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管县方案——建立副地级市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通知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湘国土资办发[2015]18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关于规范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8号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加强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范中央在湘和省属单位土地使用权处置行为,促进省直管土地高效集约利用,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关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湘编发[2014]1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人民政府直管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中央在湘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办事机构,以及中央各部门投资设立并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省本级党政群团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省编委批准成立并由省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投资设立并管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军队、铁路、高速公路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其它应纳入省直管的国有划拨土地。
二、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实行审批制度。
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不得多头审批和越权审批。
三、凡涉及省直管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包括出让、转让、租赁、置换、抵押、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土地使用者应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拟处置的土地应由申请人按规定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
拟处置土地单位,应将省国土资源厅拟受理的相关资料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审查。
市或县国土资源局就土地权属、地价水平、土地利用现状等,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凡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的,需经当地城乡规划部门同意,并出具新的规划设计条件书。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11.26【实施日期】201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已经2010年9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省长徐守盛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为配套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县级政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激活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扩大县 (市)26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直接下放87项,委托(授权)下放34项,减少审核层级118项,取消21项。
本次扩权的范围为:省财政直管的79个县(市),湘西自治州各县(市),长沙县,望城县。
省政府建立扩权决定执行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把这项工作纳入对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的绩效评估内容。
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市州、县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尽快落实扩权事项,确保在2010年12月30日完成这项工作。
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市州政府要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逐项落实放权事项,并建立职责明确、有责可查的责任机制。
对个别县(市)确实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的权限,省直主管部门应指导其设立一个过渡期。
过渡期内,由县(市)委托市州办理相关权限。
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确保扩权事项落实责任主体,操作规范有序,做到环节减少、效率提高、便民利民。
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减少纸质申报,节约审批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省编办要及时就扩权后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省监察厅要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审改办,对扩权决定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确保扩权决定的执行落实。
湖南:实行国土资源财政“省直管县”

展 区和城 市发 展新 区用地 比例 提高 ,首都 功能 核心 区 和 生态涵 养 区用地 预审 比例 下降 ,这 “ 升一 降 ”表 一
明用地预 审主 动 引导资源 配置 、参 与宏观 调控 的作 用 进一步显现 。
东省河源市共 同签署 了 《 南方五省 区 15市稀 土开发监 管区域联合行动方案 》,拉开 了以地方政府 为主导 、对 稀土开发采取联合监管行动 的序幕 ,作 为我 国矿产 开发
性工 期项 目可 申请办 理先 行用 地手续 的政 策。截 至 目
前 ,轨道交通房 山线 ( 山段 )、轨道交通亦庄线 、地 房
公布。国土资源部要 求 ,各 地应于2 1 年3 1 0 月3 日前将 1 2 1 年度 国有建设 用地供 应计 划通过 土地 市场动 态监 0 1
测与监管系统报部 。
此次 “ 省直 管县 ”改革对 省级 专项资金 申报和预算下达
作为我国加强矿产开发监管 、规范稀土开发经营秩
涉及 用地 总面 积 约6 8 .8 顷 。 用地 预 审严 格落 实 1 53 公
禁 、限制用地 目录 ,禁 止 “ 两高 一资 ” 、产 能过 剩和
湖南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方案出台

_ 省直管县” “ 财政管理方式
湖南省共有 13个县市区 ,其中 : 2
体 部署 。从 2 1 0 0年 1月 1日起 , 南 湖 开始 调整和完 善我省 财政体 制 ,推 行 财政 “ 省直管县” 改革 。这是 19 9 4年分 税 制改革 以来 又一 次重大 财政 体制调 整 。这 意味着 , 经历 了六年的深入研究 和 修改完善之 后 ,湖南财政 “ 直管 省
划, 下达财政资金 , 进行资金调度 , 办理
下放 市县 ,增量部分 省财政 不参 与分
财政结算 , 县市的收入划解和债务还贷
也直接和省里办理。 为确 保改 革 顺利推 进 , 制 定 了 四 还
l税收共享方案
实行 收入分 享改革 是这次 改革 的 核心 内容之一 , 即改变按企业行 政隶属 关系划分收入的办法 , 主要税种 实行 省
还比例 ,省财政不再按 01 . 的系数集 中
各地的“ 两税” 返还 。辐
2 1 0 0
年 一 1 第期L . ・ 2
县 ” 革 开始 正式 推 行 。 改
县市 8 , 9个 城市区 3 。城市 区和实 4个
行 民族 区域 自治的湘西 自治州所 辖县 市将维持现行体制 , 毗邻长沙市城区 的 长沙 、望城两县继续 南长沙市管理 , 不 纳入 “ 省直管县 ” 围 , 范 其余 7 9个县 市 改革后 , 县市财政 体制直接 与省财 政联 系, 市与县市在财政管理体制上相
革布 局 的需要 , 加快 是
发 展 和 提 升 县 域 经 济 的客观需 要 , 是进一 步
完 善 公 共 财 政 体 系 的 需要 , 是增 强财政 宏观
湖南的“跑马圈县”冲动

再 造一 个新 长 沙。 “ 城 、长 沙 两 县 划 为 长 沙市 辖 区 , 望
是我 们的 目标 ,但 能 不能批 下来 ,还 不知 道 。 长沙 市政 策 研 究 市副 主任 王 德志 对 ”
长 沙 县 从 作 为 长 株 潭 城 市 群 ”两 型 社 会 试 验 田的 角 度 出发 长 沙 县 未 来 有 望 划 为 长 沙 市 管 辖 区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出台 的 “ 省直管 县”方 案 中 ,依 然推行 的 再造一个新长沙
是财 政上 的 “ 直管县 ” 省 。 “ 们 的思 路 是 将 一 些 县 改 区建 制 , 我
在湖南,除了长沙市的长沙县、望城 几 个行政 区交织 在_ 起 ,类 似于天 津滨 海
县 和 湘 西 自治州 所辖 县 市 没有 省 直管 外 , 新 区 。 张友 良说 ,长 沙要 为 未来 留足 发 ”
花 、雨敞 坪 4 个镇 划归 新区 ,长沙 市区面
积 相应 扩展 ,而将 长沙和 望城 两县 全部 划
人 长沙 市区似 乎 只是 时间 问题 。
“ 地级市”欲吞 “ 近郊县”
在 湖南 省 ,“ 马拉 大 车 ”与 “ 马 小 大 拉小 车 ”的现 象并 存 。地级 市 绍 阳、怀 化 下辖 县 都 在 十 个左 右 ,“ 马 拉 大 车 ”难 小 以发挥 以城带 乡 的辐射 作用 ; 而湘 潭市 只 管两 个县 ,长沙市 只管 四个 县 ,就 是 “ 大
记 者 说 。他 认 为 ,“ 先导 区 ” 并不是 从 扩
大 长沙 市 区面 积的 角度考 虑 ,更 多的 是从
被
差 差
们做 的是 中长期 、前 瞻 } 生的方案 。 ”
作 为 “ 潭 城市群 ”两 型社会 试验 田的 长株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财政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基数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财政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基数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03.29•【字号】湘财预[2010]109号•【施行日期】201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财政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基数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10〕109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财政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的通知》(湘发[2010]3号)规定,现就基数核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收入基数核定市州收入基数核定。
对此次重新明确收入级次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以2009年1至10月的实际完成数推算2009年全年的完成数作为收入基数。
推算办法为:以2009年1至10月收入实际完成数加后两个月收入测算数确定(考虑到年底收入入库比重相对较高的实际情况,根据全省前三年收入入库进度,后两个月收入测算数均按前10个月月平均收入的1.24倍计算)。
计算公式为:收入基数=2009年1至10月收入实际完成数+(2009年1至10月收入月平均完成数×1.24)×2。
对于收入混库、征收过头税、转移科目等导致收入不实的,经核实后相应调整收入基数。
在此基础上,按照新体制确定的收入分享比例,将市州上划税收与省下划税收相抵后,市州上划税收大于省下划税收的差额部分由省作为基数返还市州,市州上划税收小于省下划税收的差额部分由市州作为基数上解省。
市县收入基数核定。
各市(指设区市,下同)根据“省直管县”要求和基数核定原则,比照省与市州基数核定办法,将省核定的各市收入基数分解落实到市与县市(指省直管县市区,下同)。
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市州、县市因改革形成的体制补助(上解)基数,经市与县市双方确认后报省核定。
非税收入不核定基数。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07•【字号】湘政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2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7日湖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4号)精神,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改革总体部署,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结合我省实际,稳妥推进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关系,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为新时代建设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承上启下,清晰划分支出责任。
根据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总体框架,科学划分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现权责匹配,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区域管理优势和积极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省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省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篇一:中国45个省级行政区的设置方案中国45个省级行政区的设置方案(讨论稿)一、目的和原则概述:中国省级行政区划和边界,大体上一直沿续着清朝的区划(合理吗?),既阻碍现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越来越不适应区域平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应大辐修改调整!政区过大、辖地离区域行政经济中心过远(如内蒙古甘肃等)、行政层级过多,是当前政区和行政体制上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在电子网络高度发达、信息极其快速化、高速交通迅猛发展、农村完全取消税赋的今天,行政管理层级过多,并仍然采用省、地、县、乡四级体制,是极不合适的。
当今社会,真正妨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是部分政府部门:一是他们的都被赋予了收费职能;二是他们不作为和乱作为。
人们该交的税交了,为啥还交费?交的费去干啥了?!1、政区的调整的原则是:①减少行政层级,行政区层级的称法应上下不重复,行政隶属关系应简单明了;②有利于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和融合;③照顾贫困或欠发达地区;④为了取消地级市管县,做到省直管县市,必须划小省级行政区(少数省区扩大),合并部分县市;⑤按距离远近,调整现有各级政府的辖区,重点是调整县市所属省区。
本人以为,城市化仍然是中国发展的必然方向,而城市化的重点应在县一级的城关。
因此,我不赞成现在有关部门研拟中的“县管市”的方案;同时也不赞成“市管县”体制。
市县应互不隶属、互不重叠,并在行政级别上同一化。
2、行政区的层级设置及其称法:①实行“省直管县”制。
取消“地级管县级”制,层级设置,省级有:省、都和区(含特区、自治区);县级有:县(含自治县)、市和郡。
②废直辖市而改称为“都”。
在中心城区(即都城)内,原来区的行政架构保留,但改“区”称而谓“郡”。
如北京海淀区改称海淀郡。
中心城区(都城)以外,远郊县可改为市或县;远郊的区改为市;近郊县仍为县;近郊的区,特别是离都区过近的区,应称县或郡但不称市,如北京的通州区称通州郡而不称市。
③撤销省会城市(即省城)的市政府,并入省政府并予以精简;省城内各区的所辖区域和行政架构保留,但称谓改为“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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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管县方案——建立副地级市
湖南省直管县方案——建立副地级市
省直管县原则:
1、符合省直管县的原则,不增加新的地市级单位,调整后全省设14个地级市,16个副地级市。
2、调整后地级市基本保持原地级市州框架不变,人口基本控制在200~350万之间(长沙、张家界、凤凰-湘西州除外)。
3、通过合并组建新的副地级市(有利于撤县),其组成原县级单位控制在2~4个之间,总人口基本控制在100~200万人之间。
4、新增副地级市采用从上至下、撤县并镇的方式调整机构,合并后各二级单位级别定为副处级。
省直管县优点:
1、原有地级市级别、机构无变化,阻力应该相对较小。
2、通过升为副地级市的方式进行撤县,有利于人员安排,操作性较强。
3、副地级市由于撤销了县级机构,且进行了并镇工作,可大幅消减编制。
4、条件成熟后还可进行第二阶段调整,进一步增加省直管的副地级市数量。
正地级市:
1、长沙市:由原属长沙市的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组成。
总人口469万,面积6820平方公里。
2、株洲市:由原属株洲市的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株洲县、醴陵市组成。
总人口222万,面积4173平方公里。
3、湘潭市:由原湘潭市保持不变。
总人口281万,面积5006平方公里。
4、衡阳市:由原属衡阳市的雁峰区、珠晖区、石鼓区、蒸湘区、衡阳县、衡南县组成。
总人口300万,面积5696平方公里。
5、邵阳市:由原属邵阳市的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邵阳县、洞口县、隆回县组成。
总人口342万,面积7488平方公里。
6、岳阳市:由原属岳阳市的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临湘市、华容县、岳阳县组成。
总人口288万,面积7573平方公里。
7、常德市:由原属常德市的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组成。
总人口300万,面积9294平方公里。
如实际可行,可考虑将临澧县南部地区划入常德市。
8、张家界市:由原张家界市保持不变。
总人口158万,面积9518平方公里。
9、益阳市:由原属益阳市的资阳区、赫山区、桃江县、安化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303万,面积8868平方公里。
10、郴州市:由原属郴州市的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宜章县、临武县、嘉禾县组而成。
总人口264万,面积9283平方公里。
11、永州市:由原属永州市的零陵区、冷水滩区、东安县、双牌县、新田县、宁远县、蓝山县组成。
总人口329万,面积12482平方公里。
12、怀化市:由原属怀化市的鹤城区、洪江市、溆浦县、中方县、新晃自治县、芷江自治县组成。
总人口255万,面积11520平方公里。
13、娄底市:由原属娄底市的娄星区、涟源市、双峰县组成。
总人口239万,面积4036平方公里。
14、凤凰市/湘西州:由原属湘西州的吉首市、凤凰县、泸溪县、花垣县、保靖县和原属怀化市的麻阳自治县组成。
总人口185万,面积8800平方公里。
副地级市:
1、浏阳市:由原属长沙市的浏阳市升格而成,总人口138万,面积5008平方公里。
如实际可行,可考虑将平江县东南部地区划入浏阳市。
2、攸州市:由原属株洲市的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和原属郴州市的安仁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89万,面积8650平方公里。
3、衡山市:由原属衡阳市的衡山县、衡东县、南岳区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13万,面积3043平方公里。
4、耒阳市:由原属衡阳市的耒阳市、常宁市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205万,面积4703平方公里。
5、祁州市:由原属衡阳市的祁东县和原属永州市的祁阳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90万,面积4390平方公里。
6、邵东市:由原属邵阳市的邵东县、新邵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91万,面积3512平方公里。
7、武冈市:由原属邵阳市的武冈市、新宁县、城步自治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57万,面积6903平方公里。
8、汨罗市:由原属岳阳市的汨罗市、湘阴县、平江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239万,面积7215平方公里。
如实际可行,可考虑将平江县东南部地区划入浏阳市。
9、澧州市:由原属常德市的澧县、津市市、石门县、临澧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228万,面积7806平方公里。
如实际可行,可考虑将临澧县南部地区划入常德市。
10、沅江市:由原属益阳市的沅江市、南县和原属常德市的安乡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206万,面积4182平方公里。
11、资兴市:由原属郴州市的资兴市、永兴县、汝城县、桂东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52万,面积8572平方公里。
12、道州市:由原属永州市的道县、江永县、江华自治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38万,面积7290平方公里。
13、沅陵市:由原属怀化市的沅陵县、辰溪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13万,面积7802平方公里。
14、靖州市:由原属怀化市的靖州自治县、通道自治县、会同县和原属邵阳市的绥宁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16万,面积9580平方公里。
15、冷水江市:由原属娄底市的冷水江市、新化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64万,面积4071平方公里。
16、猛洞河市:由原属湘西州的永顺县、龙山县、古丈县撤县合并而成。
总人口117万,面积8222平方公里。
【备注】
新增16个副地级市中,经济强市10个(浏阳、冷水江、资兴-永兴、耒阳、攸州、汨罗-湘阴、邵东、沅江、澧州、祁州,包括9个原全省前20名强县),旅游大市2个(衡山、猛洞河)、历史名城4个(武冈、道州、沅陵、靖州)
记者何远发长沙报道湖南省于2011年9月初召开的全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暨要素市场改革会上产生了两个关键词:“强县扩权”、“弱县放权”。
将“在经济强县实行‘强县扩权’改革试点,赋予其省辖市的权限”。
对此,专家们在9月20日提出了具体建议。
专家们认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政府应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简政放权。
湖南省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可能下放给基层的事权尽快下放,尽可能减少行政审批,使简政放权工作得到真正落实。
同时,专家们还提出了新的观点,即逐步推行“省管县”体制。
专家们认为,实行省管县有利于实现宪法所确定的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划层
级,符合城乡分治的国际惯例,符合世界行政史客观规律,有利于省对县(市)扶持资金落实到位,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湖南省推行省管县体制将根据不同类型县市分期分批逐步进行:第一步实行试点,在20个经济强县中推行“省管县”体制;第二步是虚化地级市,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市县分置”,县和地级市都直接由省管辖;第三步是撤消地级市,使地级市成为本来意义上的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和县平行,实行宪法所确定的省、县、乡三级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来自: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