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贵州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合集下载

医药类法律案件分析(3篇)

医药类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市场的快速发展,药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

本文以某药品虚假宣传案为例,对医药类法律案件进行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某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某药品,在宣传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

经调查,该药品并未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证书,且在宣传材料中夸大疗效、隐瞒副作用,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在服用该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造成身体伤害。

为此,消费者将药品生产企业告上法庭。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构成虚假宣传?2. 药品生产企业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案件分析(一)虚假宣传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中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产品,不得夸大疗效、隐瞒副作用。

”本案中,药品生产企业未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却在宣传材料中夸大疗效、隐瞒副作用,误导消费者,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二)赔偿责任的承担1. 药品生产企业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造成他人损害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药品生产企业作为广告主,其虚假宣传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药品生产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消费者在服用虚假宣传的药品后,出现不良反应,造成身体伤害,有权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件启示(一)加强药品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严格审查药品广告,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学会识别虚假宣传,发现虚假广告及时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法律虚假宣传案例(3篇)

中国法律虚假宣传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企业为了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不惜采取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以某保健品公司虚假宣传案为例,对法律虚假宣传进行剖析。

二、案例简介某保健品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保健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生产的某款保健品声称具有“调节血糖、降血压、抗衰老”等功效,吸引了大量消费者购买。

然而,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该保健品并未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其功效宣传严重夸大,涉嫌虚假宣传。

三、案件审理1. 起诉与答辩消费者在购买该保健品后,发现其功效并不如宣传所述,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健品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保健品公司则辩称,其产品宣传内容真实可靠,不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2.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保健品公司的宣传内容存在虚假成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据此,法院判决保健品公司退还消费者货款,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四、案例分析1. 虚假宣传的表现形式本案中,保健品公司的虚假宣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夸大产品功效:保健品公司宣传其产品具有“调节血糖、降血压、抗衰老”等功效,但未提供相关科学依据。

(2)误导消费者:保健品公司在宣传中未明确指出产品功效未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产品具有神奇疗效。

(3)隐瞒产品成分:保健品公司在宣传中未如实披露产品成分,使消费者无法了解产品的真实成分和作用。

2. 法律依据本案中,保健品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该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根据该规定,法院认定保健品公司的宣传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3. 案件启示本案对企业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1)企业应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法律责任案例(3篇)

虚假宣传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健品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某保健品公司虚假宣传案例为例,探讨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保健品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了一系列虚假宣传信息,宣称其产品具有神奇功效,可以治疗各种疾病。

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该公司还邀请了一些知名专家和患者进行虚假宣传。

在虚假宣传的影响下,许多消费者购买了该公司的产品,但实际效果与宣传不符。

2019年,消费者李某在购买该公司产品后,发现产品并无宣传中所说的神奇功效。

于是,李某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

经过调查,有关部门认定该保健品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保健品公司在其产品宣传中使用了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判决如下:1. 某保健品公司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2. 某保健品公司赔偿消费者李某经济损失5000元。

3. 某保健品公司支付李某维权费用1000元。

4. 某保健品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1. 虚假宣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1)赔偿损失: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2)消除影响:经营者应采取措施消除虚假宣传造成的不良影响。

(3)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经营者改正虚假宣传行为,并处以罚款。

市场虚假宣传案例分析

市场虚假宣传案例分析

市场虚假宣传案例分析引言:市场虚假宣传是指企业在产品或服务宣传过程中故意夸大或歪曲产品的性能、功效或品质,误导消费者购买,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此类案例不仅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也背离了商业道德和企业社会责任。

本文将以某公司的虚假宣传案例为例,深入分析其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和预防措施。

一、案例背景某保健品公司在广告中宣称其产品能够治愈百病、延年益寿,效果立竿见影。

然而,在实际销售中,消费者并未获得宣传中所承诺的效果。

消费者对虚假宣传感到愤怒,纷纷投诉道德缺失和经济损失。

该公司因虚假宣传被法律机构起诉。

二、违法行为分析1. 虚假宣传的主要违法行为是在广告宣传中故意夸大或歪曲产品的性能、功效或品质。

根据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欺骗性内容,不得夸大商品的功能或者利用某种一般情况下不存在的功能,违反广告法的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该公司虚假宣传的次要违法行为是涉嫌医疗广告。

根据《医药广告审查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是指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技术、医用器械、医用药品及其他跟医疗有关的内容的广告。

该公司虚假宣传的保健品宣传效果等同于医疗广告,涉嫌非法广告。

三、法律后果1. 行政罚款:根据广告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虚假宣传的企业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罚款。

法律机构可以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迫使其改正广告内容。

2. 民事赔偿:受害消费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获得合理经济赔偿,因此公司经济损失可能会被进一步扩大。

3. 信誉受损:虚假宣传的企业将造成巨大的品牌形象和声誉损害,消费者对该公司的信任度会大幅降低,进而影响企业的市场地位和销售额。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内部监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宣传监管机制,严格审查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推行负责人责任制,明确企业内部对虚假宣传的零容忍态度。

2.加强外部监管: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广告宣传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虚假宣传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广告发布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广告宣传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

健康保健产品虚假宣传案例分析

健康保健产品虚假宣传案例分析

健康保健产品虚假宣传案例分析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保健产品市场愈发火爆。

然而,近年来也有不少健康保健产品因虚假宣传而引发争议,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本文将以几个案例为基础,分析健康保健产品虚假宣传的现状,探讨其对消费者和整个行业所造成的影响。

一、案例一:某保健品公司虚假宣传利尿消肿效果某保健品公司在广告中宣传称,他们的产品具有显著的利尿消肿效果,并配以专家证明和用户见证等信息。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根本没有相关研究和证明,其宣传效果完全是虚假的。

这种虚假宣传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他们可能会被虚假的效果吸引而购买此产品,从而浪费金钱并无法实现预期效果。

同时,这种不负责任的宣传也给整个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消费者对健康保健产品行业的信任度大幅下降。

二、案例二:某减肥药宣传无副作用某减肥药通过广告宣传称,其产品无任何副作用,而且可以安全快速减肥。

然而,消费者使用后出现了明显的不良反应,甚至引发了严重的健康问题。

这种虚假宣传不仅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还给整个行业带来恶劣后果。

消费者对于减肥产品的信任度下降,即使是合规操作且安全的产品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三、案例三:某美容仪企业虚假宣传抗衰老效果某美容仪企业宣传称,使用他们的产品可以抵抗衰老,恢复年轻肌肤。

然而,实际使用后却发现产品效果并不如所宣传的那样显著。

这种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导致他们对产品的失望和不满。

消费者可能会对类似产品失去信心,从而对整个美容仪行业形成负面影响。

以上案例只是健康保健产品虚假宣传的冰山一角。

虚假宣传不仅通过广告进行,也可能在网络和社交媒体上进行。

面对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健康保健产品的监管力度,从源头减少虚假宣传的可能性。

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培养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

在购买健康保健产品前,应该仔细阅读产品说明、咨询医生或专业人士,以便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总结起来,健康保健产品虚假宣传对消费者和整个行业都带来了不良影响。

法律虚假广告案例(3篇)

法律虚假广告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告行业日益繁荣。

然而,在广告市场中也存在着诸多虚假广告现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以某知名保健品虚假广告案例为切入点,分析虚假广告的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某知名保健品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生产的某款保健品广告宣称,该产品具有神奇的保健效果,可以治愈各种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广告中,该公司还请来了多位知名专家和患者为产品背书。

在广告的熏陶下,消费者纷纷购买该产品,希望借此摆脱疾病的困扰。

然而,在消费者使用该产品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没有广告宣称的神奇效果。

于是,部分消费者向相关部门投诉,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保健品实际上并无疗效,属于虚假广告。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该公司被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处以巨额罚款。

三、案例分析1.虚假广告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虚假广告是指含有虚假内容,足以使消费者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产生误认的广告。

在本案中,该公司广告中宣称的保健品具有神奇疗效,与实际情况不符,属于虚假广告。

2.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处以罚款,并可以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在本案中,该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巨额罚款。

3.消费者权益保护虚假广告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在本案中,消费者因相信虚假广告而购买该产品,结果并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了经济损失。

4.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市场监管部门是广告市场的监管主体,负责查处虚假广告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行为。

在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虚假广告行为进行了查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虚假宣传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虚假宣传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告宣传已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

然而,部分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采取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以一起虚假宣传案例为切入点,分析虚假宣传的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某市一家知名保健品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宣称其产品具有神奇功效,能够治疗各种疾病,吸引了大量消费者购买。

然而,消费者在使用甲公司产品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反而出现不良反应。

随后,消费者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1.虚假宣传的法律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虚假宣传是指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使其产生错误认识的行为。

在本案中,甲公司宣称其产品具有神奇功效,与实际不符,构成虚假宣传。

2.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虚假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购买其产品,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处以罚款。

在本案中,甲公司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应承担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虚假宣传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如果甲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达到犯罪标准,应承担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结论1.甲公司虚假宣传行为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注意辨别虚假宣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五、启示1.企业应诚信经营,不得采取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

2.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虚假宣传的能力。

3.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法律讲堂虚假宣传案例(3篇)

法律讲堂虚假宣传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虚假宣传,作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虚假宣传案件层出不穷,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的虚假宣传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旨在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助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案例一:保健品虚假宣传【案例简介】某保健品公司宣称其产品具有“神奇功效”,能够治疗各种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

然而,经过有关部门调查,该保健品公司并未取得相关药品批准文号,其产品成分也并非如宣传所言。

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后,并未感受到任何效果,反而导致身体不适。

【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该保健品公司的宣传行为明显违反了广告法规定,属于虚假宣传。

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退还货款,并依法索赔。

三、案例二:虚假打折促销【案例简介】某商家在其店铺门口贴出大幅宣传海报,宣称“全场5折”,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前往购物。

然而,消费者在店内发现,只有部分商品打折,且打折商品数量有限。

商家在宣传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折扣信息,误导消费者。

【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消费者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

该商家的宣传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商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案例三:网络直播虚假带货【案例简介】某知名主播在其直播平台上,宣称一款化妆品具有“神奇效果”,能够美白、保湿、抗衰老。

在直播过程中,主播还不断推荐该产品,声称自己也在使用。

然而,经过调查,该化妆品并未获得国家相关认证,且主播所展示的试用效果也存在造假嫌疑。

【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保证义务。

该主播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贵州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05年3月23日,我局公平交易分局人员发现贵州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公司)在我县人民会场进行**牌除湿追风灵(以下简称追风灵)产品说明会。

贵州公司在产品宣传活动现场拉产品说明会的横幅和宣传画,将各地该产品使用者赠送的锦旗置于现场前沿和左右两侧,产品说明会首先由贵州公司促销人员讲解该产品的试用范围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讲述产品由来的历史故事,请试用人员上台现场实话实说,并请送感谢信的使用者上台宣读感谢信,促销人员也上台代为宣读感谢信,然后进行产品赠送活动和销售活动,据现场促销人员介绍共销售追风灵120瓶,单价75元/瓶,截至我局立案查处之日起说明会已经进行了九场。

我局立案之后进行了缜密调查,最后将该案定性为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拟给予贵州公司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壹拾捌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听证告知书送达后,贵州公司派出了两位代理人出席了听证会,代理意见就贵州公司此种行为是否属于虚假宣传、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虚假宣传行为、案件处罚额度是否适当与案件调查人员进行了辨论,之后我局综合案情并部分听取贵州公司代理意见,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伍万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我局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异地强制执行的申请,使该案得以执行。

[争议焦点]
在该案的定性问题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当事人的行为应该按照《广告法》来定性处理。

贵州公司在追风灵产品说明会上采取挂横幅、宣传画、锦旗、介绍产品历史故事、性能等、宣读和代为宣读感谢信、赠送药品等和在互联网上发布产品广告、粘贴消费者赠送的锦旗方式对该公司的产品进行宣传以达到促销产品的目的,在这些宣传过程中,宣传该保健品的疗效,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认为该产品是药品,具有药品的疗效。

《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该清楚、明白。

”贵州公司的行为明显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广告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规定给予处罚。

再则,《广告法》相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是特别法、专门法,应当优先适用。

二、当事人的行为应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首先、本
案当事人的宣传方式超出了《广告法》的规范。

广告根据其发布方式可分为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固定印刷品广告、电视报纸期刊广告、互联网广告等。

本案中,贵州公司通过讲述产品历史故事、悬挂消费者赠送的锦旗、宣读和代为宣读消费者感谢信、以多送赠品为诱饵要求消费者送锦旗等方式宣传促销产品让本为保健品的追风灵使消费者误认为是药品,具有药品的疗效,其宣传方式超出《广告法》的行为规范,其法律责任也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调整。

其次、当事人贵州公司的促销人员在追风灵产品说明会现场和互联网上进行了产品广告宣传,以消费者感谢信和锦旗为载体突出宣传“**除湿追风灵,治疗风湿真神奇”“**除湿追风灵,治好我的肩周炎”“**除湿追风灵,治疗顽疾真正行”“除湿追风灵,风湿无处存”“**除湿追风灵、用到病除擦就灵”等,其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主观故意明显,行为非常具体,消费者将追风灵认为是药品的事实客观存在。

第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它法律有关于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如《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等,但是对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给予了明确的规定,推定立法原意应该是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若干意见”工商公字[1995]第238号文件指出:突出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

要重点查处------,利用广告或者其它方法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国家工商局工商广字[1995]第261号答复中指出:如果在该广告中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
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可以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在彻底审查案情、对案件性质认真核审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一致意见,采纳第二种意见,对贵州公司进行了处罚。

[案后反思]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告作为一种企业竞争战略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激烈的竞争使部分市场主体千方百计找寻法律空子,力图规避法律制裁。

在各种合法的形式下面进行非法竞争,利用部分消费群体消费知识上的缺陷、防范心理的缺失,运用真实的谎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蒙蔽消费者,具有非常强的欺骗性,应当引起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化不断深入,执法体制中既有综合执法机构又有专业执法机构,法律规定中的行为竞合不断增多,同种违法行为设定了不同的处罚条件,给具体执法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如何恰如其分地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既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需要,又是净化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值得在我们具体工作不断探索和研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