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坪小学公物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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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坪小学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与经济挂钩,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学校各办公室组长为责任人、班级班主任为责任人。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三、各室负责人负责在公物登记表上登记该室的一切公物。交总务处一份,然后总务处负责人审核,并由各室负责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理的依据。

四、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的公物责任到每个教师、学生层层管理,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

五、各室的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随走随锁。学生教室的钥匙管理,实行多方管理制度即班主任处两把,学校总务处一把,若一方钥匙遗失,迅速去配。学年结束时,班主任将二把钥匙交总务处,少一把钥匙扣款2元。

六、对于公物损坏实行责任赔偿制度,具体规定如下:课桌80元,学生用凳20元;办公室、教室门150元,办公室、教室窗子:铝合金窗每扇100元,玻璃每大块50元,每小块20元。其它各室的仪器、器材、书柜、图书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使用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不需要赔偿,但要及时报损。如果属于故意损坏,班主任应督促第一责任人限期修复,并视损坏程度按照原价格的百分比赔偿。(以上价格随市场物价浮动)

七、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告知学校总务, 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做相应处理。

八、学校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即正常开学初和期末考试前,平时不定时抽查。发现故意损害公物现象每一例扣2分;桌凳上有乱涂乱画的每例扣一分;对于教师办公室桌、椅、门、窗、玻璃毁坏的按赔偿价格扣到各办公室负责人,各负责人再找相关责任人赔偿。

九、星期天、节假日放学前所有办公室、教室的窗户一律关闭,平时遇到大风天气要迅速关闭。

十、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十一、全体师生都要节约用水用电。我们要做到爱惜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对于不随时关水龙头的、打水仗的、该熄灯时不熄灯的、点长明灯等情况的达到5次的班级降等考核。

十二、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无论是教职工及其家属、小孩还是学生,勿损坏树,折树枝,摘朵花,累次达到5次以上的班级和个人实行降级考核并通报批评。

十三、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应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写借据后,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对借用学校公物故意不还,或者强占学校公物私用的,按物品市场价3倍在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并且当事人当年度不得评优、晋职。借用学校公物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四、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开具证明然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五、未尽事宜,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处理。

寺坪小学

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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