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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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评奖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评出2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评出5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评奖标准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奖标准(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虽优秀。

(二)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三)发明专利技术方案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较大,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程度较大,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四)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外观设计专利评奖标准(一)专利权稳定,创新程度高,专利授权文本质虽优秀。

(二)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在产品所属领域有突出的设计要点。

(三)表达良好的设计理念,具备产品质n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文化内涵等特征。

(四)对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7〕4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7〕4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的通知常政规〔2017〕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7日常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培育创新文化,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常州市专利奖(以下简称“市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受理、评审、授予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专利奖,是市人民政府对本市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下同)和发明人(设计人)的最高荣誉奖项,包括市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和优秀发明人奖。

第三条市专利奖的评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专利奖工作的组织实施。

辖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市专利奖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

每次评出金奖不超过5项、优秀奖不超过10项、优秀发明人奖不超过5项,各类奖项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

第六条设立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科技、经济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政部门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监督市专利奖的评审活动;(二)审定市专利奖的评审规则和评审结果;(三)研究、解决市专利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 动态信息 《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印发

国家知识产权局 动态信息 《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印发

国家知识产权局动态信息《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印发一:正文:一、奖励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活动。

本活动旨在推动重庆市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1. 申报单位必须为在重庆市注册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事业单位。

2. 申报专利必须为在重庆市司法管辖范围内受到保护的专利。

3. 申报专利必须为最近三年内授权的专利。

4. 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知识产权申报和使用能力。

5. 申报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奖励条件:1. 优秀奖:对在专利技术创新和运用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进行奖励。

2. 创新奖:对在专利技术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

3. 进步奖:对在专利技术运用和推广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进行奖励。

四、申报材料:1. 申请表格: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申报专利信息及奖励类别选择等内容。

2. 专利证书:提供最近三年内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 专利运用成果材料:提供专利运用情况、技术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等相关材料。

4.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奖励类别的不同,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五、评选流程:1. 申报材料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奖励条件和要求。

2. 专家评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奖、创新奖和进步奖的获奖单位。

3. 结果公示与颁奖:公示评选结果并组织颁奖仪式。

六、奖励措施:1. 优秀奖:奖金500,000元人民币。

2. 创新奖:奖金300,000元人民币。

3. 进步奖:奖金100,000元人民币。

七、附件:详见附件《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申报表格》。

八、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指国家授予发明者对其新发明在一定时期内享有专有权利的一种权利文书。

2. 知识产权:指人们在创造、创新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可用于经济活动中的智力成果的法律概念总称。

二:正文:一、奖励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专利创新和运用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要求,《重庆专利奖评选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甘肃省专利奖励工作,保证甘肃省专利奖的评审质量,根据《甘肃省专利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148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甘肃省专利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2名,由两院院士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专利奖励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秘书长1名,由奖励办公室主任担任。

委员15-17人,由我省熟悉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专家组成。

奖励委员会组成人选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其主要职责是:(一)指导实施甘肃省专利奖评审工作;(二)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实名投票产生获奖人选、专利和奖励等级,并提出授奖建议;(三)决定甘肃省专利奖评审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条奖励委员会下设奖励办公室。

奖励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协调甘肃省专利奖励日常工作;(二)负责推荐项目的受理、形式审查和公示等工作;(三)负责异议的受理、组织异议处理,形成处理意见报奖励委员会决定;(四)负责获奖项目的跟踪调研和相关统计分析;(五)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条奖励办公室依据年度评审工作安排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甘肃省专利奖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两院院士担任,副主任1-2名,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专利奖励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担任,委员若干人。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成员由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市场准入专利产品审批、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组成,专业评审组设组长1人,成员4-10人。

第五条奖励办公室依据年度评审工作安排提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对甘肃省专利奖励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小组成员由纪检和有关行业领域专家3-5人组成。

第三章申报和推荐第六条奖励办公室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与推荐要求。

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专利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专利奖励办法

知识产权奖励办法1.目的为加强企业自主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调动广大员工技术创新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对发明创造、专有技术、各种行业标准的制定等发明人、设计人或参与人奖励的原则、额度;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职工的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专有技术的设计、各种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参与;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中国专利局“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4.知识产权的范围本办法所指知识产权的范围是:1各种发明创造;2专有技术know-how;3由本公司员工参与制定的国家或者行业技术标准;5.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专利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专利权是指国务院专利管理行政部门对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5.2.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5.2.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5.2.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有技术know-how指享有一定价值的可以利用的,为有限范围专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和不作为工业产权取得任何形式法律保护的制造某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经验、数据、方法或者上述对象的组合;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以外,不是为了执行本单位分配任务,且未得到过本单位物质帮助的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以及工作人员退休、离休或退职一年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者个体人员做出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行业标准制定参与人是指参与制定本公司所在行业的各项国家级或者部级技术标准,并承担了该标准的主要制定或修订工作的人;6.奖励原则本公司将对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专有技术研发成果及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的事件进行奖励,发给奖金和报酬;对该项发明创造、专有技术、技术标准制定及实施效益应记入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参与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它奖励的依据;同一个发明创造、专有技术、技术标准制定事项被上级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再次奖励的,所得奖金的60%归个人,40%由公司建立专门的技术创新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公司技术创新中作出贡献的其他有功人员;规划发展部每年对公司的专利工作进行评定,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及其主管领导、负责专利工作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该奖励每年年终进行,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发明人和设计人的个人所得应当依法纳税;7.奖励种类及额度专利奖励专利奖励,是指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和报酬;依据专利法第十六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七十七条,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专利奖励分为专利申请奖、专利授权奖、实施许可报酬;7.1.1专利申请、授权奖专利采用一奖两酬制,即每一件专利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发放奖励金额的30%,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后发放奖励金额的70%;该项奖励由规划发展部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根据专利申请类别和撰写的难易程度不同,奖励标准分别为:a.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奖500元b.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奖1000元c. 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奖2000元发明专利授权后,公司每年年终根据该发明专利的价值再给予1~10万元的一次性额外奖励,具体金额由规划发展部组织技术、质量、制造部门进行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为两人以上的,共享上述奖励;7.1.2实施许可报酬公司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公司专利时,公司将从收取的专利使用费中,提取10%作为报酬支付给该专利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该报酬每年年终时由规划发展部统计整理并提出奖励额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为两人以上的,共享上述奖励;专有技术奖励对于不便于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公司设立专门的专有技术奖;对于专有技术的设计者或者发明人,公司发给一次性奖励;专有技术奖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a.一等奖为5~10万元;b.二等奖为1~5万元;c.三等奖为~1万元;专有技术等级及奖金额度由规划发展部组织技术、质量、制造部门进行评定;该项奖金每年年终时由规划发展部统计整理并根据相关部门评定的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专有技术的设计者或者发明人为两人以上的,共享上述奖励;参与制定技术标准奖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与公司所在行业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对参与者根据其承担的工作内容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a.对于承担了某项行业标准主要制定工作的人员给予~1万元的奖励;b.对于参与了某项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的人员给予~万元的奖励;该项奖励的额度由规划发展部组织质量、设计部门进行评定;该项奖金每年年终时由规划发展部统计整理并根据相关部门评定的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该项奖金的获得者为两人以上的,共享该笔奖金;对职工的非职务发明,如被公司采用并能显著提高企业知名度的,或对本公司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的,可参照条给与适当的一次性奖励;8 其他本办法由公司经营与人力资源部制定和解释;本办法从二○○九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济南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济南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济南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3.11.18•【字号】济知字〔2013〕31号•【施行日期】201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济南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济知字〔2013〕31号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现将修订后的《济南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济南市专利奖评奖办法济南市知识产权局2013年11月18日附件济南市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济南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济南市专利奖(以下简称专利奖),用于奖励在专利创造和运用工作中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

专利奖设立如下奖项:(一)专利奖一等奖;(二)专利奖二等奖;(三)专利奖三等奖。

市专利奖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每年评选一次。

每届专利奖授奖数量不超过30项,一等奖奖励金额8万元,二等奖奖励金额5万元,三等奖奖励金额2万元,奖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专利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设立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和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各专业评审组设组长1人、专家若干人,组长负责本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管理工作,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遴选;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奖评审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受理第五条申报主体及条件(一)申报主体本市行政区域内获得中国专利的专利权人。

(二)申报条件1.在评奖当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2.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有效,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3.该专利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专利权人与实施该专利的实施单位可联合申报,不重复奖励;4.未获得同级及以上专利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6.07•【文号】国知办发管字〔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经局批准,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4年修订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8年6月7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评奖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专利银奖6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15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评价指标及权重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一)专利质量(25%)。

2024年员工创造专利奖励办法

2024年员工创造专利奖励办法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员工创造专利奖励办法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奖励对象1.1:奖励范围1.2:奖励条件第二条:专利类型2.1:发明专利2.2:实用新型专利2.3:外观设计专利第三条:专利申请和授权3.1:申请时间3.2:申请流程3.3:授权时间第四条:奖励标准4.1:发明专利奖励标准4.2:实用新型专利奖励标准4.3:外观设计专利奖励标准第五条:奖励发放5.1:奖励金额5.2:奖励方式5.3:奖励时间第六条:保密协议6.1:保密内容6.2:保密期限第七条:权益分配7.1:专利权益分配7.2:奖励权益分配第八条:合同期限8.1:起始时间8.2:终止时间第九条:违约责任9.1:违约行为9.2:违约责任承担第十条:争议解决10.1:解决方式10.2:管辖法院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1.1:合同生效条件11.2:合同变更11.3:合同终止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知识产权保护12.2:员工培训第十三条:附则13.1:合同附件13.2:合同解释权第十四条:签署14.1:签署日期14.2:签署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奖励对象1.1:奖励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研发部门、技术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员工。

1.2:奖励条件(1)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的专利;(2)作为合作发明人,对专利的创造和研发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二条:专利类型2.1:发明专利对于2024年内由员工提出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并授权的发明专利,公司将根据专利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给予相应的奖励。

2.2:实用新型专利对于2024年内由员工提出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将根据专利的技术难度和实际应用价值,给予相应的奖励。

2.3:外观设计专利对于2024年内由员工提出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并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将根据专利的设计创新和市场潜力,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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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奖励办法》
IP-In-house
专利奖励办法
为了保护公司专利资产,降低公司专利风险,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员工申请专利的积极性,激发研发人员参与技术创新和专利相关工作,特依据《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请各单位予以执行。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专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公司内部机构及各分子公司。

2.内容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奖励是指专利开发奖,该奖励与公司其他奖励无关。

2.1.专利开发奖
本部分涉及奖项包括:专利申请奖、专利授权奖、专利增值奖。

2.1.1.专利申请奖
对每项专利申请,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他受理局受理后,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申请奖。

发明人或设计人超过一人的,由发明人/设计人协调确定其内部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在专利创新点评估时予以确认。

国内专利申请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发明:2000元、3000元、4000元;
(2)、实用新型:1000元;
(3)、外观设计:500元。

发明的奖励级别根据专利创新点评估的技术创新等级来确定。

参见《专利创新点评估
表V1.0》
2.1.2.专利授权奖
对每一项中国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被授权的每件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计入该员工年度业绩对员工进行调薪调级的奖励或者一次性奖励现金: ALL copyright reserved
IP-In-house
(1)发明:5000元、10000元、15000元
(2)实用新型:2000元
(3)外观设计:1000元
发明的奖励级别根据专利创新点评估的技术创新等级来确定。

发明人或设计人超过一
人的,按照由发明人/设计人在专利创新点评估时予以确认的其内部分配方案的比例分
配。

参见《专利创新点评估表V1.0》
2.1.
3.专利增值奖
提出的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以后,公司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公司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授权专利的,以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1.4.奖金发放办法
专利申请奖、专利授权奖、专利增值奖每月发放一次。

开发管理部在每个月末汇总该月的专利申请奖、专利授权奖、专利增值奖数据,交人力资源部门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于下个月发放。

3.其他
本办法由开发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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