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莆政办[2013]46号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15
【实施日期】2013.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13〕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建设生态宜居幸福莆田,经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翁玉耀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
吴桂芳市政府副市长
吴健明市政协副主席、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
陈景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邱文高市监察局局长
郑松青共青团市委书记
陈惠黔市委文明办主任
林天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玉芳市委编办主任
林金波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
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1.19
【实施日期】2009.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莆田市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领导小组。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林庆生(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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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莆政办〔2015〕8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莆政办〔2015〕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成立莆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辉龙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吴宗兴、市委编办主任吴玉芳、市法制办主任蔡祖荣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的工作部署,在我市各级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
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相关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审改办,对外以“莆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由市委编办(审改办)主任吴玉芳担任,副组长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黄松林、市委编办(审改办)副主任魏然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上级政府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市属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的通知-莆政办〔2021〕7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市属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的通知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市属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的通知莆政办〔202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布我市2021年市属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
具体名单如下:2021年市属水库防汛与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水库名称所在地政府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姓名单位及职务姓名单位及职务姓名单位及职务东圳水库城厢区吴健明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东风莆田市水利局副局长郑国海东圳水库管理局局长红山水库荔城区2021年市属水库防汛与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水库名称所在地政府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姓名单位及职务姓名单位及职务姓名单位及职务东方红水库涵江区陈惠黔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蔡开国莆田市水利局副局长卓燕青东方红水库管理处主任沁后水库陈萍莆田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移民开发局局长林华萩芦溪水电管理处主任后溪水库涵江区陈文荣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国宁莆田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林华萩芦溪水电管理处主任外度水库陈萍莆田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移民开发局局长林华萩芦溪水电管理处主任2021年万亩海堤(围垦)防汛责任人名单海堤(围垦)名称所在地政府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姓名单位及职务姓名单位及职务姓名单位及职务南北洋海堤荔城区涵江区城厢区郑瑞锦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萍莆田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吴荔三南北洋海堤管理处主任后海围垦荔城区秀屿区林原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少强后海围垦管理局局长胜利海堤城厢区秀屿区胡国防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二虎莆田市水利局副局长杨国粦胜利海堤管理处主任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8日——结束——。
莆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莆田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解决复杂水问题、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为发挥党政主体作用,确保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建立健全河流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河流管理水平,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实现水资源保护更加有力、水污染防治更加有效、水环境治理更加全面、水生态修复更加科学,进一步发挥河流综合功能,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为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
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
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莆政办[2012]9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莆政办[2012]9号](https://img.taocdn.com/s3/m/9f924122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7d.png)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莆政办〔20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决定成立全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明确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我市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建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组长:李辉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傅冬阳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林金波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建华市水利局局长钱元森市财政局局长刘丽红市监察局副局长朱明市审计局副局长郭凤来市规划局总工程师许文恩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王明辉市环保局调研员杨金盘市林业局副局长卓良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陈桂扬市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林维平市地震局副局长二、市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林金波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第一副主任:张建华市水利局局长常务副主任:吴国清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副主任:陈金枝市水利局副局长成员:翁祖敏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许文恩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王明辉市环保局副局长杨金盘市林业局副局长卓良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桂扬市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林维平市地震局副局长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市财政局农业科林新华科长、市国土资源局农转用科吴建通科长、市环保局环评科林爱新科长、市林业局林政科徐文通科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苏益民科长、市库区移民开发局综合科吴荔三副科长、市地震局抗震设防科林天扬科长。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0•【字号】莆政综[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3〕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城区内河治理工作力度,经研究,现将《莆田市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10日莆田市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综合治理城区内河、改善水环境事关防洪排涝安全,事关群众生产生活,事关城市环境面貌,是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为加快推进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城市人居环境,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治理目标和任务按照防洪保安、生态治理、景观休闲三位一体的原则,推进“清淤清障、水系通连、绿廊固岸;污水进管、垃圾进场、监管到位;建章立制、日常保洁、分级管护”,努力实现“河库连通、源清水动、滨水绿廊”的治理目标。
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25亿实施200公里内河综合治理,力争三年基本完成南北洋主河道整治。
2013年计划治理河道15条40公里,各县(区)至少打造一条示范河段,工作计划详见附表。
下一年度治理计划由内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二、治理内容(一)清水截污,三位一体综合治理内河1.“治河”。
对城区防洪标准不足及水环境污染严重河段采取清淤、清障、护岸、拓宽等措施恢复河道基本功能。
启动北渠、护城河清淤清障;继续实施荔城区后卓溪、城厢区钟潭溪、涵江区梧梓河、塘头河等北洋水系主河道治理,实施仙游县木兰溪宝泉段、秀屿区顶社沟等河道治理;以荔城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县项目为龙头,全面启动南洋水系整治工程,年内实施金马河、五凤沟、东郊河、洋埕河等南洋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1•【字号】莆政办[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莆政办〔20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施行《条例》准备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经研究,建立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成员召集人:卓金贤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郑加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办主任郑金锁市教育局副局长陈金森市监察局副局长陈庆平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振华市财政局副局长蔡金春市人事局副局长徐益珊市建设局副局长郑国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沈祥开市卫生局副局长黄玉泉市人口和计生委副调研员王明辉市环保局副局长连玉金市物价局副局长林国阳市国家保密局局长余文堂市档案局局长王焕新市法制办主任王秋洪市经济信息中心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另行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王健华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一)根据《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讨论研究我市贯彻实施意见。
(二)了解掌握情况,沟通协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外,承担以下工作:(一)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