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规范整理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目录一、刑事卷宗 (1)(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 (1)1、诉讼文书卷(正卷) (1)2、证据材料卷(正卷) (1)3、侦查工作卷(附卷) (1)4、《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方法 (1)(二)未破、未结刑事卷宗 (2)1、卷宗的前半部分为法律文书 (2)2、前半部分法律文书 (2)二、行政卷宗 (2)附件1:诉讼文书卷材料排列顺序 (4)附件2: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 (8)附件3:侦查工作卷材料排列顺序 (11)附件4:卷内文件目录 (14)附件5:案情说明表 (15)附件6:涉案人员名单表 (16)附件7:备考表 (17)附件8:行政管理处罚案卷材料排列顺序 (18)一、行政案卷封面 (18)二、卷内文件目录 (18)三、案情说明表 (18)四、涉案人员名单表 (18)五、卷内文件材料 (18)(一)案件处理结果的相关文书材料 (18)(二)案件来源、受理情况及回避的相关文书材料 (19)(三)案件调查的相关文书材料 (19)(四)行政处罚告知、听证的相关文书材料 (21)(五)执行情况的相关文书材料 (21)(六)其他应当存入案卷的文书材料 (22)六、备考表 (22)七、案卷封底 (22)附件9:卷内文件目录 (24)附件10:案情说明表 (26)附件11:涉案人员名单表 (28)附件12:备考表 (29)一、刑事卷宗(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凡需要报捕、起诉的案件必需将卷宗所有材料分为三卷装订。
1、诉讼文书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法律文书。
诉讼文书卷材料卷排列顺序详见附件1。
2、证据材料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讯问、询问、侦查措施、鉴定材料。
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详见附件2。
3、侦查工作卷(附卷)指移交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以备查阅的案卷。
包括案件侦办过程中形成的内部呈请类文书、秘密侦查材料和不宜公开的秘密材料等应归入副卷。
司法部工作人员如何处理案件卷宗

司法部工作人员如何处理案件卷宗案件卷宗是司法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涵盖了案件的各种材料和证据。
正确处理案件卷宗是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治秩序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查阅等方面介绍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案件卷宗。
一、案件卷宗的整理案件卷宗的整理是指对案件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确保案卷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在整理过程中,司法部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步骤:1. 材料分类:将案件相关的各类材料按照性质进行分类,比如诉状、证据、调查笔录等。
可以使用文件夹、袋子或其他分类工具进行区分。
2. 材料整齐:确保案卷内的材料有序排列,不得有缺页、破损等情况。
可以使用夹子或文件袋将相似性质的材料固定在一起。
3. 编号标注:对每个案卷进行编号,并在案卷封面和材料上标注相应编号。
编号可以采用阿拉伯数字,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二、案件卷宗的归档案件卷宗的归档是指将已经结案或处理完毕的案件卷宗进行保存,方便后续查阅和参考。
归档的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 案件分类:将结案或处理完毕的案件卷宗按照案件性质进行分类,比如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
可以使用文件柜或书架进行分类存放。
2. 按日期排序:对于同一类型的案件卷宗,按照归档日期进行排序,以便后续查阅时能够快速找到目标卷宗。
3. 标注归档位置:在每个案件卷宗封面或背面标注归档位置,包括文件柜编号、书架编号等信息。
确保卷宗放置的位置能够快速定位。
三、案件卷宗的查阅案件卷宗的查阅是司法部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研究、诉讼准备、执法执行等工作中常见的需求。
查阅案件卷宗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 遵循规定程序:根据司法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查阅手续。
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出具身份证明等,确保查阅权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案卷返还:案卷查阅结束后,应及时将案卷归还原位置,确保案卷的安全和完整性。
不得私自更改案卷内容或丢失案卷材料。
3. 查阅记录:对于查阅案卷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查阅记录,包括查阅时间、目的、查看的具体材料等内容。
卷宗整理顺序(民、刑)

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
1、委托协议
2、委托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4、起诉意见书
5、起诉书
6、传票
7、取保材料(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决定书)
8、逮捕材料(逮捕决定书、家属通知书)
9、提讯、谈话笔录
10、会见笔录
11、证据材料
12、辩护词
13、申请证人出庭
14、一审判决、裁定
15、上诉状
16、上诉意见及相关材料
17、二审判决、裁定企业(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民事案件
1、委托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4、
5、起诉书
6、传票
7、管辖异议申请书
8、答辩状
9、申请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委托鉴定材料
10、证据材料
11、一审判决、调解、裁定书
12、上诉状
13、上诉意见及相关材料
14、二审判决、裁定企业(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顺序规范

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顺序规范一、【诉讼文书卷】立卷规范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制作或者收集的反映诉讼程序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如立案决定书、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等,应当归入诉讼文书卷。
诉讼文书卷按照下列顺序和要求立卷,卷内文书按照文书类别和制作时间先后排列:1.卷内文书目录;2.证明案件来源的文书,包括: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受案回执;3.与立案、不予立案相关的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不予立案通知书、刑事复议/复核决定书、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书;3.移送案件通知书、指定管辖决定书;4.换押证;5.对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提请批准逮捕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提请复核意见书、人民检察院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复议/复核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逮捕措施通知书,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人民检察院批准/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6.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7.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8.入所健康检查表;9.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有关材料,包括: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材料,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释放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人身份证明材料、取保候审保证书或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通知书回执、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对保证人处罚的相关文书、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保存证件清单、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10.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的许可证明材料或者报告、通报材料;11.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执行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12.回避相关文书,包括:申请回避的书面材料或者相关记录、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不服驳回申请回避的复议申请材料、刑事复议决定书;13.律师会见相关文书,包括: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14.移送起诉告知书;15.辩护律师意见;16.死亡通知书、告知书;17.结案后的相关文书,包括:终止侦查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
(档案管理)有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

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2005年12月21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修改通过)为使我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案件卷宗材料的装订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执行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书材料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
一、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刑事公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副本2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刑事自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4)庭审笔录(15)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6)代理词、辩护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4)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代理词、辩护词(18)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9)宣判笔录(20)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1)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2)二审法院退卷函(23)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4)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5)执行款收据、领条二、民商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三、行政诉讼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般均应分内外卷装订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行政起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四、执行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目录(2)执行案件立案审查、流程管理信息表(3)案件执行流程跟踪表(4)执行申请书(5)执行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执行费收据(7)执行标的明细表(8)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9)执行笔录(10)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手续、笔录(11)案件讨论笔录(12)民事裁定书正本1份、副本1份(13)民事裁定书送达回证(14)执行款物收据及领条(15)案件执行结案报告本规定自2006年1月起执行。
法律案件卷宗整理规范(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法律案件卷宗的整理工作,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准确、有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办理各类法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卷宗整理工作。
三、卷宗分类1. 立案卷:包括立案审批表、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2. 审理卷:包括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执行文书等。
3. 执行卷:包括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笔录、执行款物清单等。
4. 档案卷:包括案件审结报告、法律文书副本、当事人材料、律师代理材料等。
四、卷宗整理要求1. 材料完整:卷宗内所有材料应当齐全,不得遗漏。
2. 材料准确:卷宗内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伪造、篡改等情况。
3. 材料有序:卷宗内材料应当分类清晰,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4. 材料安全:卷宗内材料应当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五、卷宗整理流程1. 收集材料: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件性质和材料要求,收集相关材料。
2. 分类整理:将收集到的材料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有序。
3. 编号登记:对整理好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登记在卷宗目录中。
4. 归档保管:将整理好的卷宗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管。
六、卷宗整理具体要求1. 立案卷:(1)立案审批表: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由、受理日期等。
(2)起诉状、答辩状:应当分别装订,并附上证据材料。
(3)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 审理卷:(1)证据材料:按照证据类型分类整理,并注明证据来源、证明目的。
(2)庭审笔录:按照庭审顺序整理,包括庭审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判决等。
(3)判决书、裁定书:按照案件性质和判决结果分类整理。
3. 执行卷:(1)执行申请书:应当填写完整,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执行依据、执行要求等。
(2)执行裁定书:按照执行依据和执行要求分类整理。
刑事卷宗管理制度

刑事卷宗管理制度一、引言刑事卷宗是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
刑事卷宗管理制度是司法机关管理和运用刑事卷宗的基本规范,旨在确保刑事卷宗的完整、准确和便于管理和利用,是司法机关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刑事卷宗管理制度的意义、内容、实施和完善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刑事卷宗管理制度的意义刑事卷宗是记录刑事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的重要工具,是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和保障。
刑事卷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刑事卷宗的管理和利用,提高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规范管理刑事卷宗的记录、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确保卷宗完整、准确,避免卷宗的遗漏、错漏或破损,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保证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2.便于准确了解和掌握案件的办理情况和进展,及时回答有关部门和当事人的查询,保证案件的公开、透明和有据可查。
3.便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复核、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4.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避免蒙冤被害。
5.促进司法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认同度,增强司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政治形象。
以上所述,刑事卷宗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是司法机关刑事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重视和实施。
三、刑事卷宗管理制度的内容刑事卷宗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记录、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如下:1.记录(1)记录的要求:刑事卷宗应当全面、准确、可查。
记录应当按照案件立案、侦查、审查、审判等各个环节进行分类、编号、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和流畅。
(2)记录的方式:刑事卷宗可以采用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两种方式,纸质卷宗应当规范、规范,电子卷宗应当便于管理和利用。
2.整理(1)整理的内容:刑事卷宗的整理包括案件材料的分类、归档、标注、编目、登记等各个环节,确保案件材料的有序和规范。
律师如何整理刑事案件卷宗资料

律师刑事卷宗整理顺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和案件资料
律师在整理刑事卷宗前,首先需要通读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案件资料。
通过仔细研读法律法规、案例判例和司法解释等文件,律师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的相关背景和案情,从而更加清晰地了解证据材料的重要性和价值。
2.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卷宗
在查阅完相关法律文件和案件资料后,律师需要按照时间顺序将卷宗文件整理起来,确保每一份文件都能够被正确归档。
律师可以依据案发时间、立案时间、庭审时间等标准来进行整理,并在每一份文件上注明相应的时间标记,方便后续查阅和使用。
3.分类整理证据材料
律师在整理卷宗时,需要将证据材料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例如,可以将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现场勘查记录、物证材料等分别归类,并在每一类证据材料上注明相应的编号,以便查询和查找。
4.按照重要程度排序
在整理卷宗时,律师需要将证据材料按照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将重要的证据材料置于靠前的位置。
例如,对于一个刑事案件,证人证言和鉴定报告的重要性往往较高,因此需要将它们排在前面,以便律师在后续辩护过程中更好地运用。
5.编制详尽的卷宗目录
为了方便查找和使用,律师需要编制详尽的卷宗目录,将卷宗中每一份文件的名称、时间、类别、编号等信息列举出来。
在编制目录时,律师需要注意,卷宗目录应该清晰明了、便于查询,并且需要及时更新。
总之,律师刑事卷宗的整理顺序需要考虑到证据材料的重要性、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等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整理方式,能够更好地保障律师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案件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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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刑事案件卷宗整理的标准如下:
(一)法律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受案登记表
4、110接警记录、行政机关移送函等其他首次接报案证明材料
5、受案回执
6、立案决定书
7、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复议申请书、复核申请书、复议决定书
8、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检察院)、不立案理由说明书
9、通知立案书(增加)
10、指定管辖决定书
11、移送案件通知书
12、拘传证
13、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14、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5、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16、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17、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8、计算/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9、变更逮捕措施通知书
20、不需要继续羁押检察建议书、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1、释放通知书
22、释放证明书
23、入所健康检查表(证明侦查行为合法的证据材料单独立卷的,入所健康检查表归入该卷。
)
24、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保证人身份资料)、收取保证金通知书、保存证件清单、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复议、复核、维持、撤销变更文书材料)、通知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25、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26、通辑令
27、特殊身份犯罪嫌疑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国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批复、通报材料
28、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29、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复印材料)
30、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31、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32、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移送起
诉等案件有关情况向辩护律师告知)
33、辩护律师意见
34、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回避申请复议书、复议决定书
35、撤销案件决定书、死亡通知书、告知书
36、终止侦查决定书、告知书
37、起诉意见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38、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违法所得清单
39、强制医疗意见书
40、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或因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41、卷宗封底
(二)证据材料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犯罪嫌疑人照片、身份证明
4、提讯提解证
5、讯问笔录、传唤证、传讯证、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鉴定意见通知书(讯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采取传讯、传唤措施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传唤证、传讯证应与当次讯问笔录一同列入卷宗,排在当次讯问笔录之前)
6、被害人陈述材料、报案材料、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
7、证人证言、询问通知书、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接受证据清单、接受证据照片(询问笔录按采集的时间顺序排列,询问通知书排放顺序同传唤证)
8、现场勘验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现场勘查图、现场照片
9、解剖尸体通知书、死因鉴定意见、尸检工作记录、尸体照片、伤情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通知书(需要告知鉴定意见的,应当将鉴定意见通知书放在相应的鉴定意见文书之后)
10、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调取证据或照片
11、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证据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登记保存证据照片
12、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登记保存清单)、扣押证据或照片
13查封决定书、查封笔录、查封清单、查封证据照片
14、协助查封/解除查封通知书、查封/解除查封清单、查封/解除查封证据照片
15、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回执)、财产登记材料、记录
16、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告知书(告知相关人员有权申请出售)
17、扣押/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
18、侦查实验笔录、辨认笔录
19、检查笔录、复验复查笔录
20、鉴定聘请书、鉴定意见
21、发还清单、随案移送清单、销毁清单
22、犯罪嫌疑人前科、立功等与量刑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23、其他说明性证明材料(抓获经过、民警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
24、卷宗封底
(三)补充侦查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换押证
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
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
7、卷宗封底
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
补查提纲所列事项较多,可以先分类合并,再将补查材料对应排列。
(四)秘密类证据材料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4、执行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
5、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
6、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7、技术侦查、隐匿身份侦查、控制下交付获取的证据材料
8、采取保护措施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作证材料
9、卷宗封底
(五)侦查工作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侦查终结报告
4、呈请报告书及法律审核手续(按时间顺序排列)
5、侦查工作方案及呈请领导批示
6、讯问计划、研究讨论案件记录等
7、办案协作函
8、调查计划
9、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复议、复核意见书底稿及有关领导批示的修改稿
10、其他有保存价值、反映侦查活动情况的材料,包括除诉讼使用外的侦查询问材料;来往公函、信件;有关案件线索转交通知单、移送清单;先期采取行政措施的有关文书、材料;案件审核、研究的其他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