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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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物流中心A、B型及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A、B型及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A、B型及区别(2008-06-03 11:28:51)为适应制造业发展,加快出口加工区等功能完善,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并出台了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B型。

一、保税物流中心A型、B型的定义1、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通常是对来料进行流通性的简易加工。

保税物流中心A型按照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A型和自用型物流中心A型。

(1)公用型的物流中心指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区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里监管场所。

(2)自用型的物流中心指中国境内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承包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2、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集中场所。

B型可设有对货物进行深入的加工的保税仓库。

二、两者区别1、构成区别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批由一家法人企业设立的并经营的保税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由多家保税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保税物流的海关监管场所。

2、审批和验收程序税物流中心A型应由企业申请经直属海关审批并由直属海关会同省级国税、外汇管理部门验收。

物流中心B型由直属海关授理审核后报海关总署审批,并由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企业资格条件保税物流中心A型因主要针对大型生产型的跨国公司和大型物流企业,因而对申请设立业的资格要求较高,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量低为3000万人民币。

物流中心B型经批准设立后,对企业的入驻资格要求较低,以注册资本为例,只须达到5万人民币即可。

4、出口中心货物管理无论保税物流以中心A型还是B型,保税存储货物范围,辐射范围基本相同。

可以面向国内外两个市面上场进行采购分拔,配送。

但在货物存储期限一,保税物流中心A型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

保税物流中心A型与B型的比较

保税物流中心A型与B型的比较

• 保税区是中国自己创造的具有中国特色名 词.一般用"Free TradeZone"、缩写为FTZ 来表示,翻译回中文为自由贸易区.也有一 些人用"Bonded Zone"直译之.
保税物流中心的发展背景及现状
• 对外贸易是世界各国对外经济关系的核心,是各国加速其经 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物流中心的发展背景及现状
• 目前,我国主要的保税物流形式有:保税仓库及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A型和B型、保税 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区 和保税港区.
•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并且具 备口岸功能.
• 保税物流中心是在海关监管下设立、由物流企 业经营的,为用户提供辐射国内外的多功能、一 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的保税场所,分为A型和B型 两种.
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05年8月经海关总署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300亩, 其中一期规划面积23.1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4000米和交通网络、水电、通 讯等配套,建设卡口1353平方米,围网2000米及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 ,并完成海关监管仓库2000平方米和专业保税仓库12000平方米及集装箱堆场 12000立方米.
• 2、设立保税中心时,需详细评估自身优势和外在 的条件,合理规划企业的发展.
• 3、随着我国加入WTO,贸易壁垒的减少,保税的优 势也在削弱,企业更要注重管理、技术等的创新, 才能在国际竞争中生存下来;
• 4、我国的保税物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显滞后, 发展空间很大;
• 5、国际贸易的发展,将大大促进我国保税物流业 的发展,我国保税物流业前景需要我们共同开创.
一公司简介

保税物流中心运营方案

保税物流中心运营方案

保税物流中心运营方案一、引言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国家批准设立的,专门用于接收、集中存储、分拨保税货物,并对保税货物进行加工、组装、分拨等相关业务的专业化物流仓储设施。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保税物流中心成为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支撑。

本文将从保税物流中心的概念和特点出发,对保税物流中心的运营方案进行详细阐述,包括物流中心的选址、仓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营销推广等方面,力求为保税物流中心的运营提供可行性建议。

二、保税物流中心的概念和特点保税物流中心是对国家开放的保税货物进行集中管理,实施物流加工、分拨和配送的物流仓储中心。

具有以下特点:1. 地区优势:保税物流中心应位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自由贸易区,便于进行境外货物的监管和加工。

2. 运输便利:保税物流中心通常位于大型港口城市或跨国物流枢纽,便于海运、航空、铁路和公路多种运输方式的接驳。

3. 专业化服务:保税物流中心通常具有完善的仓储设施和先进的物流管理系统,能够满足保税货物的存储、包装、拣选、分拨等需求。

三、保税物流中心的运营方案1.选址选址是保税物流中心运营的首要环节。

在选址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区位条件:选择位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自由贸易区的地理位置优越的地段,便于货物的进出口。

2)交通便利:选择交通便利的地区,便于海运、航空、铁路和公路的运输。

3)人力资源:选择有稳定劳动力供应的地区,保证保税物流中心的运营需求。

2.仓储设施建设仓储设施是保税物流中心的核心,其建设应考虑以下因素:1)规划布局:根据保税货物的特点,合理规划仓储场地、货架、通道等设施,确保货物的存储和分拣效率。

2)自动化设备:考虑引进自动化的智能仓储设备,提升仓储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3)环境保障:确保仓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保障保税货物的质量。

3.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是保税物流中心的核心环节,其运营管理应考虑以下方面:1)海关监管:合规运营,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24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24年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24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73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保税监管场所。

第三条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物流中心:(一)国内出口货物;(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三)外商暂存货物;(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第二章物流中心及中心内企业的设立第一节物流中心的设立第四条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不低于2万平方米;(二)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三)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四)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五)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六)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分析

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分析

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分析保税中心(B型)指的是政府在特定区域设立的经济特区,允许企业免征或缓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费,以及享受出口退税等财税优惠政策。

这样的政策旨在吸引外资、促进贸易、提高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本文将就保税中心(B型)的作用进行分析。

1. 促进贸易活动保税中心(B型)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吸引国际商品贸易和加强国内外贸易联系。

通过对进口商品的免税或减税,加大出口业务的力度,促进贸易的发展。

保税中心(B型)具有更高的贸易自由度和灵活性,方便企业更好地开展进出口贸易。

此外,保税中心(B 型)的建设还能进一步优化贸易流程、提高贸易效率。

2. 提高产业集聚效应保税中心(B型)通过免税、减税等措施,吸引外资、推动本地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进而提高产业集聚效应。

这些措施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不仅可以拉动本地产业链的发展,还能够产生一定的产业集群效应,推动区域经济的多元化和实体经济的发展。

3. 提高国家经济实力保税中心(B型)一方面可以激活本地的经济活力,提升其生产力,另一方面也能够借此吸引到大量的外资,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的贸易收入,还可以带来更多优质的产品和技术。

同时,免税、减税等优惠政策会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进而促进企业在研发、生产等方面的投资,提高国家的科技含量,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

4.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保税中心(B型)建设可以有效地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保税中心的建设不仅能够带动当地的产业升级,还可以提高区域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增强区域内企业的国际化水平,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5. 提高国家的国际影响力保税中心(B型)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使得中国逐渐成为全球主要的贸易大国之一。

这样的建设也提高了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通过提升产业竞争力,进而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也会随之提高。

我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制度

我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制度

我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制度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海关设立的一个特殊税务区域内专门从事货物保税仓储、加工、分拣、分销、跨境贸易等业务,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

我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制度,是我国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制定的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保税物流中心运作过程的监管,规范保税物流中心的经营行为,提高保税物流中心的管理水平,保障国家税收及经济安全。

一、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工作职责和监管机构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一种特殊的税收筹划商务模式,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货物的进出口、仓储、配送、加工、委托销售、归类、分类、再加工等。

为了规范和规划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经营行为,我国海关设置了专门机构对其进行监管。

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监管机构一般是海关,海关将根据协议、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运营进行监管。

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入区程序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入区程序是指保税物流中心(B型)向海关申请进入特殊保税区的程序。

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入保税区的程序过程和包括如下几个环节: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要先向海关提出入区申请,申请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入保税特区。

同时,需要填写申请表。

2.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及真实性申请人要将有关申请材料准备充分、齐备,并做到真实有效,确保所填写的申请信息真实可靠。

3.海关审批海关对入区入境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材料进行审批,通过后,会给予准许进入特殊保税区的批件。

4.入区申请人在持有合法的手续、批件的情况下,可以将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入保税特区,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三、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管理和监管为了规范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经营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及经济安全,海关会采取多项管理和监管措施:1.签订协议海关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管理机构签订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申报备案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入特殊保税区后,需要根据海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备案,包括物品、仓库、操作人员等。

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分析

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分析

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分析保税中心(B型)是指国内开发区或自由贸易试验区中设立的一种特殊区域,具备特殊的税收政策和监管机制,主要用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保税中心的作用进行分析。

保税中心具备运营跨境电商的能力。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商成为推动国际贸易的重要力量。

保税中心可以提供一站式的跨境电商服务,包括仓储、配送、清关等,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风险。

保税中心还可以承担跨境电商的监管职责,加强对电商平台、商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的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保税中心可以吸引外商投资和国际贸易。

保税中心一般设立在接近海港或陆路口岸的地方,便利了货物的进出口运输,同时可以享受到特殊的税收政策和优惠待遇。

这吸引了大量的外国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保税中心还可以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法律和物流等服务,提高了企业的经营环境,增强了吸引外资的竞争力。

保税中心可以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保税中心可以根据区域的特点和优势,引进高新技术、高附加值和绿色环保的产业项目,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保税中心还可以提供政策和经济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四,保税中心可以促进就业和减少贫困。

保税中心的设立和发展带动了大量的企业发展和生产,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就业率,减少了贫困人口的数量。

保税中心还可以提供相关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保税中心可以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

保税中心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保税中心还可以提供一系列的公共服务,如金融机构、法律服务、医疗保健等,满足企业和居民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市民福利。

保税中心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不仅能够推动国际贸易和产业升级,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就业,还可以加强市场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为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分析

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分析

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分析保税中心(B型)是指在国家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经济管理权和关税特许权的特殊经济区域。

它通过提供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简化相关手续,吸引外商投资和加工贸易,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以下是对保税中心(B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用的分析。

保税中心(B型)通过加工贸易的形式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该中心往往以加工、组装和装配为主要业务,吸引了大量外商将原材料或零部件进口到保税中心进行加工,再出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这种加工贸易模式不仅拉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还促进了贸易的规模和频率增加,进而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活力。

保税中心(B型)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当地企业在竞争中具备了一定的优势。

保税中心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高了其竞争力。

在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选择将业务迁至保税中心,以此来节省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这种动态促使了当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进一步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保税中心(B型)为当地提供了一系列的配套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满足外商的需求,在保税中心周边建设了现代化的商务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提供了高品质的办公、生活和娱乐环境,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到该区域发展。

这些配套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提高了区域的竞争力,也提升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保税中心(B型)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

保税中心的发展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了贸易流通和物流需求,促进了周边市场的繁荣。

这种辐射带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市区的压力,促进了区域的协调发展。

保税中心(B型)通过吸引外商投资、加工贸易、税收优惠、配套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它为当地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投资便利和市场优势,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对于政府来说,保税中心也是一个有效的区域经济发展手段,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产业,推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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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
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扶持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推动湛江及周边地区保税业务开展,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外贸稳增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扶持的对象为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营企业、入驻中心开展保税业务的外贸进出口企业和物流企业。

第三条湛江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持基金,用于促进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运营发展。

第四条湛江市财政安排的扶持基金,由享受扶持的单位提供相关审核材料,奖励明细经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确认,报市商务局会市财政局批复后,由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发放。

第五条扶持基金每年兑现一次(每年第一季度前结算上一年扶持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湛江市商务局和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管理、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发放,并接受湛江市相关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试行期满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扶持办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保税中心业务发展情况及时对扶持办法进行修订。

第七条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进驻中心。

对以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基地,入驻中心进行电商业务,持续经营
1年以上,保税货值1000万元以上的前三名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0、40、30万元的补贴。

第八条鼓励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

对以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基地,在湛江市区开设跨境电商体验店,以“前店后仓”的模式运营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在湛江市区域范围内租赁保税商品店面500平米以上,且经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口保税商品总值占店面销售商品年度营业额50%以上的企业,政府对店面租金给予20%的补贴,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九条鼓励大型物流商和知名品牌代理商进驻中心。

对进驻湛江保税物流中心并经营日用品、农产品、食品等专项易耗商品,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促进临港物流中心、分销中心、加工中心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年进出口额1000万元以上的前三名企业每年分别给予30、20、10万元的补贴。

第十条鼓励保税和加工增值业务的发展。

对在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办理保税业务,开展出口拼箱业务,按每票货给予50元的奖励;开展装拆箱业务、国际中转业务的,按照集装箱量每一个标准箱给予100元奖励;开展冷链服务的,按照集装箱量每一个标准箱给予150元奖励;开展简单加工增值服务的企业,按照集装箱量每一个标准箱给予200元奖励;开展散货服务的,按照散货量每吨2元奖励。

第十一条鼓励开展区港联动业务。

对在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各码头公司进行开展区港联动业务的企业,散货每吨补贴5元,集装箱每标箱补贴100元。

第十二条鼓励进口企业进驻中心开展保税业务。

对进驻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营的企业,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按每月1平米仓库给予3元的补贴,1平米堆场给予1.5元的补贴。

第十三条鼓励出口企业进驻中心开展货物出口业务。

对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为二类以上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且符合出口退(免)税规定的货物,办理出口退(免)税时提供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出口退税部门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办理完结出口退税工作。

第十四条扶持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营。

对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公共服务平台系统设施维护给予每年补贴100万元。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湛江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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