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法主要基础知识

行政、行政权、行政权特点行政是社会组织的执行和管理职能。
分为一般行政和公共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权特点:1,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利,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的特点;2,相对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则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的特点;3,有双重性特点:一方面具有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能动的作用;另一方面具有易于被违法行使或被滥用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的消极作用。
行政法的含义、内容和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使行政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对象是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形成的行政关系,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行政法的内容:1,行政组织法,是由调整行政权力的组织构成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其目的是规范内部行政关系,规范行政权力的组织。
2,行政行为法,是规范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的活动,调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行为的规则构成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责任法,是对行政主体行使权力所产生的后果的监督,是行政法重要的组成部分。
行政法的特征:内容特征:内容广泛;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
形式特征: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律关系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区别。
区别:1,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相对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相对方是监督主体。
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行为等。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

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一、知识概述《行政基本法基础知识点》①基本定义:行政基本法就是规范行政机关权力的范围、行使方式,还有保障公民等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一系列基本法律规范。
简单来说,就像给行政机关的活动划了个框,告诉它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也给我们老百姓在面对行政机关的时候提供一个保护自己的依据。
②重要程度:在整个法学学科里,行政基本法超级重要。
它就像是行政领域的地基,如果没有这个地基,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就会乱套,公民权益也没法保障。
比如在城市规划中,行政机关要拆迁居民房屋,这就必须依据行政基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不然就会引发矛盾。
③前置知识:了解宪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很有必要,因为行政基本法的很多原则是从宪法延伸出来的。
还得大概知道国家机关体系的基本构成,这样才能明白行政机关在国家体系里的位置和作用。
④应用价值:在现实生活里用途可大了。
比如你开个小店,万一遇到工商部门来检查,他们检查的权限范围、检查的程序等就要依据行政基本法。
如果他们超出了法定权限或者违反程序,你就可以根据这个法来维权。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法学体系里,行政基本法位于行政法领域的基础位置,和宪法、其他行政法律法规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②关联知识:和宪法有关联,宪法是根本大法,行政基本法是对宪法中行政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和行政诉讼法也有关,行政基本法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大家义务等,行政诉讼法则是在权益被侵犯时怎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说实话有点难,因为里面涉及好多复杂的行政权力分类,还有限制行政权力与保障公民权益的平衡。
- 关键点:理解行政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和范围是关键。
就像行政机关罚款的权力,来源必须是法律赋予的,而且范围必须明确,不能想罚多少罚多少。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在法学专业的考试里相当重要,是行政法部分的基础内容。
- 考查方式:可能会出概念题,让解释行政基本法某个概念;也可能出案例题,给个行政机关执法的案例,让分析其是否符合行政基本法规定。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法起源行政法起源于法国,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行政法起源的立法目的是限制政府权力,使政府的行政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政府行使权力时不侵害老百姓权益。
二、行政的分类及我国行政的含义行政的字面含义是指组织的执行、管理。
现代行政分为公共行政和普通行政。
公共行政是指公权力主体的行政活动,包括国家行政、公共事业组织行政、基层自治组织行政等。
当前我国在行政法上的行政仍然是指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法治化、公益性、职权职责一致性、积极性。
国家行政可分为: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羁束行政和裁量行政。
三、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我国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它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分为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五、行政组织概念行政组织是由各类行政机关和其他享有行政职权的非政府组织共同构成的。
行政机关是由权力机关产生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实施行政管理的非政府组织是指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部分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署署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行政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宗教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如台办、法制办)、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如商标局、专利局)、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如参事室、顾问室)七、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省、市(设区的市)、县、乡(镇)组成。
八、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授权组织、委托组织。
九、行政行为分类行政行为大的分类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知识点及考点归纳

行政法知识点及考点归纳
1. 行政权力及其限制:
行政权力:概念及种类;行政权力的来源和性质;行政权力的行使方式和程序。
行政权力的限制:法律原则、人权保障、程序保障、监督制约、公共利益原则。
2. 行政机关及其职权:
行政机关:概念和种类;行政机关的设立和组织;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职权。
行政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种类;行政行为的要件和效力;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变更。
3. 行政程序及其保障:
行政程序:概念和种类;行政程序的要求和步骤;行政程序的违法和救济。
行政保障:行政救济、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执行。
4. 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解决:
行政法律关系:概念和种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终止。
行政争议的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调解;行政争议的特殊解决方式。
5.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概念和种类;公共服务的实施和评价;公共服务的保障措施。
社会管理:概念和种类;社会管理的法律框架;社会管理的实践与创新。
6. 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能源管理:
环境保护:概念和内容;环境保护的法律框架;环境保护的实践与创新。
资源利用:概念和内容;资源利用的法律框架;资源利用的实践与创新。
能源管理:概念和内容;能源管理的法律框架;能源管理的实践与创新。
行政法基本知识

行政法基本知识行政法是一门研究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活动的法律学科。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限和职责,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本文将介绍行政法的基本知识,包括行政法的定义、起源和特点,行政行为的种类和特征,以及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和要素等。
一、行政法的定义、起源和特点行政法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法律规范体系,它以行政行为为研究对象,旨在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和行政活动。
行政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国家管理机构的建立。
在中国,成文行政法源自于清代的《大清律例》,而未成文行政法则在清代由皇帝制定的敕令和行册中得以体现。
行政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性:行政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与刑法、民法等法律分支形成并列关系。
2. 公法性:行政法属于公法范畴,涉及到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公共利益,与私法有着明显的区别。
3. 垂直性:行政法规范的是行政机关的行为,所以它是一种垂直的法律规范。
4. 实践性:行政法是解决实际行政问题的法律工具,它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二、行政行为的种类和特征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职权所进行的具体行动,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
行政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1. 具有强制性: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所产生的,具有强制执行的特点。
2. 具有单方性: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决定,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或者协商。
3. 具有处分性:行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被行政当事人的权益产生影响,包括保护或限制其权益。
4. 具有预例性:行政行为具有示范作用,为其他相似情况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
5. 具有司法保护性:行政行为受到法律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司法保护。
三、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和要素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其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行政赔偿和行政救济。
行政法律责任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法性: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违反了行政法规定的规则或者权利义务关系才会产生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行政法,这个听起来有些“高大上”的名词,其实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无论是政府的管理行为,还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都受到行政法的规范和调整。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行政法的世界,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
一、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那什么是行政关系呢?简单来说,就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等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征:首先,行政法的内容广泛而多样。
它涵盖了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等诸多方面,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其次,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因为社会在不断发展,行政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也需要不断更新和调整,这就导致行政法需要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做出相应的变化。
再者,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与刑法、民法等不同,行政法通常是由众多分散的法律文件组成。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指的是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有关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运行的规定,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比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事前控权); 如:《行政强制法》等。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实施的法(事中控权);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全程控权); 如:《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事后控权); 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01
该规定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
02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法规、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政府
基本法律
一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各部委
法律位阶图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 )属于行政法规。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6
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行政授权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文规定为依据,行政委托不需要法律、法规或规章上的依据 行政委托通常是要式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口头委托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而是行政主体 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由授权方承担,行政委托的法律后果由被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国家机关——职权行政主体
01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授权行政主体
02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不具行政主体资格
03
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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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基础知识
专题一:行政法概述
主要内容: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专题二:行政主体
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和机构;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核心考点: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主体资格
专题三:抽象行政行为
主要内容: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核心考点: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
专题四: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内容: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核心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第二部分行政行为法
专题五:行政许可
主要内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核心考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
★★★行政许可的设定
专题六:行政处罚
主要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与执行。
核心考点: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与执行。
专题七:行政强制
主要内容: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核心考点:无。
专题八:政府采购
主要内容:采购法的适用范围;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合同;政府采购的
解纷机制。
核心考点:无。
专题九:行为法中的其它问题
主要内容:行政征用与行政征收;行政调解与行政裁决;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行政应急措施。
核心考点:无。
第三部分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
专题十:受案范围
主要内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诉讼与复议关系。
核心考点:均为核心考点。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专题十一:管辖制度
主要内容:行政诉讼管辖(受案法院);行政复议管辖(复议机关)。
核心考点:均是核心考点。
★★★★行政诉讼管辖
专题十二:参加人制度
主要内容:原告与申请人;被告与被申请人;第三人;其它参加人。
核心考点:原告与被告。
不服谁就是被告。
专题十三:程序制度
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的程序;特殊情况下的程序。
核心考点:起诉时限。
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审查期限为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
专题十四: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
主要内容:行政诉讼的举证;提供证据的要求;证据特殊规则;证据效力;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核心考点:行政诉讼的举证;行政诉讼证据特殊规则。
★★★★行政诉讼的举证
专题十五:结案制度
主要内容:行政诉讼裁判类型;行政复议决定类型。
核心考点:均为核心考点。
专题十六:执行制度
主要内容:诉讼裁判与复议决定的执行;非诉执行。
核心考点:无。
第四部分国家赔偿法
专题十七:国家赔偿范围
主要内容: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范围;刑事赔偿范围;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
核心考点: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范围;刑事赔偿范围。
专题十八:国家赔偿当事人
主要内容:国家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核心考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专题十九:国家赔偿程序
主要内容: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
核心考点:均为核心考点。
★★★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表-77)
注意:一并提起的,注意原告可在起诉后至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赔偿请求,单独提起的情况如下:
确认程序(表-78)
注意:仅在不能通过诉讼、复议、内部追究程序确认的情况下才需要适用单独的
专题二十:国家赔偿的方式
主要内容: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
核心考点: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
注意:被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给付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