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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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流程的通知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流程的通知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流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03•【字号】关府办〔2014〕108号•【施行日期】201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流程的通知关府办〔2014〕10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议事程序,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会议议题报送(一)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需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及其附件材料,必须事先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由主办部门在提交县政府审核前进行协商,其协商意见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凡涉及资金、编制的议题,须县财政局、县编办提出书面意见。

原则上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讨论审定的重大问题,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政策依据,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后才能提请会议研究。

经分管副县长或县政府办公室联系相关工作的领导协调后部门间意见仍有分歧,主办部门应在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和县长办公会议待议议题申报单上将分歧意见列明,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必要时,可提供若干方案供会议决策参考。

严格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审议议题范围,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纳入会议审议:1.分管副县长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问题;2.副县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3.县长或常务副县长能够决定的问题;4.县政府专题会议能够讨论解决的问题;5.会前未经充分协商、协调和科学调查、论证的问题;6.其它不符合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议事范围的问题。

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为进⼀步提⾼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委员会⼯作条例(试⾏)》、《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完善地⽅党委领导班⼦配备改⾰后⼯作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实际,制定本规则。

⼀、议事决策的原则1.坚持正确的政治⽅向。

坚持以马列主义、⽑泽东思想、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动上与党中央保持⾼度⼀致。

2.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重⼤决策⼴泛征求意见,提⾼决策质量、效率和⽔平,实现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针、政策和省、市⼯作部署,紧密结合嘉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作。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宗旨意识。

牢记“两个务必”,⾃觉践⾏全⼼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和实现好最⼴⼤⼈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党为公、执政为民。

5.坚持“五个统筹”原则。

统筹政治、经济、⽂化、社会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改⾰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促进经济发展、保持政治安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决策的前提和基础。

6.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作⽤,集中精⼒抓⼤事,积极⽀持⼈⼤、政府、政协以及⼈民团体履⾏⾃⼰的职责,认真负责、协调⼀致地开展⼯作。

7.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分⼯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常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规定程序,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每位常委对分管⼯作要切实履⾏职责,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正确的集中。

县委常委会讨论重要问题时,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果发⽣较⼤分歧,难以形成统⼀意见,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

对县委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定,所有常委都必须坚决执⾏,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发表同集体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得在⾏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

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

中共XXX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为进一步推进中共XXX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和职责(一)常委会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XXX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中央新时期关于XXX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XXX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努力推进XXX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XXX。

(二)县委常委会是全县的领导核心。

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实行领导。

常委会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职权,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委会的决议、决定。

(三)常委会的职责1、召集全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负责全委会决定、决议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全委会的监督。

2、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和全委会的决议、决定;传达学习中央、区、市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区、市党委领导的重要指示,结合本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对下级党组织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研究制定全县性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并监督执行。

4、审议全委会向县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审定向全委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县纪委常委会向县纪委全委会的工作报告和县纪委向县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中共莲花县委工作规则

中共莲花县委工作规则

中共莲花县委工作规则(试行)(2011年9月24日中共莲花县委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通过)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一)全委会职责全委会在县党代会闭会期间为县委的领导机关,其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在本县全面正确贯彻落实,讨论决定以县委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文件。

2、听取和审议县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并对常委会及其委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3、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

4、选举县委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5、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6、每年向市委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要决定的情况进行专题报告。

(二)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会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县委职权;在下届县党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日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其主要职责是:1、召集并主持召开县委全委会,向县委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应由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负责全委会决定、决议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全委会的监督。

2、负责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全体(扩大)会议。

3、组织实施党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负责组织实施县党代表大会和县委全体会议制订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研究本县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研究县委的工作部署,听取常委会委员的工作汇报,对县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研究处理县委的日常工作。

操作规程实施方案(3篇)

操作规程实施方案(3篇)

第1篇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量的增加,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减少人为错误,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操作规程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和规范,提高员工操作技能,确保企业各项业务有序、高效地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采购、财务、人力资源等。

三、组织架构1. 成立操作规程实施小组,负责本方案的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

2. 各部门设立操作规程实施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操作规程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四、操作规程制定1. 收集各部门现有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分析存在的问题。

2.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

3. 操作规程应包括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安全要求、质量标准等内容。

4. 操作规程应简洁明了,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五、操作规程实施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确保员工熟悉掌握。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员工进行操作规程的考核,确保员工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4. 加强现场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六、监督与改进1. 操作规程实施小组定期对各部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求其进行整改。

3. 根据实际情况,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4. 定期对操作规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持续改进。

七、附则1. 本方案由操作规程实施小组负责解释。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操作规程同时废止。

八、具体实施方案1. 制定操作规程: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收集现有操作流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

2. 培训与考核: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现场监督: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现场操作流程的监督,确保员工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县委常委会议纪要范文

县委常委会议纪要范文

县委常委会议纪要范文县委常委会议纪要范文xxxx年2月26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郭惠良在市行政办事中心16楼B会议室主持召开协调会,研究讨论来料加工企业转三资企业过程中的税务问题。

市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现纪要如下:会议纪要不同于会议记录。

会议纪要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适用。

以下是由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县委常委会议纪要范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xx年9月23日,县委书记赵宇在县委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9次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情况通报》《湖南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动员会议、全市政法综治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全市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现场会等会议精神,听取关于赴沪接收有关萧克将军资料工作和《嘉禾县监督评议县直单位重要岗位四年行动计划》《嘉禾县2015年监督评议县直单位重要岗位活动实施方案》的情况及县“双推会”关于打击处理非访相关工作部署的汇报,审议审定《践行“三严三实”帮扶实体经济“八项措施”》《2015—2020年交通大提质工作方案》《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和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研究部署“中秋”“国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研究相关违纪人员的问责意见。

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李佩军、刘丹,嘉禾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肖武文、县政府副处级干部欧海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委编办、县直属机关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房产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史志办、县金融办、县优化办、县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

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1、职位分析。

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及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

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

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意见。

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

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意见。

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

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

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提供《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

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

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提供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

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7、向书记汇报。

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提供《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

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

其中,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经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

重要干部调整应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

8、向市委组织部汇报。

需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职位,根据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的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启动。

县委专职副书记怎样当

县委专职副书记怎样当?时间:2007-12-28 19:39:32 作者:文/勉县县委副书记路彦平去年10月换届以来,县级党委实行了常委分工负责新的运行机制。

县委专职副书记到底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发挥作用?引发了笔者的一些思考。

思考之一:常委负责制下的新变化——副书记如何准确定位?与换届前相比,县委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县委副书记职数变化。

只设一名专职副书记,副书记的职数减少了。

二是分工的变化。

县委副书记与县委常委的分工不再交叉重叠。

三是县委班子结构层次发生变化。

由换届前的书记、副书记、常委三个层次变为现在的书记、常委两个层次。

四是决策机制的变化。

新的运行机制弱化了书记碰头会,减少了决策环节,简化了决策程序。

五是工作运行方式的变化。

减少了副书记中间协调环节,常委直接向常委会或书记负责。

针对以上新变化,县委专职副书记如何定位,就成为我们工作中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首先是思想认识上的定位思考。

换届后县委只设一名专职副书记,毫无疑问是县委书记的重要助手,这也是大家的普遍共识。

但这种认识是感性和表象性的,如果从理性角度去思考,特别是工作的运行实际,就会明显地感到把副书记作为书记助手的定位弹性太大,过于笼统。

其次是组织层面上的定位思考。

书记是县委常委会的班长,专职副书记是不是县委常委会的副班长?和常委是什么关系?存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其三是工作实际中的定位思考。

专职副书记在书记授权的情况下代表书记工作,那么书记不授权怎么办?根据所授权力大小,在实际工作中该如何把握?对自己不分管的工作需不需要协调?如何协调?如果需要协调不分管的工作该如何操作?等等。

思考之二:常委负责制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副书记如何工作?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从运行的实际情况看,确实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比如,减少了工作层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速度和效率。

但是面对常委各自分工负责,专职副书记到底如何开展工作呢?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副书记工作职责难把握。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中共嘉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为改进县委常委会工作,提高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实现县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县委常委会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县委全委会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县委全委会决议,主持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和议事范围是:1、召集县委全委会,向县委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对提交县委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

2、组织实施党中央、省委、市委的指示和县委全委会决议。

3、研究制定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负责教育和监督干部;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讨论决定由县委常委会作出决定的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5、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武部、县民主党派及各群众团体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并对这些领导机关中的党组织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

6、以县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向所属党组织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县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7、指导和监督基层党组织工作,决定统战、政法和群团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问题。

8、定期听取和审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9、对突发性事件及时作出处理对策。

10、对必须由县委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二、议题提出常委会的议题可按以下方法提出:1、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由县有关领导提出。

2、县委常委需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县委办公室征求意见后,每月下旬汇总列出需提交下月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的议题,经协调后,报县委书记审定。

3、党群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党组需要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的议题,要事先征得县委分管领导的同意;政府各部门的议题,须先经政府党组或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认为有必要,方能提交常委会讨论;县人大、县政协的议题,须以党组的名义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组织部部委会议事规则

组织部部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委组织部部委会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县委组织部部委会议事决策科学化水平和领导全县组织工作能力,根据《中共溆浦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县委组织部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县委组织部部委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高举中共特殊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组织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有作为。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经过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三条县委组织部部委会主要职责是:(一)对全县组织工作经常性工作及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和决定。

(二)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研究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干部。

(三)研究部署组织部机关有关重要工作。

第三章议事和决策第四条县委组织部部委会试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应当由部委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

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个人应当充分发表意见。

部委成员应当根据分工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在议事决策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部委成员监督,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班子之上,不得搞独断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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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会议操作规程
一、会务准备
1、议题原则上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副书记或书记办公会提出。

涉及重要政策性问题和干部问题,由书记办公会酝酿提出;有关人大、政府、政协工作的议题,可由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或党组书记提出;县级部门工作中需提出的议题,由承办部门党组(党委)拟制议题方案交县委办公室,经县委办公室主任协调后,送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确定。

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或未获得批准的议题不能列入常委会议题。

2、议题收集由县委办综合室负责,并按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的要求,草拟会议方案或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材料准备、会务等),按办文程序依次送县委办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会议主持人审签。

3、会议确定后,由县委办文会股负责通知参会领导及列席人员。

县人大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县委统战部长、县委办正副主任、县府办主任列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其他县级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涉及专业性较强、内容较复杂的议题,可明确主办部门1—2名业务人员列席。

4、通知必须明确告知参会(列席)人员参加(列席)会议的起始时间。

列席人员列席完相关议题后,应自行离开会场或由会场工作人员通知离会。

5、议题确定后,由县委办综合室负责通知相关部门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会议材料由县委办综合室收集、装袋(装文件夹)、分发和回收。

涉及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材料,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准备、分发和回收。

6、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

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会前要充分调研、论证和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经相关领导审核同意或相关会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县委常委会。

7、会议材料应于会前分发给每位县委常委、县人大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和县委统战部长;其他列席人员只发所涉及的相关材料。

根据需要,经书记同意后可将有关材料提前分发常委征求意见。

二会议召开
1、常委会议由县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

2、各议题应先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就其充分发表意见。

未到会常委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3、会议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后,由主持人归纳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与会常委对议题进行表决;表决后,由主持人根据多数常委的意见宣布正式决定;涉及干部任免等事宜的,按程序应书面表决并由工作人员统计核实,交由主持人宣布结果。

4、常委会议内容由县委办综合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5、茶水服务、列席人员通知、材料分发等其他服务由县委办指定专人负责。

三会议事务
1、会议结束后,原则上会议记录人应在1天之内编写出会议纪要,按办文程序依次送县委办分管副主任初审、县委办主任审核、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签发,然后由县委办
文会股及时印发,立卷归档。

2、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纪录人负责整理,并拟定县委常委会议议定事项通知,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审批后,按会议要求发县委县府督查办和相关单位。

3、县委县府督查办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督办,县委督查室具体办理,跟踪督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形成督查报告,及时上报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并根据督查督办事项内容,分送相关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

4、会议记录原则上由县委办综合室专人妥善保存,并按保密原则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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