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化—货物运输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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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安全隐患排查记录(3篇)

货运安全隐患排查记录(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货运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企业特开展货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现将排查情况记录如下:二、排查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三、排查范围1. 货运车辆2. 货运人员3. 货运设施设备4. 货运管理制度四、排查内容1. 货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1)车辆制动系统:检查车辆制动系统是否完好,制动效果是否达到要求,制动液是否充足,制动鼓、制动片磨损情况等。

(2)车辆灯光系统:检查车辆灯光系统是否完好,灯光亮度是否充足,灯光角度是否正确,灯泡是否损坏等。

(3)车辆轮胎:检查轮胎花纹深度是否达到要求,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磨损情况等。

(4)车辆电气系统:检查车辆电气系统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老化,保险丝是否完好等。

(5)车辆安全设施:检查车辆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安全带、灭火器、反光镜等。

2. 货运人员安全隐患排查(1)人员资质:检查货运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驾驶资质和货运操作资质。

(2)安全意识:检查货运人员是否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健康状况:检查货运人员是否存在身体不适,如高血压、心脏病等,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

3. 货运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1)仓库设施:检查仓库货架、照明、通风、消防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符合安全标准。

(2)装卸设备:检查装卸设备是否完好,操作规程是否明确,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装卸场地:检查装卸场地是否平整,是否存在积水、滑坡等情况。

4. 货运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1)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车辆、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培训: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对货运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事故处理: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事故处理机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临沂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清单一、行业共性整治问题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依规经考核合格。

2.企业未按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严重脱离企业实际情况。

3.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或未经考核上岗。

4.违反安全规范或操作规程在作业区域进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危险作业。

二、道路运输领域5.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6.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客运包车跨省违法经营,包括未备案或者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

7.托运人委托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8.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超越许可的经营范围承运危险货物,或者使用普通货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9.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营运客车动态监控不在线跨省运行;企业履行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流于形式。

三、水路运输领域10.客船安全技术状况、重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

11.客船配员或船员履职能力严重不足。

12.客运码头重要设备及应急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或故障。

13.水上客运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经营、作业。

14.船舶违规实施重大改建。

15.非法从事砂石运输船舶。

16.船舶逃避海事监管从事违法水上活动。

17.客船超员运输,违规夹带危险品登船。

18.内河船舶未持有有效法定证书。

19.内河船舶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船员未持证上20.内河船舶违法夹带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化学品货物。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
12、是否针对今年以来全省客运企业发生的较大、重大事故,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了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教育。
查相关教育培训资料。
客、货运(危险品)运输
企业
13、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是否与具有资质的维修企业签订了二级维护合同。
查合同
14、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存在二级维护过期。
查二级维护计划和二级维护台帐。
15、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现场抽查和查看工作记录。
33、是否落实特殊路段的客车运行安全防范措施
查特殊安全保障措施
34、客车运行途中是否按照规定线路运行和规定的站点上下旅客,有无站外非法揽客揽货和高速公路违规上下旅客行为,对可疑行包是否进行安全检查
查企业是否有要求
35、旅游包车、卧铺客车管理是否规范
查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制度、运输合同和趟次签单表,GPS实时监控情况;查卧铺客车车载视频装置安装计划,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夜间停运落实措施。
查处理记录
机动车维修
企业
47、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员、维修人员、质量检验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等制度。
查机构、制度、从业资格证和抽查维修档案。
48、是否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制度。
查配件采购登记台帐。
49、是否对所有二级维修车辆建立了档案,其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查进站经营协议。
27、营运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实施全程监管
查营运客车(重点是旅游包车、超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GPS终端完好是否达到100%、监控平台在线率是否达到100%。
客、货运(危险品)运输企业
28、GPS是否规范安装
查企业制定GPS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安排和“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工作计划,GPS车载终端按照要求接电瓶情况

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清单(3篇)

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清单(3篇)

第1篇一、前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清单,用于指导企业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排查范围1.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包括仓库、罐区、储罐、容器等。

2. 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实验室、储存间等。

3. 危险化学品运输场所:包括运输车辆、运输线路、装卸区等。

4. 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场所:包括废弃处理设施、处理场地等。

5. 危险化学品相关设施设备:包括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测设备等。

三、排查内容1.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1)储存场所的资质和许可:检查储存场所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储存设施:检查储存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是否存在破损、老化等问题。

(3)储存方式:检查储存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混合储存、超量储存等问题。

(4)安全距离:检查储存场所与周边建筑、道路、消防设施等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储存场所是否设置防护设施,如围栏、警示标志等。

(6)温湿度控制:检查储存场所的温湿度控制是否符合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变质。

(7)通风设施:检查储存场所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通风效果是否达到要求。

(8)消防设施:检查储存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 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1)使用场所的资质和许可:检查使用场所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许可,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设备设施:检查使用场所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规范,是否存在破损、老化等问题。

(3)操作规程:检查使用场所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程操作。

(4)安全防护措施:检查使用场所是否设置防护设施,如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5)个人防护: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6)监测设备:检查使用场所的监测设备是否完好,监测数据是否准确。

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清单范文四篇

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清单范文四篇

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清单范文四篇【篇1】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清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试行)一、总则(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货运行业隐患排查清单

货运行业隐患排查清单

货运行业隐患排查清单前言货运行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发展和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货运行业面临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和货物的安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

本文主要针对货运行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提出可行的对策和措施,以保障货物的安全运输和避免隐患带来的安全风险。

目录1.什么是货运行业的安全隐患2.货运行业安全隐患的分类3.货运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方法4.建立货运行业安全标准5.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1. 什么是货运行业的安全隐患货运运输是现代经济活动的生命线,而货运行业安全则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货运行业的安全隐患是指货运行业在运输、流通和仓储过程中由安全设计不合理、设备老化、人员素质低下、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导致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潜在风险。

货运行业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需要对其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以确保人民群众和货物的安全。

下一节将对货运行业安全隐患进行分类。

2. 货运行业安全隐患的分类在货运行业中,安全隐患分类有多种方法。

本文将按照安全隐患的类型和影响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人员隐患:如安全意识和素质低下,驾驶员疲劳驾驶,违规操作等。

2.装卸搬运隐患:如操作不合理,设备老化,施工区域隐患,保护措施缺乏等。

3.设备隐患:如车辆老化,安全性能不足,设备故障等。

4.仓储隐患:如储存条件不合理,储存设施不安全等。

5.环境隐患:如自然灾害风险,交通拥堵,恶劣气候等。

以上是货运行业中主要的安全隐患类型,下一节将介绍如何排查货运行业安全隐患。

3. 货运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方法货运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是保证人民群众和货物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安全隐患分类,制定专项检查方案,通过对货运现场进行逐一排查,记录隐患点位及存在问题。

2.安全评估:根据运输路线、目的地、货物类型、运输时间等因素,对货运风险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安全路线和安全标准。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府办公厅关于全面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7.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规程健全并落实
主体责任的通知》

6、《企 8.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制度健全并落实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
9.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 制度。
制度健全并落实
16号) 7、《 清远市生产经营单 10.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理关于安全风险分
安全风险辨 识与管控
级管控办法(试 行)》 2.《公路水路行业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暂行办法》
1.建立风险排查机制、明确风
险辨识方法和分级标准、制定 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并实施、建
制度健全并落实
立风险清单并动态更新;
2.建立落实重大风险公告制度 制度健全并落实
3.定期开展风险管控培训
制度健全并落实
检查分类 检查项目 法律依据
检查的具体内容
具体要求
检查方式及标准
制度编制参照标准
1.车辆数量
建立有车辆台账。
【资料核查】核查车辆台账
2.车辆营运证件
合法有效
【抽查证件及档案资料】
3.车辆技术管理档案
运输车辆管 专用车辆及 1.《道路运输车辆

设备 技术管理规定》
4.车载卫星定位装置
5.车辆使用情况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第四
十二条、第五十五
安全管理人
条;
员、驾驶员 3、《广东省交通运 2.人员数量
、卫星定位 输厅关于进一步规
监控人员 范加强道路运输驾
驶员管理 筑牢行业
安全生产基石的通
知》
与经营规模(车辆数量) 相适应
每车配备1个驾驶员;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员;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每接入100 辆车配备1人,最低不少于2人。

交通货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

交通货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制度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指导从隐患排查、记录、监控、治理、销账等闭环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交安监发[2017]60 号)3 组织机构及职责3.1 组织机构和人员——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任命详见相关文件),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任务目标。

——应根据实际情况,外聘安全顾问或购买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3.2 职责3.2.1 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职责包括:——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运行;——明确涉及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与责任;——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2.2 分管负责人职责——组织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部署、协调,并督促运行;——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和持续改进的组织管理,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2.3 各职能部门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控制措施的落实;——明确本部门各班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班组、岗位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掌握本部门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并如实记录,及时向相关从业人员通报;——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验证等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3.2.4 各班组、岗位职责——各班组、岗位从业人员应参与隐患排查活动的实施,确保隐患排查活动涉及各区域、场所、岗位、作业活动风险得到全面控制;——各岗位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隐患排查,并依法履行隐患排查中的报告和整改义务;——各班组、岗位人员应参加教育培训,掌握职责范围内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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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Ⅰ级隐患自查标准Ⅱ级隐患自查标准Ⅲ级隐患自查标准Ⅳ级隐患自查标准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基础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工商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

《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运输许可证运输许可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安全生产法》机构及人员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各部门、各岗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安全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制定并执行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员。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建立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未经安全检查或者经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等要求的车辆不得运营。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投入制度《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法》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新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新聘任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21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事故管理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安全生产法》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基础管理机构和人员机构和人员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监局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急救援应急救援应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档案记录档案记录应建立设备档案,应齐全,保管应良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应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养记录保养记录所抽查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以及救援设备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安监局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演练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记录。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组织应当有严密的应急救援组织《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援救物资。

《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一)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五)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现场管理设备设施车辆管理普通货运车辆管理按照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限制。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评价结果。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按照许可的范围或者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危险化学品管理用。

条例》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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