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标志设计规范

合集下载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要求背景介绍在公共场所或建筑物中,为了应对突发事件或火灾等紧急情况,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以帮助人员顺利疏散、逃生。

为了确保疏散指示标志的有效性,设计师需要遵循相应的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1. 标志的结构疏散指示标志应该简单明了,易于辨识。

标志的结构应清晰、明确,标志的材质要耐用,且材质应符合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保证标志的使用寿命。

2. 标志的位置疏散指示标志的位置应该合理,可以明显地标示出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标志的位置应尽可能的接近疏散通道,能够在火警等紧急情况下,让人们第一时间看到,并快速有效地疏散出去。

3. 标志的颜色标志的颜色应该能够引起人的注意,颜色应该与上下文环境相得益彰,并且应该符合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一般来说,疏散指示标志是以绿色和红色为主的,分别代表着撤离和危险。

4. 标志的图案与文字标志应该使用易于辨识的图案和文字,使人们在看到标志后,能够快速有效地理解疏散信息,并顺利地疏散逃生。

图案和文字在表达上要简明扼要,不应过分繁琐复杂。

5. 标志的亮度标志亮度应该保证在黑暗的情况下仍能够清晰地看到,对于夜间或是电力中断等一些特殊情况,标志的亮度要足够强,以确保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标志,并顺利疏散逃生。

6. 可靠性标志的可靠性应该得到保证。

设计时必须考虑各种不同的条件,如环境、年龄、文化背景等,确保标志能够使所有人都能够理解,并且能在变化的环境中始终起到作用。

疏散指示标志的重要性疏散指示标志是保障公共场所人员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一场可能造成生命丧失的紧急情况下,标志可以帮助人们及时寻找到安全出口,确保人员能够顺利逃生并获得救援。

因此,在建筑物设计、改造和运营中,应该充分考虑疏散指示标志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总结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是一项需要时刻重视的工作。

在设计、制作和安装标志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环境和人员的需求来考虑各种因素。

与建筑物的其他设备相比,疏散指示标志虽然是小巧的,但是对于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疏散指示标志的尺寸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的尺寸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的尺寸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指示人员前往安全出口的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的尺寸要求是根据国家、地区和场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

在中国,关于疏散指示标志的尺寸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B50222-2017《建筑疏散指示标志设计规范》,规定了以下要求:
1、疏散指示标志的外形尺寸应符合标准规定,在室内应不小于100㎜×100㎜,在室外应不小于200㎜×200㎜。

2、疏散指示标志的字体、字形应明显、易读、不模糊,字体应不小于20㎜。

3、疏散指示标志的符号应符合标准规定,应明显、易识别,且颜色应醒目、对比度应大。

4、疏散指示标志应按照标准规定划分等级,明确显示有效疏散距离和疏散速度,以保证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疏散。

总之,疏散指示标志的尺寸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人员的安全疏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认真遵守国家标准,保证标志的质量和效果。

住宅疏散最新规范标准

住宅疏散最新规范标准

住宅疏散最新规范标准住宅疏散是确保居民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根据最新规范标准制定的住宅疏散指南:开头: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住宅疏散是保障居民生命安全的关键。

为了提高疏散效率和安全性,最新的住宅疏散规范标准已经出台,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确保居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

疏散通道设计:1. 住宅建筑应设计足够的疏散通道,包括楼梯、走廊和紧急出口。

2.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3. 疏散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在夜间或停电情况下也能清晰可见。

疏散指示标志:1. 疏散指示标志应清晰可见,指示疏散方向和安全出口位置。

2. 标志应使用国际通用的图形符号,并配有文字说明。

3. 紧急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紧急出口”标志,并指示最近的疏散路线。

疏散演练:1. 住宅小区应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的疏散意识和能力。

2. 演练应模拟真实紧急情况,包括使用烟雾和警报系统。

3. 演练后应进行总结,评估疏散效果,并对疏散计划进行调整和优化。

疏散设施:1. 住宅建筑应配备必要的疏散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等。

2. 疏散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3. 居民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如何正确使用这些设施。

特殊人群疏散:1. 应特别关注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需求。

2. 住宅小区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特殊人群疏散。

3. 疏散演练中应包括特殊人群的疏散方案。

疏散信息传播:1. 紧急情况下,应通过广播、短信、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迅速传播疏散信息。

2. 信息应简洁明了,包括疏散路线、安全提示等。

3. 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居民能够及时接收到疏散指令。

结尾:住宅疏散规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疏散能力至关重要。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和定期演练,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紧急情况下的伤亡和损失。

希望每一位居民都能够了解并遵守这些规范,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规定条文说明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规定条文说明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规定条文说明1总则1)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建筑物朝着超大、超高的方向发展,这全人员的消防安全疏散带为了一定的困难.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保障建筑物内的人员能够安全可靠地疏散到安全地带,特制定本规定。

疏散指示标志的合理设置,对人员安全疏散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内外实际应用表明,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对安全疏散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可以有效的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避免造成伤亡事故。

2)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些业主擅自更改建筑物的使用用途,随意改变建筑内部布局、建筑物的重要性、房间的空间条件、内部容纳物品的性质和数量及人员密集程度发生较大变化,应依据本规定的规定重新进行设计.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是指《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第1.0。

2条第一款中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和其它适用的民用场所等。

这些场所的特点是可燃物多、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

3)在按照本规定进行设计时,必须同时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在设计中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使用功能、建筑物内部空间条件,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本条对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产品提出了要求。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属消防专用产品,质量把关至关重要,因此要求设计中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能采用。

5)与消防安全疏散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等,在执行本规定的规定以外,尚应符合上述国家规范等的有关规定.2术语1)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建筑物朝着超大、超高的方向发展,这给人员的消防安全疏散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保障建筑物内的人员能够安全可靠地疏散到安全地带,特制定本规定。

安全疏散标志设置要求

安全疏散标志设置要求

安全疏散标志设置要求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2.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3.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

4.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

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5.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通向安全区域、避难区域的门,宜在门扇距地面1.1m~1.5m范围内,设置“推开”标志。

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为单向时,必须在顺疏散方向一面的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设置“拉开”标志。

6.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扇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并宜设“推开”标志。

室内疏散走道或室外通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的标志。

7.在电梯及自动扶梯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电光源型或蓄光型指示警告标志,标示火灾时不得使用。

此外,还应保证疏散标志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的任何位置都能看见和识别;应保证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清晰,不被遮挡。

同时,应急照明灯具应安装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在设置安全出口的时候必须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才行,不仅要有足够的数量,每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不能小于5米。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场所和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人士以了解准确信息。

(完整版)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完整版)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1总则1.0.1为了合理的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

1.0.3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设计选用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认证合格。

1.0.5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术语2.0.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用于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时有指示作用的标志。

2.0.2疏散标示指示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或)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标志,一般由疏散通道方向标志、疏散出口标志或两种标志组成。

2.0.3.疏散导流标志Evacuation guiding strip疏散指示标志的一种,能保持疏散人员视觉连接并引导人员通向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

2.0.4警示标志Prohibiting and inducing or warning sign警告和提示疏散人员采取合适安全疏散行为的标志。

2.0.5电光源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Electricity luminglighting fire safety evacuation sign通过电源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2.0.6蓄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Light-cumulating fire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通过光源照射,并在光源消失后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发光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设置要求3.1一般规定3.1.1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和室内环境等因素选用。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三篇)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三篇)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火灾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上升。

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提高火灾发生后的疏散效率,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种类、设置原则和注意事项。

一、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种类根据国家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 安全出口标志:用于指示人员向着安全出口方向疏散的标志。

一般为绿色的人形图案,图案上方为向上的箭头,下方为“安全出口”字样。

2. 疏散指示标志:用于指示人员疏散的标志。

一般为绿色的方形图案,图案上方为人们前进的方向箭头,并配有“疏散通道”或“疏散出口”字样。

3. 疏散示意标志:用于指示人员疏散的标志。

一般为绿色的方形或长方形图案,图案中包含人们迅速疏散的示意图,并配有“快速疏散”或“迅速疏散”字样。

4. 防火门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防火门的标志。

一般为绿色的长方形图案,图案中有一个防火门形状,并配有“防火门”,“防火门紧闭”等字样。

5. 疏散通道标志:用于标识疏散通道的标志。

一般为绿色的方形图案,图案中有人们疏散通道的示意图,并配有“疏散通道”或“安全通道”等字样。

二、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原则1. 明显易见:疏散标志应在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够迅速发现并准确识别,避免因无法辨认而造成的迟疑或混乱。

2. 路径指引:疏散标志应能够明确指引人们的运动方向,助于人们找到最近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

3. 安全可靠:疏散标志应安装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不受阻挡或遮挡,确保人们能够清晰地看到并跟随。

4. 统一标准:疏散标志的设计、颜色和字体应遵循统一的标准,确保人们能够快速理解和识别。

5. 重要位置:疏散标志应在人员较为密集、易产生堵塞或火灾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置,如走廊、楼梯间、电梯口等。

三、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置注意事项1. 高度要适宜:疏散标志的安装高度一般为1.2-1.5米,使人们能够直接看到并识别。

2. 位置要明显:疏散标志应设置在眼睛能够轻松看到的位置,避免墙壁或其他物体遮挡。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标准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标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是指为了指引人们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快速、安全地疏散而设置的标志。

其设计标准是为了保障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标准主要包括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布置位置等方面,下面将对这些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形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通常为长方形或者方形。

在选择形状时,需要考虑标志的可识别性和易于辨认性,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引导人们疏散。

同时,标志的形状应当简洁明了,避免过于复杂的设计,以免造成误解或混淆。

其次,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颜色也是设计标准中的重要部分。

一般来说,疏散标志的颜色应当为红色或者绿色,这两种颜色在紧急情况下更易于被人们注意到。

红色代表着危险和紧急,能够迅速引起人们的警觉,而绿色则代表着安全和通行,能够给人们带来安全感和指引。

因此,在设计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颜色的选择至关重要。

此外,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尺寸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

标志的尺寸应当能够在不同距离下清晰可见,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被人们注意到。

同时,标志的尺寸也需要根据布置位置来进行合理的规划,确保在不同场所都能够起到有效的指引作用。

最后,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布置位置也是设计标准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标志的布置位置应当能够覆盖到建筑物内的各个区域,包括走廊、楼梯间、门口等处,确保人们在任何位置都能够看到标志并进行安全疏散。

此外,标志的高度和角度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以免受到遮挡或者视线不畅的影响。

总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设计标准涉及到形状、颜色、尺寸、布置位置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标志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有效的指引作用。

只有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规划和设置,才能够真正保障人们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希望相关单位在设计和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地方标准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of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Fire Safety Singse 2004-12-30发布2005-05-01实施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规范第4.2.1、4.2.2、4.2.6、4.3.1条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的。

为了合理地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098-98),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范。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本规范共分六章。

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等。

本规范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归口。

本规范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提出。

本规范的起草单位有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沁林蹇可银周崇敏吴华邹鹤王德智李玉强王玉涵目录前言………………………………………………………………………1范围…………………………………………………………………2规范引用文件………………………………………………………3术语…………………………………………………………………4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4.1一般规定……………………………………………………………4.2设置场所及部位……………………………………………………4.3设置要求……………………………………………………………5施工要求………………………………………………………………6验收要求………………………………………………………………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消防安全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术语、总则、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地下建筑、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建筑内部装修中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2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630-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3术语3.1 消防安全标志(fire safety sign)消防安全标志由安全色、边框、以图像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

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场所指示标志、障碍物标志、消防标志、疏散指示示意图标志、禁止标志、警示标志等。

发光消防安全标志包括电致发光型(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和光致发光型(如蓄光自发光型等)。

3.2 电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electric fire safety sign)用不燃材料制作、通过电源或场致发光方式发光显示的消防安全标志。

如灯光型、电子显示型等。

3.3 光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self-luminescent fire safety sign)用蓄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蓄光色膜粘贴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牌。

蓄光材料吸收照射光的能量,当其表面所受的照度低于某一数值时,能够发出可见光。

4 设置场所与设置技术要求4.1 一般规定4.1.1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规模、使用人员特点、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确保标志设置的完整、准确。

4.1.2 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活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的物体上被遮挡的位置(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消防安全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4.1.3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4.1.4 疏散指示标志应沿火灾发生时人员逃生的路线设置。

当设置在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时,应沿疏散路线保持人员视觉的连续性。

4.1.5 设置的电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当其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应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切换成应急照明电源。

4.1.6 设置光致发光消防安全标志的场所,其照射光源照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照射光源为荧光灯等冷光源时,其在标志表面的照度不应低于25Lx;b)当光源为白炽灯等时,其在标志表面的照度不应低于40Lx;c)照射光源连续照射时间不低于30分钟,照射间断不得大于10小时。

注:照射光源不应采用红光灯具。

4.2 设置场所及部位4.2.1 下列建筑的安全出口上方、内走道、楼梯间转角处应设置电致发光疏散指示标志:a)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工业建筑;b)地下、半地下民用建筑及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c)除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外的汽车库;d)影剧院、体育馆、会堂、多功能礼堂;e)车站、客运站、候机楼、候船楼、轻轨地下站;f)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疗养院、医院门诊楼、病房楼等教育、医疗、卫生建筑;g)宾馆、旅馆、饭店、公寓楼、商业楼;h)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i)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厂房。

4.2.2 建筑物内的下列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光致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场所内的疏散出口上方应设置电致发光疏散标志;a)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b)观众厅、展览厅、餐饮、休闲场所;c)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m2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店(商场)、市场、证券交易所,地(商业街),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农贸市场;d)候车厅、候机厅、候船厅、轻轨地下站站台等公众聚集场所。

4.2.3 下列消防设施设备设置点应设置光致发光消防设施设备标志;a)灭火器箱、室内消火栓箱;b)防排烟口手动启动按钮;c)手动火灾报警按钮;d)消防电梯的专用按钮;e)自动灭火系统手动启动装置;f)设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的手动控制按钮;g)防火卷帘上开的疏散门;h)其他需要设置的部位。

4.2.4下列设备房的门上应设置光致发光场所指示标志;a)消防水泵房;b)消防控制室;c)防、排烟风机房;d)消防电梯机房;e)自备发电机房;f)变、配电室;g)固定气体灭火系统的钢瓶间;h)其他需要设置的场所。

4.2.5在可能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障碍物上,宜设置光致发光障碍物标志。

4.2.6 商店、会展中心、综合楼等公众聚集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光致发光疏散指示示意图标志。

宾馆客房、餐饮、娱乐、休闲场所包房内的门上,应设置光致发光疏散示意图标志。

4.2.7 安全出口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等禁止标志。

室内、外疏散走道的明显位置"禁止阻塞"禁止标志。

4.3 设置要求4.3.1 建筑物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方向指示标志和指示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且应符合下列要求:a)地面上设置时,应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设置。

当间断设置时,光致发光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m,电致发光标志不应大于5m;b)在墙面上间断设置时,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间断设置光致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m,电致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端与标志设置处的距离不应大于标志间距的一半,标志中疏散组合图形的间距不应大于2m;c)对于不作为安全出口的门,应在该处的地面上连续设置。

4.3.2 设在建筑物内疏散走道中的疏散用应急照明可配上疏散指示标志的图案,其照度不应低于疏散走道正常照明照度的50%。

4.3.3 设置在安全出口上方墙面上的出口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在远离安全出口的地方,应设置由安全出口标志图形和疏散通道方向标志图形组成的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方向指示图形应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4.3.4 障碍物标志的尺寸不应小于0.1m×0.8m。

4.3.5 安全出口的门上设置的禁止标志或警示标志,其设置高度宜为1.3m~1.5m。

4.3.6消防安全标志的颜色和尺寸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4.3.7 消防安全标志牌都应自带衬底色。

用其边框颜色的对比色将边框周围勾一窄边即为标志的衬底色。

没有边框的标志,则用外缘颜色的对比色。

除警告标志用黄色勾边外,其他标志用白色。

衬底色最少宽2mm,最多宽10mm。

5 施工要求5.1 施工前应对产品和其他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查验其合格证明资料,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线。

施工时应与建筑内部各种装饰工程配合进行。

5.2 施工工艺可分为粘贴式、镶嵌式、钉挂式、螺钉紧固式等。

5.3 采用粘贴式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基层必须达到相关规范规定的强度要求,并要干燥透彻;基面必须平整、稳定,并清理干净。

b)应在标志的背面均匀涂覆胶粘剂固定牢固。

5.4 采用镶嵌式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宜在镶嵌面预留出基槽;b)基槽镶嵌面基层要处理成粗糙面;c)基槽内部必须清理干净并要充分湿润,但不得积水。

5.5 采用钉挂式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保证标志与固定面的间距不超过5mm;b)对于圆形、三角形标志,不应少于3个固定点;对于正方形和长方形标志,不应少于4个固定点;c)固定点宜选在边缘衬底色部位。

5.6 采用螺钉紧固式工艺时,必须保证标志后背附件与固定面紧密接触,螺钉间距不应超过0.3m。

6 验收要求6.1 消防安全标志验收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标志产品验收和施工质量验收。

6.2 消防安全标志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a)查验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及有关资料;b)标志的外观应完整、无明显缺陷,消防安全标志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划痕、无碰伤、无变色、无气泡、无起鼓;标志内容应准确、清晰、简洁,不矛盾、不重复。

6.3 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a)消防安全标志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和本规范有关设置技术要求及施工要求;b)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质量自检自验报告;c)消防安全标志采用镶嵌式工艺施工后应平整,镶嵌缝隙应密实,嵌缝宽度应均匀,镶嵌平整度、嵌缝尺寸等不应大于有关建筑施工和装修标准的规定;d)消防安全标志固定应牢固,无歪斜、无松动、无缺棱掉角等缺陷;e)消防安全标志的验收抽查数量:走道、前室和楼梯间按楼层总数的20%抽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