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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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范本序言:本文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范本,用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工作。

包括了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质量检验项目和要求,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

一、施工前质量检验1.项目背景在施工前,应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背景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包括工程的设计图纸、相关规范以及施工方案等。

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2.材料检验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材料进行质量检验。

包括对建筑材料的资质、产地、检验报告和合格证等进行核查,确保材料达到标准要求,并进行标识和备案。

3.施工设备检验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施工设备进行质量检验。

检查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操作是否规范,并进行标识和备案,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中质量检验1.基础检验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基础的质量检验。

包括对地基的承载力、土壤的含水率等参数进行检测,并进行记录和备案。

2.结构检验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结构的质量检验。

包括对钢筋的质量、混凝土的配比和浇注过程等进行检测,确保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3.安装检验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相关设备的安装质量检验。

包括对管道、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等的安装位置、连接质量和功能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竣工检验在施工即将完成时,应进行竣工检验。

包括对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进行检测,如墙面的平整度、地面的平整度等,并进行质量验收。

三、施工后质量检验1.使用检验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使用质量检验。

包括对建筑工程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测,如水电设备的供水情况、墙体的防水情况等。

2.维护检验在建筑工程使用期间,应进行定期的维护质量检验。

包括对电气设备的维护、水管的疏通等进行检测,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结语:本文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范本,详细介绍了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质量检验项目和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之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1.0。

1条为统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本标准.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ﻫ第1.0.3条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是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提出的。

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尚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的规定。

第二章土方与爆破工程ﻫ第2。

0。

1条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土方与爆破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第2。

0。

2条本章的主要指标和要求是根据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以下简称施工规范)的规定提出的。

第一节土方工程第2。

1。

1条本节适用于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的开挖与回填、以及挖方、填方、场地平整、排水沟等土方工程.(Ⅰ)保证项目第2.1.2条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ﻫ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验槽记录.第2.1.3条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ﻫ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基底处理记录。

ﻫ第2。

1.4条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野外鉴别或取样试验。

第2。

1。

5条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压密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ﻫ检查数量环刀法的取样数量:柱基回填,抽查柱基总数的10%,但不少于5个;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1组,但不少于1组;基坑和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m2取样1组,但不少于1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m2取样1组,但不少于1组.灌砂或灌水法的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ﻫ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取样平面图及试验记录。

建筑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标准范本

建筑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标准范本

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标准目录第一篇建筑与结构 (4)第一章室外墙面 (4)幕墙工程 (4)第二章屋面 (8)第一节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8)第二节涂膜防水屋面工程 (9)第三节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10)第四节瓦屋面工程 (11)第五节隔热屋面工程 (13)第六节细部构造 (14)第一节一般抹灰工程 (16)第二节装饰抹灰工程 (17)第三节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17)第四节轻质隔墙工程 (18)第五节饰面板(砖)工程 (20)第六节涂饰工程 (21)第七节裱糊与软包工程 (24)第四章室内顶棚 (26)第一节暗龙骨吊顶工程 (26)第五章室内地面 (27)第一节整体面层铺设 (27)第二节板块面层铺设 (30)第三节木、竹面层铺设 (34)第六章护栏、楼梯、踏步及细部做法 (36)第一节护栏、楼梯、踏步 (36)第二节细部做法 (37)第七章门窗工程 (38)第一节木门制作与安装工程 (38)第二节金属门窗安装工程(铝合金门窗) (39)第三节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40)第四节特种门安装工程 (42)第五节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42)第八章变形缝 (43)第一节地下室变形缝 (43)第二节屋面变形缝 (43)第三节墙体板面变形缝 (44)第二篇建筑电气 (44)第一章配电箱、盘 (44)第二章器具 (45)第一节普通灯具安装 (45)第三章插座 (47)第四章开关 (47)第五章防雷、接地 (48)第六章设备 (49)第一节变压器安装 (49)第二节箱式变电所安装 (49)第三节................................................................................................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 49 第四节电气设备 .. (50)第五节不间断电源安装 (50)第七章板 (50)第一篇建筑与结构第一章室外墙面幕墙工程1.1、玻璃幕墙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米,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1.1.1、玻璃幕墙应无渗漏.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1.1.2、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检验方法:观察.1.1.3、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1.1.4、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检验方法:观察.1.1.5、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1.1.6、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1.1.7、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颜色一致,压条安装应牢固.单元玻璃幕墙的单元拼缝或隐框玻璃幕墙的分格玻璃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1.1.8、玻璃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1.1.9、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1.2、金属幕墙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米的金属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1.2.1、金属幕墙的板缝注胶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一致.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1.2.2、金属幕墙应无渗漏.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1.2.3、金属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检验方法:观察.1.2.4、金属幕墙的压条应平直、洁净、接口严密、安装牢固.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1.2.5、金属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检验方法:观察.1.2.6、金属幕墙上的滴水线、流水坡向应正确、顺直.检验方法:观察.1.2.7、每平方米金属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每平方米金属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1.3、石材幕墙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石材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1.3.1、石材幕墙的板缝注胶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板缝宽度和厚度应一致.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1.3.2、石材幕墙应无渗漏.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1.3.3、石材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缺损和裂痕.颜色和花纹应协调一致,无明显色差,无明显修痕.检验方法:观察.1.3.4、石材幕墙的压条应平直、洁净、接口严密、安装牢固.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1.3.5、石材接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阴阳角石板压向应正确,板边合缝应顺直;凸凹线出墙厚度应一致,上下口应平直;石材面板上洞口、槽边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1.3.6、石材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检验方法:观察.1.3.7、石材幕墙上的滴水线、流水坡向应正确、顺直.检验方法:观察.1.3.8、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第二章屋面第一节卷材防水屋面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防水层基层采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或沥青砂浆的整体找平层.适用于松散、板状材料或整体现浇(喷)保温层.2.1.1、卷材防水层适用范围: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Ⅰ~Ⅳ级的屋面防水.2.1.2、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做好成品保护.保护层的构造要求如下:2.1.2.1、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2.1.2.2、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固定牢固,缝口封严,不得翘边.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1.2.3、卷材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和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1.2.4、排汽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检验方法:位置正确,封闭严密.2.1.2.5、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米米.检验方法:观察.2.1.2.6、绿豆砂应清洁、预热、铺撒均匀,并使其与沥青玛蹄脂粘结牢固,不得残留未粘结的绿豆砂.2.1.2.7、云母或蛭石保护层不得有粉料,撒铺应均匀,不得露底,多余的云母或蛭石应清除.2.1.2.8、水泥砂浆保护层的表面应抹平压光,并设表面分格缝,分格面积宜为1米2.2.1.2.9、块体材料保护层应留设分格缝,分格面积不宜大于100米2,分格缝宽度不宜小于20米米.2.1.2.1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应密实,表面抹平压光,并留设分格缝,分格面积不大于36米2.2.1.2.11、浅色涂料保护层应与卷材粘结牢固,厚薄均匀,不得漏涂.2.1.2.12、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2.1.2.13、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米米的缝隙,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第二节涂膜防水屋面工程2.2.1、涂膜防水屋面适用范围:适用于防水层基层采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或沥青砂浆的整体找平层.适用于松散、板状材料或整体现浇(喷)保温层.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Ⅰ~Ⅳ级屋面防水.2.2.1.1、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2.2.1.2、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2.1.3、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第三节刚性防水屋面工程2.3.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适用范围: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Ⅰ~Ⅲ级的屋面防水;不适用于设有松散材料保温层的屋面以及受较大震动或冲击的和坡度大于15%的建筑屋面.2.3.1.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2.3.1.2、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应表面平整、压实抹光,不得有裂缝、起壳、起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2.3.1.3、细石混凝土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2.3.2、密封材料嵌缝适用范围:适用于刚性防水屋面分格缝以及天沟、檐沟、泛水变形缝等细部构造的密封处理.2.3.2.1、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3.2.2、嵌填密封材料应与两侧基层粘接的基层应牢固、干净、干燥,表面应平整、密实.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3.2.3、嵌填的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滑,缝边应顺直,无凹凸不平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第四节瓦屋面工程2.4.1、平瓦屋面适用范围: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Ⅱ、Ⅲ级以及坡度不小于20%的屋面.2.4.1.1、平瓦必须铺置牢固.坡度大于50%的屋面,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1.4.1.2、挂瓦条应分档均匀,铺钉平整、牢固;瓦面平整,行列整齐,搭接紧密,檐口平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4.1.3、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均匀,封固严密;屋脊和斜脊应顺直,无起伏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或手扳检查.2.4.1.4、泛水做法应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淋水检验.2.4.2、油毡瓦屋面适用范围: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Ⅱ、Ⅲ级以及坡度不小于20%的屋面.2.4.2.1、油毡瓦所用固定钉必须钉平、钉牢,严禁钉帽外露油毡瓦表面.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4.2.2、油毡瓦的铺设方法应正确;油毡瓦之间的对缝,上下层不得重合.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4.2.3、油毡瓦应与基层紧贴,瓦面平整,檐口顺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4.2.4、泛水做法应顺直整齐,结合严密,无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2.4.3、金属板材屋面适用范围: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Ⅰ~Ⅲ级的屋面.21.4.3.1、压型板应采用带防水垫圈的镀锌螺栓(螺钉)固定,固定点应设在波峰上.所有外露的螺栓(螺钉),均应涂抹密封材料保护.2.4.3.2、金属板材的连接和密封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雨后或淋水检验.2.4.3.3、金属板材屋面应安装平整,固定方法正确,密封完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2.4.3.4、金属板材屋面的檐口线、泛水段应顺直,无起伏现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第五节隔热屋面工程2.5.1、架空屋面架空隔热制品的铺设应平整、稳固,缝隙勾填应密实;架空隔热制品距山墙或女儿墙不得小于250米米,架空层中不得堵塞.检验方法:观察和尽量检查.2.5.2、蓄水屋面1.5.2.1、蓄水屋面上设置的溢水口、过水孔、排水管、溢水管,其大小、位置、标高的留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2.5.2.2、蓄水屋面防水层施工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蓄水至规定高度观察检查.2.5.3、种植屋面2.5.3.1、种植屋面采用卷材防水层时,上部应设置细石混凝土保护层.2.5.3.2、种植屋面应有1%~3%的坡度.种植屋面四周应设挡墙,挡墙下部应设泄水孔,孔内侧放置疏水粗细骨料.2.5.3.3、种植屋面挡墙泄水孔的留设不得堵塞.检验方法:观察.2.5.3.4、种植屋面防水层施工不得有渗漏现象.检验方法:蓄水至规定高度观察检查.第六节细部构造适用范围:适用于屋面的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等防水构造.2.6.1、天沟、檐沟的防水构造2.6.1.1、卷材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沟外檐顶部,卷材收头应用水泥钉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严.2.6.1.2、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2.6.1.3、在天沟、檐沟与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交接处,应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2.6.2、檐口的防水构造2.6.2.1、铺贴檐口800米米范围内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2.6.2.2、卷材收头应压入凹槽,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2.6.2.3、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2.6.2.4、檐口下端应抹出鹰嘴和滴水槽.2.6.3、女儿墙泛水的防水构造2.6.3.1、铺贴泛水处的卷材应采取满粘法.2.6.3.2、砖墙上的卷材收头可直接铺压在女儿墙压顶下,压顶应做防水处理;也可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250米米,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处理.2.6.3.3、涂膜防水层应直接涂刷至女儿墙的压顶下,收头处理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严,压顶应做防水处理.2.6.3.4、混凝土墙上的卷材收头应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2.6.4、水落口的防水构造2.6.4.1、水落口杯上口的标高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2.6.4.2、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米米.2.6.4.3、水落口周围直径500米米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米米.2.6.4.4、水落口杯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米米、深20米米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2.6.5、变形缝的防水构造2.6.5.1、变形缝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米米.2.6.5.2、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2.6.5.3、变形缝内应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1.6.5.4、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接缝应用密封材料嵌填.2.6.6、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2.6.6.1、管道根部直径500米米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米米的圆台.2.6.6.2、管道周围与找平层或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之间,应预留20米米ⅹ20米米的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2.6.6.3、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300米米.2.6.6.4、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第三章室内墙面第一节一般抹灰工程3.1.1适用范围: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3.1.1.1、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3.1.1.2、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3.1.1.2.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分格缝应清晰.3.1.1.2.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1.1.3、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检验方法:观察.3.1.1.4、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米米.检验方法:观察.第二节装饰抹灰工程3.2.1、装饰抹灰适用范围: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3.2.1.1验收标准: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3.2.1.2、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3.2.1.2.1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搓痕迹.3.2.1.2.2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3.2.1.2.3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3.2.1.2.4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2.1.3、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米米.检验方法:观察.第三节清水砌体勾缝工程3.3.1、清水砌体勾缝适用范围: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3.3.1.1、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检验方法:观察.3.3.1.2、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3.3.1.3、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检验方法:观察.第四节轻质隔墙工程3.4.1、板材隔墙工程(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钢丝网水泥板)适用范围:适用于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预制或现制的钢丝网水泥板等板材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3.4.1.1、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3.4.1.2、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4.1.3、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检验方法:观察.3.4.2、骨架隔墙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以轻钢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为墙面板的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3.4.2.1、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3.4.2.2、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4.2.3、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检验方法:观察.3.4.3、活动隔墙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种活动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3.4.3.1、活动隔墙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构配件必须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推拉必须安全、平稳、灵活.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推拉检查.3.4.3.2、活动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4.3.3、活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3.4.3.4、活动隔墙推拉应无噪声.检验方法:推拉检查.3.4.4、玻璃隔墙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玻璃砖、玻璃板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3.4.4.1、玻璃板隔墙的安装必须牢固.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3.4.4.2、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检验方法:观察.3.4.4.3、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检验方法:观察.3.4.4.4、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检验方法:观察.第五节饰面板(砖)工程3.5.1、饰面板安装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米、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7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3.5.1.1、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检验方法:观察.3.5.1.2、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3.5.1.3、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3.5.2、饰面砖粘贴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米,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3.5.2.1、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3.5.2.2、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检验方法:观察.3.5.2.3、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检验方法:观察.3.5.2.4、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3.5.2.5、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检验方法:观察.第六节涂饰工程3.6.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3.6.1.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6.1.2、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3.6.1.3、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3.6.1.4、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3.6.1.5、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检验方法:观察.3.6.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3.6.2.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6.2.2、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3.6.2.3、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3.6.2.4、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检验方法:观察.3.6.3、美术涂饰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室内外美术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3.6.3.1、美术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6.3.2、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检验方法:观察.3.6.3.3、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检验方法:观察.3.6.3.4、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应清晰.检验方法:观察.第七节裱糊与软包工程3.7.1.、裱糊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纸、复合纸质壁纸、墙布等裱糊工程的质量验收.3.7.1.1、裱糊后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吻合,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检验方法:观察;拼缝检查距离墙面1.5米处正视.3.7.1.2、壁纸、墙面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7.1.3、裱糊后的壁纸、墙布表面应平整,色泽应一致,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及斑污,斜视时应无胶痕.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7.1.4、复合压花壁纸的压痕及发泡壁纸的发泡层应无损坏.检验方法:观察.3.7.1.5、壁纸、墙布与各种装饰线、设备线盒应交接严密.检验方法:观察.3.7.1.6、壁纸、墙面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检验方法:观察.3.7.1.7、壁纸、墙布阴角处搭接应顺光,阳角处应无接缝.检验方法:观察.3.7.2、软包工程适用范围:适用于墙面、门等软包工程的质量验收.3.7.2.1、软包工程的龙骨、衬板、边框应安装牢固,无翘曲,拼缝应平直.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3.7.2.2、单块软包面料不应有接缝,四周应绷压严密.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7.2.3、软包工程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凹凸不平及皱折;图案应清晰、无色差,整体应协调美观.检验方法:观察.3.7.2.4、软包边框应平整、顺直、接缝吻合.其表面涂饰质量应符合前述涂饰工程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3.7.2.5、清漆涂饰木制边框的颜色、木纹应协调一致.检验方法:观察.第四章室内顶棚第一节暗龙骨吊顶工程4.1(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为骨架,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塑料板、格栅等为饰面板)适用范围: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为骨架,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塑料板、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4.1.1、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4.1.2、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检验方法:观察.4.1.3、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

(完整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完整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每项
50
27-2
扁平试验、纵向回缩率、烘箱试验、坠落试验、加热后状态、层间粘合强度、二氯甲烷浸渍、酸浸损失
150
27-3
维卡软化温度、落锤冲击试验、拉伸性能、液压试验、交联度
250
28-1
镀锌钢管
镀锌层重量、均匀性
每项
80
28-2
外径、壁厚、制样
30
29-1
施工用安全网
抗冲击性、抗贯穿性
每项
300
第3页,共4页
33-2
井道、底坑、层站
250
34-1
自动扶梯
机头、机尾、机室、电气

300
提升高度超4米以上的每台增收检测费100元。
34-2
机身
300
34-3
安全保护
300
35-1
电线、电缆
导体单丝根数、绝缘厚度、绝缘最薄点厚度、护套厚度、护套最薄点厚度、外径、椭圆度、导体电阻、绝缘电阻、电压试验、不延燃试验

卷重、外观、面积、规格尺寸、偏差
50
25-1
陶瓷
表面质量

100
25-2
尺寸偏差
100
25-3
变形
120
25-4
吸水率
120
25-5
破坏强度、白度、小色差、镜面光泽度、弯曲强度、耐磨性
每项
200
25-6
抗釉裂性、抗热震性、耐污染性、耐化学性
250
26-1
建筑涂料
在容器中状态、施工性、涂膜外观
每项
60
300
18-2
吸水率
60
19-1
砼配合比设计
等级:C10~C4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统一标准202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统一标准202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统一标准20231. 引言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是保证建筑物安全和可持续使用的重要因素。

为了统一施工质量检测标准,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等。

3. 施工质量检测要求3.1 施工质量检测项目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

3.2 检测方法与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的方法与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目视检查、测量检测、实验室测试等。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应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3 质量检测记录与报告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做好施工质量检测的记录与报告。

记录应包括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与标准、检测结果等内容,报告应及时上报并保留备查。

4. 施工质量改进措施本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质量检测的基础上,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

改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加强施工监督、提升施工工艺、改进施工材料等。

5. 监督与管理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的监督与管理机制,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结果的有效掌握。

监督与管理应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抽查、检测结果评估、违规处理等。

6. 结论通过制定统一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标准,可以更好地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可持续使用。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推行并落实本标准,以促进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规范表格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规范表格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程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 检验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3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测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取样试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2.0.5 复验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6 检验批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7 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

2.0.8 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9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0 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1 计数检验通过确定抽样样本中不合格的个体数量,对样本总体质量做出判定的检验方法。

2.0.12 计量检验以抽样样本的监测数据计算总体均值、特征值或推定值,并以此判断或评估总体质量的检验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范本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是确保施工过程和成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重要环节。

通过有效的质量检测,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的范本,以供参考。

二、检测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旨在评估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具体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检测施工材料的质量,包括检查材料的规格、品种、强度等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2. 检测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施工工序的正确性和顺序性。

3. 检测施工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是否正常。

4. 检测施工现场的环境和安全问题,包括现场卫生、消防设施、职工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三、检测方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进行,具体根据项目的不同要求灵活选择。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检测方法范本:1. 抽样检测:根据一定的抽样原则,从工程材料或者施工过程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检测。

抽样检测可以有效地评估材料或工艺的质量状况。

2. 非损检测:通过使用无损检测设备和技术,对施工材料或者结构进行检测,不破坏被测对象。

非损检测可以发现潜在的缺陷和隐患,及时进行修复和调整。

3. 实地观察:直接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观察,对各项工程进行目测和比对。

实地观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保证施工质量的控制。

4. 实验室检测:将施工材料或者样本送往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强度等方面的测试。

实验室检测可以提供准确的定量结果。

四、检测报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完成后,应编制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是质量检测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项目管理和后续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检测项目:明确检测的具体方面,如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现场环境等。

2. 检测结果:清晰地表述出检测的结果,包括各项指标的实测数值、判定依据和结论。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全文) - 副本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标[2001]157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7月20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行日期: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的通知(88)建标字第335号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六项验评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工程)TJ301—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道工程)TJ302—7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电气工程)TJ303—7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风工程)TJ304—7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中的有关电梯部分的条文同时废止。

现批准的六项验评标准由建设部建设监理司负责管理,其每项的名称、编号及解释单位如下:一、《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三、《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沈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四、《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浙江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五、《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负责。

六、《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以上六项验评标准的出版发行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五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文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辽宁省建筑工程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甘肃省、湖北省、杭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组成修订组,对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总说明部分进行修订而成。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手册

5.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允许偏差2.5mm
6.门窗横框的水平度允许偏差2.0mm
7.门窗横框标高允许偏差5.0mm
8.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允许偏差1.5mm
卷尺
水平尺和塞尺
玻璃
划痕和裂纹
1.无划痕
2.无裂纹
观察
气泡和污染
1.玻璃表面洁净
2.内部无气泡
观察
其他表观质量
1.材质、色差必须均匀,一致;
2.无掉角、缺楞、损坏
五金件
1.表面无锈蚀;
2.连接螺丝无漏上;
3.安装无歪斜;
4.五金件无漏装;
5.锁具使用正常、灵活;
6.滑撑使用、开启范围正常,无阻滞;
7.门窗把手安装牢固,启闭灵活;
8.门窗合页开启灵活;
1.观察
2.手推
3.试用
型材
1.无划痕,损伤;
2.门窗框无扭曲变形;
3.型材喷漆均匀,无裂纹、无掉漆;
4.窗扇尺寸合适,搭接尺寸大于8mm;
截面尺寸
+8 mm,-5 mm
钢尺检查
电梯井
1.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25,0 mm
2.井筒全高(H)垂直度H/1000且≤30 mm
经纬仪、钢尺检查
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
轴线位移
10 mm
钢尺检查
垂直度(小于或等于3m)
5 mm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垂直度(大于3m)
10 mm
表面平整度
8 mm
桩孔垂直度
3‰l,且不大于50mm
吊线和尺量检查
桩身直径
±10 mm
钢尺检查
桩底标高
±10 mm
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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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1.编制目的
本标准文件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建造质量, 统一质量标准, 提高建筑产品质量, 特制定本检查标准作为现场施工作业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贵州省在建的所有项目。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本标准为现场施工必须执行的文本( 与设计或其它文件有冲突时, 按本文件执行) ,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认真考虑, 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标准实行后, 现场所有工序必须有监理部和发包人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验收合格文件, 否则, 视为不合格工程, 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也不进入结算;
4.基本规定
1、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A、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 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并应经监理工程(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检查认可。

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 应进行检查。

C、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 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
( 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检查认可,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B、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的要求。

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D、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F、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G、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H、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I、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J、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经过现场检查, 并应共同确认。

5.建筑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 子单位) 工程, 分部( 子分部) 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B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 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B、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 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建筑工程的分部( 子分部) 工程、分项工程可按此表划分
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 施工段, 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 子单位) 工程
室外单位( 子单位) 工程和分部工程按本表划分
6.主要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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