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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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是指利用水资源进行水利和水电开发的工程,包括水库、水闸、水电站、灌溉工程等。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等级划分和洪水标准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对于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规模、用途和功能,水利水电工程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般来说,水利水电工程可以分为一、二、三级工程。

一级工程一般指规模较大、影响范围广泛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如大型水库、大型水电站等。

这类工程对于调节河流水位、防洪抗旱、发电等有着重要作用,是国家重点建设和管理的对象。

二级工程一般指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规模适中,对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水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如中型水库、中型水电站等。

三级工程一般指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规模较小,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村庄供水等,是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

二、洪水标准。

洪水是指河流或湖泊在短时间内发生的水位急剧上涨,造成沿岸地区的淹水和灾害。

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洪水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参数,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地形和水文条件,洪水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般来说,洪水标准可以分为百年一遇、五十年一遇、二十年一遇等不同等级。

百年一遇洪水是指在一百年内平均发生一次的洪水,它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危险性,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洪措施和工程设计标准。

五十年一遇、二十年一遇洪水也分别指在五十年、二十年内平均发生一次的洪水,它们的破坏性和危险性逐渐减小,但仍然需要引起重视。

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洪水标准,同时结合工程等级划分,制定相应的防洪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总之,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它们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以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希望本文能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水利工程是指利用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工程,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水资源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影响范围、技术难度等因素进行评定的,不同等级的水利工程具有不同的重要性和作用。

下面将对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主要包括一、二、三级工程。

一级水利工程是指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大型水利工程,如大型水库、引滦工程等;二级水利工程是指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中型水利工程,如中型水库、灌溉工程等;三级水利工程是指对局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小型水利工程,如小型水库、排灌工程等。

不同等级的水利工程在规模和影响范围上有所差异,但都对当地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其次,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还与技术难度、投资规模等因素有关。

一级水利工程通常技术难度大、投资规模巨大,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进行建设和管理,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级水利工程虽然规模和投资较一级水利工程有所降低,但仍然需要高水平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效益。

三级水利工程则更多地依靠当地的资源和技术条件,对当地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水源有着直接的影响。

最后,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标准还与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有关。

一级水利工程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水资源、防洪抗旱、发电供水等,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二级水利工程主要用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灌溉、供水、发电等;三级水利工程则更多地用于农田灌溉、生活供水等,对当地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水源有着直接的影响。

总之,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影响范围、技术难度、投资规模、功能和效益等因素进行评定的。

不同等级的水利工程在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建设水利工程,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完整版)水利水电工程规模等级划分

(完整版)水利水电工程规模等级划分

表2.1.1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表2.2.1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表2.2.6 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表3.2.7 坝体施工期临时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3.2.8 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度汛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2.1.3 拦河水闸工程分等指标
表2.1.4 灌溉、排水泵站分等指标
表2.2.3 水库大坝提级指标
表3.2.1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3.2.4 山区、丘陵区水利水电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洪水标准
表3.3.1 平原区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表4.0.1 永久性挡水建筑物安全加高(m)
表4.0.3 设计情况下土石坝土质防渗顶部超高(m)。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一、水利水电工程等别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和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按下表3.0.1确定。

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

二、水工建筑物级别1、一般规定1.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

1.2 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1.3 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1.4 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5 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6 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的级别。

2、水库及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级别2.1 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4.2.1确定。

2.2 水库大坝按2.1条规定为2级、3级,如坝高超过表4.2.2规定的指标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2.3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1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4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与水库工程挡水建筑物共同挡水时,其建筑物级别应与挡水建筑物的级别一致按表4.2.1确定。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不承担挡水任务、失事后不影响挡水建筑物安全时,其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按表4.2.4确定。

水利水电知识

水利水电知识

一:水工建筑物等级划分1、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第一页表格),分为一二三四五等,分别是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

2、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根据所在工程的等别、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Ⅰ、Ⅰ、Ⅰ、Ⅰ、Ⅰ级,穿堤水工建筑物按最高级别确定。

3、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按第二页下方表格确定,对于3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符合该级别规定的指标不得少于两项。

二:水工建筑物的分类及作用1、按作用分类: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取(进)水建筑物、整治建筑物以及专门为灌溉、发电、过坝需要而兴建的建筑物。

2、取(进)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的首部建筑物,如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扬水站等。

3、4、3、整治建筑物:用以改善河流的水流条件、调整河势、稳定河槽、维护航道以及为防护河流、水库、湖泊中的波浪和水流对岸坡冲刷的建筑物,如顺坝、丁坝、导流堤、护底和护岸等4、专门建筑物:为灌溉、发电、过坝等需要兴建的建筑物。

如专为发电用的引水管道、压力前池、调压室、电站厂房;专为灌溉用的沉砂池、冲砂闸;专为过坝用的升船机、船闸、鱼道、过木道等。

三:水库与堤防的特征水位1、水库的特征水位: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防洪高水位、正常蓄水位、防洪限制水位、死水位。

2、提防工程特征水位:设防(防汛)水位(开始防汛的水位)、警戒水位(准备抢险的水位)、保证水位(设计的洪水位)。

02、土石坝与堤防的构造及作用一、土石坝的类型1、按坝高分:低坝(30m以下)、中坝(30~70m之间)、高坝(70m以上)。

2、按施工方法分:碾压式土石坝(最常见,分为:均质坝(低坝)、土质防渗体分区坝、非土料防渗体坝)、水力冲填坝、定向爆破堆石坝。

二、土石坝的构造及作用1、坝顶构造:坝顶宽度(高坝选10~15m、中低坝选5~10m)、护面(Ⅰ级以下的坝下泳也可以采用草皮护面)、防浪墙(1~1.2m)。

2、防渗体:主要有心墙、斜墙、铺盖、截水墙等。

作用:减少通过坝体和坝基的渗流量;降低浸润线,增加下游坝坡的稳定性;降低渗透坡降,防止渗透变形。

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

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

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保障国家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能源的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以便对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和监督。

一、水利水电资质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水利水电资质等级主要分为施工资质、设计资质、勘察资质、监理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五大类。

每一类资质又根据企业或个人的业绩、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细分,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等,以此来评定企业或个人的水利水电工程能力和信誉。

二、水利水电资质等级标准。

1. 施工资质标准。

施工资质是评定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能力和资信情况的重要标准。

一般来说,施工资质的评定会考察企业的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

一级施工资质的企业通常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和技术实力,能够承担规模较大、技术难度较高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2. 设计资质标准。

设计资质是评定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单位的能力和水平的标准。

设计资质的评定通常会考察单位的注册资本、设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设计业绩等方面。

一级设计资质的单位通常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和丰富的设计经验,能够承担复杂、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任务。

3. 勘察资质标准。

勘察资质是评定水利水电工程勘察单位的能力和水平的标准。

勘察资质的评定通常会考察单位的注册资本、勘察人员的专业水平、勘察业绩等方面。

一级勘察资质的单位通常具有较强的勘察能力和丰富的勘察经验,能够承担复杂、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察任务。

4. 监理资质标准。

监理资质是评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单位的能力和水平的标准。

监理资质的评定通常会考察单位的注册资本、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监理业绩等方面。

一级监理资质的单位通常具有较强的监理能力和丰富的监理经验,能够对复杂、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全程监理。

5.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标准。

2024一建水利水电知识点

2024一建水利水电知识点

2024一建水利水电知识点一、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工程特征水位。

1. 工程等别划分依据。

- 根据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来划分。

例如,水库总库容、防洪、灌溉、供水和发电等指标。

- 对于防洪工程,保护城镇及工矿企业的重要性和保护农田面积是等别划分的重要因素。

2. 工程等别与水工建筑物级别关系。

- 工程等别确定后,对应的主要建筑物级别也就确定。

如Ⅰ等工程对应的主要建筑物为1级,Ⅱ等工程对应的主要建筑物为2级等。

次要建筑物级别比主要建筑物级别低,一般低1 - 3级。

3. 特征水位。

- 校核洪水位:遇到校核洪水时,水库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它是确定大坝顶高程及进行大坝安全校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 设计洪水位:水库遇大坝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它是挡水建筑物稳定计算的主要依据。

- 正常蓄水位:水库在正常运用情况下,为满足兴利要求应在开始供水时蓄到的高水位。

- 防洪限制水位: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

1. 施工导流方式。

- 分段围堰法导流。

- 适用于河床宽、流量大、工期长的工程。

包括束窄河床导流和通过已建或在建的建筑物导流(如底孔导流、缺口导流等)。

- 例如,在混凝土坝施工中,可利用坝体的底孔进行导流,后期进行封堵。

- 全段围堰法导流。

- 适用于枯水期流量不大,河道狭窄的河流。

主要方式有明渠导流、隧洞导流、涵管导流等。

- 如在小型土石坝工程中,当枯水期流量较小时,可采用涵管导流,施工简单且造价较低。

2. 导流建筑物级别划分。

- 根据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导流建筑物规模等指标划分。

导流建筑物级别分为3 - 5级。

- 级别越高,对导流建筑物的设计标准(如洪水重现期)要求越高。

三、地基处理工程。

1. 地基处理的目的。

- 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如软土地基承载能力低,通过处理后满足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

- 改善地基的抗渗性,防止地基渗漏,对于挡水建筑物的地基尤为重要。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怎样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怎样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如何划分?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252—2000)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等。

分等的指标有库容、防洪、灌溉、治涝、供水和发电等。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如何划分?答: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分别为1、2、3、4、5级。

堤防工程的级别,应该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50286-98)确定。

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主要由防洪对象的防洪要求而定,分别为1、2、3、4、5级。

水库与堤防的特征水位有哪些?答:水库的特征水位有:(1)校核洪水位;(2)设计洪水位;(3)防洪高水位;(4)正常蓄水位(正常高水位、设计蓄水位、兴利水位);(5)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6)死水位。

河道工程特征水位有:(1)设防(防汛)水位。

开始组织群众防汛的水位。

(2)警戒水位。

当水位达到设防水位后继续上升到某一水位时,防洪堤随时可能出险,防汛人员必须迅速开赴防汛前线,准备抢险,这一水位称警戒水位。

(3)保证水位。

即堤防的设计洪水位,河流遇堤防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案例7:背景资料某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我国西北某省,枯水期流量很少;坝型为土石坝,粘土心墙防渗;坝址处河道较窄,岸坡平缓。

工程中的某分部工程包括坝基开挖、坝基防渗及坝体填筑,该分部工程验收结论为“本分部工程划分为80个单元工程,其中合格30个,优良50个,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故本分部工程优良。

”问题:1.根据该项目的工程条件,请你选择合理的施工导流方式及其泄水建筑物类型。

2.大坝拟采用碾压式填筑,其压实机械主要有哪几种类型?坝面作业分哪几项主要工序?3.大坝施工前碾压实验主要确定哪些压实参数?施工中坝体与混凝土泄洪闸连接部位的填筑,应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填筑质量?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质量评定时项目划分为哪几级?5.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质量评定规程,上述验收结论应如何修改?正确答案:答案要点:1.由于该河流枯水期流量很少,坝址处河道较窄,宜选择全段围堰法导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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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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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水电工程等别
1.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和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按下表3.0.1确定。

2.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

二、水工建筑物级别
1、一般规定1.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

1.2 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
高的确定。

1.3 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1.4 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5 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6 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的级别。

2、水库及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级别
2.1 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4.2.1确定。

2.2 水库大坝按2.1条规定为2级、3级,如坝高超过表4.2.2规定的指标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2.3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1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4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与水库工程挡水建筑物共同挡水时,其建筑物级别应与挡水建筑物的级别一致按表4.2.1确定。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不承担挡水任务、失事后不影响挡水建筑物安全时,其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按表4.2.4确定。

3、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3.1 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属工程的等别按表4.2.1确定。

3.2 拦河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按表
4.2.1规定为2级、3级,其校核洪水过闸流量分别大于5000m³/s、1000m³/s,其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4、防洪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4.1 防洪工程中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按照表4.4.1确定。

当经批准的流域、区域防洪规划另有规定时,应按其规定执行。

4.2 涉及保护堤防的河道整治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堤防级别并考虑损毁后的影响程度综合确定,但不宜高于其所影响的堤防级别。

4.3 蓄滞洪区围堤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蓄滞洪区的类别、堤防在防洪体系中的地位和堤段的具体情况,按批准的流域防洪规划、区域防洪规划的要求确定。

4.4 蓄滞洪区安全区的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宜为2级。

对于安置人口大于10万人的安全区,经论证后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为1级。

4.5 分洪道(渠)、分洪与退洪控制闸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不低于所在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5、治涝、排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5.1 治涝、排水工程中的排水渠(沟)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按表4.5.1确
定。

5.2 治涝、排水工程中的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道、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按表4.5.2确定。

5.3治涝、排水工程中的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及装机功率按表4.5.3确定。

6、灌溉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6.1 灌溉工程中的渠道及渠系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灌溉流量按表4.6.1确定。

6.2 灌溉工程中的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及装机功率按表4.5.3确定。

7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7.1 供水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按表4.7.1确定。

供水工程中的泵站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及装机功率按表4.7.1确定。

7.2 承担县级市及以上城市主要供水任务的供水工程永
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不宜低于3级;承担建制镇主要供水任务的供水工程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不宜低于4级。

8、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8.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使用的临时性挡水、泄水等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临时性挡水建筑物规模,按表4.8.1确定。

8.2 当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根据表4.8.1中指标分属不同级别时,应取其中最高级别。

但列为3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时,符合该级别规定的指标不得少于两项。

8.3 利用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挡水发电、通航时,经技术经济论证,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

8.4 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3级、4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其级别经论证后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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