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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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VOCs 来源及治理措施

储罐VOCs 来源及治理措施

储罐VOCs来源及治理措施邢思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陕西延安727400)摘要:VOCs对人体和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危害,石油化工企业的轻质油储罐区是VOCs的主要来源,必须对储罐区油气排放进行治理。

文中根据储油罐区VOCs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比不同的处理方法,结合石油化工企业的特点提出了“低温柴油回收+碱液吸收+催化氧化”的处理方法,对处理装置进行评价,通过数据估算,该装置运行后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VOCs;危害;储罐;处理中图分类号:X7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4962(2021)01-0071-02The source and treatment of VOCs in storage tanksXing Siyuan(Refining and Chemical Company,Shaanxi Yanchang Petroleum(group)Co.Ltd.,Yan'an727406,China)Abstract:VOCs will be harmful to the human body and regional environment.The light oil storage tank farms of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 are the main source of VOCs,so it is necessary to control the oil and gas emissions in the storage tank farms.Throughanalyzingthe reasons of generating VOCs in oil tank farms,comparingthe different treatment methods,and combining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s,this paperput forward the method of"low temperature diesel oil recovery+alkali absorption+catalytic oxidation”,made an evaluationof the processing equipment,and conducted data estimationthat the plant could produce good economic benefit.Keywords:VOCs;hazard;storage tank;treatment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等于10Pa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1]。

罐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研究进展

罐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研究进展

罐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研究进展发布时间:2022-12-09T05:58:32.275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2年第14期作者:孔德伟[导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统称为有机化合物,是在常温下具有高蒸气压、常压下沸点为50~260℃、有较强挥发性孔德伟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 021000摘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统称为有机化合物,是在常温下具有高蒸气压、常压下沸点为50~260℃、有较强挥发性,其含有多种有毒物质,其中许多是致癌物,如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甲乙酮等,接触过多会对人类健康产生直接和显著的影响,并通过化学反应在环境中产生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严重影响环境质量。

基于此,本文重点论述了罐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

关键词:罐区;油气;VOCs;治理技术我国已成为石油消费大国,油品储罐正走向大型化、规模化。

石油及其产品是碳氢化合物的混合物,其轻组分在常温下具有高蒸汽压,并且高度挥发性。

因此,油品储运时,由于温度和压力波动等,储罐会产生大量高浓度的挥发性有机物,造成油品损耗,严重污染环境。

一、VOCs现状VOCs是PM2.5、臭氧的前体物,通过控制VOCs,可加强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重要意义。

此外,VOCs会引发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及能源消费的持续增长,以PM2.5和O3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严重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为解决PM2.5和O3等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家应积极推进其关键前体物VOCs的污染防治。

但目前我国VOCs污染防治基础较薄弱,存在排放基数不清、法规标准不健全、控制技术应用滞后、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同时,由于VOCs排放来源复杂、排放形式多样、物质种类繁多,建立VOCs污染防治体系难度大。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背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石油化工行业也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然而,石油化工行业的建设和运营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风险,VOCs是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储运罐区是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的重要源头之一,如何有效治理储运罐区的VOCs成为了石油化工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的为了治理石油化工储运罐区的VOCs,我们制定了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旨在指导石油化工企业采取可行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减少储运罐区的VOCs排放,并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实施方案工艺流程采用油气连通工艺来治理储运罐区的VOCs。

工艺流程如下:1.储罐开口处和排气管道处经过密闭处理,通过尾气管道将VOCs排放到废气处理系统中。

2.Vocs废气先经过预净器去除颗粒物,进入吸附塔进行吸附。

吸附后的废气进入脱附塔进行脱附,再经过废气祛除处理,达到环保标准后排放。

3.吸附塔和脱附塔在操作过程中需定期更换吸附剂并进行废弃物处理。

设备选择1.储罐开口处和排气管道处的密闭采用液力安全闸和气密连接器。

2.吸附塔和脱附塔的材料选择为碳钢,压力等级按照设计压力来定。

3.预洗器采用聚丙烯材料,垫片和紧固件采用优质不锈钢200/300系列材料。

4.防火安全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器材。

安全措施为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我们制定了如下安全措施:1.储罐开口处和排气管道处的密闭采用液力安全闸和气密连接器,确保VOCs不会泄漏导致安全事故。

2.废气处理系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操作人员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3.只有得到批准的人员可进入吸附塔和脱附塔进行更换吸附剂和废弃物处理。

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设备老化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

5.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

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

不带氮封常压储罐
储罐设计压力、 紧急泄放阀(全开-设定-回座-泄漏)、 呼吸阀(全开-设定-回座-泄漏)、 压控阀(全开-设定-回座-泄漏)、 大气压、 呼吸阀(泄漏-回座-设定-全开)、 储罐设计真空
不带氮封常压储罐(2.0kpa)各个储罐附件定压值: 1,储罐设计压力(2.0kpa)(G) 2,紧急泄放阀: 1 紧急泄放阀全开启压力1.98kpa(G):10% 2 紧急泄放阀设定压力1.80kpa(G):(超压值为10%,启闭压差为 15%) 3 紧急泄放阀回座压力1.62kpa(G):90% 4 紧急泄放阀泄漏压力1.53kpa(G):85% 3,呼吸阀 1 呼吸阀全开启压力1.485kpa(G):10% 2 呼吸阀设定压力1.35kpa(G):(超压值为10%,启闭压差为15%) 3 呼吸阀回座压力1.15kpa(G):85% 4 呼吸阀泄漏压力1.01kpa(G):75% 4,压控阀(单呼阀) (1)压控阀(单呼阀)全开启压力0.99kpa(G):10% 5压控阀(单呼阀)设定压力0.90kpa(G):(超压值为10%,启闭 压 差为15%) 6 压控阀(单呼阀)回座压力0.765kpa(G):85% 7 压控阀(单呼阀)泄漏压力0.675kpa(G):75% 5,大气压力0.0kpa(G): 6,呼吸阀(真空) (1)呼吸阀泄漏压力-0.225kpa(G):10% 2 呼吸阀回座压力-0.255kpa(G): 3 呼吸阀设定真空-0.3kpa(G):85% (超压值为10%,启闭压差为 15%) 4 呼吸阀全开启压力-0.33kpa(G):50% 7,储罐设计真空------0.5kpa(G):
储罐区:用户希望需要兼顾装卸区,不少罐区的治理系统包括装车排放
储罐呼吸气
装卸排放气

储罐VOCs改造治理方法与方案

储罐VOCs改造治理方法与方案

第49卷第5期辽宁化工Vol.49, No.5 2020 年 5 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Liaoning Chemical Industr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ay,2020储罐V O C s改造治理方法与方案王道远(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沈阳1丨_>摘要:通过对化工企业现有储罐的改造,即减少了油气资源带来的损失,又可满足国家和地方对▽0&治理的相关要求,减少VOCs排放总量,达到目前环保要求。

关键词:V0CS;浮盘;氮封;呼吸阀中图分类号:TQ 051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4-0935 (2020) 05-0523-0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 HO)的定义VOC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在常温下,沸点 50~260 T的各种有机化合物。

在我国,VOCs是指 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 t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 t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VOCs广泛存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并对人类和自 然环境的危害极大。

石油化工企业现有储罐在储存过程中可能存在 大量的油气挥发,给油气资源带来较大的损失,并 很大程度的造成了环境污染。

本文对涉及VOCs减排治理的储罐进行分析并 给出一些改造治理的方法。

1现状现有石油化工企业储罐区存在一些挥发性较高的甲乙类介质采用固定顶+氮封和选用浮筒式浮盘 的内浮顶罐的储存方式。

当油品采用固定顶+氮封 储存时在储罐进出料和储存过程,不断地会发生 VOCs的排放。

被称为“大呼吸”的呼出排放和“小 呼吸”的呼出排放。

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同时造成液态油品化工品的损耗。

当采用浮筒式浮 盘的内浮顶罐储存时,浮筒式浮盘材质薄、整体结 构强度较差,浮盘下方存在油气空间,在油品存储 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 VOCs 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 全措施指导意见》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 VOCs 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 全措施指导意见》

附件:前言《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自2016年10月25日起发布。

负责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青岛安工院。

主要起草人:张彦新、赵睿、韩钧、王惠勤、牟小冬审定人:孟庆海、王惠勤、党文义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一、总则1.罐区VOCs治理主要针对油品储运罐区按相关规范或规定需要治理的储罐无组织排放的罐顶油气进行集中收集并治理。

2.除特殊说明外,指导意见中罐区包括石油化工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及“三苯”等成品罐区。

3.罐组气相收集系统应与储罐本体、VOCs处理系统进行整体安全性考虑,采取系统的安全控制方案。

设计方案须进行安全论证。

4.储罐增加气相连通收集系统后,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应是防止重大群罐火灾。

5.主要执行标准、规范: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41-2014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T13347-2010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SH/T 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ISO16852-2008 Flame arrester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test methods and limits for use二、原则要求1. 储罐宜采取罐顶气相平衡线、罐顶隔热或涂敷隔热涂料等措施减少VOCs的排放。

每座储罐的罐顶气相线上应设手动切断阀。

2. 油气收集技术应选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并应确保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操作简便。

3.油气收集系统应满足同一系统内同时运行的不同介质储罐的小时最大排气量的要求。

4.综合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组成、浓度及气量、能耗、运行费用等因素,废气宜分区域、分种类集中收集。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附件:前注《石油化工储运罐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项目油气连通过程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南》已于10月25日在XXXX发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青岛安全工程学院主要起草人:张、、、王、牟晓东。

审核人:孟庆海、王、、石油连接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1。

总则1。

罐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控制主要是集中收集和控制罐顶的油气,需要按照相关规范或规定进行控制。

2。

除特殊说明外,指南中的罐区包括石化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和成品罐区如“三苯基”3。

罐组的气相收集系统应考虑罐体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并采用系统安全控制方案。

设计方案应进行安全论证。

4。

储罐增加气体通讯收集系统后,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应是防止重大群体储罐火灾。

5。

主要实施标准和规范:GB 31570-2015《炼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消防设计规范》GB 50341-2014《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T13347-2010《油气管道阻火器》GB/T 3007-SH/T 3007储罐应采取罐顶气相平衡线、罐顶隔热或应用隔热涂层等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1每个储罐的顶部气相线上应设置手动切断阀2。

油气收集技术应本质安全,并应保证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易操作。

3。

油气收集系统应满足同一系统中同时运行的不同介质储罐的最大小时排量要求。

4。

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成分、浓度、气体体积、能耗、运行成本等因素。

,废气应按区域和类型集中收集。

5。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措施,在下游废气处理装置出现异常和事故时,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控制和处理6。

罐型选择应符合GB 50160、GB 31570、GB31571、SH/T3007的相关规定。

内浮顶罐和外浮顶罐的浮顶密封结构应符合GB 50341、GB 31570和GB 31571的有关规定7。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

石油化工储运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连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一、总则1.罐区VOCs治理主要针对油品储运罐区按相关规范或规定需要治理的储罐无组织排放的罐顶油气进行集中收集并治理。

2.除特殊说明外,指导意见中罐区包括石油化工原料罐区、中间原料罐区及“三苯”等成品罐区。

3.罐组气相收集系统应与储罐本体、VOCs处理系统进行整体安全性考虑,采取系统的安全控制方案。

设计方案须进行安全论证。

4.储罐增加气相连通收集系统后,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应是防止重大群罐火灾。

5.主要执行标准、规范:GB 31570-2015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341-2014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T13347-2010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SH/T 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ISO16852-2008 Flame arresters—Performance requirements,test methods and limits for use二、原则要求1. 储罐宜采取罐顶气相平衡线、罐顶隔热或涂敷隔热涂料等措施减少VOCs的排放。

每座储罐的罐顶气相线上应设手动切断阀。

2. 油气收集技术应选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并应确保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操作简便。

3.油气收集系统应满足同一系统内同时运行的不同介质储罐的小时最大排气量的要求。

4.综合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组成、浓度及气量、能耗、运行费用等因素,废气宜分区域、分种类集中收集。

5.针对下游废气处理装置异常和事故时VOCs的控制和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措施。

6.储罐选型应符合GB 50160、GB 31570、GB 31571、SH/T3007的有关规定,内浮顶储罐和外浮顶储罐的浮顶密封结构应符合GB 50341、GB 31570和GB3157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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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区VOCs治理规范和方法----之一:规范、标准、实施方法张丽邹松林摘要:储罐呼出排放VOCs不但造成资源损失,还污染大气环境。

治理储罐区VOCs排放是节约资源减少损失的需要,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

治理主要方法是安装顶空联通气相管路和末端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的尾气达标排放。

安装罐顶联通管路系统,必须正确选型储罐保护的罐顶配置、合理设置氮封和各种保护配置的压力控制区间、稳妥做好群罐防火防爆的系统设计。

关键词:呼吸阀、氮封控制、防爆轰型阻火器1,关注储罐区VOCs排放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液态油品产品在储罐进料发料和储存过程,不断地会发生VOCs的排放。

被称为“大呼吸”的呼出排放和“小呼吸”的呼出排放。

“大呼吸”呼出排放是储罐在进料时,液体进入储罐内,罐内液位升高,挤压罐内空间,当空间压力超过“呼吸阀”的呼出控制压力时,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

“小呼吸”呼出排放则是随着气温升高的热胀冷缩效应,罐内液体气体体积膨胀过程,将空间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

与呼出排放对应,还有储罐发料过程的“大呼吸”吸入和“小呼吸”吸入空气,稀释罐内空间气体浓度,加剧液面蒸发,再次形成饱和浓度的挥发气体,待下次发生大小呼出排放时,将VOCs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同时造成液态油品化工品的损耗。

储罐呼出排放VOCs,不但造成资源损失,还污染大气环境。

治理储罐区VOCs排放,不但是节约资源减少损失的需要,更是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

2,储罐VOCs治理的法规标准环保部“十二五”规划就提出要求对储罐区呼吸排放的VOCs加以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规定:“加强石化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控制储罐、运输环节的呼吸损耗,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储存设施应全部采用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即储罐尾气联通并回收处理)”。

要求“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对于实际蒸汽压大于2.8kpa、储量大于100m³的有机液体储罐,”都要采取控制措施。

2015年4月颁布的国家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第5章“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在“5.2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污染控制要求”规定:“储存真实蒸气压≥ 76.6kPa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压力储罐。

”“储存真实蒸气压≥ 5.2 kPa但< 27.6 kPa的设计容积≥150 m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以及储存真实蒸气压≥ 27.6kPa但< 76.6kPa 的设计容积≥ 75m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采用内浮顶罐的,内浮顶罐的浮盘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双封式等高效密封方式。

采用固定顶罐的,应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

否则将受到停产整顿和重度罚款的处理。

2016年10月25日出台的《石油化工储运区VOCs治理项目油气联通工艺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导意见》(127号函)(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不同储罐型式的联通实施方法、呼出排放的稳定控制、罐顶附件的基本配置、管路材料的选择、防止罐群安全事故等的控制措施、以及氮封系统平衡控制等,给出了具体的意见。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2014〕177号)中“二-(四)-4”也要求“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3,实施储罐VOCs治理的方法实施储罐VOCs治理的主要方法,是把呼出排放的VOCs收集起来,进行处理。

简言之,就是要在罐顶“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

简而言之,实施储罐VOCs治理的方法,主要就是“罐顶联通”。

将罐区多个储罐罐顶VOCs呼出排放口,用气相管路密闭联通,并汇集到一起,然后在气相管路汇集的末端安装VOCs气体回收治理设备。

如何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一方面,罐体呼吸排放口的外部安装了密闭气相管路,呼吸排气增加一定阻力,会带来储罐罐体承压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多个罐顶联通,如何防备万一其中一个储罐发生火灾意外而殃及其他储罐,如何控制罐顶联通所造成群罐防火防爆的安全隐患,确保罐体的运行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对罐区安全的影响,是实施储罐VOCs治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综合考虑火灾危险性、污染源距离、废气组成、浓度及气量、能耗、运行费用等因素,储罐呼出排放的VOCs,宜分区域、分种类集中收集。

4,罐顶基本配置罐顶基本配置主要有安全压力控制的配置和防火控制的配置。

基本的压力保护设施有全天候呼吸阀、单呼阀、紧急呼吸阀。

全天候呼吸阀是确保罐体承压安全的基本设施,单呼阀是安装密闭排气系统专用的单向阀件,紧急呼吸阀是防止储罐遇到意外情况(包括操作原因或天气原因发生的意外情况)时,保护罐体安全的关键设施。

根据罐体设计技术条件,紧急呼吸阀有呼吸式、泄放式、吸入式。

5,罐顶配置简化罐顶安装密闭收集管路,先要确认原有呼吸阀参数(呼吸阀是“呼气阀”与“吸气阀”合为一体的罐顶附件),确认呼吸阀“开启压力”(“呼出”或“吸入”状态时的压力)参数与设计安装气相密闭管路后所设定的压力是否合理。

在项目实施中,对罐顶压力保护设施的配置简化,将呼吸阀进行改造,保留呼吸阀吸入口,将呼出口改为法兰连接方式。

不用单呼阀。

简化的方法,有利于6,氮封压力控制储罐氮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防止储罐出现负压而从呼吸阀吸入空气,以保持罐内微正压;《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3007-2014)规定:“储存Ⅰ、Ⅱ级毒性的甲B、乙A类液体储罐不应大于10000m³,且应设置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系统”。

石化行业在实际操作中,凡是甲B、乙A类中间原料储罐、芳烃类储罐、轻污油储罐、酸性水罐、排放气中含有较高浓度油气和硫化物等的需要对排放气体进行收集治理的储罐,都要求设置氮气密封系统。

《指导意见》关于氮封的控制方案:1)在每台储罐上设置氮封阀组和限流孔板旁路,正常情况下使用氮封阀组维持罐内气相空间压力在 0.3kPa 左右,当气相空间压力高于 0.5kPa 时,氮封阀关闭,停止氮气供应;当气相空间压力低于 0.2kPa 时,氮封阀开启,开始补充氮气。

当氮封阀需要检修或故障时,使用限流孔板旁路给储罐内补充氮气。

2)当氮封阀事故失灵不能及时关闭,造成罐内压力超过 1.5kPa时,通过带阻火器的呼吸阀外排;当氮封阀事故失灵不能及时开启时,造成罐内压力降低至-0.3kPa 时,通过带阻火器呼吸阀向罐内补充空气,确保罐内压力不低于储罐的设计压力低限(-0.5kPa)。

3)为确保设置氮封储罐事故工况下的安全排放,应在储罐上设置事故泄压设备,紧急泄放阀定压不应高于储罐的设计压力上限(2.0kPa)。

4)在厂区收集总管上设置在线氧分析仪,判断储罐氮封系统的可靠性,并满足后续油气处理设施的安全性。

氮封控制示意图:完整的氮封系统有氮封控制阀、带阻火器呼吸阀、VOCs排放管路单呼阀、紧急泄放阀等组成。

在带氮封的常压储罐系统安装VOCs排放密闭管路,必须合理设置罐顶呼吸阀、单呼阀、紧急泄放阀等附件的压力控制区间数据,保证各安全附件的动作压力区间不能有交集。

《指导意见》给出了参考数据:氮封阀压力定值为200pa开、500pa关,呼吸阀压力定值为1350-1485pa开启、1010-1150回座,单向阀压力定值为900-990pa开启、675-765pa回座,紧急泄放阀压力定值为1800-1980pa开启、1530-1620pa回座。

7,在用内浮顶罐目前储罐区实施VOCs治理的项目,很多为难的实际问题是,在用内浮顶罐怎么样实行罐顶密闭排放管路的安装。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环发〔2014〕177号)中“二-(四)-4”也要求“苯、甲苯、二甲苯等危险化学品应在内浮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

《指导意见》第四章“旧罐改造”,对在用内浮顶罐、旧罐实施VOCs治理,意见是:“内浮顶储罐的旧罐改造,首先将罐壁(顶)的排气口等与外界连通的开口封闭,尽量利用储罐原有开口增设 VOCs 收集管道并完善压力仪表检测措施及紧急泄放设施。

”“封闭后的内浮顶储罐承压能力有所不同,需重新校核罐体强度,对储罐结构等进行适应性改造,根据储罐承压能力重新核定呼吸阀进气和排气压力。

”如前所述,在用内浮顶罐实施VOCs治理项目,很多为难的实际问题是,在用内浮顶罐怎么样实行罐顶密闭排放管路的安装。

因为内浮顶罐或在罐顶边沿、或在罐壁上部外圈,有若干排气口(透气窗),需要将其封闭。

封闭的操作绝不可以动火,已经有的储罐区采用预制封板扣在排气口,并采用耐油密封胶涂抹封闭的方法解决这一难题。

8,群罐安全保障多个罐顶联通,联通管路中集输的VOCs是易燃易爆气体,如何防备万一其中一个储罐发生火灾意外而殃及其他储罐,保障群罐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重大问题。

针对化学品罐区多次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事故,国家安监总局监督管理三司于2014/07/16下发了68#通知,要求“立即暂停使用多个化学品储罐尾气联通回收系统,经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

”要从四个方面控制罐顶联通所造成群罐防火防爆的安全隐患,确保罐体的运行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对罐区安全的影响,一是各储罐 VOCs 气相支线靠近储罐位置、废气处理装置入口等必须设置阻爆轰型阻火器,材质应选用不锈钢。

二是油气收集技术应选用本质安全的技术,并应确保技术成熟、可靠、节能、经济、操作简便。

三是企业应设立 VOCs 处理设施操作岗位,制订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并严格执行。

四是针对下游废气处理装置异常和事故时 VOCs 的控制和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措施。

选用的阻爆轰型阻火器必须通过现行国际标准ISO16852和国家标准GB/T 13347规定的测试要求,并出具第三方实验验证文件。

且阻力降不应大于0.3 kPa。

阻爆轰型阻火器两端宜设置切断阀,并应根据气象条件和油气性质设置清堵、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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