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乡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合集下载

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基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近年来,基层乡镇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在建设服务型、法制性政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行政执法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存在不得不管但又无权去管、难以管好的现状,亟待研究解决。

一是乡镇执法主体无据。

根据现行已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许多实施主体均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但实践中乡镇政府却总是被推到最前线去“冲锋陷阵”,导致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现象时常发生。

二是执法程序不到位。

乡镇政府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按法律程序执法,经常遇到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以拆违为例,现实中对一些本该由住建、国土等部门先予调查、处置的违法建筑,有时为了应付督查和考核,在前期程序未到位的情况下,对违法建筑直接予以拆除。

由于程序不到位,一旦发生行政诉讼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三是执法队伍素质不高。

乡镇政府的执法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加上知识面不宽、知识更新速度慢,总体上文化层次不高,仅靠短期突击培训,便上岗执法,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乡镇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因此切实抓好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下面结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就如何推进乡镇基层依法行政谈谈几点建议:一是要加强联合执法。

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和乡镇政府切实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形成依法行政合力。

按照“资源共享、就近处置、协同应对”要求,统合执法资源,耦合监管盲区,协调解决执法难点,通过采取委托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好“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的问题。

二是要切实规范执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乡镇执法队伍要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和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行使。

浅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对策

浅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对策

浅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对策第一篇:浅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对策浅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对策【内容摘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

基层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第一道防线”,基层群众作为最大的执法客体,其行政人员和群众法律意识及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进程,本文就当前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困难及对策作了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依法行政困难对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是指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活动。

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身为在基层工作十多年的行政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和切身体会,认为当前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存在诸多困难,仔细分析存在的困难具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和人为的原因。

1、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当前,由于基层群众普遍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素质偏低,部分基层群众对依法行政一窍不通,不懂法,不守法,也不学法,只遵循地方风俗习惯,无视法律的存在,导致执法行政工作开展困难。

特别在工业发达地区,工农矛盾纠纷突出,个别不法群众,为了个人利益,挖尽心思敲诈企业,有“打一年辛苦工还不如敲诈一笔轻松钱”的说法,若不能满足他们的心愿,就煽动群众集体闹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

同时,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理解不够透彻,实施不够习惯,多数行政手段仍停留在上世纪末。

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一些人没有搞清楚依法行政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把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民等同起来,认为依法行政的客体就是人民群众。

因此,在管理活动中,偏重于规范公民行为,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约束往往考虑不多。

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基层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因此,在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切实抓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和亲身体验,认为当前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难点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客观现实的原因,当然更不能排除人为的原因。

在此,笔者发表一点个人的见解,以求各位老师和专家指正。

一、当前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重人治轻法治,工作上,喜欢凭主观臆断下命令,不愿按法律规定办事,定指标、下任务、做决策不注重科学性、合法性,而以“摘官帽”、“一票否决”等手段强制推行“长官”意志,下级为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忽视法律,采取一些非法的行政手段,进而造成工作失误。

个别地方少数领导,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甚至个人的利益,对违法行为不闻不问,包庇纵容,对正常的执法横加干涉,致使一些地区违法活动猖獗。

如假冒伪劣产品成灾,小煤窑屡禁不止,事故不断等就是最好的证明。

二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把法律赋予的职权当成一种为我所用的“工具”,对自己有利时就执行,对自己不利时抛到一边,我行我素。

有些执法人员对一些法规的处罚条款记得很清楚,其他条款模糊不清。

三是相当一部分群众只要求享受权利,不自觉履行义务,有利的事就想方设法地“占”,不利的事就不顾大局地“闹”,在税费征收、征地、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中这样的事屡见不鲜。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长期在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受封建特权和小农经济的思想影响较深,加上法制教育普及不够深入,导致了人们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制时代的要求。

(二)法制不完备,法制体系不完善。

一是一些法规部门利益色彩浓厚。

我国目前的一些行政法规,大多由中央和省级行业管理部门草拟,一些部门在草拟过程中,考虑本部门利益的多,考虑全局利益的少,致使相当部分法规规章带有浓厚的部门色彩,甚至经常出现法规规章打架的现象。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王斌鸿,洪中来,喻乃耀来源:杭州人大网来源日期:2009-7-8本站发布时间:2009-10-18 10:00:15阅读量:1356次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是一个重要标尺。

乡镇作为最基层的行政机关,其依法行政状况,可以反映一个地区总体法治情况。

随着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人大、法院对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力度的加大,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都有明显的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从市政府组织开展的2006年度对乡镇依法行政考核和调研情况看,我市乡镇依法行政总体趋势呈良性发展的态势,诸如乱罚款、乱收费、乱推派等违法行政行为在我市乡镇机关已基本杜绝。

政府越来越注意尊重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和维护了政府的良好形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社会信息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明显提高,比较注意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明显增多,复议、诉讼程序的有序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与政府对话的有效窗口,形成了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监督的良性循环。

但从考核与调研情况看,也暴露一些问题。

与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政府提出的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必须引起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依法行政的认识不到位,工作摆不到议事日程。

表现其一,有的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本单位没有行政处理决定权,没有行政处罚权,也没有行政许可权,依法行政主要是职能部门的事,或者认为乡镇一级政府,法律赋予的职权有限,依法行政与己关系不大。

表现其二,有的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日常工作已很忙,顾不上依法行政工作,将日常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看成了两项相互孤立的工作。

表现其三,有的机关工作人员认为:原先乡镇工作好做,办法多、措施多,现在法律束缚了手脚,权力小了,事情难做,把依法行政工作看成负担。

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模版)

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模版)

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模版)第一篇: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模版)基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县乡(镇)两级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基础环节,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

作为我国基层政权组织的县乡(镇)两级政府其依法行政存在哪些问题?对策有哪些?对此,笔者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基层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各地方、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地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但从现状看,首先在省市政府的考核体系中,始终未把依法行政作为独立指标进行考核,由此使各级政府不能对依法行政产生足够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政府对依法行政的推进。

其次中国是世界上经历封建社会最长的国家,长期封建人治思想和中央集权制度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很深,在政府管理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建国后,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使行政权力“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至今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也经过了二十几年,但各级政府对行政权利的喜好还远远没有消除,基层政府在处理矛盾、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时偏好行政权力,而不重视依法行政。

最后基层领导干部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也往往使他们认识不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导致在基层依法行政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依法行政意识淡薄。

依法行政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是带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

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内容提要】要建设“法治杭州”,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活品质之城”,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确保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为依法行政“前哨阵地”的区、县政府,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改革和完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行政决策机制,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和规范行政行为,建立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强化监督,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思维,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当前基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六个不适应”问题,建设“法治杭州”、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目标的实现才会有根本性地保障。

【关键词】基层依法行政问题对策区、县人民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基层单位,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因此,在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切实抓好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也是建设“法治杭州”和“生活品质之城”的关键环节。

本文拟就当前基层依法行政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杭州”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大把政治文明作为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明确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市委作出建设“法治杭州”的决定,就是具体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举措;市政府作出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是建设“法治杭州”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各级政府与行政机关都要依法行政,通过依法行政确保建设“法治杭州”目标的实现。

依法行政要求一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行政权的行使最密切地关系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管理相对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或者对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结果的行为,最容易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文章标题: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引言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活动。

然而,在实际的行政工作中,依法行政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整改这些问题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二、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1. 法律知识不足在一些基层政府和行政机关,存在着法律知识不足的问题。

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或者办理事务时,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导致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依法行政不彻底的情况。

2. 行政裁量权滥用一些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裁量权时,存在滥用的情况。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行政机关在执行政策时将裁量权过度放大,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导致依法行政的失衡。

3. 行政程序不规范在一些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中,由于程序不规范,导致了一些行政行为的不合法。

例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

4. 法律责任不落实面对一些违法行为,有关行政机关对法律责任的落实不到位。

对于一些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追责不力,使得依法行政意识不足。

三、整改措施1. 加强法律教育培训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依法行政不偏离。

2. 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范围和程序,避免滥用行政权力,确保依法行政的公正性和平衡性。

3. 完善行政程序加强对行政程序的规范管理,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程序性。

明确行政程序的流程和标准,做到依法行政程序合法、公正和透明。

4. 加强法律责任落实对于违法行为,要加强法律责任的追究和执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度。

四、总结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在实践中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

但只要我们不断加强法律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法律教育和监督,便能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向更加规范、公正和透明的方向发展。

试析乡镇依法行政难的原因与对策

试析乡镇依法行政难的原因与对策

试析乡镇依法行政难的原因与对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我国政权体系中的最基层单位,同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联系最经常,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

而在当前,依法行政难已成为乡镇行政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笔者在乡镇工作多年,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和切身体会,认为当前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客观现实的原因,更不能排除人为的原因。

在此,笔者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当前乡镇依法行政难的主要原因分析1、官本位观念是造成依法行政难的主观原因。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高度官僚集权制度,使人们形成了牢固的权力本位观念,权力崇拜意识、权大于法的思想还在影响我们。

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强调的是集中集权,使有些领导干部过分夸大了手中的权力,“官大一级压死人”,谁职位高、谁说了算已习以为常,民主的氛围、法治的氛围比较薄弱。

虽然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我国法治行政的新局面,党的十五大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但权力唯上、官本位观念作为一种传统的专制力量仍在钳制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的行动。

特别是少数基层领导,官本位意识还比较浓厚,依法行政意识淡薄。

一些乡镇干部时常摆“官老爷”架子,认为自己是一方“土诸候”,遇事不分青红皂白,唯我独尊,我行我素,盲目行政,导致违法行政、土法行政现象屡见报端。

如:某地某村两户村民为临街的基地发生纠纷,村支书以脚为“法”,步到中间,脚趾划线,手一举说“听不听我的?听我的就这样,线以东是你家的,线以西是他家的,否则你们今后不管有什么事都别来找我这个支书”。

据了解,这种简单直接的处置方法还传为美谈,支书的行为居然还得到乡镇领导的赞赏。

2、体制缺陷是造成依法行政难的客观原因。

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中,由于国家尚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还没有能够及时建立一套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党政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层乡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
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依法行政是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

要依法治国,建设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政府机关都要必须依法行政,市场条件下,每个参与者都处于平等的位置,从市场主体到商品交换,都依靠加以保障,对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加以制裁。

乡镇一级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机构,现阶段推进基层政府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在于乡镇一级政府能够有效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由此笔者针对当前制约乡镇一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了一些分析:
一、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相当部分法律法规质量粗糙,执行难度大
从我国现有的行政法律体系来看,乡镇一级行政执法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但从实际工作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许多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法规至今得不到修改,而这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或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如:《户口登记条例》是五十多年前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却至今得不到修改,其中的许多条款都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制定的实施细则出台滞后,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中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但如何实施这项工作却没有明确规定。

(二)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顺畅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构建完善、系统、顺畅的工作体制。

目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从机构
设置情况看,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乡镇一级政府未设置专门的机构。

从人员分配来看,以我省为例:省政府法制办机关行政编制25名,抚州市政府法制办机关行政编制11名,我县法制办目前只有2人。

由此可以看出,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是对“事”不对“人”,影响政府法制机构权威。

政府法制对于违法执法人员的处理只有“建议”权而没有直接处理权,严重影响监督效果和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自我县设立法制办以来,还没有直接处理过一起行政人员违法执法案件。

(三)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缺乏配合
行政执法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管理工程,涉及社会各领域,涉及政府各层次,所以行政执法不但要求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而且要求行政机关的相互配合和协调。

但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机构设置的不合理性,基层行政机关各自为政、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如:在乡镇集贸市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中,派出所、工商、税务、环卫等行政执法机关往往互相踢皮球,谁都不想管。

工商所只管发照、环卫所只管发证、税务局只管收税、而对于欺行霸市、违反治安、脏乱差的行为一概不管,听之任之,往往造成市场管理的一大难题,造成执法的“真空”。

又如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土部门作出生效的处罚决定,土地违法者拒不履行时,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在实际中,许多集镇违章搭建正是城关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集体建设经营的,村委和居委的工作经费支出往往来源于此,由此造成处罚决定往往很难执行到位。

(四)“人治”思想束缚“法治”建设
由于我国“权大于法”的人治传统思想影响至深。

旧的观念和旧的习惯积淀太深,极难转变,一些基层干部法制意识状况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惯于按政策和行政命令办事,对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较差,加上少数领导干部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以言代法,甚至以权压法。

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往往能省一个环节就省一个环节不按程序规范操作。

如:乡镇计生部门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还是靠集中人力强制,不讲也不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

(五)行政争议的解决渠道单一
近年来,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成主流。

如:通过随机抽查20个县效能办信息监测点反馈的信息,知道县信访局办公地点的有15个,知道县政府法制办办公地点的只有2个,了解县政府法制办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解决行政争议的一个也没有,实际中,这两个单位都在县政府大楼办公一个在一楼一个在十楼。

一方面信访工作量大,与之相对的行政复议悄然无息,行政复议机构的设置仅停留在法制机构兼职,实为内设和名义上的合署办公,县政府重信访轻复议的现象普遍存在。

信访救济不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有效途径,行政争议要纳入依法解决的渠道,行政复议和信访的功能定位背离依法行政的整体要求。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为了降低越级上访的数字,完成维稳任务,乡镇一级政府往往给上访群众一定的优待政策,致使上访户得到不应得的利益,导致部分群众争先效仿,信访量逐年加大,形成恶性循环,有的甚至将上访做为敛财的途径,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

(六)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在村一级组织存在阻力
由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导致大量的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村两委班子往往学历水平低,年龄结构大,法制意识缺失,法制观念淡薄,村两委会的依法办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导致国家政策法规在村一级实施遇到阻力。

有的村委会受经济利益驱动,违法出卖宅基地,导致监管出现困难。

在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过程中,尤其是村两委换届工作中,拉票贿选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根治。

二、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体制方面的原因
1、行政组织层次过多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效率。

在我国目前行政管理层次由中央、省、市、县、乡镇多达5级,这样多的层次往往是中央的政策包括行政法规当贯彻到基层时就会大打折扣,“一本正经”到了乡镇一级往往成为“胡说八道”。

复杂的行政机构为依法行政设置结构障碍、管理组织机构过于复杂,不可避免地出现疏漏,而且机构越复杂,疏漏的机率就越大。

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就会形成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出现一些行政功能真空,很多事务没有机构管的现象,在无形中为政府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进行管理设置了结构上的障碍,为依法行政增加了机构因素的难度。

2、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力度不够,上下迎合的多,打不开情面。

二是外部监督大都流于形式,媒体监督没有放开。

三是能够对执法人员起直接监督作用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其享有的权利、司法救济方式以及投诉渠道不甚了解,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也不敢投诉。

四是一些涉及行政执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大多数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起草的,容易出现强化部门权力和弱化监
督制约机制的倾向。

(二)主体素质方面的原因
乡镇一级政府机关干部往往将领导的“指示”、上级的红头文件看的高于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尚未成为他们的主导意识。

另一方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想意识和基本法律知识的还有欠缺。

有的认为法制机构可有可无,设与不设不会影响工作大局,不愿在法制机构建设上下功夫,花力气。

有的认为政府法制机构只会按法律框框办事,缺乏灵活性,不会领会领导意图,是“死脑筋”,视为自己行使权利的障碍,不愿让法制机构人员参与重大决策。

有的把法制机构当作收拾残局的工具,决策问题不事先征求法制机构意见,等到问题难以解决,不可收拾时,再交由法制机构处理,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各种条条框框,使法制机构限入“两难”境地。

三、推进乡镇一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对策建议
基层尤其是乡镇一级政府行政执法难早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必须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还必须做到:
(一)加强和改善行政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任务繁重,许多法律不能及时制定,这就需要加快中央的立法步伐,特别是加强地方的立法工作,以适应行政执法工作对法律法规的需要,前提是坚持地方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原则。

尤其是省、市一级应加快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和制定工作,既可以照顾各地的实际情况,又可以提高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结合实际
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将合理化建议反馈给立法工作人员,促进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做好法律、法规和规章清理、编纂、立、改、废工作。

(二)加快行政机构改革工作
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以行政机构改革入手有两种思路,一是在乡镇一级设立专门的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扩展现有乡镇司法所机构职能,强化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转变当前“信访多过信法”的现象。

二是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直至取消乡镇人民政府这一行政管理层次,避免过多行政组织层次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效率。

(三)加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
一方面,要加强对现在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促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要作好村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村民群众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奉新县纪委执法监察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