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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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重离子设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质子重离子设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

质子重离子设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辐射安全是质子重离子设备应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本文将重点探讨质子重离子设备的辐射安全问题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一、质子重离子设备辐射安全的背景质子重离子设备是一种先进的肿瘤治疗设备,其利用高能质子或重离子束精确瞄准肿瘤组织,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然而,质子重离子在穿过人体组织时会产生辐射,因此要充分考虑设备操作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安全问题。

二、质子重离子设备的辐射安全问题1. 辐射剂量:质子重离子设备产生的辐射主要包括直线加速器的辐射和副次粒子的辐射。

操作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剂量需要进行监测,以确保其不会超过安全限制。

2. 放射性废料:质子重离子设备产生的辐射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放射性废料。

这些废料需要经过严格的处置和储存,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三、质子重离子设备的辐射防护措施1. 设备防护:质子重离子设备应具备有效的辐射防护措施,包括加装辐射屏蔽材料、采用安全操作界面和引入自动化系统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泄漏。

2. 人员防护:为了保护操作人员免受辐射的伤害,应该对其进行培训,提供适当的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在设备操作时遵循安全操作规范。

3. 周围环境防护:质子重离子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辐射应当得到有效的限制,确保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符合安全标准。

四、结论质子重离子设备的辐射安全问题是与其应用密切相关的重要方面。

通过合理的辐射防护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操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因此,在质子重离子设备的设计、安装和操作过程中,应从辐射安全的角度出发,确保设备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以上就是质子重离子设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的相关内容。

通过对辐射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合理的防护措施,质子重离子设备能够更好地为肿瘤患者提供治疗,并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材2(职业卫生相关标准)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材2(职业卫生相关标准)

GBZ 1-2010 4.2.1.8
厂房建筑方位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相邻两 建筑物的间距一般不得小于相邻两个建筑物中较高建筑物的高度。 高温、热加工、有特殊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避免西晒。
GBZ 1-2010第4.2.2.2
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如设计需要将 这些生产设备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则应将其安装在多层厂房的 底层。对振幅大、功率大的生产设备应设计隔振措施。
GBZ70尘肺病诊断标准 GBZ71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 GBZ72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的诊断规则 GBZ7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80职业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诊断标准 GBZ81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 GBZ82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诊断标准 GBZ83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 GBZ84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诊断标准 GBZ85职业性急性二甲基甲酰中毒诊断标准 GBZ86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诊断标准 GBZ87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 GBZ89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 GBZ90职业性氯乙烯中毒标准 GBZ91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诊断标准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 成。强制性标准的代号为“GBZ”,推荐性标 准的代号为“GBZ/T”。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编号由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的代号、发布的顺序号和发布的年号构成。示 例:
GBZXXXX-XXXX、GBZ/TX XXX-XXXX;
(一)工作场所作业条件的卫生标准
GBZ 1-2010第7.2.4.1
生活用室的配置应与产生有害物质或有特殊要求的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隔开,应尽 量布置在生产劳动者相对集中、自然采光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辐射防护 医用质子加速器 屏蔽设计与评估的要求和建议

辐射防护 医用质子加速器 屏蔽设计与评估的要求和建议

辐射防护医用质子加速器屏蔽设计与评估的要求和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辐射防护是医疗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特别是在使用医用质子加速器这种高能量放射治疗设备时。

质子加速器可以有效地治疗许多类型的癌症,但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辐射风险。

屏蔽设计与评估是确保患者、医护人员和周围环境安全的关键。

对于医用质子加速器的屏蔽设计,应该参照国家相关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屏蔽材料和结构能够有效地阻挡放射性粒子的辐射。

屏蔽设计需要考虑到质子加速器的辐射产生源、辐射能量和辐射方向等因素,以确保所有辐射被有效地阻挡在设备内部,不会对外部环境造成辐射污染。

屏蔽材料的选择也至关重要。

常用的屏蔽材料包括铅、混凝土、钢铁等,它们具有较高的密度和吸收能力,可以有效地阻挡放射性粒子的辐射。

在选择屏蔽材料时,应该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并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在屏蔽设计完成后,还需要进行屏蔽的评估和验证。

这包括对屏蔽结构和材料的辐射阻挡效果进行检测和测量,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还需要进行辐射安全评估,评估设备使用对患者、医护人员和环境的辐射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在质子加速器使用过程中,还需要定期对屏蔽结构和材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有效性。

还需要对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监测和防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辐射泄漏等安全问题。

辐射防护、医用质子加速器屏蔽设计与评估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一环。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选择材料,进行评估和监测,才能确保质子加速器的安全使用,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字数:430】第二篇示例:辐射防护在医疗领域中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使用医用质子加速器时更是如此。

随着质子治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范围的扩大,医用质子加速器屏蔽设计和评估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关于辐射防护、医用质子加速器屏蔽设计与评估的要求和建议。

确保医用质子加速器的屏蔽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质子重离子设备的放射性防护与环境检测方案

质子重离子设备的放射性防护与环境检测方案

质子重离子设备的放射性防护与环境检测方案质子重离子治疗作为一种先进的肿瘤治疗手段,在为患者带来希望的同时,也因其涉及高能粒子的加速和碰撞,产生了一定的放射性风险。

为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以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必须制定科学、严格的放射性防护与环境检测方案。

一、质子重离子设备的放射性来源及特点质子重离子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放射性主要来源于粒子加速器、治疗室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

这些放射性物质释放出的粒子能量高、穿透力强,对人体和环境可能造成潜在的危害。

质子和重离子束在与物质相互作用时,会产生次级辐射,如中子、γ射线等。

此外,设备的故障、操作不当或维护不善等情况,也可能导致放射性物质的泄漏。

二、放射性防护措施1、设备屏蔽治疗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板应采用足够厚度的混凝土或铅等材料进行屏蔽,以减少辐射泄漏到外部环境。

加速器等关键部件应安装在特制的屏蔽罩内,防止辐射对周围区域的影响。

2、个人防护装备医护人员在操作设备或进入治疗区域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铅围裙、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以降低身体受到的辐射剂量。

3、距离防护合理规划治疗区域和非治疗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高辐射区域。

对于患者家属等非直接参与治疗的人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时间防护尽量缩短医护人员在辐射区域的停留时间,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骤,减少不必要的暴露。

5、通风系统治疗室应配备高效的通风系统,及时排出可能存在的放射性气体和粉尘,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三、环境检测方案1、检测点的设置在治疗室周围、设备机房、医院周边等关键位置设置固定的检测点,定期进行辐射监测。

对于可能受到影响的敏感区域,如居民区、学校等,也应适当设置检测点。

2、检测频率治疗设备运行期间,应每天进行辐射剂量的监测。

对于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浓度,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检测一次。

3、检测方法常用的检测方法包括电离室测量、闪烁探测器测量、热释光剂量计测量等。

同时,还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加速器辐射防护

加速器辐射防护

加速器辐射防护OCPA2010王庆斌/IHEP2010年8月加速器辐射防护射线与物质的相作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加速器的辐射源加速器的辐射屏蔽与防护 加速器的辐射监测加速器的非辐射危害和防护 加速器的安全一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分为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分为:Æ带电粒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Æ不带电粒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带电粒子可以引起物质的电离和激发Æ电离是高速带电粒子在某一壳层电子旁掠过时,由于库仑引力的作用,使电子获得能量而脱离原子核束缚成为自由电子的过程。

Æ激发是获得能量的电子,从较低能级跃迁到较高能级的过程。

不带电粒子可以引起物质的电离和激发Æ不带电粒子,中子和光子不能引起物质电离,但它们在与物质作用时会产生次级带电粒子,近而再引起物质的电离,X射线和γ射线都是光子。

一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用(续1)光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有三种机制光子与物质的相互作用有三种机制:Æ光电效应(photoelectric effect):一个光子由于从原子中打出一个轨道电子而损耗掉其全部能量的过程;Æ康普顿散射(Compton scattering):光子在自由电子上散射,并给与自由电子以一定的动能。

光电效应和康普顿散射二者之间本质上的不同,在由电子以定的动能光电效应和康普顿散射二者之间本质上的不同在于光电效应中光子完全消失了;而在康普顿散射中光子被保留下来,不过其能量要比入射光子的能量低。

Æ电子对效应(Pair production):光子被核场吸收产生出一对正负电子对。

一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用(续2)中子与物质作用的对象是原子核而不是核外电子中子与物质作用的对象是原子核,而不是核外电子。

中子与原子核作用的形式有三种:散Æ弹性散射;Æ非弹性散射;Æ中子俘获。

快中子在轻介质中主要通过弹性散射损失能量;损失能量在重介质中通过非弹性散射损失能量;中子俘获是中子的能量被原子核吸收后放出一个或几个光子的过程。

与辐射技术有关的国家标准

与辐射技术有关的国家标准

材料一:与辐射技术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名称目录·与辐射技术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名称目录【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2005年12月1日起执行)【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3】《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GBZ 141-2002)【4】《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5】《放射性废物的分类》(GB 9133-1995代替GB 9133-88)【6】《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 11806-89)【7】《辐射防护规定》(GB 8703-88)【8】《辐射防护最优化纲要》(GB/T 14325-93)【9】《辐射源和实践的豁免管理原则》(GB 13367—92)【10】《钴-60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标准》(GB 10252-1996)【11】《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GB 11215-89)【12】《核应急管理导则——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应急准备与响应》(国防科工委、卫生部,2003年)【13】《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 14583-931993-12-06实施)【14】《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 12379—90)【15】《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GBZ/T149-2002)【16】《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GBZ 133-2002)【17】《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T 16146-1995)【1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19】《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Z 116-2002)【20】《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4-2002)【21】《水池贮源型γ辐照装置设计安全准则》(GB 17279-1998)【22】《γ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GB 17568-1998)【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5750-1985)【24】《密封放射源一般要求和分级》(GB 4075-2003)【25】《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4792-1984)【26】《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GB 5172-85)【27】《核仪器及系统安全要求-放射性防护要求》(GB/T 19661.2-2005)【28】《电离辐射事故干预水平及医学处理原则》(GBZ 113-2002)【29】《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GBZ/T 151-2002)『注』相关全文可在网上查找或去省、市技术监督局及有关法规书店购买。

加速器辐射防护_图文.

加速器辐射防护_图文.
于光电效应中光子完全消失了;而在康普顿散射中光子被保留下来,不过
其能量要比入射光子的能量低。
Æ电子对效应(Pair production:光子被核场吸收产生出一对正负电子对。
一射线与物质的相互作用(续2
中子与物质作用的对象是原子核而不是核外电子
中子与物质作用的对象是原子核,而不是核外电子。
中子与原子核作用的形式有三种:
右图给出了单位束流功率下中子(续1
右图给出了单位束流功率下,伪氘核中子的产额与电子初始能量的关系。当光子能量大于30MeV时,发生伪氘核反应,产生伪氘核中子。它不考虑靶的自吸收自吸收。从图中可以看出,单位束流功
率的伪氘核中子产额基本上是
个常数,在能量更高的情况下,
进行外推,也不会产生多大的
误差
误差。中子的产额与电子能量的关系
高能电子与物质相互作用主要通过2.2电子和光子(高能电子加速器
高能电子与物质相互作用,主要通过碰撞和辐射这两种基本过程损失能量。
在低能情况下,碰撞损失是主要的;在高能情况下是主要的况下,轫致辐射是主要的。
轫致辐射是电子同原子核发生非弹性碰撞引起的。电子撞击原子核导致电子减速和能量损失,因而引起放射性的发射因而引起放射性的发射。随着穿入介质层深度的增加,粒子即次级正负
的目的
3.1屏蔽计算方法简介经验公式计算
出发点—点核模型方程:
3.1屏蔽计算方法简介
经验公式的计算特点
计算相对简单:不需要大型计算机来算,甚至手工也可以计算。
辐射实际应用对简单的屏蔽主体屏蔽非常有用计算准确特别是经过;对简单的屏蔽(主体屏蔽非常有用,计算准确。特别是经过蒙特卡罗模拟计算的经验公式,实际应用更为广范。
以及等多种因素
从核反应的阈能来看,能够直接产生感生放射性核素的被加速带电粒子能量多数需要在5-10MeV以上(氘的阈值2.23 Mev,铍的阈值为1.67子能量多数需要在510M V以上(氘的阈值223M铍的阈值为167

电子辐照加速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

电子辐照加速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

程序编号:FZ2-2
电子辐照加速器监督检查技术程序
1.监督检查目标
电子辐照加速器(能量一般在0.3MeV-15MeV)主要用于辐照加工 或 辐照改性讨论,对人体和环境有肯定的潜在危急。

对这类单位进行 监督 检查主要验证场全部关平安防护设施是否齐备、合理、有效;辐 射平安 规章制度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平安。

本程序适用于电子辐照加速器使用场所的监督检查。

3 .引用标准和文件
(1)《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GB 5172J
(2)《丫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监测法律规范》(GBZ 141) (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平安基本标准》(GB 18871) 4 .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的详细内容见监督检查表。

5 .监督检查意见
核实上次检查意见的落实及改进状况,提出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和意见。

版本号:No. 3
2. 检查程序适用范E
电子辐照加速器监督检查表1基本状况
加速器基本信息
注:力U*的项目是重点项,有“设计建筑”的划J,没有的划X;“运行状态”未见特别的划√,不正常的没有的划X;不适用的均划/°不能详尽的在备注中说明。

5上次检查改进状况已完成:
未完成(说明理由:)
6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检单位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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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L 总则1.1 为加强对拉子加速器辐射防护工作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上作人员和邻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根据GBJ8一74《放射防护规定》,参照国际辐射防护有关标准,并结合国内加速器的辐射防护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加速粒子的单核能量低于100MeV。

的粒子加速器(不包括医疗用加速器和象密封型中子管之类的可移动加速器)设施。

1.3 凡有粒子加速器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加速器的特点,制定出实施细则。

1.4 在加速器辐射防护工作中,应当在降低剂量所获得的效益和为此而付出的代价之间进行权衡,使该设施运行中产生的集体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并保证个人所接受的剂量当量不得超过剂量当量限值。

1.5 新建、扩建和改建加速器设施的单位,必须编写该设施对环境质显影响的评价报告,报请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否则不得设计和(或)施工。

与此同时,还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登记1.6 要关心在加速器上工作的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健康管理。

这类人员应当事受劳动保护部门和其他部门规定的劳保待遇。

1.7 本规定由当地辐射防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2 剂量当量限值2.1 职业放射性工作人员全身受到均匀照射的剂量当量或全身受到不均匀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均不得超过每年50mSv(5rem);公众中的个人,均不得超过每年5mSv(0<5rem)。

2.2 职业放射性工作人员跟晶体的剂量当量不得超过每年50mSv(5ren),其他组织或器官的剂量当量均不得超过每年500mSv(50rem)公众中的个人任何器官或组织的剂量当量,均不得超过每年50mSv(5rem)。

2.3 在只受到外照射的情况下,深部剂量当量指数应低于每年50mSv(5rem)。

2.4 在只受到内照射的情况下,每年摄入的放射性物质数量应低于附录C(补充件)所列ALI。

2.5 在受到内外合并照射的情况下,为保证不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公式:式中:Hid --年深部剂量当量指数,Sv(rem)HL--年深部剂量当量限值,Sv(rem);Ij第j种放射性核素的年摄入量,Bq(Ci);(ALI)j--第j种放射性核素的年摄入量限值,Bq(Ci)His--年浅表剂量当量指数,Sv(rem);HSKL――皮肤的年剂量当量限值,500mSv(50rem)。

2.6 必要时经辐射安全机构批准,可允许职业放射性工作人员接受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

但1小次事件接受的剂量当量或剂量当量负担,不得超过年限值的2倍;一生中这种照射总共接受的剂量当量或剂量当量负担,不得大于年限值的5倍。

具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和未满18周岁者,不得接受这种照射2.7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孕妇,授乳妇以及年龄在16~18周岁的实习人员、应在1年的照射不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3/10的条件下工作,并要求剂量当置率比较均匀。

未满16周岁者,禁止从事放射性工作。

2.8 从事加速器工作的全体放射性工作人员,年人均剂量当量应低于5mSv(0.5rem)。

2.9 放射性物质污染表面的水平应低于附录D(补充件)所列数值。

2.10 加速器产生的杂散辐射、放射性气体和放射性废水等。

对关键居民组中的个人造成的有效剂量当量应低于每年0.1mSv(mrem)。

3 辐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原则3.l 总的要求3.1.1 加速器设施的规划与设计阶段,必须对辐射防护设施的内容给予充分考虑,其中包括屏蔽体、所需设备、实验室和人员编制等。

3.1.2 加速器的辐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1.3 加速器设施的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到该加速器今后可能会加大束流,提高能量和扩大应用等,所以辐射防护设施应留有适当的余地。

3.1.4 加速器设施的设计,应有辐射防护工程师参加;施工阶段,辐射防护人员应对辐射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以保证设计要求。

3.2 辐射屏蔽3.2.1 加速器的屏蔽体厚度必须根据加速粒子的种类、能量和束流强度以及靶材料等综合考虑;按其可能的最大辐射输出进行设计。

3.2.2 加速器的屏蔽体厚度还应根据相邻区域的类型及其人口数确定,使其群体的集体剂量当量保持在可以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

必须保证个人所接受的剂量当量不得超过相应的剂量当量限值。

3.2.3 在计算屏蔽厚度时,需给予2倍安全系数。

3.3 辐射安全系统3.3.1 决定加速器产生辐射的主要控制系统应该用开关钥匙控制。

3.3.2 加速器厅、靶厅的门均需安装联锁装置,只有门关闭后才能产生辐射。

3.3.3 在加速器厅、靶厅内人中容易到达的地点,应安装紧急停机或紧急断束开关,并且这种开关应当有醒目的标志3.3.4 在加速器厅、靶厅内人中容易看到的地方须安装闪光式或旋转式红色警告灯及音响警告装置;在通往辐射区的走廊,出入口和控制台上须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

3.3.5 在高辐射区和辐射区,应该安装遥控辐射监测系统。

该系统的数字显示装置应安装在控制台上或监测位置。

当辐射超过颀定水平时,该系统的音响和(或)灯光警告装置应发出警告信号。

3.3.6 每台加速器必须根据其特点配备其他辐射监测装置,如个人剂量计,可携式监测仪。

气体监测仪等。

3.3.7 辐射安全系统的部件质量要好,安装必须坚实可靠。

系统的组件应耐辐射损伤。

3.4 通风系统3.4.l 为排放有毒气体(如臭氧)和气载放射性物质,加速器设施内必须设有通风装置。

3.4.2 风系统的排风速率应根据可能产生的有害气体的数量和工作需要而定。

通风系统的进气口应避免受到排出气体的污染。

3.4.3 通风管道通过屏蔽体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得明显地减弱屏蔽体的屏蔽效果。

4 运行中的辐射安全4.1 辐射防护设施的验收4.1.1 加速器设施竣工后,应对辐射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其中包括辐射屏蔽;联锁和警、系统;辐射监测系统;通风系统;供辐射防护用的实验室或设施。

这些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并经当地辐射防护主管部门发给许可证后,加速器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4.2 运行程序4.2.1 凡加速器的运行人员,工作前必须接受辐射防护基本知识的训练,掌握本机器辐射安全系统(包括辐射测量仪表)的使用方法,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转为正式运行人员。

4.2.2 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开机。

a.加速粒子的种类、加速电压与预定值一致;b.控制台上的数字显示装置能正常工作;C.联锁和警告系统能正常工作.;d.加速器厅、靶厅不得有人;e.加速器厅、靶厅的所有防护门都已关闭。

4.2.3 加速器运行期间,值班运行员必须保管好开关钥匙:加速器非运行期间必须锁好。

4.2.4 加速器的开机和停机必须用控制台。

上的控制开关操作,除紧急情况外,不得用切断联锁的办法停机。

4.2.5 用切断联锁成紧急开关的办法停机时,切断部位必须经人工复位后,方能在控制台上用本控开关重新启动加速器。

4.2.6 没有特殊理由,不得旁路联锁系统。

因工作需要旁路联锁系统时,必须做到:a.经值班人员和辐射安全员的批准;b.在控制台上给出显示,并在运行日志中登记;c.尽快复位;d.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4.3 放射性材料的操作和保管。

4.3.l 操作放射性材料(如换靶、处理活化部件以及加工和焊接放射性材料等)时,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应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并做好相应的辐射监测,必要时须采取一定的个人防护措施和迎风措施。

4.3.2 放射性材料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场所或专用容器内,并需有适当的屏蔽和辐射危险标志。

放射性材料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和保管4.3.3 氟靶须存入专用容器内,该容器应放在具有良好通风的通风柜中,废真空泵油须存入专门容器内;并严防泄漏,贮存处应有良好通风。

这些物质如若废弃不用,应做为放射性废物处理。

4.4 检修4.4.1 速器检修前、须由辐射安全员进行辐射测量,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检修中应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按安全规定进行检修。

4.4.2 检修加速器的真空泵时,必须有合适的工作地面,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和通风措施,严格控制污染及其蔓延。

4.4.3 检修后,应对参加检修的人中的体表和衣服,检修工县以及地面等进行表面污染监测。

4.5 通风4.5.1 加速器停机后,在人员进入有气载放射性的区域前,应先对该区域进行适当通风,使其浓度低于附录C所列导出空气浓度,但在符合内外照射低于年有效剂量当量限值的原则下,可容许1次或多次吸入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的浓度超过附录C所列的导出空气浓度。

4.6 应急程序.4.6.1 根据加速器的实际情况,应制定出处理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或失误)时所需的应急程序,包括人员的撤离,个人剂量的确定,医学追踪,环境评价等。

4.7 可靠性检验4.7.1 必须对辐射安全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或维修,时间间隔不得超过6个月,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5 辐射监测5.1 辐射监测的内容和要求5.1.1 个人剂量监测5.1.1.1 对加速器的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及实验人员须进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5.1.1.2 如确知或者怀疑人员吸入或摄入了胶射性核素时,应进行内照射监测,如取尿样分析或用全身计数器进行测量等。

5.1.2 区域监测5.1.2.1 加速器设施竣工后的调试阶段和运行至最大的辐射发射率状态,必须在辐射防护人员的参加下,对有关区域进行全面的辐射水平测量,做出辐射安全状况的评价。

5.1.2.2 如加速器运行参数、屏蔽状况或区域的居留情况发生了变化,有可能影响到辐射安全时,必须复测辐射场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在新条件下仍能满足辐射防护的要求。

5.1.2.3 对工作场所经辐射测量后,应按辐射水平对其进行分类,特别对下列区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a.监控区:在这些区域内连续工作时,人员1年接受的剂量当量有可能超过职业放射性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限值的1/10。

对这样的区域应加强辐射监测;b.控制区:在这些区域内连续工作时,人员1年接受的剂最当量有可能超过职业放射性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限值的3/10,对这些区域除应加强辐射监测外,还应在其人口处或边界上设置辐射危险标志。

5.1.2.4 加速器运行期间,凡安装有遥控监测系统的区域应连续记录其辐射水平,当超过预定的阈值时,该系统应发出音响和(或)灯光警告信号,,对其他区域应进行必要的辐射巡测,5.1.2.5 加速器停机后,当人员进入加速器厅或靶厅时,应配合作好幅射监测。

5.1.3 表面污染监测5.1.3.1 储存和使用瓶靶(或含氯物质)的地方,以及可能行人从表面污染的区域,必须定期进行表而污染的监测。

5.l.3.2 由于活化材料的剥落等原因可能引起表而污染的区域,应对其设备、墙壁和地面等的污染水平进行定期监测。

5.1.3.3 人员操作厂放射性物质后,应对其体表、衣物进行表面污染监测,5.1.3.4 当各类物体的表面污染水平超过了相应的限值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及时去污,以防污染的蔓延;5.1.4 气载放射性监测5.1.4.1 应该连续监测或定期监测存在气载放射性物质的区域的气载放射性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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