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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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书之车辆公告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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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公告型号【篇一:公告型号及vin编制】公告型号、vin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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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书之汽车公告数据库汽车公告数据库【篇一:车辆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2015】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2015年修订版)1 目的为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产品的扩展、变更,优化《公告》产品数据库管理,制定本技术条件。

2 适用范围实施《公告》管理的车辆新产品、产品扩展和产品变更。

3 引用标准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17350-2008《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qc/t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gb/t19596-2004《电动汽车术语》注:①汽车及挂车型号编制按本技术条件附件《汽车及挂车型号编制规则》。

4 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原则4.1 m类载客汽车4.1.1 m1类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生产企业;注:同一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或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尽管在不同的生产地址,也认为生产企业相同(下同)。

●产品的商标和名称;●车身型式,例如:普通乘用车、后仓门式乘用车、两门式乘用车、篷式乘用车、旅行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等;注:车身型式无差别是指车身的结构、外形和尺寸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前后防撞杆、顶臵行李架、外挂式备胎、进气隔珊、附加照明灯具等引起的车身外形和尺寸变化。

车身结构一般可分为承载式、半承载式和非承载式。

●车身本体材料,如金属,玻璃钢等;●动力装臵;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气缸数和排列;功率差不超过30%(最高为最低的1.3倍以下);排量(仅指轿车);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或两用燃料等;位臵(前、中、后)。

●车轴数;●驱动轴(数量、位臵);●转向轴(数量、位臵);●适用的排放和油耗标准及排放和油耗标准的实施阶段。

4.1.2 m2和m3类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生产企业;●产品的商标和名称;●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定义的类别;注:载客人数(不包括驾驶员)不超过22人的客车按小型客车处理。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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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尊敬的各位车主: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你们,我公司决定对我们的汽车公告参数进行一次全面的升级。

本次升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我们将会对汽车的性能参数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整和优化。

我们将会对发动机的功率、扭矩以及燃油消耗等参数进行精确测量和标注,确保能够提供准确的数据给到各位车主。

我们也会对悬挂系统、制动系统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以确保汽车的运行平稳性和安全性。

其次,我们将会对车内空间进行一次全面的优化。

我们将会对座椅的大小、调整方式以及后备箱的容量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提供更加舒适和方便的乘坐体验。

我们也会对车内储物空间进行一次重新设计,以增加储物的容量和灵活性。

另外,我们还将会对汽车的外部设计进行一次全面的改良。

我们将会对车身造型、前脸设计以及车身颜色等方面进行调整,以提供更加时尚和个性化的外观。

我们也会对车身钣金工艺进行一次提升,以提供更加耐用和精致的外观质量。

最后,我们将会对汽车的配置和科技参数进行一次全面的提升。

我们将会增加更多的科技配置,如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智能互联功能等,以提供更加智能和科技感的使用体验。

我们也会对音响系统、导航系统等配置进行一次升级,以提供更加优质的娱乐和导航功能。

为了让每位车主能够更好地享受到这些升级,我们将会为所有已购买我公司汽车的车主提供一次免费升级服务。

具体的升级时间和地点将会在稍后通过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到您。

届时,请您携带车辆到指定的服务中心进行升级处理。

我们衷心希望通过这次升级,能够进一步提升汽车的品质和性能,为每位车主提供更加出色的驾驶体验。

我们也期待各位车主对于这次升级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以帮助我们不断完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再次感谢各位车主对于我公司汽车的信赖和支持,我们将会继续努力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谢谢!祝愿各位车主驾驶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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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内容要涉及汽车的基本参数EXTERIOR外形尺寸:长度4500mm,宽度1820mm,高度1690mm,轴距2700mm,最小离地间隙178mm,整备质量1585kg,油箱容量45L;外观特性:配备豪华前大灯组,搭配宽大的进气格栅,充分折射出动感和运动风格,动感的流线腰线,前后侧面腰线流畅,双层车梁颇有质感,现代的后尾灯组,长轴距进一步提升了空间感;车轮:配备18英寸铝合金轮毂,配备225/45R18托芝斯特轮胎;EXTERIORDIMENSIONSLength – 4500mmWidth – 1820mmHeight – 1690mmWheelbase – 2700mmMinimum Ground Clearance – 178mmKerb Weight – 1585kgFuel Tank Capacity – 45LEXTERIORFEATURES• Luxurious headlamps, coupled with the stylish front grille, impart a sporty feel to the car.• Stream lined waistlines on the bonnet and sides of the car impart an attractive look.• The two-tier cross-beam adds a touch of sophistication.• Modern tail light group and long wheelbase further enhance the sense of space.WHEELS• 18 inch aluminium alloy wheel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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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告型号【篇一:公告型号及vin编制】公告型号、vin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

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

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

挂车按具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公告书之机动车辆产品公告

公告书之机动车辆产品公告

公告书之机动车辆产品公告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篇一: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项目名称: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二、实施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受理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四、法律依据设立和规范项目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2)《行政许可法》(3)《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4)《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43号)(5)《关于进一步完善摩托车准入管理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09]115号)(6)《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7)《专用汽车、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5号)(9)《关于电动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17号)(11)《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工产业[2010]第10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0]453号)(13)《关于办理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公告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588号)(14)《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0]第132号)五、许可条件(一)申请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包括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准入的条件企业准入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2)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3)具备必备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4)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要求(5)具备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6)具有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产品准入基本条件:(1)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2)产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3)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注:各类别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条件有所差别六、申请材料(一)申请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理过程中的证明文件),中外合资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证明(3)质量手册(全文)及程序文件(目录),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近期质量体系认证计划(4)关于企业具备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售后服务能力、零部件供应体系,以及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的说明(5)关于企业设立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说明(6)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7)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二)申请产品准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名称、股东、法定代表人、注册商标、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等(2)产品情况简介(3)《公告》参数(4)《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5)《车辆产品强制性检测项目方案表》(6)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7)关于产品其他证明文件(三)已获准入的企业,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相关条件变化情况、或拟开展兼并重组的申请(2)公司章程和兼并重组协议、合资协议(3)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或股东会诀议(4)企业变化涉及项目建设时的申请及相关部门的核准、备案文件,企业变化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5)企业隶属的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6)企业变化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对照《准入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报告(8)列入《公告》的产品清单及产品变更方案(9)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况及佐证材料七、程序和期限一、申请程序:(一)企业准入许可(包括变更事项)申请人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再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申请材料。

公告书之发改委汽车公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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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汽车公告目录【篇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的有关部署,现将汽车工业应对产能过剩、加快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加快汽车工业结构调整的紧迫性“十五”以来,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跨越了300万辆、400万辆和500万辆的规模,2005年产销突破570万辆,已成为世界上主要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了汽车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和方向,规范了企业的投资行为,汽车工业投资过热状况得到了改善,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进展。

汽车出口逐年增长,企业国际化经营开始起步。

2003年汽车工业投资增长76.1%(498.6亿元),2004年增长28.6%(641.3亿元),2005年增长25.2%(802.8亿元),投资增幅逐年回落,国内汽车市场过快增长势头也明显减弱。

但值得警惕的是,由于汽车市场需求还在不断增长,部分汽车生产企业市场预期仍然较高,不断投资扩大产能,导致产能增长超过市场需求增长。

这不仅会使产能利用率进一步下降,还掩盖了产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等方面的矛盾,影响了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表现为:(一)产能过剩的苗头已经显现,并有可能进一步加剧。

截止到2005年7月1日,我国汽车行业已形成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的整车生产能力约800万辆,在建产能约220万辆,陆续在今明两年建成后整车总产能将突破1000万辆。

2005年全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仅为71.5%,其中轿车行业72.5%。

而从市场需求看,2004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汽车消费增长趋于平稳,预计今后几年,消费需求增长将会保持相对稳定。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尊敬的市民们:大家好!近年来,我市的汽车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我市的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更好地促进汽车行业的发展,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我市决定制定一系列汽车公告,以进一步规范市内汽车行驶及停放秩序,保障市民的出行权益。

首先,我们将加大对机动车道的整治力度。

经过调查发现,市区内一些机动车道出现了私家车、占道经营车辆等非机动车的违规停放现象,严重影响了交通通行效率。

为此,我市将加大对机动车道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停行为,确保机动车道的畅通。

其次,我们将加强对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停车难成为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将加大停车设施建设的力度,扩大停车位数量,并改善停车场的管理水平,提升停车服务质量,确保市民能够方便、安全地停放车辆。

此外,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我市将设立交通安全教育中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模拟交通意外演练等活动,加强市民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和意识,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我市将推行汽车维修合格检验制度,对汽车维修机构进行认证评定,提高维修服务的质量和规范性。

此外,将鼓励汽车行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强科研与技术开发,推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升驾驶员的出行安全感。

最后,我市将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交通合作,推进交通互联互通。

通过与周边城市建立交通联络机构、制定交通合作方案等方式,实现交通信息的互通共享,便利市民跨区域的出行。

以上是我市汽车公告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旨在进一步规范汽车行业,提升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配合相关政策的实施,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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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告参数【篇一:汽车公告】汽车公告全部内容目录第一章:公告申报要求概述 (1)1 通用要求 ....................................................................................................... . (1)2 各类车型特殊要求 ....................................................................................................... (2)第二章:公告申报操作规范 (4)1 公告需求评审要点 ....................................................................................................... (4)2 公告备案及试验材料准备流程、要求(见表3) (5)3 备案参数审查要点 ....................................................................................................... (7)4、试验报告审查要点 ....................................................................................................... . (14)第三章:公告常见问题举例分析 (15)附录一:gb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物车辆标志》中规定的警示标志 (18)附录二:强检试验项目适用车型对应表 (21)附录三:后视镜安装要求 (26)附录四:备案参数填写说明 (27)附录五:汽车产品备案照片和简图说明 (40)第一章:公告申报要求概述1 通用要求1.1 禁止申报的汽车公告产品1.1.1 警备车、五轴汽车、六轴汽车、并装三轴汽车、浮动轴汽车、四轴半挂车;1.1.2 装配自然吸气柴油机的汽车产品;1.1.3 使用三缸机及缸径80 mm以下(含80 mm)柴油机的汽车;1.1.4 使用缸径100 mm(含100 mm)以上柴油机的n1类汽车产品;1.1.5 采用具有农机特性的柴油机(如采用bq泵、s系列喷油嘴、喷油压力600 bar以下)的汽车产品。

1.2 排放要求1.2.1 要求总质量3.5吨以上车用柴油机申报国Ⅲ必须采用机内净化,不允许采用后处理装置,原则上必须采用共轨、电控单体泵、电控泵喷嘴技术路线;1.2.2 总质量3.5吨以下增压非中冷柴油机产品,应进行八万公里耐久性试验;1.2.3 总质量3.5吨以下国三产品应进行耐久性试验及obd标定。

1.3 其他技术要求1.3.1 n类、o类车及低速载货货车不能选装超过两种规格尺寸的轮胎;1.3.2 n类、o类车不能选装片数不同的多片钢板弹簧;1.3.3 利用公告内底盘改装的厢式运输车(含客厢式货车)、自卸车、仓栅车、蓬式车及用客车改装的客厢式货车,其总质量应在底盘总质量的0.9(含)~1.0(含)倍之间;1.3.4 平头且车长大于6 m的车辆应安装前下视镜。

1.4 其他要求1.4.1 申报公告产品必需具有明确的费用来源1.4.2 申报公告产品必需提供完整的产品备案参数表1.4.3 符合现行公告执行标准的零部件强制性检验报告(含发动机报告)1.4.5 与申报状态一致的公告样车2 各类车型特殊要求2.1 n类车:2.1.1 多种整备质量的产品,最高整备质量应为最低整备质量的1.1倍以下;2.1.2 一个公告产品只能有一种总质量;2.1.3 多种轴距产品,最大轴距应为最小轴距的1.1倍以下;2.1.4 多种发动机产品,发动机功率功率最大应为最小的1.2倍以下;2.1.5 总质量不小于12吨的货车后部应设置车身反光标识;2.1.6 车长不小于10 m的货车应在侧面安装车身反光标识;2.1.7 总质量大于16吨允许挂接总质量大于10吨的货车应安装abs;2.1.8 n2、n3类产品应安装补盲后视镜,但不得装在不能保证其离地高度大于1.8 m的车上;2.1.9 要符合载质量利用系数要求(见表1)表1 载质量利用系数要求注:对于随车起重运输车的起重装置质量和装有顶盖的自卸汽车的顶盖质量,应计入整备质量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含额定乘员质量(千克)计算方法:载质量利用系数=整备质量2.2 m类车辆:2.2.1 额定载客禁止跨类;2.2.2 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应安装行驶记录仪;2.2.3 总质量大于12吨的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应安装abs。

2.3 自卸汽车2.3.1 对于三轴及三轴以上自卸汽车和自卸式半挂车的货箱栏板高度,应满足下列公式的要求,并且栏板上不允许设置插桩结构。

货箱栏板高度(米)≤载质量(千克)?0.1 900?货箱内部长度(米)?货箱内部宽度(米)2.3.2 装有顶盖的自卸汽车的顶盖质量,应计入整备质量。

2.4 客厢式运输车产品2.4.1 人数不能超过6人。

2.4.2 载货质量应小于乘员质量2.4.3 货仓部分应安装盲创,禁止安装玻璃窗。

2.4.4 乘客区与货舱应安装符合强度要求的隔离装置2.5 半挂车2.5.1 总质量3.5吨的挂车应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后部、侧部);2.5.2 总质量大于10吨的挂车应安装abs。

2.5.3 低平板半挂车2.5.3.1 轮胎规格不超过8.25-20(8.25r20)。

2.5.3.2 总长不超过16.0 m,与牵引车的连接为“大鹅颈”结构。

2.5.3.3 不允许在货台两边设置插桩结构。

2.5.4 集装箱运输半挂列车2.5.4.1 用于运输集装箱的半挂车必须采用“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名称,否则不允许承载运输集装箱;2.5.4.2 所有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必须采用框架式结构;2.5.4.3 对于运输30 ft及小于30 ft集装箱的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如其车架上平面是在一个完整水平平面内,则其牵引销处的车架总高度应不超过90 mm;否则,必须采用“大鹅颈”结构,且承载集装箱的车架上平面在空载时离地高应不超过1409 mm,其牵引销处的车架总高度不限;注:牵引销处的车架总高度是指货台承载面至牵引销与牵引座结合面的距离。

2.5.4.4 对于运输40 ft及大于40 ft集装箱的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如其车架上平面是在一个完整水平平面内,则其牵引销处的车架总高度应不超过90 mm;否则,必须采用“小鹅颈”结构,且牵引销处的车架总高度应不超过210 mm;集装箱半挂车载质量和长度要与所载集装箱的箱货总重和长度相适应,要求见表2。

表2 集装箱半挂车与所载集装箱的适应要求二轴集装箱半挂车最大能运送40英尺集装箱,车长限值13 m;只有三轴集装箱半挂车才能运送长度大于12.2 m(40英尺)的集装箱。

2.6 牵引车2.6.1 集装箱半挂牵引车鞍座承载面空载离地高应不超过1320 mm (牵引“大鹅颈”结构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的牵引车除外);2.6.2 用于牵引集装箱半挂车的牵引车必须采用“集装箱半挂牵引车”名称,(牵引“大鹅颈”结构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的牵引车除外),否则不允许牵引集装箱半挂车;2.6.3 比功率应满足gb 7258-2004标准规定,不能小于5.0 kw/t;2.6.4 集装箱半挂牵引汽车应在其他栏注明:鞍座承载面空载离地高度。

第二章:公告申报操作规范1 公告需求评审要点1.1 需求提报材料完整,符合《汽车产品公告管理办法》规定;1.2 需求提报流程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例如:营销公司提报的产品必须由市场管理部统一提报,各品牌单独提报的产品不能受理。

1.3 费用来源要明确提报的需求应为有明确的预算项目来源,且预计发生的费用不得超过预算额。

1.4 要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告政策1.4.1 判断提报的申报需求是否为政策规定禁止申报的产品1.4.2 判断是否符合基本的标准规定例如:平板车整车长度8 m以上的产品,总质量必须大于12吨。

(轴距4200 mm以上【篇二: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

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 审查两项工作。

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

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

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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