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21版】(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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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21版】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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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21版】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序言

本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工作的目的, 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管

理的需要, 以制度建设为施力点, 推动构建集团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本次修订工作, 做到了三个结合, 即结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新要求, 结合集团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实际, 结合集团安全生产

涉及各类人员的新特点, 涵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方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奖罚措施、安全文化建设等共十_大问题, 督促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确保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及工艺技术持续适应和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十_大修工程设计计划, 参加本单位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并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八)组织、监督、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研究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卫生保障措施、按要求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参加本单位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十_大问题;

(二)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 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 督促有关部门或子公司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确保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组织参与分管部门或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主要有:(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协助各级领导组织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并参与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起草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管理目标和计划、方案、规划等文件;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教育员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如实记录;

(五)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问题, 有权纠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停产停业, 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 提出解决建议及改进措施, 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七)按有关规定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设计计划, 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并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八)组织制定、编修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开展演练工作;

(九)组织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监督指导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正确佩戴和使用工作;

(十_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十_大危险源落实有效的检测、监管措施;

10.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专项责任

1.综合行政部门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办法, 负责车辆日常检修、

保养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工作, 确保本单位车辆交通安全;

(2)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等场所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教育培训、宣传活动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提供有关场地、物资、车辆等保障。

2.财务管理部门

(1)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

(2)参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 并严格落实,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及时提取和使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相关工作。

3.组织人事部门

(1)及时组织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司级安全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部门;

(2)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干部任用、员工晋升和综合考核测评内容;

(3)在编制人才招聘、培训计划时, 应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意见, 保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适应本单位经营发展需要;

(4)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员工工伤保险制度, 确保工伤保险足额缴纳。

第九条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对本部门和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有:(一)坚持“四个必须”和“安全第一”原则,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自身具备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素质和

能力;

(二)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会议、活动, 定期研究本部门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有效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

责任;

(三)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 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积极改善本部门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_大修工程设计计划, 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并负责审查相关方有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八)组织并参与本单位、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编修和演练工作;

(九)对本单位、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_大问题, 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有效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集团安委会组成:

主任:董事长(总经理或实际控制人)

常务副主任:集团安全生产分管副总(或安全总监)

副主任:集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各子公司应设立相应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并在集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

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_大问题;

(七)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并及时消除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职责, 承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主要有:(一)组织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组织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计划并督促落实;

(三)组织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 并组织有关教材的会审工作;

(四)组织选拔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师并完善师资队伍;

(五)组织审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六)组织实施本单位公司级安全培训;

(七)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

(八)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及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培训监督检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九)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五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主要负有以下责任:

(一)组织起草并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二)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计划;

(三)组织起草或推选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材, 并参与教材的审查和组织有关教材的会审工作;

(四)组织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题库并督促使用;

(五)统筹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师, 联系协调具有相关资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

(六)组织起草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参与审查;

(七)组织实施本单位车间(工段、区、队或部门)和班组级(岗位)安全培训、师傅带徒弟实习教育、安全再培训以及停产检修、复产复工等专项培训;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九)组织核实并处理本单位及承包、承租单位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真伪;

(十_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五)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集团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有关规定及主要措施;

(四)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五)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六)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七)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_大中修前以及结束停产、停业、停工、停止建设恢复生产经营前, 应当对有关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本单位员工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应当重新参

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_大事项, 保障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依法依规发放、使用。

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其他分管领导,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分管领域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应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 保障本单位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资金。

第六条各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和报废。

采购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证件齐全。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人员应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仓库管理人

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合格单据后, 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并按相关说明要求

实行专门储存、专门保管、定期检查、建立台账, 防止发生过期或变质问题。

第七条各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 制定本单位劳动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严格按标准发放。发放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第八条集团及各子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管理实际, 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审批流程和发放日期。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

的监督工作, 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检查本单位员工正确佩戴和使

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第十_大变化, 高危作业实施前, 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

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 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

素评估单元, 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 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对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要素开展辨识, 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通过辨识确定本单位风险点数量, 并逐个确定责任人。

第十_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 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风险等级的确定以该危险因素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为准, 并注明参考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集团内部标准等)。

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完成后, 应根据辨识评价结果和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 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第十_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 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

管控措施制定完成后, 应在醒目位置、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 制作

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在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 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

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玻璃栈桥、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 还应当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板), 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十_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隐患排查是指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 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 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 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第六条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 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 无法立即整改排除, 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七条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主要包括:设备设施、场所环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消

防及应急设施、供配电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辅助动力系统及现场其他方面。

基础管理类隐患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投入、应急管理、职业健康卫生管理、相关方单位安全管理及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应视为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集团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集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四章工作责任

第九条集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负责确保集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所需的资源, 确保领导小组成员及全体员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建设, 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常务副组长是集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人, 协助组长做好组织、检查、指导、考核及体系建设等工作,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并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其他副组长和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分管范围、部门和单位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人, 负责本领域、本部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工作, 确保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工作。

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_大变化的;

(三)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五)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

(六)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第十_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十_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及时向集团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十_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结合集团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在成本中列支, 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应按照“专项列支、确保需要、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并纳入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 列入重点编制项目, 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下称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工作, 负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负责审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经费使用报告等重要文件。

第六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情况, 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计划、经费提取和使用报告, 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单位财务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一管理, 参与审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根据计划做好资金提取和使用的落实工作, 做到

专款专用, 确保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有效。

第八条单位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的编制、经费的申请和使用。

第三章费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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