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各市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各市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建办[2012]26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2.04.01

【实施日期】2012.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各市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建办〔2012〕26号)

各市、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

《各市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经征求各单位意见,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试行,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厅联系人:陈航,联系电话:(0571)87052825。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各市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

行)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本着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动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设厅)对各市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被考核单位)年度考核。

第三条省建设厅下达各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有关指标应当包括本级及所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目标。

第四条考核目标分为四大类,即一类工作目标、二类综合管理目标、三类创先争优目标、四类民主测评目标。

第五条一类工作目标为重点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当年度上级政府和部门下达的各行业发展与依法管理等应当完成的各项任务和指标。

第六条二类综合管理目标是共性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政令畅通与效能建设、廉政建

设、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电子政务、信访办理、社会管理创新、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各项任务和指标。

第七条三类创先争优目标是指获得本级以上党委、政府和省级(含)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先进等。

第八条四类民主测评目标是指省建设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对各被考核单位以及各被考核单位之间的综合评价、评议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