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
木地板验收使用规范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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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为规范木地板的铺装要求、铺装工艺和铺装后的验收标准,保证木地板产品质量、铺装质量和正确使用木地板,保障人身健康,维护公共利益,特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室内木地板<包括:实木地板、竹材地板、指接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的铺装方法,铺装后的验收及木地板铺装后的使用和保养。
1.3 室内木地板铺装、验收、使用应执行本规范。
2 术语2.1 可见缺陷:指肉眼能看见的木地板受到的损伤或损坏。
2.2 伸缩缝: 木地板在温度或湿度变化时,发生膨胀或收缩而预留的间隙。
2.3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层。
2.4 装饰装修:采用美化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美化过程。
2.5 室内环境:指室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3 基本规定3.1 木地板铺装前的基本要求使用的木地板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木地板铺装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铺装。
铺设木地板的基层必须平整、干燥、坚固、清洁、无突起物。
a> 基层平整度为2000mm以内,平整误差不大于3.2mm。
b> 基层的含水率不大于5%,地热地板的基层含水率不大于3%,毛地板和龙骨的含水率不大于10%。
c> 如果基层含水率达不到以上要求,则在铺装地板前应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
防潮层宜涂防水涂料或铺设防潮塑料薄膜,使水汽与地板彻底隔离。
墙基的直角度不大于90°,墙基的直线度3000mm以内不大于3mm。
铺设木地板的室内环境温度为15—22℃,相对湿度40-60%。
木地板铺装应该是在室内装饰装修中的最后工序。
不允许和其它室内装饰工程交叉作业,混合施工。
3.2 木地板铺装辅料的基本要求木地板铺装所用的防腐剂、防虫剂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对人体无害。
木地板铺装所用胶粘剂应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地板专用胶。
悬浮式铺装须用专用防潮吸音衬垫。
木地板所用钢钉长度为地板厚度的2.5倍,钉帽应砸扁。
龙骨式铺装,龙骨规格为30mm×40mm、30mm×50mm、40mm×50mm。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毯和地板)

地毯及地板的施工验收规范摘自《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6.8 地毯面层6.8.1 地毯面层采用方块、卷材地毯在水泥类面层(或基层)上铺设。
6.8.2 水泥类面层(或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光洁、干燥,无凹坑、麻面、裂缝,并应清除油污、钉头和其他突出物。
6.8.3 海绵衬垫应满铺平整,地毯拼缝处不露底衬。
6.8.4固定式地毯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固定地毯用的金属卡条(倒刺板)、金属压条、专用双面胶带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 铺设的地毯张拉应适宜,四周卡条固定牢;门口处应用金属压条等固定;3 地毯周边应塞入卡条和踢脚线之间的缝中;4 粘贴地毯应用胶粘剂与基层粘贴牢固。
6.8.5 活动式地毯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毯拼成整块后直接铺在洁净的地上,地毯周边应塞入踢脚线下;2 与不同类型的建筑地面连接处,应按设计要求收口;3 小方块地毯铺设,块与块之间应挤紧服贴。
6.8.6楼梯地毯铺设,每梯段顶级地毯应用压条固定于平台上,每级阴角处应用卡条固定牢。
Ⅰ主控项目6.8.7 地毯的品种、规格、颜色、花色、胶料和辅料及其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地毯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材质合格记录。
6.8.8 地毯表面应平服、拼缝处粘贴牢固、严密平整、图案吻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一般项目6.8.9 地毯表面不应起鼓、起皱、翘边、卷边、显拼缝、露线和无毛边,绒面毛顺光一致,毯面干净,无污染和损伤。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8.10 地毯同其他面层连接处、收口处和墙边、柱子周围应顺直、压紧。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7.3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7.3.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复合地板或采用拼花实木复合地板,以空铺或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7.3.2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条材和块材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7.3.3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木地板安装施工标准

门扇开放自如,门扇底部与地板间隙不小于4mm。地板附着物安装正确合理,无碍地板伸缩。地板连续拼接长度一般不超过8m。
4.2 质量检验标准
多层实木地板铺装质量要求(表1)
(8-12)mm
漆面
————
无损伤,无明显划痕,无明显胶斑
异响
————
主要行走区域不明显
踢脚线安装质量要求(表3)
项目
测量工具
质量要求
踢脚线与门框的间隙
钢板尺,精度为0.5mm
≤2mm
踢脚线拼缝间隙
塞尺,精度为0.02mm
≤1mm
踢脚线与地板表面的间隙
塞尺,精度为0.02mm
≤3.0mm
同一面墙踢脚线上沿直度
3.2.5扣条安装
地板铺装前先设定扣条的安装位置,扣条的安装要求与门套垂直,螺丝上紧,扣条稳固不得有响声;扣条须装在门的正中,每套单元的扣条安装位置必须保证一致;安装楼梯扣条时应注意水平方向与立面边缘对齐。
3.2.6踢脚线的安装
踢脚线安装前清理伸缩缝内木楔、杂物,地板与墙间间隙是否符合8-12mm的要求。
2.4其他要求
门套距地面基层必须在10mm以内,以保证地板和门套封口严密。
地板铺装过程中地埋管道必须带压,以便尽早发现有无管道渗漏。
3施工工艺
3.1工艺流程
3.2铺装要求
3.2.1试铺
根据地板铺装图纸,确定铺装方向,试铺时观察板面的交接量、色差、高低差、是否有缝等。如采用错缝铺装方式,长度方向相邻两排地板端头拼缝间距应大于300mm。同一房间首尾排地板宽度宜大于50mm。
建筑装饰地面铺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地面铺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1. 通常规定1.1本章适用于石材(包含人造石材)、地面砖、实木地板、竹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复合地板、地毯等材料的地面面层的铺贴安装工程施工。
1.2地面铺装宜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抹灰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1.3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1.4地面铺装图案及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5天然石材在铺装前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出现污损、泛碱等现象。
1.6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以上。
2. 要紧材料质量要求2.1地面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均匀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2地面铺装时所用龙骨、垫木、毛地板等木料的含水率,与防腐、防蛀、防火处理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3. 施工要点3.1石材、地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3.11石材、地面砖铺贴前应浸水湿润。
天然石材铺贴前应进行对色、拼花并试拼、编号。
3.12铺贴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结合层砂浆厚度,拉十字线操纵其厚度与石材、地面砖表面平整度。
3.13结合层砂浆宜使用体积比为1:3的干硬性水泥砂浆,厚度宜高出实铺厚度2~3rnm。
铺贴前应在水泥砂浆上刷一道水灰比为1:、2的素水泥浆或者干铺水泥1~2mm后洒水。
3.14石材、地面砖铺贴时应保持水平就位,用橡皮锤轻击使其与砂浆粘结紧密,同时调整其表面平整度及缝宽。
3.15铺贴后应及时清理表面,24h后应用1:1水泥浆灌缝,选择与地面颜色一致的颜料与白水泥拌与均匀后嵌缝。
3.2竹、实木地板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3.2.1基层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5mm。
3.2.2铺装前应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防潮层宜涂刷防水涂料或者铺设塑料薄膜。
3.2.3铺装前应对地板进行选配,宜将纹理、颜色接近的地板集中使用于一个房间或者部位。
3.2.4木龙骨应与基层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600mm。
3.2.5毛地板应与龙骨成30°或者45°铺钉,板缝应为2~3mm,相邻板的接缝应错开。
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不适用于保温、隔热、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0.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地面 building ground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2.0.2面层 surface course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2.0.3结合层 combined course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2.0.4基层 base course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
2.0.5填充层 filler course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隔离层 isolating course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2.0.7找平层 troweling course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2.0.8垫层 under layer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2.0.9基土 foundation earth layer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2.0.10缩缝 shrinkage crack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而设置的收缩缝。
实木地板铺设国家验收规范

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民用室内木地板面层的基本规定、验收内容及保修义务。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室内木地板铺设面层的验收,亦适用于因地板铺设不当,地板状态改变而引起的争议和仲裁。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保温、地热、防静电、防辐射、体育场所等特殊要求的木地板铺设验收。
本标准不涉及木地板的基层施工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36.1—2001 实木地板技术条件GB/T 15036.2—2001 实木地板检验和试验方法GB/T 18102—2000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 18103—2000 实木复合地板LY/T 1573—2000 竹地板3 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3.1.1 民用室内木地板包括:a)实木地板(包括企口地板、平口地板、拼花地板、指接地板、集成地板等);b)实木复合地板(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和多层实木复合);c)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强化木地板);d)竹地板。
3.1.2 面层使用木地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GB/T 18103、GB/T 18102、LY/T 1573、GB/T 15036.1和GB/T 15036.2的规定。
在铺设前,应得到用户对质量、数量等验收认可;还应对树种、花色、型号、含水率、颜色、油漆、尺寸偏差、加工精度、甲醛含量等验收认可。
3.1.3 木地板铺设方法、工艺步骤、基层材料、质量要求、工期、验收规范等在铺设前应得到用户认可,施工方应严格执行。
3.2 对木地板基层的基本要求3.2.1 干净:无浮土,无明显施工废弃物等。
3.2.2 干燥:应达到或低于当地平衡湿度和含水率,严禁含湿施工,并防止有水源处向地面渗漏,如暖气出水处,厨房和卫生间接口处等。
地面实木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地面实木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一、概述为确保地面实木地板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我方组织了质量验收活动。
本次地面实木地板的质量验收范围包括材料进场验收、施工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
本记录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和总结。
二、材料进场验收1.材料验收标准(1)地板板材材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表面光滑,没有翘曲、松动和明显的条状或圆形破损。
(2)地板涂料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无明显的粘连、泡沫、下沉和色差。
2.材料验收情况本次地面实木地板的材料均由合格的供应商提供,经过仔细检查和测试,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要求。
三、施工质量验收1.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地面实木地板铺贴应平整,无裂缝,板与板之间的缝隙应一致。
(2)地板间的连接点应牢固,无松动和开裂。
(3)地板涂料应均匀,无横向条纹、气泡和起皮现象。
2.施工质量验收情况(1)地板铺贴情况:经过验收,地面实木地板铺贴平整,无明显的裂缝,板与板之间的缝隙一致。
(2)地板连接情况:连接点牢固,无松动和开裂现象。
(3)涂料情况:地板涂料均匀,无横向条纹、气泡和起皮现象。
四、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标准(1)地面实木地板材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地板使用寿命预估符合要求。
2.竣工验收情况通过测量和测试,地面实木地板材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且使用寿命预估符合要求。
五、问题处理和整改建议在地面实木地板的质量验收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和缺陷。
根据验收结果,我们建议继续保持施工质量水平,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以延长地板的使用寿命。
六、总结通过本次地面实木地板的质量验收,证明所采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地板铺贴平整,连接点牢固,涂料均匀。
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和缺陷。
我们将继续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确保地面实木地板的长期使用效果和质量。
以上是地面实木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共计1300字。
实木地板验收标准(确认)

实木地板验收标准一、外观验收:名称表面背面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活节直径≤5长度≤500 mm,≤2个长度>500 mm,≤4个5mm<直径≤15mm长度<500 mm,≤2个长度>500mm,≤4个直径≤20 mm个数不限尺寸与个数不限死节不许有直径≤2 mm长度≤500mm,≤1个长度>500mm,≤3个直径≤4 mm≤5个直径≤20mm个数不限蛀孔不许有直径≤0.5 mm≤5个直径≤2mm≤5个直径≤15mm个数不限树脂囊不许有长度≤5 mm宽度≤1 mm≤2条不限髓斑不许有不限不限腐朽不许有初腐且面积≤20%,不剥落,也不能捻成粉末缺棱不许有长度≤板长的30% 宽度≤板宽的20%裂纹不许有宽≤0.1 mm长≤15 mm,≤2条宽≤0.3 mm长≤50mm,条数不限加工波纹不许有不明显不限漆膜划痕不许有轻微—漆膜鼓泡不许有—漏漆不许有—漆膜上针孔不许有直径≤0.5 mm,≤3个—漆膜皱皮不许有<板面积5% —漆膜粒子长≤500mm,≤2个长>500mm,≤4个长≥500mm,≤4个长≥500mm,≤8个—注:1.凡在外观质量检验环境条件下,不能清晰地观察到的缺陷即为不明显。
2.倒角上漆膜粒子不计。
二、尺寸偏差:名称偏差长度长度≤500时,公称长度与每个测量值之差绝对值≤0.5mm 长度>500时,公称长度与每个测量值之差绝对值≤1.0mm宽度公称宽度与平均宽度之差绝对值≤0.3mm,宽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0.3mm厚度公称厚度与平均厚度之差绝对值≤0.3mm 厚度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0.4mm注:1.实木地板长度和宽度是指不包括榫舌的长度和宽度。
2.镶嵌地板只检量方形单元的外形尺寸。
3.榫接地板的榫舌宽度应≥4.0mm,槽最大高度与榫最大厚度之差应为0至0.4mm。
三、形状位置偏差:名称偏差翘曲度横弯长度≤500mm时,允许≤0.02%;长度>500mm时,允许≤0.03% 翘弯宽度方向:凸翘曲度≤0.2%,凹翘曲度≤0.15%顺弯长度方向:≤0.3%拼装离缝平均值≤0.3 mm;最大值≤0.4 mm拼装高度差平均值≤0.25 mm;最大值≤0.3mm四、物理力学偏差:名称单位优等一等合格含水率% 7≤含水率≤我国各地压的平衡含水率漆板表面耐磨g/100 r≤0.08且漆膜未磨透≤0.10且漆膜未磨透≤0.15且漆膜未磨透漆膜附着力-0~1 2 3漆膜硬度-≥H注:含水率是指地板在未拆封和使用前的含水率五、包装、运输:1、、包装产品入库时应按树种、规格、批号、等级、数量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密封后装入硬纸板箱内或装入包装袋内,同时装入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外用聚乙烯或聚丙烯塑料打扎带捆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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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民用室内木地板面层的基本规定、验收内容及保修义务。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室内木地板铺设面层的验收,亦适用于因地板铺设不当,地板状态改变而引起的争议和仲裁。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保温、地热、防静电、防辐射、体育场所等特殊要求的木地板铺设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合于本标准。
GB/T 15036.1-2001 实木地板 技术条件
GB/T 15036.2-2001 实木地板 检验和试验方法
GB/T 18102-2000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 18103-2000 实木复合地板
LY/T 1573-2000 竹地板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民用室内木地板包括:
a)实木地板(包括企口地板、平口地板、拼花地板、指接地板、集成地板等);
b)实木复合地板(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和多层实木复合);
c)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强化木地板);
d)竹地板。
3.1.2 面层使用木地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GB/T 18103-2000、GB/T
18102-2000、LY/T 1573-2000、GB/T 15036.1-2001和GB/T 15036.2-2001的规
定。
在铺设前,应得到用户对质量、数量等验收认可;还应对树种、花色、型号、含水率、颜色、油漆、尺寸偏差、加工精度、甲醛含量等验收认可。
3.1.3 木地板铺设方法,工艺步骤,基层材料,质量要求,工期、验收规范等在铺设前应得到用户认可,施工方必须严格执行;
3.2 对木地板基层的基本要求
3.2.1 干净:无浮土,无明显施工废弃物等。
3.2.2 干燥:必须达到或低于当地平衡湿度和含水率,严禁含湿施工,并防止有水源处向地面渗漏,如暖气出水处,厨房和卫生间接口处等。
3.2.3 平整:用2m靠尺检验应小于5mm。
3.2.4 牢固:基层材料必须是优质合格产品,并按序固接在地基上,不允许松动。
龙骨两端必须钉实,或粘实。
严禁用水泥沙浆填充。
毛地板必须四周钉头,钉距应小于350mm。
3.2.5伸缩缝:龙骨间、龙骨与墙体间、毛地板间、毛地板与墙体间均应留有伸缩缝。
3.2.6 耐腐:用干燥耐腐材(宽度>35mm)作龙骨料。
用针叶板材、优质多层胶合板(厚度>9mm)作毛地板料,严禁整张使用,必要时须进行涂防腐油漆处理和防虫害处理。
3.3 施工程序 严禁在木地板铺设时,和其他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交叉混合施工。
3.4 环境意识
提高环保意识,室内严禁在基层使用有严重污染物质,如沥青、苯酚等。
3.5 施工前提
所有木地板基层验收,必须在木地板面层施工前达到验收合格,否则不允许进行面层铺设施工。
3.6 验收时间
木地板的面层验收,必须在竣工后三天内验收。
4 面层验收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 悬浮式铺设木地板面层幅面每边长度最大不能超过8m,相邻地板应留伸缩缝,做过桥连结处理。
门口必须隔断。
4.1.2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毛刺、无裂痕,铺设应牢固、不松动。
4.2 木地板铺设面层尺寸允许安装偏差
木地板铺设面层尺寸允许安装偏差见表1
表1 允许安装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项目
实木地板 强化木地板 实木复合地板竹木地板 平整度 ≤5 ≤3 ≤9 ≤5
拼接高度差 ≤0.6 ≤0.15 ≤0.2 ≤0.5
拼接缝隙宽度 ≤0.6 ≤0.15 ≤0.4 ≤0.6
四周伸缩缝 ≥5 ≥8 ≥8 ≥5
4.3 铺设尺寸允许偏差测量工具
铺设尺寸允许偏差测量工具见表2。
表2 允许偏差测量工具
项目 量具 测量
平整度 2m靠尺及塞尺
拼接高度差 塞尺或坐标百分表 拼接缝隙宽度 塞尺
四周伸缩缝 钢尺 每室测量不少于两处,取最大值
5 保修义务
地板铺设竣工后,委托双方(用户方与施工方)应及时进行铺设地板面层验收,对铺设总体质量、服务质量等予以评定,并办量签收手续。
铺设施工方应出具地板保修卡(单),承诺地板保修期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