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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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道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的形式与程序

对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实行民主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进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业务技能和工作纪律两部分(基础分100分,加分项目10分)

(一)业务技能50分(有下列行为的扣分,扣完为止,下同)

1.不能熟练掌握工作业务,办理业务出现差错,每次扣2分,

2.即时办理的事项未能及时办理或限办事项超过承诺期限的,每次扣2分;

3.受理的审批事项未能及时受理或转达,材料提交不及时的,一次扣2分;

4.在受理、承办、回复等办理环节,未实行一次告知的,每次扣责任人2分;

5.计算机操作不当,造成网络系统损坏的,每次扣2分;下班不关机、不切断电源,每次扣2分;

6. 不能顾全大局,不主动配合其它工作人员的,每次扣2分;

(二)工作纪律(50分)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每次扣0.5分;

2.旷工、空岗半天,每次扣2分;

3.病假、事假每月累计7天扣2分;

4.工作时间内在大厅嬉闹、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看影视剧、吃东西、睡觉等行为,中心督查组检查出现上述行为时,每人扣2分;遇有上级检查或暗访出现上述行为时,每人扣10分,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

5.不服从中心领导小组管理,不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集体活动等,没经过领导批假每缺一次扣0.5分;

6.未经中心领导小组批准,擅自在办公电脑上安装软件,对网络系统造成影响的扣3分;

7.未按规定关闭门窗、电灯电源,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人扣0.5分;

8.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扣5分;

9.出现群众投诉、举报等,经核实确属承办人责任的,每次扣5分;

(三)加分项目(个人每季度最高加分10分)

1.为中心建设献言献策,提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后取得明显成效的每一条加2分;

2.采取切合实际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并取得实际效果的,一次加2分;

3.被服务对象表扬(感谢信、送锦旗),给相关个人加2分;

三、考核评定办法

1.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为良好;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一般;得分70分以下为较差。

2.连续两个月被评为差等的工作人员将其调离服务中心,并报镇纪委给予通报批评。

3.半年考核评定结果以文字形式及时通报给派出部门。

4.在考核中,服务对象投诉较差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内不得评优、评先。

5、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考核平均分确定优秀工作人员.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6、本实施细则由中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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