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否需要纳税证明
个人股权转让新流程

个人股权转让新流程好的,以下是为您生成的一篇关于【个人股权转让新流程】的文章:---# 个人股权转让新流程**前言**嘿,朋友们!在如今这个经济活跃的时代,个人股权转让变得越来越常见啦。
也许你正打算进行个人股权转让,或者对这方面充满好奇。
别担心,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个人股权转让的新流程,让您心里有个底,明明白白地处理这事儿!**一、适用范围**1. 先说简单直接的,咱这个新流程适用于那些完全出于个人意愿,把自己在公司持有的股权转给别人的情况。
比如说,张三持有某公司10%的股权,他想把这部分转给李四,这就属于咱们说的个人股权转让。
2. 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比如家族内部的股权转移。
比如父亲把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转给子女,这也得按照咱们的新流程来。
3. 另外,假如您是通过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方式获得的股权,然后再进行转让,同样适用这个新流程哦。
说白了,只要是个人之间进行的合法的股权转移,都在咱们这个新流程的适用范围内。
**二、术语定义**1. 个人股权转让这指的是个人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以有偿或者无偿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
2. 股权转让价格就是转让股权时双方协商确定的价钱。
这个价格可以根据公司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3. 股权原值简单来说,就是您当初取得这部分股权所付出的成本。
**三、正文**(一)股权转让的前期准备1. 明确转让意向首先您得确定自己是真的想转让股权,而且要和受让方谈好大致的条件,比如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等等。
你可以想象,这就好比卖东西,得先把基本的事儿商量个差不多。
案例:王五打算把自己在 A 公司的股权转给赵六,他们初步商量好了转让价格是 100 万元,分两次付款。
常见问题:有时候双方只是口头说了说,没有形成书面的意向书,后面可能会出现扯皮的情况。
所以呀,建议最好能有个简单的书面意向,把关键的点写清楚。
2. 整理股权相关资料这包括您的股权证明、公司章程、公司财务报表等。
广东税务个人股权转让申报流程

广东税务个人股权转让申报流程一、背景介绍在广东省,个人股权转让是一项常见的交易行为,涉及到税务方面的申报手续。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税务个人股权转让申报的流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二、申报前准备1. 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2. 进行股权评估,确定股权转让价格;3. 编制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三、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1.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填写股权转让相关信息:股权所属企业名称、股权转让日期、转让价格等;3. 填写收入信息:根据转让价格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照税率表确定应纳税额;4. 填写预缴信息:如之前已经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在此处填写预缴税额。
四、提交申报材料1. 将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打印出来;2. 准备好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3. 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将申报表和相关证件提交给工作人员;4.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无问题,会给予受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纳个人所得税1. 根据税务局的要求,通过银行等途径缴纳个人所得税;2. 缴纳个人所得税后,需要保存好缴税凭证。
六、办理完税证明1. 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完税证明;2. 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缴税凭证等材料,前往税务局申请办理;3. 税务局工作人员会核对相关材料并办理完税证明手续;4. 领取完税证明后,务必妥善保管。
七、总结以上就是广东税务个人股权转让申报的流程,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在进行申报时,务必按照规定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好相关证件,以确保申报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人士的帮助。
完成个人股权转让申报后,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和证明,以备日后需要。
股权转让变更税务流程

《股权转让变更税务流程》同学们,今天咱们来了解一下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的流程。
在商业活动中,有时候会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这时候就涉及到税务方面的变更啦。
比如说,有一家公司的股东老张,要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别人,就得走这个税务流程。
首先,转让双方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这个协议要写清楚转让的股份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等重要的内容。
给大家讲个小故事,有一次老李和别人签股权转让协议的时候,没把价格写清楚,后来引起了不少麻烦。
然后,要准备相关的资料。
这一般包括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的身份证明、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等等。
比如说,小王准备资料的时候,发现股东会决议少了一个股东的签字,又赶紧去找那个股东补签。
接下来,去税务部门领取并填写相关的税务申报表。
在表格里要如实填写股权转让的情况和相关的信息。
比如说,小张填写申报表的时候,因为写错了一个数字,又重新填了一份。
填好申报表后,连同准备好的资料一起交给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比如说,会检查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这里有个例子,有一次税务部门发现一家公司提交的资料里,营业执照已经过期了,让他们重新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果审核通过,就要计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税款的计算会根据转让的价格、股权的原值等因素来确定。
比如说,老赵转让股权赚了不少钱,所以交的税款也比较多。
缴纳完税款后,税务部门会出具完税证明。
比如说,老孙拿到完税证明,知道股权转让的税务变更手续完成了,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最后,要把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交给公司,由公司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手续。
同学们,虽然咱们现在可能还不太懂这些复杂的商业流程,但多了解一些,以后说不定能在这方面帮上忙呢。
不知道大家对股权转让变更税务流程是不是更清楚了呢?。
办理股权转让税务局要求的资料

办理股权转让税务局要求的资料
股权转让业务税务局需要材料
1.初始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2.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一份(盖公章)
4.转让与受让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工商、税务登记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5.股权单位房产、土地证明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6.连续三年财务决算报告及转让当年财务报表一份;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提供评估报告)
7.税票复印件(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一份
8.填写(股权转让信息变更税源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步上传电子电子文档。
9.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
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流程是什么1股东(纳税人)办理股权转让前,应到其到主管税务部门(被投资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区”对应)办理税源监控登记手续.2办理股权转让的股东或经授权的代办人应报送(填制)相关资料到市南地税纳税大厅业务窗口。
3审查领取税务机关签章的《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4税务机关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税务登记。
股东是企业运营非常重要的人物,属于大型股东拥有股权的话是可以决定企业运营内容做一些重要决策的,不过股权是属于可以变更转让的内容,所以股权方面经常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会涉及到的就是缴税的内容,所以需要进行变更,那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流程是什么呢?股权转让变更税务登记流程股东(纳税人)办理股权转让前,应到其到主管税务部门(被投资企业的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区”对应)办理税源监控登记手续,地税局税源监控登记流程如下:1、股权转让人以及受让人应当按照规定分别缴纳印花税,并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合同上进行划销。
2、不论是溢价转让还是平价、低价转让,股权转让人均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自然人登记后即可办理申报业务)。
办理股权转让的股东或经授权的代办人应报送(填制)以下资料报送到市南地税纳税大厅业务窗口:1、《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份);2、《承诺书》(一式两份);3、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股权转让协议(贴有印花税票的复印件);5、转受让双方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7、章程修正案(复印件);8、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供税务登记副本的复印件);9、非股东本人到场的须提交委托协议书;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个人资料须本人签字确认)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后将开具“受理回执”给纳税人,税务机关随后将对纳税人申报的资料进行涉税审查,经审查符合税收管理规定的纳税人可按照“受理回执”通知的时间到地税局办税大厅领取税务机关签章的《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第二联、第三联)。
股权转让税收优惠政策

股权转让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非上市公司中自然人股东、企业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行为越来越多。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关于股权转让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股权转让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非上市公司中自然人股东、企业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行为越来越多。
股权转让行为是否要纳税、要纳哪些税、如何计算缴纳,不少纳税人在发生该行为时容易疏忽,以致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本文整理了相关税收政策,供大家参考。
一、变更税务登记义务股权转让行为必然产生公司股东的变更。
不少公司知道股东变更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但疏忽了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四)其他有关资料。
二、股权转让纳税义务1、印花税股权转让行为发生频率不高,不少纳税人尚不知道股权转让书据需要贴花。
而实际上,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纳税人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凭证,就必须贴花。
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便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
(1)适用税目。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解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
(2)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为立据人,即转让人和受让人。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5)纳税举例。
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流程
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流程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流程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问题。
下面将介绍股权转让个税申报的流程。
一、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需要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当纳税的所得额。
在股权转让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所得-减除费用-基本减除费用其中,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所得的金额;减除费用是指与股权转让有关的支出,如中介费用、律师费用等;基本减除费用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基本减除费用。
二、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
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需要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应纳税所得额、已缴纳的税款等信息。
三、缴纳个人所得税填写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行缴纳,即纳税人自己将税款缴纳到税务机关;另一种是代扣代缴,即纳税人委托单位或其他机构代为扣缴并缴纳税款。
四、办理税务登记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需要先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纳税人身份和税务信息的行为。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合同等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在进行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产生滞纳金;2.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3.如有疑问,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
总之,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流程相对较为简单,但需要注意相关细节问题。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级市场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二级市场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二级市场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介绍二级市场股权转让是指在公司已经上市后,股东之间进行的股权交易。
在二级市场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需要向相关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一定的税费。
本文将介绍二级市场股权转让中需要交纳的税费种类和相关事项。
一、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在二级市场股权转让中,主要涉及到的税费有以下几种:1. 印花税印花税是二级市场股权转让中最常见的税费之一。
印花税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一般为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或千分之一。
2. 营业税营业税是指在二级市场股权转让中,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的税费。
营业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一般为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一至五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营业税主要适用于纳税人是企事业单位的情况。
3. 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在二级市场股权转让中,销售方根据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的税费。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一般为交易金额的百分之三至十之间。
增值税主要适用于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4. 所得税二级市场股权转让中股东所得的差价也需要缴纳所得税。
所得税是指与个人收入和利润直接相关的税费。
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
5. 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是指在二级市场股权转让中,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需要向基金公司支付的管理费用。
基金管理费是根据所持股权的一定比例收取的,具体费率根据基金公司的政策而定。
6. 其他税费除了上述税费之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涉及到其他税费,如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这些税费都根据相关法规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
二、税费的申报和缴纳在进行二级市场股权转让时,股东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税费的申报和缴纳。
1. 申报股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的申报。
在进行申报时,股东需要提供相关的交易信息和证明材料,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申报表格。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规定是什么在股权转让的过程当中势必会产生大量的股权转让费,所以国家规定的股权转让的当事人是必须要向当地的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且个人所得税交纳完毕的情况下需要办理完税证明,但是完税证明在办理的过程当中需要的证件特别的多,下面小编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规定是什么?在股权转让的过程当中势必会产生大量的股权转让费,所以国家规定的股权转让的当事人是必须要向当地的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且个人所得税交纳完毕的情况下需要办理完税证明,但是完税证明在办理的过程当中需要的证件特别的多,下面小编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规定是什么?▲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规定是什么?▲一、范围(条件)和时限(一)范围发生股权转让交易的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或纳税义务的转让方。
(二)时限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后至股权变更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
▲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出示资料1、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2、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除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的出示)4、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委托代办时出示)5、完税凭证原件(已经解缴税款的出示)6、结婚证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出示)7、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出示)8、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出示)9、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原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出示)(二)提交资料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的,请在“正当理由的情形”栏中填写相关政策的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2、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复印件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复印件5、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复印件(委托代办时提交)7、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委托代办时提交)8、完税凭证复印件(已经解缴税款的提交)9、股权变更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的提交)10、结婚证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提交)11、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提交)12、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提交)13、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复印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提交)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规定是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完毕以后15天之内,是需要携带股权转让协议,资产评估报告,纳税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各地的税务局有可能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的相关实施细节上有所差异,因此具体需要的材料还得到当地的国税局当面问清楚才能节省不必要的麻烦。
股权转让的流程和细节
股权转让的流程和细节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有很多流程和细节需要注意。
一、股权变更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股权转让细节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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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否需要纳税证明由于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机制还不够不健全,加之股权转让具有隐蔽性强、涉税数额大、税收易流失等特点,使得股权转让税收流失的情况相对比较严重。
对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重视税务和工商的衔接、配合机制。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否需要纳税证明?我们看一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一、公司自然人股东:须提交完税凭证个人股权交易长期以来是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税收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
为进一步加强征管,2017年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67号)出台,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做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67号公告,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同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证明),通过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纳税人提供完税依据。
早在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已经明确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虽然,285号文已被67号公告废止,但各地工商部门仍延续这一做法,要求转让人提交个税完税证明。
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5号)中规定,股权变更企业应持主管地税机关确认的《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而且,在实践中,个人股权转让后,确需持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这就使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更加完善,有效地堵住了税收漏洞,保证了国家税收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转让所得正式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范围。
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出台,根据规定,个人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
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转让及股权投资等行为纳入股权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纳范围,使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更加清晰、规范。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41号文的规定,个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有分期缴纳需求的,需做好相关的备案工作。
关于限售股转让,个人在持有限售股时需注意保留原值凭证,如果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二、公司法人股东:工商变更不需提交完税证明材料法人股东股权转让符合并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以享受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
但是对于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企业而言,相关制度规定并不明确,实践中存在着企业被税务机关核定征收高额税款或者企业利用税法漏洞不缴、少缴所得税的情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征收采取“按年计征、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
股权转让所得记入企业年终收入总额自然也遵循这一征税方式,而不是像个人所得税一样实行按次计征。
由此,许多企业对于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并不十分重视,甚至利用税法漏洞偷逃税款。
然而,近年来,企业兼并重组、企业股权转让与投资越来越受到税务机关的重视,相关的税收政策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税务立法与执法的规范,使得传统的避税方式不能适用,或者可能为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带来纳税调整的风险。
基于我国企业情况复杂、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主要采取两种征收方式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
而核定征收又分为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核定定额征收两种。
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规范、不统一,又导致企业所得税税负畸轻畸重,且不公平。
由于核定征收适用于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难以准确确定应纳税额的企业,加之企业股权转让涉税金额普遍较大,因而可能出现核定征收税款较高的情形,反而增加了企业的税负成本。
与自然人股权转让不同,企业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没有被列为工商变更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
由于上述变更登记中缺少完税凭证的规定,企业可能在完成股权转让并变更工商登记之后,忽视所得税方面的申报和缴纳工作。
税务与工商行政制度的不衔接,为企业提供了漏税空间,然而这并不是降低企业成本的长久之计,而且增加了企业被税务核查的风险。
其实对于企业股权转让而言,并非有所得即纳税的。
由于股权转让所得记入企业年度收入总额,因而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可以用来弥补亏损。
当然,这需要企业做好收入、支出方面的财务统计,并且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明文件、资料。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318号)出台,对股权转让信息获取、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方式和手段做出了细致规定。
通知强调,为实现对股权转让所得税的全方位、多环节控管,要强化企业股权转让年度纳税申报制度,建立各级各地税务机关之间信息传递和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税务、工商部门的合作,同时建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对股权转让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和专家团队集中式管理等。
反映在具体实践上,2014 年底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4 年版)》更加关注资本交易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易。
基础信息表增加了上市公司勾选项,以及企业主要股东前 5 位及对外投资企业排名前5 位的信息情况;收入明细表、成本支出明细表、视同销售明细表都增加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成本项目。
这些税收政策的公布与实施,应当引起企业对股权转让所得税的重视。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基于股权转让的性质、企业收入、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考虑,结合国家税务、工商等政策规定,合法、合理避税,节省税负成本。
三、合伙人权益份额转让:相关税收规定不够清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明确,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然而,159号文没有对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份额所得税征管作出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67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和股份。
由此可见,合伙企业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权益份额也不适用67号公告。
未来是否会出台类似“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明确此类所得的处理规则尚且不论,但是政策的不完善、不统一导致的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执行口径不同,企业税负不一的问题不断出现已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25号)规定,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纳税年度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自然人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所得计入年度收入总额,实行年终汇算清缴,不适用按次计征,这可能增加自然人合伙人偷漏税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自然人合伙人而言,按照税法规定个人年所得12万以上需自行纳税申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材料。
与企业股权转让类似,对于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权益份额的处理,税务、工商等部门没有实现制度上的衔接,导致存在偷漏税的空间,加上自然人合伙人的灵活性,十分不利于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导致国家税源流失。
对于合伙人而言,地方做法的不统一,产生地区间的税负不公。
本文我们分公司自然人股东股转转让、公司法人股东区全转让、合伙人权益份额转让三种情况探讨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否需要纳税证明的问题。
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须提交完税凭证,公司法人股东股权转让变更不需提交完税证明材料,合伙人权益份额转让相关税收尚不明确需进一步咨询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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