忽视水的浮力。
地下工程抗浮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

2017—01—22 建筑技术杂志社建筑技术杂志社建设地下工程都受到地下水的浮力作用,可能导致建筑底板破坏、梁柱节点处开裂及底板的破坏等。
下面就一起看看常见问题及抗浮措施吧。
常见问题1。
没有考虑到地下水浮力的作用或没有对水浮力作用机理有足够的认识,导致在建设地下工程时没有做抗浮验算;2.没有做好施工现场的地下水勘察工作,导致抗浮设计中地下水水位的取值不当,没有考虑到极端天气下出现的最高水位;3。
设计人员忽视抗浮计算中的一些因素,导致抗浮措施不当;4。
施工单位在地下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抗浮措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抗浮方法比选这种方法简单有效,主要可以通过增加自身的重量来抵御水的浮力。
1.可以将增加的重量设置在底板上,通过抗浮计算得到需要配置的重量。
2。
底板上设置回填层,用土、砂、石等密度大的材料进行回填,利用回填物的重量来增加地下工程的总体重量,达到抗浮的目的。
3。
有时可以利用底板外挑部分回填一部分配重,达到增加自身重量的目的。
4.对于底板为板柱或梁板结构,可以利用底板柱帽或梁至地坪之间的空间设置回填土,这种方法可以解决地下工程抗浮问题,还可以作为底板的防水处理.采用抗浮桩进行抗浮设计,主要利用抗浮桩侧面与土体的摩擦来抵消地下水浮力,抗浮桩的效果与桩长、桩径、桩型以及周围的地质条件都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制造抗浮桩的造价高,所以一般使用在柱、墙下等抗浮面积较大、受环境条件、施工条件影响大的地方。
抗浮锚杆是利用锚杆与砂浆组成一个锚固体,保证锚固体和岩土层的结合力,可以提高地下建筑的抗浮能力。
抗浮锚杆具有造价低、施工方便、受力合理等优点,广泛地用于地下空间抗浮施工。
在实际施工中,施工人员要根据地下工程的结构形式、地质条件、浮力大小、施工条件和工期要求等因素确定采用何种抗浮措施。
注意事项地下建筑物若处于透水系数比较大的粉质粘土、粉土、砂土中,由于正值施工期间,地下建筑的顶板和覆土尚未完成,此时底板和外墙已施工完成。
地下室抗浮设计中的几个问题讨论

地下室抗浮设计中的几个问题讨论近几年来,有不少地下室因地下水的作用而造成工程事故,如某医院两层独立地下车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整体上浮,最大上浮高度达1.42m;又如,某体育中心游泳馆,地下室上浮造成上部结构梁、板、柱产生大量裂缝;再如,某高层建筑地下室底板局部隆起高达350mm,柱间板出现45°破坏性裂缝……诸如此类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了财产的损失。
本文对产生这些事故的原因归纳总结成以下四个方面,与同行们共同讨论:一、抗浮设计中基本概念在多个地下室因水浮力作用而引发的工程亊故中,我们发现有些设计人员对地下水的作用认识不足,抗浮设计的基本概念不够清晰,常见的有下列几种情况:1)重视地下室的梁、板、柱、墙的结构构件设计,忽视整体抗浮验算分析,忽视施工的抗浮措施,总认为具有上万吨自重的地下室怎么会浮起来呢2)地下室底板裂缝、漏水,甚至成为地下游泳池,把某些实质上是因为地下水的作用远大于设计荷载而造的工程事故,错判为温度应力作用、砼施工质量问题等。
3)对于基底为不透水土层的地基(基岩、坚硬粘土),深基坑支护又采用了止水帷幕或桩、锚、喷射混凝土联合支护,忽视水的浮力。
试想万吨级以上大船能在江、河、海中航行,可见水的作用力之大。
地下室就像一条“船”,地下室底板和侧墙形成一个密闭的船身,它的水浮力有多少呢,是它浸泡在水中的体积乘以水容重,若一个50×100m的地下室,抗浮水位为5m,它的浮力为25000吨,可见水浮力之大。
地下室的抗浮设计就是要使这个船既不上浮,船身又不破坏,因此,地下室的抗浮设计应进行整体抗浮和局部抗浮验算。
为防止地下室整体上浮我们通常采用两类做法,一类为“压”,一类为“拉”。
当采用“压”的做法时,利用建筑的自重(包括结构及建筑装修、上部覆土等,不含楼面活荷载)平衡地下室水的总浮力,当不能平衡时,必须增加“拉”的做法,即采用桩或锚杆等来抵抗地下水的浮力。
无论是“压”还是“拉”的做法,都必须进行整体抗浮验算,保证抗浮力(压重+抗拉力)大于水的总浮力,即。
建筑地下室抗浮设计若干问题探讨

建筑地下室抗浮设计若干问题探讨摘要:根据地勘资料确定地下室抗浮水位标高,之后在将整体和局部的稳定情况进行计算,如果稳定性不满足规范要求,就要按照实际的工程情况选择较为合理的抗浮对策。
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将地下室的水位高度进行阶段性的控制,并且将地下室抗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以供参考关键词:建筑;地下室;抗浮设计;问题探讨前言:在进行建筑地下室的抗浮设计时,会涉及到很多的问题,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确定抗浮水位标高、抗浮的结构设计。
抗浮的水位高度和结构设计的经济性是分不开的。
确定抗浮水位的高度一般是比较复杂的,一方面要对现场地下水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另一方面要对未来在结构设计应用年限内的地下水变化趋势进行判定。
因为建筑地下室上部分质量的结构情况不一样,在发生水浮力的情况时会出现整体无法进行抗浮和局部无法进行抗浮等情况。
在进行抗浮的设计时,要将工程当中的实际情况结合到一起,将控制性的失效方式进行相应的选择,并且将其进行抗浮的验算,这是所有工程师都会遇到的重要问题。
抗浮的设计规范没有将水浮力的分项系数进行统一的规定,在进行结构的设计时没有依据进行参照。
下文是结合多年的工程经验提出的设计建议,希望能够给予同行业人员相应的参考价值。
1抗浮水位的确定抗浮水位一般都是地勘单位来确定的,普遍情况下,地勘单位会将实地的条件和历史的记载相结合在将水位的数值提供出来。
如果工程当中出现了抗浮的问题时,大多时候是建议住户去咨询专门的抗浮设防水文,并且针对抗浮防水的位置进行深入的研究。
会使地下室的抗浮设防水位受到影响的有几方面:一,现有的场地地下水位的类别和具体的分布情况,比较普遍的地下水的种类包括上层滞水、潜水和承压水三种类型的水位,上层滞水的主要来源就是通过大气层进行降水,其排泄的方法就是通过地表进行蒸发。
潜水和承压水的来源是通过径流或者是大气层的降水,主要的排泄方法是通过人工的开采;二,地下水的结构和种类不同,那么它的结构设计和应用年限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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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抗浮设计中的几个问题讨论转载地下室抗浮设计中的几个问题讨论转载已发表于《中外建筑》2010年02月近几年来,有不少地下室因地下水的作用而造成工程事故,如某医院两层独立地下车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整体上浮,最大上浮高度达1.42m;又如,某体育中心游泳馆,地下室上浮造成上部结构梁、板、柱产生大量裂缝;再如,某高层建筑地下室底板局部隆起高达350mm,柱间板出现45°破坏性裂缝…诸如此类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了财产的损失。
本文对产生这些事故的原因归纳总结成以下四个方面,与同行们共同讨论:一、抗浮设计中基本概念在多个地下室因水浮力作用而引发的工程亊故中,我们发现有些设计人员对地下水的作用认识不足,抗浮设计的基本概念不够清晰,常见的有下列几种情况:1)重视地下室的梁、板、柱、墙的结构构件设计,忽视整体抗浮验算分析,忽视施工的抗浮措施,总认为具有上万吨自重的地下室怎么会浮起来呢2)地下室底板裂缝、漏水,甚至成为地下游泳池,把某些实质上是因为地下水的作用远大于设计荷载而造的工程事故,错判为温度应力作用、砼施工质量问题等。
3)对于基底为不透水土层的地基(基岩、坚硬粘土),深基坑支护又采用了止水帷幕或桩、锚、喷射混凝土联合支护,忽视水的浮力。
试想万吨级以上大船能在江、河、海中航行,可见水的作用力之大。
地下室就像一条"船",地下室底板和侧墙形成一个密闭的船身,它的水浮力有多少呢,是它浸泡在水中的体积乘以水容重,若一个50×100m的地下室,抗浮水位为5m,它的浮力为25000吨,可见水浮力之大。
地下室的抗浮设计就是要使这个船既不上浮,船身又不破坏,因此,地下室的抗浮设计应进行整体抗浮和局部抗浮验算。
为防止地下室整体上浮我们通常采用两类做法,一类为"压",一类为"拉"。
当采用"压"的做法时,利用建筑的自重(包括结构及建筑装修、上部覆土等,不含楼面活荷载)平衡地下室水的总浮力,当不能平衡时,必须增加"拉"的做法,即采用桩或锚杆等来抵抗地下水的浮力。
无论是"压"还是"拉"的做法,都必须进行整体抗浮验算,保证抗浮力(压重+抗拉力)大于水的总浮力,即。
局部抗浮验算,除了梁板墙柱结构构件的强度验算、变形验算和裂缝验算,还应包括局部的抗浮验算,对于大面积地下室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建筑自重不均匀,当上部为高层或恒荷载较大时,该范围的整体抗浮能力可能较高,但上部没有建筑或建筑层数不多的局部范围,特别应进行分区、分块的局部抗浮验算,例如:柱、桩、墙的压力或拉力能否平衡它所影响区域里的水浮力总值。
然而有些设计人员对上述最基本的概念还不够清晰,例如,有些设计人员只对地下室底板的梁、板、墙在地下水浮力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计算,未做整体抗浮的认真分析,特别是独立地下室、水池等,造成地下室整体上浮,给地下室结构带来严重破坏,难以进行复原处理。
又如有些设计人员利用上部结构自重抗浮,只计算上部结构总自重标准值大于总的水浮力设计值,就认为抗浮设计满足要求。
既不分析其上部建筑荷载的分布,又未计算局部抗浮,局部范围因抗浮力小于水浮力,底板隆起、造成地下室及上部结构局部范围内大面积破坏。
再如,在地下室底板计算中只验算强度不进行变形的裂缝宽度的计算,造成底板产生裂缝,漏水严重,形成"地下游泳池"。
更值得一提的是,有些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地表水作用认识不足,当地下室地基为不透水的岩土层、支护又严密的基坑,一般认为不存在水的浮力,因此造成施工期间或使用期间地下室上浮破坏的盲点,一旦暴雨来临,地面的地表水全流入基坑形成"脚盆"效应,即基坑为"大脚盆",地下室成为"小脚盆"。
施工期间一旦未及时采取降水措施就会将"小脚盆"浮起,使用期间若不将四周的回填土采用粘性土分层夯实形成止水层,也同样会产生"脚盆"效应。
另外,有些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忽视施工对地下室抗浮的重要性,设计图纸对施工时抗浮措施的要求只字不提,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关注降水,没有采取降水措施或在抗浮结构未达到设计预定目标时就停止了降水,导致在施工期间产生地下室整体上浮事件时有发生,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除经验外,主要是对我国现行的技术规范,规定不了解。
例如《地下室防水技术规范》在第10章中明确规定了,"明挖法地下室防水施工时,地下水位应降至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降水作用应持续至回填完毕";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第4.4.3条第8款中,规定了"地下室抗浮(防水)设计水位及抗浮措施,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及终止降水的条件等"应在结构设计说明中明示;这些规定是经验的总结,我们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地下室的抗浮设计和抗浮施工。
综上所述,我们在进行工程的抗浮设计时,要做到以下三个步骤:来源:(-地下室抗浮设计中的几个问题讨论(一)_刘冬柏_新浪博客1)仔细研读勘察报告;2)进行整体抗浮和局部抗浮验算,并提出施工期间的抗浮措施和降水措施;3)对存在"脚盆"效应的结构进行分析。
二、地下室抗浮水位的确定勘察单位在提供的勘察报告中,地下室的抗浮水位不严谨,而设计人员又缺乏对勘察报告的认真研读和分析,表现出如下四种情况的随意性:1)勘察报告未明确抗浮水位,只描述钻孔的可见水位;2)临近江河且具有透水层的建筑场地,按一般场地提出抗浮水位,未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江河最高洪水位的影响。
3)根据业主节约投资的需要,或者业主要求增设地下室后,原勘察报告无抗浮水位的参数,又未进行补充勘察,随意修改或确定抗浮水位。
4)对坡地建筑,提供的抗浮水位远高于建筑设计的地坪标高,设计人员未进行认真的分析造成浪费。
以上四种做法中,第1)、2)、3)种情况,导致地下室因抗浮能力不够而使得结构破坏,第4种导致不合理的设计,增大工程投资,造成资源浪费。
地下室抗浮水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地质场地土层差异性,场地土内地下水复杂多变性,给地下室抗浮水位的确定带来了较大困难,然而抗浮水位又是地下室抗浮设计中一个决定性的参数。
如何做到既安全又合理的确定其抗浮水位?勘察、设计人员应遵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及《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 72)的相关规定进行勘察和分析。
其中,根据《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第8.6.2条,场地地下水抗浮设防水位的综合确定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有长期水位观测资料时,场地抗浮设防水位可用实测最高水位,无长期水位观察资料时,应按勘察期间实测最高水位并结合场地地形地貌、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2)场地有承压水且与潜水有水力联系时,应实测承压水位并考虑其对抗浮设防水位的影响;3)只考虑施工期间的抗浮设防时,抗浮设防水位可按一个水文年的最高水位确定。
此外,设计人员对于下列一些特殊情况还应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一是地下水赋存条件复杂、变化幅度大、区域性补给和排泄条件可能有较大改变或工程需要时,应进行专门论证;二是对于斜坡地段的地下室或可能产生明显水头差的场地上的地下室进行抗浮设计时,应考虑地下水渗流在地下室底板产生的非均布荷载对地下室结构的影响,不要笼统的采用勘察报告所提供的远高于室外地坪的地下室抗浮水位来进行设计。
水是往低处流的,若建筑物一侧或多侧是敞开的,水浮力不可能高出室外地坪;三是在有水头压差的江、河岸边,且存在滤水层,应按设计基准期的最高洪水位来确定其抗浮水位;四是对于雨水丰富的南方地区,尤其应注意因地面标高发生变化后对原勘察报告抗浮水位的修正,防止产生地表水聚集效应对地下室的破坏。
三、抗浮验算中的几个参数讨论水浮力的分项系数和抵抗力的分项系数,以及抗浮锚杆钢筋抗拉工作条件系数、抗拉设计强度如何取值,是目前在地下室抗浮设计中很有争议的问题。
1.我国不同规范对水浮力和抵抗力的分项系数有不同的取值,造成设计人员分项系数取值时的混乱。
《荷载规范》中第3.2.5条规定,抵抗水浮力的结构自重作为永久荷载,对结构有利组合时其分项系数γG取1.0是无争议的,但水浮力是可变荷载,其分项系数γQ应如何取值呢?在该条第3款中,"对结构倾覆、滑移和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在查阅相关的结构设计规范中,民用建筑地下室及人民防空地下室均未涉及到此项内容,只有《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提到了关于水浮力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问题。
来源:(-地下室抗浮设计中的几个问题讨论(二)_刘冬柏_新浪博客《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第5.2.2条和5.2.3条中比较清楚的表述了,对于抗浮结构的设计,地表水或地下水作用应是第一可变荷载,1)在进行结构构件的强度计算时,它的分项系数取为1.27;即,在结构构件的强度计算时,水浮力的基本组合设计值为标准值乘上1.27。
2)当计算整体抗浮的稳定性时,抵抗力只计入永久荷载,水浮力采用标准值乘以抗力系数Ks(取1.05)。
民用建筑地下室和给排水构筑物在使用功能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其水浮力的作用和结构的受力性能应是相似的。
在相关规范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之前,此规范的相关参数值得借鉴。
3)若设计者对抗浮水位存在质疑,应将水浮力按荷载规范中的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的方法来确定分项系数。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第3.1.1条的条文说明,"按《工程结构可靠度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水位不变的水压力按永久荷载考虑,水位变化的水压力按可变荷载考虑",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抗浮水位平室外地坪时,水压力是不可能再增加了,视为不变的水压力。
加之,在验算抗浮时,水浮力为主要可变荷载效应来控制的组合,它的分项系数宜取1.20;当抗浮水位低于室外地坪,水压力有可能再增加,视为可变荷载,它的分项系数宜取为1.4。
2.锚杆工作系数和锚杆钢筋取值锚杆抗浮设计时,锚杆钢筋截面面积计算现行的规范中无明确的计算规定,因此设计单位有两种不同版本的设计公式。
第一种,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正截面受拉承载力计算公式:第二种,采用《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中,锚杆钢筋截面面积的计算公式:从两个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钢筋强度fy是一致的,可按照《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4.2.3条表4.2.3-1的抗拉钢筋设计强度取值。
公式中不同的是,《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公式中多了两个系数,一是边坡工程重要性系数γ0,若取1.0,在本文中不做讨论,二是锚杆钢筋的抗拉工作条件系数ζ2,作为永久性锚杆时取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