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暂行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发放高温补贴的暂行规定每年夏季我们公司所在地区有会有一段时间的高温酷暑天气,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公司暑期的正常运作,公司决定对需要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岗位按月发放高温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份至9月份,合计发放4个月。

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50元/月,无论新员工还是老员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比例发放,当月离职的员工当月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高温补贴发放对象:针对工作环境在户外或无空调、高温环境下的员工。包括:生产部生产员工、组长、车间主任、车间文员、车间统计,仓库仓管员、仓管组长、打单员、仓库主任;品质部除验货房以外的所有检验人员、包括组长、副经理、经理,管理部门卫、清洁工、驾驶员,贸易部搬运工、搬运工队长、综合仓库管理员;以及电工和机修。不在上述范围内但确实存在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一天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时间达到4个小时以上),可以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确认、管理部核准、总经理批准,报财务部备案,可给予高温补贴。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