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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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式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XX安字【2012】31号)精神,着力构造我矿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制定XXX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我矿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法人代表

副组长:XXX 矿长

XXX 经理

成员:XX 总工程师

XXX 安全副矿长

XXX 机电副矿长

XXX 副矿长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安全科长XXX任办公室主任,XXX、XXX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调度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务,按时总结上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煤矿企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经理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本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各分管领导对矿长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全科负责对本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报告工作。

1.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日常隐患排查体系。即:总工程师-专业领导-业务科室-技术负责人-区队长-班组长-岗位工。总工程师是隐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总负责人。

1.2建立以生产副经理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即:生产副经理-专业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岗位工。生产副经理是隐患治理的总负责人,各专业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岗位工负责各级隐患的治理。

1.3建立以安全专业领导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体系。即:

安全专业领导—安全科管理人员-安监员。安全专业领导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总监察,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验收。

矿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治理隐患所需的人员、资金、财物,落实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治理单位、治理时间。专业领导负责整

改、落实,安全科具体督促整改、验收。重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2.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1 严格执行“专家查隐患、专业抓治理、安监搞监察”三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2.2 矿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岗位

每班一排查,区队每天一排查,专业(科室)每周一排查,矿每月一排查。每次排查有书面记录备查,并由每次组织排查活动的负责人签字。

3.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

3.1岗位区域界定

3.1.1各专业、单位根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将本专业、单位分管范围全部界定到具体的责任人,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要做到不留空隙,责任不得出现重叠,对单位内界定不清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并罚款50元。

3.1.2基层单位生产班组在班前会前分工完毕后必须将井下施工地点所有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人(包括零

星工程),对于辅助单位的固定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一月一界定的方式。

3.2隐患排查与处理

各岗位、区队、专业排查出的隐患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隐患到期不整改对整改负责人罚款50元,联责区队正职专业领导各20元,由安全科负责验收。

3.3矿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

3.3.1矿每月26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领导、生产科室负责人对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进行总结、追究,对下月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到的事故隐患项目,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督察“七落实”。安全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并负责形成专门会议纪要。

认真执行隐患治理档案化管理验收消号制度。对未完成的隐患项目,专业、区队要根据每条隐患的完成情况写出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在隐患规定完成日期前经专业领导签字并经生产副经理签字批准后报安全专业领导。科室科长以上管理人员排查隐患及静态独立性隐患,需延期完成的,必须由专业领导签字后方准延期;隐患需要移交其它单位的,必须在生产会上提出并经生产副经理同意。

3.3.2月度隐患完成情况验收申请表必须于25日前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根据各专业提供的隐患验收申请复查表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复验。

四、排查的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各生产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煤矿安全生产体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方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档案、台帐的建立情况,各类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煤矿安全培训、技能分析情况。

4、煤矿隐患整改台帐和小结情况。

5、煤矿通风、瓦斯、火灾、水患、顶板、机电运输、监测监控等生产系统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五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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