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网络购物合同中的风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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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协议中的风险分担和交易纠纷解决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协议中的风险分担和交易纠纷解决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协议中的风险分担和交易纠纷解决一、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

然而,与传统线下交易不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涉及到一些特殊的风险和交易纠纷。

为了有效地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协议中的风险分担和交易纠纷解决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二、风险分担1. 商品品质风险在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中,买家选择商品仅仅依靠卖家提供的信息和图片。

由于不能通过实际触摸和观察商品,买家面临着商品品质的风险。

为了分担这一风险,电子商务平台通常提供商品评价和退换货政策等措施。

买家可以参考其他买家的评价来评估商品的质量,并在收到商品后的一段时间内可以进行退换货。

2. 物流风险物流环节是电子商务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由于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意外事故或延误,买卖双方都面临着物流风险。

为了分担这一风险,电子商务平台通常提供物流追踪功能,买卖双方可以实时查看物流信息,并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物流服务。

同时,平台也会提供相应的赔偿政策,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

3.支付风险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交易,支付环节尤为重要。

买卖双方都面临着支付风险,例如虚假交易、支付信息泄露等。

为了分担支付风险,电子商务平台通常会提供安全的支付系统,采用加密技术保护用户的支付信息。

同时,平台也会配备专门的客服团队,处理支付纠纷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交易纠纷解决1. 协商解决在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纠纷解决中,首先提倡买卖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双方可以通过在线聊天、电话沟通等方式,就纠纷问题进行交流和磋商。

平台也提供相应的客服支持,协助双方解决问题,促成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第三方仲裁在买卖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电子商务平台通常提供仲裁服务。

买卖双方可以向平台申请仲裁,由第三方中立的仲裁机构介入纠纷处理。

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解决交易纠纷。

3.法律途径如果双方不满意仲裁结果或者纠纷涉及较大金额,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购销中的风险转移条款解读

购销中的风险转移条款解读

购销中的风险转移条款解读在商业交易中,购销合同是双方之间确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

而其中的风险转移条款则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旨在规定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明确责任和权益的转移方式。

本文将对购销中的风险转移条款进行解读,以加深对该条款的理解和应用。

一、定义和重要性风险转移是指在购销合同中,将产品或服务所存在的风险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合同条款。

这是为了确保在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和处理。

风险转移条款在购销合同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明确了各方在交易中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约定风险的转移方式,可以在发生问题时,明确责任主体,避免交易纠纷的发生。

其次,风险转移条款也是商业合作伙伴之间互信的表现。

通过共同承担风险,并在合同中对风险进行明确约定,可以加强双方的信任与合作。

二、常见的风险转移条款1.成交之前的风险责任划分在购销合同中,常见的做法是将交货之前的风险责任划分给卖方。

这意味着在商品准备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将由卖方负责。

卖方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和保险来减少风险,并确保商品在良好状态下交付给买方。

2.物权转移和风险转移的关系在许多法律体系中,物权的转移与风险的转移是相关的。

一旦物权转移,通常也会意味着风险的转移。

因此,购销合同中通常会约定物权转移的条件,以确定风险的责任主体。

3.损失的限制和责任的免除购销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条款还可能约定在特定情况下,对损失进行限制或免除责任。

例如,如果损失是由于买方的疏忽或违约行为造成的,卖方可能会要求免除责任。

三、风险转移条款的解读要点1.明确风险责任的转移时机购销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条款应明确规定何时风险转移给买方或卖方。

这通常是与物权的转移紧密相关的。

如果合同约定风险在物权转移后转移给买方,那么风险转移时机应明确规定。

2.保险责任的约定风险转移条款还应明确双方在交易中需要购买的保险。

买方和卖方都应为所负责的风险购买适当的保险,以减少可能的损失。

析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5篇

析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5篇

析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5篇第1篇示例: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通过双方约定,买卖合同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是一个重要的条款。

货物的风险转移是指在货物交付前后,由谁来承担货物可能出现的损失或损坏。

一般来说,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通常遵循以下原则:风险决定权原则、情势决定权原则、危险过户原则。

根据这些原则,当货物的风险发生变化时,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会跟着发生变化。

根据风险决定权原则,一般来说,货物的风险在交付的瞬间转移给买方。

也就是说,在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卖方应对货物的损坏或丢失承担责任。

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风险的转移时间。

根据情势决定权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货物的风险也可能会在交付前转移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完成了货物的交付准备工作,但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货物的毁损,这时货物的风险可能会在合同约定的规定下转移给买方。

根据危险过户原则,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如果货物受损或损失是由于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导致的,比如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此时货物的风险则可能会在运输过程中转移给买方或卖方,具体情况取决于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

货物的风险转移是买卖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条款。

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内容确定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并在发生纠纷时依法处理。

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在商业活动中维护各自的权益,构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关系。

第2篇示例:购买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活动之一,而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买卖合同中,商品的风险转移是一项关键内容,它规定了在商品交易过程中风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保障了双方的利益,确保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买卖合同中的商品风险转移是指在商品的交易过程中,商品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损坏或丢失时,责任归属的一种规定。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买卖合同中商品的风险转移时间通常是在商品交付的时候。

试用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精选

试用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精选

试用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精选
在买卖合同中,风险转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转移精选:
1. 商品瑕疵责任保障:卖方需保证所售商品的品质符合合同约定,对于商品的瑕疵,
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修复商品、更换商品或退还购买款项。

2. 交付问题的风险转移:合同应规定交付商品的时间和方式,以确保买方能够按时获
得商品。

如果因卖方的原因导致交付延迟,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所有权转移风险保障:在买卖合同成立后,商品的所有权应当转移给买方。

合同中
应明确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和方式,以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4. 价格波动风险转移: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合同可以约定价格固定或者根据市
场价格进行调整。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买方和卖方的风险。

5. 不可抗力风险转移: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并约定各
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的义务和责任。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害方应免除相应
的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风险转移并不意味着完全消除风险,而是通过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分担和规避风险,保障各方的权益。

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应认真考虑
合同条款,并尽量明确风险转移的内容。

论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5篇

论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5篇

论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5篇篇1买卖合同是经济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对于买卖双方的权益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货物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货物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

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点,通常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根据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转移:在很多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会约定交货时间,货物的风险通常会在这个时间点转移。

如果合同规定的是“交货后立即转移”,那么货物的风险将在卖方交货后立即转移到买方。

2. 根据合同约定的文件转移:有些合同规定货物的风险在相关文件(如提货单、出口文件等)签发后转移,这种方式比较常见于国际贸易中。

3. 根据交付时疏漏转移: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通常会根据商品的交付情况来决定。

在交付时,如果卖方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货物受损,那么风险将在这时转移。

二、货物风险转移的影响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对于买卖双方的权益有着重要的影响:1. 对卖方的影响:如果货物的风险在交货后转移给买方,那么卖方在货物交付后就不再承担风险,即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而如果货物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那么在货物交付后发生的损失卖方需要承担责任。

2. 对买方的影响:如果货物的风险在交货后转移给买方,那么买方需要自行承担货物的破损、灭失等风险。

如果货物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那么在货物交付后发生的损失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3. 对第三方的影响: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可能会有第三方参与,比如物流公司、保险公司等。

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也会影响第三方的责任承担。

三、买卖合同中的货物风险转移争议在实际的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对于货物风险转移的约定往往会引发争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争议情况:1. 货物瑕疵风险:如果货物在交货后被发现存在瑕疵,买卖双方可能就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产生争议。

买卖中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

买卖中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

买卖中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涉及到所有权的转移以及风险的分担。

所有权转移意味着卖方将物品或服务的所有权转让给买方,而风险转移则指商业交易过程中由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买卖交易中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问题,重点强调其重要性和影响。

一、所有权转移的含义和重要性所有权转移指的是卖方将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从其名下转让给买方。

在交易完成后,买方成为该物品或服务的合法所有者。

所有权转移的重要性在于,它确保了买方在交易完成后对物品或服务的合法拥有权,可以享受其所带来的权益,并有权进行相应的使用或转让。

同时,卖方在所有权转移后不再对该物品或服务承担责任,因此能够避免相关的风险。

二、风险转移的含义和影响风险转移指的是交易双方在买卖过程中将某些风险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行为。

在商业交易中,风险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通过风险转移可以使得交易双方能够公平地分担风险,降低自身的风险承受程度。

一般而言,风险转移是通过合同或协议来进行规定和执行的。

风险转移对买卖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买方而言,通过风险转移,他们可以在购买物品或服务时减少所承担的风险,确保自己在交易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而卖方通过风险转移,可以将某些风险转移到买方身上,降低自身在交易中所面临的风险,确保自身权益。

三、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的具体方式在买卖交易中,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可以通过合同或协议进行具体规定和执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式:1. 所有权转移方式:a. 书面合同:买卖双方通过签署书面合同来确立所有权转移的事项和条件。

合同中应明确物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并详细描述所有权转移的过程和方式。

b. 网络购物平台:在网络购物时,买卖双方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达成买卖合同,其中包含了所有权转移的相关规定。

2. 风险转移方式:a. 保险:买方可以通过购买适当的保险来转移一定的风险,如货物运输保险、产品质量保险等。

保险合同中明确了保险责任的范围和条款,确保买方在发生风险时能够得到赔偿。

买卖中的风险责任转移

买卖中的风险责任转移

买卖中的风险责任转移我们每天都在进行各种各样的买卖活动,不管是在超市购物,还是在网上购物,或是与他人签订合同。

在这些买卖过程中,风险责任的转移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买卖中的风险责任转移问题,并提供一些应对策略。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买卖中的风险责任分为两个角度,一是买家的风险责任,二是卖家的风险责任。

当我们作为买家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我们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

比如,如果我们在超市购买了一盒坏掉的牛奶,那么我们需要自己承担这个错误购买的损失。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卖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

比如,如果一个商家在网上售卖了一件假货,那么他们就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并退还货款。

这种情况下,风险责任从买家转移到了卖家。

那么,如何在买卖中有效地转移风险责任呢?首先,双方需要在交易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确保双方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和其他相关事项都有清晰的认知。

这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或是进行书面确认来实现。

当然,一些高风险交易,比如房地产交易或投资项目,可能需要更为详细和正式的合同来确保风险责任的转移。

其次,买卖双方应该合理地评估和分摊风险责任。

在一些情况下,买家和卖家可以通过商议和协商来平衡风险责任。

比如,在购买二手车时,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提供车辆的检测报告,并且双方可以就可能出现的故障和损失进行合理的讨论和协商。

此外,保险在买卖中的风险责任转移中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买家和卖家都可以购买适当的保险来转移一部分风险责任。

比如,在房地产交易中,卖家可以为房屋购买保险,以减轻因房屋结构、设备等问题而可能引起的风险责任。

买家也可以购买购房险来转移一部分购房风险。

最后,政府在买卖中的风险责任转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政府立法和监管能力的有效性对于保护买家和卖家的权益至关重要。

政府应该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

总之,买卖中的风险责任转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买家和卖家在交易前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析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

析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

析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买卖合同是一种法律关系,用于买方购买货物或服务的过程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转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和责任分担。

本文将深入探讨买卖合同中货物风险转移的相关内容。

一、风险转移的意义在买卖合同中,风险转移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双方协商确定由买方或卖方承担货物的损失和灭失风险。

风险转移的意义在于保证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合理分担经济损失,增加双方的信任和合作基础。

买方承担货物风险的条件主要包括:合同约定、交付风险、验收风险、通知风险等。

卖方承担货物风险的条件主要包括:交付义务、通知义务、保留所有权利等。

同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通常情况下合同性质和交易方式所决定的分别承担风险。

二、风险转移的方式和时间风险转移的方式主要有交付、验收和通知等形式。

交付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实际控制和占有,并且获得买方同意的行为。

验收是指买方对货物的品质、数量和规格等进行检验,并且认可合同规定的标准的过程。

通知是指卖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买方货物已经处于交付状态的行为。

风险转移的时间主要有交付时、验收时和通知时等情况。

通常情况下,风险转移到买方的时间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交付时间。

交付时间的约定有具体交付时间和期限交付时间等。

具体交付时间是指双方明确约定了货物应当在某一特定的日期或某一特定条件实现交付。

期限交付时间是指双方约定了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实现交付。

三、风险转移的责任和义务在风险转移的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卖方的责任主要包括交付货物、通知风险和保留所有权等。

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货物,并且在货物交付之前通知买方风险已转移,以便买方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此外,卖方在交付货物之前可以保留所有权,即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是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直到买方履行了全部的付款义务。

买方的责任主要包括支付货款、验收货物和采取必要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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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网络购物合同中的风险转移论文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网络购物逐渐成了人们日常消费的一种重要方式。

相对于传统的买卖而言,网络购物具有其天然的优势,但也具有更大的风险。

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中虽然对于风险转移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但是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网络购物合同在风险转移的适用上也有不同之处。

本文试通过分析网络购物风险的特殊性,探讨网购合同的风险认定原则,以及特殊情况下的风险认定规则,最后得出合同法应该进一步完善买卖合同风险认定规则的结论。

论文关键词网络购物风险转移合同法风险在传统的民法理论中有着特定的含义,它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因为不能归咎于买卖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一种情况。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风险主要包括两种情况,即毁损与灭失。

尽管不同的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从立法逻辑来看,毁损与灭失属于并列结构,二者是有联系但是却不是相互包含的关系。

毁损,即标的物损坏,导致标的物有瑕疵的情况。

而灭失即标的物毁灭消失导致给付不能的情况。

风险转移是买卖合同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风险到底由谁承担涉及到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根本利益,认识到风险转移的重要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合同标的物风险已经转移的情况下,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则卖方依然享有向买方请求支付价款的权利,买方依然负有支付合同价款的义务。

而在合同标的物风险尚未转移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情况下,卖方不仅没有向买方请求支付价款的权利,甚至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风险在网购合同中的特殊性探讨风险在网购合同中的特殊性问题,首先应该明确风险的客体,亦即网购合同的交易对象。

随着网购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物可以在网上进行交易。

就一般的买卖合同而言,究竟哪些东西才能成为其标的物,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界定各有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买卖合同标的物包括实物和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的买卖。

而英美法系中普遍认为买卖合同标的物不包括权利,仅限于实物。

我国合同法习惯上将财产所有权的买卖称为买卖,对无形财产权的买卖称为有偿转让。

然而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网购的发展和普及,虚拟物品在网络购物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泛,而这些毫无疑问应该被称为买卖合同。

因此网络购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范围应该更广泛。

笔者认为,网购的对象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有体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无体物包括虚拟财产,缴费充值等等。

那么对于网络购物中标的物风险的认定,也应该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有体物。

对于有体物来说,风险产生的原因首先就来源于网络购物的天然特性,即买卖双方不是面对面交易,买方看到的并不是实物,而是卖方的文字描述以及图片或者是视频描述,这就导致了第一个风险,买方的预期和卖方需要传达的信息是否一致。

在不一致的情况之下,如果产生风险,买方显然是不愿意承担的。

第二个风险就是远距离交易的运输风险,即货物经过物流商长途运输到达买方手里时,如果货物有毁损灭失的情况,风险如何承担。

其次是对于虚拟物品,缴费充值等无体物,虽然不牵涉到第三方运输的情况,但是也随之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即由于网络或者技术原因,或者由于黑客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买方支付价款之后标的物灭失,风险该如何承担?二、一般情况下网购合同风险转移的认定网络购物合同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其本质上是一种买卖合同,既然是买卖合同,就要奉行意思自治原则。

在风险转移上,同样适用约定优先原则。

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就风险转移事先做了约定,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那么这种约定就可以排除一般的法律原则,优先适用,买卖双方就应该按照事先的约定划分风险。

网络购物合同因为其特殊性,卖方在拟订合同的时候具有地位上的优势,双方基本上不具有协商的可能性,因此卖方可以使用格式条款规避自己的责任,以至于可以不用承担任何不利的责任。

这一点客观存在,但应该是消费者保护法应该关注的内容,因此在此不做讨论。

下面仅讨论在买卖双方没有就合同风险转移做事先约定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的认定。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

纵观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关于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时间确定,立法上有以下三种模式:(一)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法国民法典第一次确立“合同成立主义”,即在一个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卖双方当事人没有在事先对标的物风险转移进行约定,那么风险转移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之时。

换言之,标的物风险在买卖合同成立的时候就转移给了买方。

后来陆续有其他国家引入了此立法经验。

(二)所有权转移时风险转移这种模式下,“险随权走”,即合同风险随标的物所有权同步转移。

在买卖交易过程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时,标的物的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方。

此种立法模式并不考虑标的物是否交付,只考虑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的情况。

(三)交付时风险转移和上一种模式不同,这种模式下,“权险分离”。

即风险转移的时间确定为标的物实际交付的时间,而跟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无关。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简单说就是占有的转移。

以上三种模式各有优劣,在各自的立法体系中都显得合理,但又有不足之处。

仅就网络购物合同来看,合同成立转移时风险转移模式显然不合适。

因为首先,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卖方控制标的物,导致买方对查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原因无能为力。

其次,该模式未能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卖方控制货物而不担风险,而且享有权利请求买方支付价款,显然此时卖方处于有利地位,而对买方来说不公平。

上述第二种模式同样也不适用于网络购物合同。

这种模式的前提是风险与所有权的不可分性,即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然而在网络购物中情况却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需要登记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或者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交易来说,比如房屋买卖和汽车船舶的买卖等,这种模式在适用上会有很大的问题。

强行适用会造成买卖一方或者第三人的不公平。

交付时风险转移的模式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中获得了认可。

在买卖中,交付是一个比较容易判断的动作,所以采用交付作为判定风险转移的时间,是比较清晰的。

在风险出现时,占有标的物的一方,更有保护标的物的义务,同时在发生毁损灭失风险时,也更容易证明毁损灭失的原因是由不可抗力造成还是由占有人过错造成,因此也更加符合公平原则。

同时这种模式也符合目前网络购物中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出现分离的趋势。

综上所述,交付时风险转移模式在网络买卖合同中的适用还是比较合理的。

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模式在网络购物合同中的适用上唯一的问题就是界定交付在网络购物中的精确含义。

笔者认为,交付是指在网络购物过程中,卖方将标的物按照符合合同条款对交付时间,标的物品质和数量,运输方式等规定将标的物转移给买方占有。

此时,风险随着交付完成转移给买受人承担。

三、合同一方违约时的风险认定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背合同的相关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仅仅部分履行了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的一种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比风险转移的定义可以看出,二者概念迥异,实际上说的是买卖合同的两个方面。

风险的产生无法归咎于买卖一方或双方,而违约责任的产生却是由于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仅仅是部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虽然二者概念上有巨大的差异,但是一方违约,的确会对合同风险的转移产生重大的影响。

根据违约的程度划分,违约可以分为根本违约和部分违约;根据违约主体划分,可以分为卖方违约和买方违约。

下面就对合同一方违约时风险转移情况做简要的分析:(一)卖方违约1.卖方根本违约我国《合同法》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由此可以看出,在卖方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买方享有拒绝接受标的物的权利,此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这一点毋庸置疑,需要注意的是“接受”和“接收”的区别,“接受”是指买方内心的意思表示愿意接手标的物所有权。

而“接收”仅仅是占有,买方可以在接收之后向卖方明确表示不接受标的物。

则此时尽管买方占有标的物,但是风险仍然由出卖人承担。

2.卖方部分违约部分违约又指不完全给付或者不适当履行,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但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网络购物是远距离购物,和面对面的交易不同的是,在订立合同之前,买方不能就物品的数量,品质,种类进行最终的确认,所以在网络购物合同中,不完全给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违反合同数量条款。

通过第三人承运到达买方手中的物品,数量上可能会有不足,这是网络购物中经常出现的一种不完全给付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此时买方并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接受标的物,而只能要求卖方补足。

如果卖方明确表示不补足标的物,则卖方根本违约,按照根本违约的情况进行风险转移的划定。

在卖方答应补足标的物的情况下,先前到达买方手里的那部分标的物的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而没有交足的那部分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2)违反合同关于种类的条款。

违反关于种类的条款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或者一方误解了对方的意思,买卖双方所认定的标的物不是同一个。

这种情况下,由于买方也存在过错,所以此时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但是可以采取其他的救济方式进行弥补损失。

二是卖方故意或者过失地进行了错误的给付,导致买方拿到手的是另一个物品,这种情况应该视为无给付,风险应该由卖方承担。

(3)违反合同质量条款。

网络购物中会存在这种情况,卖方给付的物品有瑕疵,在物品得到更换之前毁损灭失了,此时风险的转移应该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瑕疵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那么后果则应该为出卖人所承担。

而在另外的情况下,如果买受人受领标的物,由交付时风险转移得出风险应该由买受人承担的结论,而如果买受人以物品有瑕疵为由拒绝受领,则此时风险的转移学术界尚有讨论。

有学者认为,因为物的瑕疵不阻挡风险的转移。

因为即使没有瑕疵的情况下,标的物交由第三人运输,基于不应该归因于买卖双方的责任而发生毁损灭失时,风险基于买受人承担,此时买受人的利益状态,不因标的物是否有瑕疵而受到影响。

(4)迟延给付的情况。

在网络购物中,卖方故意迟延发货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迟延给付也是经常发生的情况,故迟延给付引起的标的物风险转移问题在网络购物中也很有讨论的必要。

迟延给付是指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时,能够履行而没有如期履行债务的情况。

根据交付时风险转移的模式,标的物风险转移与交付同时发生,迟延交付期间发生的风险当然由出卖人承担。

在网络购物中,标的物的风险转移以交付为界限,交付之前卖方承担风险,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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