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屋面顶防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屋顶防雨做法及规范标准

屋顶防雨做法及规范标准1. 引言屋顶是建筑物重要的组成部分,起到保护建筑物内部免受外界降水的侵害。
屋顶防雨是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重要环节,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还关系到屋顶下方空间的舒适度和室内设备的保护等问题。
因此,对屋顶防雨的做法和规范标准的检验是必要的。
2. 屋顶防雨做法屋顶防雨做法主要包括:屋面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和施工工艺。
2.1 屋面结构设计屋面结构设计应考虑屋面坡度、屋面的抗风能力、排水设计等因素。
•屋面坡度:坡度是指屋面的倾斜程度,一般要求坡度不小于1:100,以保证雨水顺利排出。
•抗风能力:屋面应考虑到当遭受强风时的抗风能力,一般采取预应力混凝土或钢结构等较强的材料。
•排水设计:屋面应合理设计排水系统,包括天沟、雨水管、雨水收集装置等。
2.2 材料选择材料的选择对屋顶防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应选择防水性能好、耐久性强的材料。
•防水卷材:防水卷材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防水效果和耐用性。
•防水涂料:防水涂料应使用质量可靠的产品,并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排水系统配件:包括雨水收集器、雨水管、天沟、排水管道等,应选用耐候性好的材料。
2.3 施工工艺施工工艺是保证屋顶防雨效果的关键环节,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
•预处理:屋面在进行防雨施工前,应进行彻底的清理和修缮工作,确保基层平整、无杂物和破损。
•防水处理:防水卷材的铺贴要符合施工规范,卷材之间的接缝应密且牢固,防水涂料的涂刷要均匀且厚度适当。
•排水系统施工:排水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排水通畅。
3. 规范标准为了保证屋顶防雨的质量,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标准。
•GB 50207-2002 住宅建筑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T 189-2011 建筑防水卷材工程质量验收规程•CJJ/T 248-2012 建筑防水涂料工程技术规程以上标准规定了屋顶防雨的施工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和材料选用等方面的内容,是屋顶防雨工程必须遵守的准则。
国家屋面顶防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屋面防水规范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国家标准,编号为GB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四月一日二、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太原市新建路35号,邮编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屋面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屋面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主要依据《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进行。
在屋面施工过程中,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
1. 材料质量:屋面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瓦片、龙骨等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具有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2. 施工工艺:屋面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3. 防水性能:屋面防水层应具有足够的防水能力,防止雨水渗漏。
验收时,应进行现场试验,如泼水试验、蓄水试验等,以验证防水效果。
4. 结构安全:屋面结构应满足设计承载能力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结构验收,确保结构安全。
5. 垂直度和平整度:屋面应保持垂直度和平整度,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时,可使用水平仪、垂球等工具进行检测。
6. 节点处理:屋面节点(如屋面与墙体、屋面与突出物等连接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连接牢固、密封可靠。
7. 施工记录: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查记录、材料验收记录等,以便于质量追溯和验收。
8. 质量保修:屋面工程竣工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保修书,确保在保修期内屋面防水等设施正常运行。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施工规范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规范一、总则1.1 为了保证屋面防水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等相关标准,制定本施工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屋面防水工程施工。
1.3 屋面防水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材料要求2.1 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2.2 防水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抗渗漏性能和粘结性能。
2.3 防水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三、施工准备3.1 施工前应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
3.2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3 施工前应进行材料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3.4 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施工工艺4.1 基层处理4.1.1 基层应平整、干净、无油污、无脱层、无空鼓、无裂缝。
4.1.2 基层处理应采用适当的处理剂,处理剂应均匀涂抹,并干燥。
4.2 防水层施工4.2.1 防水层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2.2 防水层施工应采用适当的施工机械和工具,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损坏防水材料。
4.2.3 防水层施工应按顺序进行,先施工阴阳角、管道根部等细部,后施工大面积。
4.2.4 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3 保护层施工4.3.1 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3.2 保护层施工应均匀、平整,不得有裂缝、空鼓、脱落等现象。
4.3.3 保护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五、施工质量控制5.1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2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3 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国家屋面顶防水施工及验收规范

屋面防水规范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国家标准,编号为GB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四月一日二、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太原市新建路35号,邮编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概述屋面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筑物的保温、防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屋面防水工程的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的施工验收。
本规范就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进行具体规定。
二、验收程序1. 屋面防水工程验收应在竣工验收前进行,预算项目工程部门应提前组织验收工作,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人员名单。
2. 验收人员应包括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等相关人员,验收工程应有详细的验收记录。
3. 验收程序包括初验、复验和终验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验收均应进行详细记录。
三、初验内容1. 屋面防水工程初验主要检查防水卷材的铺贴情况,包括卷材的接缝处理、卷材与基层的粘结情况等。
2. 初验还要检查屋面的排水系统,包括雨水口、排水管道等设施是否设置合理。
3. 初验中还应检查屋面的施工质量,包括平整度、厚度、外观质量等。
四、复验内容1. 复验主要是对初验中存在问题进行再次核查,确定问题是否得到合理的处理。
2. 复验中还应对涂料防水工程进行检查,包括涂料层厚度、涂料层间接触情况等。
五、终验内容1. 屋面防水工程终验应对初验和复验中存在问题进行最终核查,确认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合理处理。
2. 终验还要检查屋面防水工程与建筑结构的接缝处理,确保接缝处不会产生渗漏等问题。
3. 终验还要检查屋面的日常维护以及使用说明是否给予业主等相关方。
六、验收标准1. 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2. 屋面防水工程必须确保防水层完全封闭,无渗漏现象。
3. 防水层的工程寿命应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预期使用年限。
4. 防水工程施工必须符合施工程序,保证施工质量。
5. 验收合格的屋面防水工程应开具验收合格证书,作为屋面防水工程的交付凭证。
七、验收结果1. 验收合格的屋面防水工程应如实记录验收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2. 验收不合格的屋面防水工程应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对于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建筑物的安全与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与定义2.1 屋面防水工程:指采用各种防水材料和构造措施,对建筑物的屋面进行防水处理,以达到防止雨水渗透、防止室内受潮、防水的目的。
2.2 防水层:指在屋面结构层上铺设的具有一定防水性能的材料层。
2.3 防水材料:指用于屋面防水工程的材料,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水砂浆、防水剂等。
三、基本规定3.1 屋面防水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3.2 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应遵循施工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3.3 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和损坏已完成的防水层。
3.4 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四、防水层施工质量验收4.1 防水层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出厂合格证书和质量保证书。
4.2 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施工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法,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
4.3 防水层的施工质量应通过以下检查项目进行验收:4.3.1 材料品种、规格、厚度、面积等应符合设计要求;4.3.2 防水层应平整、牢固、连续、封闭,无空鼓、断裂、褶皱、鼓泡等缺陷;4.3.3 防水层与结构层、附加层、排水系统等连接应牢固,接口应严密;4.3.4 防水层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节点处理,节点应严密、牢固;4.3.5 防水层应进行现场淋水试验,确保无渗漏现象。
五、验收程序与方法5.1 屋面防水工程验收应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前言屋面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屋面防水工程的质量,需要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本文将从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规范以及验收程序和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1. 设计方案审查在开始屋面防水工程施工之前,建筑设计单位应对屋面防水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确保设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 材料和设备准备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所需的防水材料和施工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充足、质量良好。
3. 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步骤、工艺流程、施工员工配备等内容,以确保施工工程顺利进行。
4. 施工人员培训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操作施工设备,执行施工方案。
5. 安全措施落实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到位,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施工操作规范1. 地基处理在进行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前,首先需要对地基进行处理,确保地基平整、干燥、清洁。
如有必要,还需进行防水处理。
2. 预埋件安装根据设计方案要求,在地基处理完成后,需安装预埋件,预埋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预埋件与防水层之间的有效粘接。
3. 防水材料铺设在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开始进行防水材料的铺设。
铺设防水材料时,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防水材料的质量和完整性。
4. 砼面处理防水材料铺设完成后,需要对砼面进行处理,确保砼面平整、无裂缝,以保证防水层的有效性。
5. 接缝处理在防水材料铺设完成后,需对防水层的接缝进行处理,确保接缝处的密封性,以防止水渗漏。
6. 防水层保护施工完成后,需对防水层进行保护,防止外力损坏或日晒雨淋等恶劣环境的影响。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1. 施工验收在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验收,检查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完整性,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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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规范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国家标准,编号为GB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二年四月一日二、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关<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度、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太原市新建路35号,邮编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冷冻: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原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苏州研究设计所上海建筑防水材料(集团)公司主要起草人:哈成德王寿华朱忠厚叶林标项桦太张文华马芸芳高延继姜静波瞿建民徐金鹤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说明: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部提出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改革方针,本规范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了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说明: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和分部工程验收等内容分章进行叙述。
1.0.3 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保证工程实现设计意图的前提。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因此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
本规范明确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承包合同的规定验收,但合同文件的规定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说明:1.0.4 本规范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原则编制的。
本规范对屋面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的划分,质量指标和验收程序都提出了要求,同时还强调执行本规范时应当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1.0.5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1.0.5 本条文是根据建设部印发建标(1996)626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采用了“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典型用语。
2 术语2.0.1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life of waterproof layer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求的年限。
2.0.2 一道防水设防 a separate wateproof barroer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
2.0.3 分格缝 diving joint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
2.0.4 满粘法 full adhibiting method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2.0.5 空铺法 border adhibiting method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
2.0.6 点粘法 spot adhibiting method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层采用点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7 条粘法 strip adhibiting method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条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8 冷粘法 cold adhibiting method在常温下采用胶粘剂等材料进行卷材与基层、卷材与卷材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2.0.9 热熔法 heat fusion method采用火焰加热熔化热熔型防水卷材底层的热溶胶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0 自粘法 self-adhibiting method采用带有自粘性胶的防水卷材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1 热风焊接法 hot air welding method采用热空气焊枪进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2.0.12 倒置式层面 inversion type roof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2.0.13 架空屋面 elevated overhead roof在屋面防水层上采用薄型制品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14 蓄水屋面 impouded roof在屋面防水层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15 种植屋面 plantied roof在屋面防水层上铺以种植介质,并种植植物的屋面。
说明:2 术语根据建设部建标[1996]第626号通知精神,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标准中采用的术语和符合,当现行的标准中尚无统一规定,且需要给出定义或涵义时,可独立成章,集中列出。
按照这一规定,本章将本规范中尚未在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术语单独列出15条。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方面的术语有下列二种情况:1、在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尚无规定,是本规范首次提出的。
如:倒置式屋面、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等。
2、虽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出现这一术语,但人们比较生疏的。
如: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一道防水设防、冷粘法、自粘法、热熔法等。
3 基本规定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表3.0.1的要求。
表3.0.1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说明: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将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Ⅱ、Ⅲ、Ⅳ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规定为25年、15年、10年、5年,并根据不同的防水等级规定防水层的材料选用及设防要求。
根据不同的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分别选用高、中、低档防水材料,进行一道或多道设防,作为设计人员进行屋面工程设计时的依据。
屋面防水层多道设防时,可采用同种卷材或涂膜复合等。
所谓一道防水设防,是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个防水层次。
3.0.2 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对屋面保温层的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说明:3.0.2 根据建设部(1991)370号文《关于治理屋面渗漏的若干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屋面防水设计,必须要有防水设计经验的人员承担,设计时要结合工程的特点,对屋面防水构造进行认真处理。
因此,本条文规定设计人员在进行屋面工程设计时,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建筑物的屋面防水等级和屋面做法,然后按照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防水材料情况、经济技术水平和其他特殊要求等综合考虑防水材料,按设防要求的规定进行屋面工程构造设计,并应绘出屋面工程的设计图;对檐口、泛水等重要部位,还应由设计人员绘出大样图。
对保温层理论厚度应通过计算后确定,作为屋面工程设计的依据。
3.0.3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说明:3.0.3 根据建设部(1991)837号文《关于提高防水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要求:防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组织对图纸的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要求。
这样做一方面是对设计图纸进行把关,另一方面使施工单位切实掌握屋面防水设计的要求,避免施工中的差错。
同时,制订确保防水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3.0.4 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说明:3.0.4 屋面工程各道工序之间,常常因上道工序存在的问题未解决,而被下道工序所覆盖,给屋面防水留下质量隐患。
因此,必须加强按工序、层次进行检查验收,即在操作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序间的交接检和专职质量人员的检查,检查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然后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以达到消除质量隐患的目的。
3.0.5 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说明:3.0.5 防水工程施工,实际上是对防水材料的一次再加工,必须由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才能确保防水工程的质量。
本条文所指的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防水施工企业的规模、技术水平、业绩等综合考核后颁发资质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
操作人员应经过防水专业培训,达到符合要求的操作技术水平,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