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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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为扎实开展财政预算部门会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帮联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我局于近期开展专题调研,对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一、乡镇财政的基本情况

(一)乡镇财政经济概况

现有98个乡镇,其中19个镇、63个乡、16个街道办(园区),乡镇耕地总面积360260公顷,总人口568万人,其中乡村人口431万人。全市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5.0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3.8亿元,非税收入1.23亿元;乡镇政府基金收入10.56亿元,乡镇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3755万元。乡镇财政年一般预算收入1亿元以上的乡镇15个,5000万元至1亿元的乡镇16个,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乡镇48个,500万元至1000万元乡镇17个,500万元以下乡镇2个。

(二)乡镇财政机构概况

全市共有乡镇财政所(分局)98个,覆盖全市所有乡镇,

其中:财政所68个,财政分局30个;副科级建制24个,股级建制74个。村级财务由乡镇财政所代理的乡镇80个,占总数的81.6%。

(三)乡镇财政从业人员概况

乡镇财政从业人员813人,按编制性质分,行政编制76人,占9%;事业编制490人,占60%;县级聘用人员207人,占26%;其他身份人员40人,占5%。按年龄结构分,30岁以下的81人,占10%;31-45岁的415人,占51%;45岁以上317人,占39%。按学历状况分,本科及以上学历319人,占39.6%;大专学历的424人,占52%;中专、高中学历的67人,占8%;高中以下学历的3人,占0.4%。按专业技术水平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共有637人,占总数的78%,其中:高级职称14人,占2%,中级职称195人,占24%,初级职称428人,占53%。

(四)乡镇财政的职能和任务

1、乡镇财政的主要职能

一是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二是用好用足财政政策,支持乡镇经济发展;三是贯彻落实“三农”政策,建立服务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乡镇财政的主要任务

一是财政预算管理。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年度收入和支出预算的执行;深化乡财县管改革,推进国库收付制度改革。

二是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协税护税,监控重点税源;组织乡镇非税收入汇缴,强化收入票据管理。

三是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按照惠民直达工程要求建立补助对象信息库;依据有关惠农补贴发放政策和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管理等要求发放财政补贴资金。

四是专项(项目)资金监管。直接管理乡镇本级安排的专项(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对上级政府分配用于乡镇范围内的专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管。

五是乡镇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监督检查。

六是村级财务监管。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和监管;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七是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加强政府采购审核、监管。做好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和监管工作。

八是乡镇债权债务管理。核算乡镇债务变动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陈债,严控债务新增,防范债务风险。

九是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业务;开展村级“一事一议”等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

十是其他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资金的收缴等工作。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财政局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财政预算部门会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帮联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市农村财政管理局以各县(市)乡镇财政所为重点帮扶对象,以完善监管制度和搭建监管平台为手段,帮助县(市)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前,各县(市)均已制定了本地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二)加强资金监管软件系统及网络建设

2012年,我市庐江县、肥东县、肥西县作为创建全省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示范县,率先试点安装应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在此基础上,2013年上半年,长丰县、巢湖市相继推广使用该套系统,将乡镇财政预算资金、“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村级资金、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平台,实现监管系统全覆盖。资金监管系统的运用在各涉农科室与乡镇财政所之间搭建了信息传递的桥梁,借助虚拟专网市农村财政管理局可实时登陆该系统查看各乡镇涉农资金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情况,同时完善了我市涉

农项目库建设,给涉农项目建立了电子档案。通过明确监管范围、优化监管机制、上门会商、召开经验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推进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

市财政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以加强乡镇财政所“两基”建设为依托,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将开展对乡镇财政干部的培训纳入常态化工作范围,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财政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为重点,努力提升乡镇财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分批组织乡镇财政干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面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率达90%以上,取得良好效果;肥西县规定乡镇财政所(分局)负责人(正副职)的任免以及工作人员流动调整,均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庐江县乡镇财政所(分局)人、财、物“三权”实行县财政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财政局垂直管理为主;肥东县出台《财政系统干部选拨任用制度》,严格按照用人标准和程序,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借用、选调等方式,调整充实基层财政队伍。从2012年起,肥东县还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内部、乡镇财政所(分局)之间、县财政局科室与乡镇财政所(分局)之间建立“有横有纵”的交流轮岗和竞争上岗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活力。

(四)加强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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