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管理细则范文
2024年路灯管理维护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路灯管理维护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口的增加,城市道路网络得到了极大的扩展。
在城市道路建设过程中,路灯作为道路交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的路灯管理维护工作存在一些问题:路灯的老化,光照不足,灯管频繁损坏,导致路面照明效果不佳;维护人员的管理效率低,维护成本高;灯杆设计不合理,给维护工作带来困难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路灯管理维护方案是当务之急。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质量,降低维护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2. 原则:科学规划,综合施策,统一管理,分类维护,动态调整。
三、具体措施1. 路灯升级改造目前,路灯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荧光灯、高压钠灯等,存在照度不足、寿命短等问题。
因此,计划在2024年进行路灯升级改造,将传统路灯替换为LED路灯。
LED路灯具有节能、寿命长、亮度高等优点,在提高照明质量的同时还能减少能源消耗和维护成本。
2. 路灯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建设路灯智能化管理系统。
通过对路灯进行远程监控、故障检测,可以实时掌握路灯的工作状态和维护需求,并能远程调节灯光亮度和时间,实现节能减排和智能管理。
此外,智能化管理系统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提供路灯维护的预警和决策支持,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
3. 建立路灯维护人员队伍加强对路灯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维护人员队伍。
对于大型道路网,可以设置分区维护,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维护工作。
同时,采用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维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4. 定期维护和巡检建立健全路灯定期维护和巡检制度,对路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定期更换灯管、灯丝等易损件,及时清理灯具和灯罩,保证照明效果。
巡检人员要定期巡查路灯的工作状态、周围环境是否正常,并及时上报和处理异常情况。
5. 引入专业维护公司与专业的路灯维护公司合作,将路灯的维护工作外包出去。
专业维护公司具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可以提供更高质量的维护服务。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路灯维修管理制度范文一、维修管理制度目的及适用范围本维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路灯设备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故障,确保公共道路的照明正常。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者、维修人员及使用者。
二、维修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在进行路灯维修工作时,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维修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熟悉应急措施。
2. 及时响应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报修信息后尽快赶到现场,并及时处理故障。
3. 规范操作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按照规范操作,遵循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
4. 主动沟通维修人员需与管理者、使用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汇报维修的进展情况和问题。
5. 质量保证维修人员需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保证修复的路灯能够正常运行。
三、维修管理流程1. 报修使用者发现路灯故障后,需及时向管理者进行报修,提供具体的故障描述和位置信息。
管理者接到报修后应立即记录,并指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 维修人员出发维修人员接到报修任务后,应立即出发前往维修地点。
出发前,维修人员需核实所需维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是否齐备。
3. 到达维修地点维修人员到达维修地点后,应与使用者进行确认,并了解故障发生的具体情况。
维修人员需先判断是否为易修故障,能够在现场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
4. 故障判断与修复若现场无法解决故障,维修人员需进行深入判断,确定需要更换零件或进行其他维修措施。
维修人员需根据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维修工作,确保质量和安全。
5. 维修记录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需记录维修的时间、故障点、处理方式以及维修结果等信息。
维修完成后,需及时将维修记录提交给管理者。
6. 故障修复确认维修人员需通知使用者或管理者,对修复的路灯进行确认和测试,确保问题已经修复。
7. 故障统计与分析管理者需定期对维修记录进行统计与分析,分析故障的原因和发生频率,从而对其进行预防和管理。
四、维修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维修人员的职责维修人员须严格按照维修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维修的质量和安全。
农村路灯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路灯管理制度范文农村路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农村居民夜间出行安全,规范农村路灯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地区的道路路灯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农村路灯管理应以节能、环保、智能为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装、维护、管理。
第四条路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路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五条农村路灯管理应当坚持以维护安全为核心,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导向,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
第二章路灯安装第六条农村路灯安装应当根据道路使用功能、交通流量、路段情况等因素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第七条路灯安装应当优先满足夜间交通需求高的关键路段,如大型交叉口、学校、医院、公园等。
第八条路灯的类型和亮度应当根据道路类型、交通流量等因素进行科学选择,确保夜间行车安全和交通效率。
第九条路灯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确保安装质量,避免隐患。
第十条路灯安装工程应当使用优质材料,进行专业施工,并达到环保要求。
第三章路灯维护第十一条农村路灯维护应当采取定期巡查、定期检修的方式,及时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路灯维护应当根据路灯类型和故障情况,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采取合适的维修措施。
第十三条维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熟悉路灯的安装和维护要求,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四条维护过程中应当防止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二次损坏。
第十五条维护过程中应当注意节能环保,采取措施降低能耗和资源浪费,如合理调整亮度、减少照明时间等。
第四章路灯管理第十六条农村路灯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路灯档案,记录路灯的安装、维护和管理情况。
第十七条农村路灯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路灯管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保障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农村路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村路灯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农村路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路灯设施的监测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路灯管理细则范文

路灯管理细则范文
路灯管理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道路的安全和居民的正常生活,规范路灯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路灯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过市政府或镇政府的审批同意。
第三条:路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由市政府或镇政府负责,可以委托专业公司进行。
第四条:路灯的维修应及时处理,遇到故障需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维修。
第五条:路灯的亮度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保证公共道路的适度照明。
第六条:路灯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路灯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七条:路灯的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路灯进行清洗和保养,保持路灯的良好状态。
第八条:对于故意损坏路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赔偿损失,并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第九条:居民对于路灯的问题可以向相关单位进行反映,相关单位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第十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市政府或镇政府所有,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路灯管理制度(6篇)

路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本着方便群众,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路灯的管理:(一)路灯设施统一由外线班组进行管理;(三)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1、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2、依附路灯设施搭棚、建房、筑墙或堆放、悬挂物品,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3、向路灯设施____、投掷物体,向电缆井内倾倒垃圾、污物等物品;4、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四)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布依族传统节日期间应开启路灯,开启时间为:夏季每晚上19:____分至22:____分,冬季每晚19:____至22:00,春节、国庆、____月六当日视情况可延长时间至24:00。
第三条电费的收取和管理第四条路灯的维护及管理人员职责(一)路灯统一由乡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维护;(二)路灯维护人员要认真负责,协调配合,集中精力搞好路灯维护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三)维护人员要爱护一切路灯设施,不随地乱扔废旧材料,修旧利新,降低盏灯消耗,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
(四)路灯维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基础,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五)维护人员要对灯具、器材等情况了如指掌,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遇有特殊情况时,要灵活掌握。
对各种存在隐患的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换,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要每周巡查一次,杜绝乱接、乱搭路灯线路的现象,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理,保证节假日亮灯率达到____%。
(七)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路灯,未经允许擅自开启路灯造成的费用由管理人员自行负责。
第五条处罚(一)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二)擅自迁移路灯电源,造成设施损坏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三)依附路灯设施搭棚、建房、筑墙或堆放、悬挂物品的,责令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四)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的,在规定时间内不予以拆除的,处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
村路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村路灯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庄的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和居民的人身安全,制定本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庄内所有的道路、街道等公共场所的路灯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村路灯维护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村庄内所有的路灯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四条村路灯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人是村委会主任。
相关人员包括路灯维护人员、路灯巡检员等。
第五条村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由村委会负责组织,路灯维护人员负责具体的维护工作,路灯巡检员负责巡查工作。
第六条村路灯维护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维护意识。
第二章维护管理职责第七条路灯维护人员的职责包括:1.定期巡查路灯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2.对路灯进行日常保养,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使用;3.收集路灯故障信息,及时上报给村委会;4.参与村庄完善路灯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路灯巡检员的职责包括:1.定期巡查路灯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记录;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给村委会;3.协助路灯维护人员进行路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第三章维护管理流程第九条村路灯的维护管理流程如下:1.村委会组织路灯维护人员进行路灯设施的巡查和维修;2.路灯维护人员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维修,并记录维修情况;3.路灯维护人员将维修情况上报给村委会;4.村委会根据维修情况,安排专人进行验收;5.验收合格后,村委会进行结算,并支付路灯维护人员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村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和居民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路灯维护人员在进行维护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并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路灯巡检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必须保持警觉,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路灯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处置,确保居民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四条对于履行维护管理职责的人员,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维护管理制度的人员,可以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相应的处罚。
2023年路灯管理细则范文

2023年路灯管理细则范文一、总则1. 为提高城市夜间照明质量,改善市民出行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细则,对城市路灯管理进行规范。
二、路灯设置1. 路灯的设置应覆盖城市主要道路、人流密集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并根据需要设置在办公区、工业区、商业区等非公共场所。
2. 路灯的设置位置要符合交通安全和美观的要求,避免阻挡交通信号和视野。
需要在人行道上设置路灯时,要留出足够的行人通行空间。
三、路灯类型1. 根据道路和场所的不同需求,路灯类型包括道路照明灯、景观照明灯和功能照明灯等。
2. 道路照明灯应采用高度可调节的设计,以适应不同路段的照明需求。
3. 景观照明灯应选用节能型灯具,并进行合理的布局,不得造成明显的光污染。
4. 功能照明灯包括公园、广场、停车场等特定场所的照明设施,应根据使用情况设置合适的灯具。
四、照明效果1. 路灯照明效果应满足道路和场所的要求,确保行人、车辆等正常活动和交通的顺利进行。
2. 照明亮度要均匀、稳定,避免出现明暗不一致或闪烁的情况。
3. 需要在特定路段设置的路灯,如弯道、斑马线等,应注意保证其照明效果的连续性和衔接性。
五、节能措施1. 路灯应采用节能灯具,如LED灯等,并进行合理的功率控制和调节。
2. 路灯的亮度调节应根据不同路段和时间段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避免白天光照浪费和夜间亮度过强。
六、维护管理1. 路灯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包括灯具清洗、瓦斯检修、电力线路维护等。
维护人员应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
七、管理责任1. 市政府应建立路灯管理委员会,负责路灯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2. 路灯管理委员会应组织力量,定期检查路灯的设置、照明效果和维护保养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 路灯管理细则的具体落实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城管、交通、规划等部门,各部门应加强协作,确保路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处罚与奖励1. 对路灯设置不合理、照明效果不达标或者维护管理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通报批评等。
2023年路灯管护细则范文

2023年路灯管护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路灯的管理和维护水平,确保夜间交通安全和市民生活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区内的道路、公园、广场等处的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为中心,注重节能环保和智能化。
第四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做到统一管理和整体协调。
第五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第六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第七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安排路灯的位置和数量,确保道路光照均匀和维护便利。
第九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灯具损坏、灯光不亮或频繁闪烁等问题。
第十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根据路况和交通量的变化,调整路灯亮度和时间控制,以节约能源和提高使用效率。
第十一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精心组织施工,加强施工队伍管理,提高维修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实施远程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在线维修等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章安全和保障第十三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安全第一,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故障灯具的及时维修和恢复,不影响交通和市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五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答和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增强市民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第十六条路灯管理和维护工作应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同参与路灯的管理和维护,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四章奖惩和监督第十七条对于优秀的路灯管理和维护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十八条对于失职、渎职、延误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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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管理细则范文路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本着方便群众,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路灯的管理:(一)路灯设施统一由乡党政办公室进行管理;(二)群众如有特殊情况需开启路灯进行照明的,需在1日前到乡党政办值班室进行登记,并交纳电费;(三)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1、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2、依附路灯设施搭棚、建房、筑墙或堆放、悬挂物品,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3、向路灯设施射击、投掷物体,向电缆井内倾倒垃圾、污物等物品;4、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四)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布依族传统节日期间应开启路灯,开启时间为:夏季每晚上19:30分至22:30分,冬季每晚19:00至22:00,春节、国庆、六月六当日视情况可延长时间至24:00。
(五)群众要求开启时间根据登记时间进行开关。
第三条电费的收取和管理(一)路灯所产生的电费由乡党政办统一进行收取,所收电费交乡财政所,由乡财政进行统一支付。
(二)法定节假日期间及布依族传统节日期间产生的路灯费用由乡财政统一支付。
(三)群众登记要求开启路灯产生的费用,根据路灯开启时间收取电费,收取标准按5元/每小时进行计算。
第四条路灯的维护及管理人员职责(一)路灯统一由乡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维护;(二)路灯维护人员要认真负责,协调配合,集中精力搞好路灯维护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三)维护人员要爱护一切路灯设施,不随地乱扔废旧材料,修旧利新,降低盏灯消耗,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
(四)路灯维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基础,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五)维护人员要对灯具、器材等情况了如指掌,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遇有特殊情况时,要灵活掌握。
对各种存在隐患的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换,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要每周巡查一次,杜绝乱接、乱搭路灯线路的现象,对损坏的要及时进行修理,保证节假日亮灯率达到95% 。
(七)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路灯,未经允许擅自开启路灯造成的费用由管理人员自行负责。
第五条处罚(一)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擅自迁移路灯电源,造成设施损坏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依附路灯设施搭棚、建房、筑墙或堆放、悬挂物品的,责令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四)利用路灯设施从事牵引作业、拴牲畜或搭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广播喇叭等的,在规定时间内不予以拆除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向路灯设施射击、投掷物体,在电杆上乱涂乱画、向电杆下堆放垃圾等的,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六)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由乡党政办根据损坏情况报乡党政联席会讨论后予以处罚。
(七)对以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不服从管理规定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无锡市新区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管理暂行办法(xx年修订版)一、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应严格遵循国家住房和城乡 __、江苏省__及本市有关维护指标、工作规范、规程和质量要求,确保新区城市照明设施高标准、高质量的安全运行。
二、承担新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的单位(以下简称养护单位)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三、城市照明设施维护考核指标为:1、亮灯率:功能照明≥99%2、设施完好率:≥95%3、运行故障率:≤0.5%4、报修故障修复及时率:100%5、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运行保障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
6、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四、维护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将维护责任落实到基层部门、落实到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开展维护作业。
五、维护单位应编制月度维护作业计划并报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应建立维护档案。
维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照明设施主要技术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台帐、维修记录、管线敷设情况等相关资料,维护档案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实行电子化,每月以25日为节点上报无锡新区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机构。
六、维护单位对城市照明设施的巡回检修作业应不低于下列频次:1、箱式变、配电间等大型变配电设备每月巡修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2、户外配电箱(柜)每季度巡修一次,做好设备的油漆、清洁工作,门锁灵活,配件齐全,同时测量电流、电压、接地电阻、各分路负荷,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3、低压架空线每半年进行一次巡修;4、电缆管线及人孔井、手孔井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巡修;5、高杆灯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巡修,传动机构的性能测试每年进行一次;6、一般路灯应每天安排人巡修;7、配电箱(柜)、金属灯杆接地网每年定期检测接地电阻;8、为保证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用电,值班人员须处理各类设备故障,及时排除或使故障最大限度地缩小影响范围,故障抢修每天24小时专人值守。
七、维护单位应对下属职工的维护作业状况和质量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原则上部门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单位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八、养护单位所有巡修和检查均应详细记录在案,并每月25日为节点向照明管理中心书面报告1次(月报)。
原始资料由养护单位保存两年;照明管理中心每月进行一次抽查。
九、养护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照明设施的现状,因各种原因需要拆除现有照明设施、变更现有供电线路、变更光源及规格等均应事先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批准。
十、养护单位及养护单位职工不得在照明设施上私拉乱接其他供用电设施。
确需在照明设施上接用其他供用电设施的,应事先报告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批准。
十一、养护单位需要在白天开灯检修的,应事先报告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批准,原则上每次开灯不超过5分钟。
未事先报告的,按运行故障论处。
十二、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实施检查和考核,考核方式以定期考核和随时抽查相结合。
十三、考核结果与养护单位的维修养护费用挂钩。
附表:《无锡市新区道路照明设施维护质量标准》路灯管理制度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路灯运行管理,提高路灯设备完好率,确保厂区、家属区道路夜间路灯亮灯率,根据电业规程及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路灯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家属区范围内路灯设备(包括代管路灯),电源开关、闸刀、路灯附属设备(光控、钟控、户外落地控制箱),以及所属管理范围的路灯直、路灯引下线、电缆等运行工作。
2、本制度制订目的是确保路灯设备的正常运行。
消灭路灯设备事故,延长路灯设备的使用寿命。
3、在运行中有关安全事项应遵照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实施。
第一章、路灯巡修第二条、巡修人员的职责1、巡修人员根据划分的范围,定期完成每天应巡修的任务,不能任意调换巡视范围。
2、巡修中发现的失明灯盏应做好记录。
3、巡修人员要掌握本厂区内的路灯控制方式,接触开关和光源种类、数量等设备情况。
4、因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路灯大批失明、烧毁或白天放光。
必须及时班长,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当日修好。
第三条、巡修1、巡修工作按目的分为:⑴、定期性巡修。
⑵、特殊性巡修。
⑶、定期性巡修是根据多年巡修经验,结合设备和光源等多种因素决定,为确保路灯亮灯率,其周期规定如下:①、厂区道路,每周一次。
②、家属区道路、半月一次。
⑷、特殊性巡修是指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巡修:①、有重要活动。
②、遇有异常自然条件(如冰雹、台风、暴雨等)。
③、节假日(国庆、春节等)。
2、巡修时间⑴、定期性巡修,因冬季和夏季亮灯时间差别较大,故巡修时间分别为:夏季:5月1日-9月30日每周一至五16:00-23: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每周一至五15:00-23:00⑵、特殊性巡修按当时工作需要决定。
3、巡修内容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应在巡修中处理;①、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失明灯。
如:Ⅰ、灯泡寿命终了或管压较高忽亮忽熄;Ⅱ、灯泡光色严重反常;Ⅲ、灯泡损坏,只剩下灯芯;Ⅳ、下引线松脱,保险丝熔断等;Ⅴ、触发器、镇流器损坏等。
②、灯头、灯身松动或照明方向不正;③、镇流器噪音异常的。
⑵、当日不能处理或备品不够时,应在下次巡修时修复。
如:①、灯头、灯罩损坏;②、个别缺灯,无灯的补灯工作等。
4、巡修管理⑴、应建立的资料:①、分块巡修小图(标明巡修路线)。
②、设备资料记录(注明灯具及各种光源的系统图,路灯设备一览表)。
③、巡修记录。
⑵、亮灯率.厂区路灯平均亮灯率不低于95%。
家属区路灯平均亮灯率不低于93%第三章、路灯设备检查第四条、照明灯具1、检查时照明灯具应达到下列要求:⑴、检查灯泡应良好、位置应适当、其容量应与一览表的记载相符。
⑵、灯罩(包括透明罩和反光罩)应完整。
⑶、灯罩螺丝无松动、损坏和缺少等情况。
⑷、封闭型灯具,应完整无漏水。
⑸、灯具和支架等连接的螺丝、开口销、底脚螺丝等应良好。
⑹、灯具的油漆良好,无锈蚀等情况。
⑺、灯头应完好,无松动。
⑻、灯头线的绝缘良好,与灯头的连接应可靠。
2、灯架和灯杆检查。
⑴、灯架和灯杆装置应齐全、平整或竖直,无残缺歪斜或变形。
⑵、灯架管子、拉杠、撑板,无严重锈蚀或断裂等情况。
⑶、铁箍规格应合适,螺栓螺帽应完整,无锈蚀现象。
⑷、灯杆的底脚螺丝或其他的安装设施应良好。
⑸、钢管灯杆无生锈、裂缝和断裂等情况。
⑹、灯杆编号清晰。
⑺、引下线无松弛及损坏情况。
⑻、引下线的绝缘应良好。
⑼、引下线与路灯线、灯头线的连接处应良好。
⑽、灯杆接线匣无漏水,匣盖无锈蚀,螺丝齐全。
⑾、上杆的穿线管子无损坏,管子口导线应完好,安装处无松动和锈蚀。
3、电缆线路检查⑴、检查沿线无绿化种树、修路及地面堆物下沉等各种异常情况。
⑵、各种电缆应用500伏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测量时应将电缆接线匣内线路接头解开,电缆绝缘电阻谢绝小于0.5兆欧姆。
⑶、电缆接线匣或管窨井应完好,无拉圾或积水现象。
⑷、灯杆底座内、接线匣无积水,熔丝良好,匣盖无锈蚀,螺丝应齐全。
⑸、灯杆底座内电缆接线柱及镇流器接线无断裂,外壳无锈蚀等情况。
⑹、电缆线路检查一般五年一次。
4、其它检查项目⑴、由于拆迁、道路拓宽等情况的变化,所装的灯盏应符合实际的需要。
⑵、没有因绿化树木加固而埋设的水泥桩、建设等情况影响杆线和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和照明效果。
⑶、未经许可严禁在路灯设备上装饰广告物。
⑷、严禁在路灯电源上私接非路灯负载。
⑸、灯杆接地电阻每五年测定,电阻小于等于10Ω(高杆灯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Ω)。
第四章、路灯维护第五条、巡修时发现下列重要缺陷,如不能在现场解决应向领导汇报,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1、有倒杆、钢杆裂、继线或设备下坠等危险应立即处理。
2、因导线绝缘不良对地、对其他线路或物体距离不正常有引起接地、碰线和有人触电等危险应立即处理。
3、灯杆严重歪斜、灯号不全及严重影响厂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