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制度,是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学校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是学校财务工作统一要求、协调行动、健全网络的依据。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我们对原有的财务规章制度作了修改和补充,并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代办费设立专门帐户。伙食费、搭伙费、管理费等入食堂帐。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㈠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解入银行。

2、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根据实际按银行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额度,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会计与出纳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㈡银行存款管理:

1、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

2、自觉接受银行的监督,不准出借银行帐户。

3、支票、银行印鉴必须由出纳|会计、分管领导分开保管。

4、及时与银行对帐,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5、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帐。

6、每周将资金运转情况报校长室。

㈢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及低值易耗品帐目,每月由事务主任检查一次。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所有财产物资均按请购、验收、领用、保管、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执行情况每学期由财产保管员向事务主任汇报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学校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按有关规定办好报损和报废手续。报损报废要逐级申报、审批。

4、学校不定期对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㈣票据领用制度:

1、各种票据由会计人员向有关部门领取。领取后,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2、出纳人员使用票据、班主任使用学杂费收据时,向会计领用,并依次编号逐一登记。各种票据不能混用。

3、各班学杂费收据应在期初收费结束后一周内及时上交,收回记帐联装订成册,并同收费清册核定有关差错。各种存根在年末也应收回,登记造册存入档案室。

4、开具收据时,摘要栏内写明收费项目,金额不得涂改,字迹端正清楚,并加盖收款人、单位财务章。

五、经费报销制度:

㈠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学校添置办公用品、教师差旅费、学校门窗及台凳小修理、支付水电费等。不得移作它用。

2、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规定的报销手续,对校产设备作好详细的登记,每学年末由保管员将校产设备有关情况报事务处、校长室。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在购置前经事务主任审核、校长审批。

4、购置物品一律入库后再领取使用,由经办人、保管员签字,事务主任或校长批准后报销。

5、凡上级调拨物资、各单位捐赠物资均要进仓入帐,校产管理员记好帐。

㈡差旅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2、差旅费报销要做到月月清,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一个月。

3、签字顺序: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教导处或事务处复核,校长审批。

4、出市学习、考察等按标准报销。

㈢学生书簿费、预收款、报销、退款规定:

1、向学生收费,一律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不得超收或欠收。

2、收取现金一律开具学校财务收据,及时解入帐户。

3、每学期末将学生书簿费、预收款结算一次。清单发至学生家长,多退少不补。任何退款的必须办理以下手续:⑴造好清退表册;

⑵学生逐个签字;⑶事务主任复核,校长审批,交财务处入帐;⑷领取现金退给学生。

㈣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1、进修培训有关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2、上述费用报销由校长审批。

六、申购验收制度:

1、办公用品由学校安排人员负责购买,零星购买须填写请购单,校长审批,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买由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2、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由教导处、事务处落实专人负责订购,事先须请示校长室。

3、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4、领用物品须办理有关手续。

七、报废报损制度:

1、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予报废。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予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万元以上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帐,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帐册。

5、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可拆零件作维修用,或交总务部门处理,不得继续存放在仪器室内。

八、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室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一年备查。次年按上级规定,由会计编造移交清册,送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除上级主管局查帐和物价部门年审外,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方可。

宜兴市张渚高级中学

二00八年十二月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 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 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二、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活动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 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 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 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

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印章、现金、有价、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移动存储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 财务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6.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 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7.项目结束撤销的,项目人员也应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 毕前,不得离职。接收人员和移交日期由组织财务负责人确定。 三、接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 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是涉及到学校财务活动的每一个人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3、学校负责人对本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4、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5、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业务的批准、执行、检查、保管、记录职务互相分离,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地反映并控制学校财务状况,保障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权益不受侵犯。6、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行使职权,有效利用学校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办学经济效益,促进学校不断发展。 二、设帐、记帐管理1、学校设行政、工会、食堂账务外,不另设其它帐务,严禁私设”小金库”。2、收费收据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接受审核,专柜保管。3、学校收费做到亮证收费,由学校指定专人统一收取,全额入帐,并开具合法的票据。4、认真及时做好学校经费的记帐、算帐等**常工作,要求凭证真实、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5、出纳现金**记帐应逐单登记,不得汇总记帐。出纳人员应于每**业务终了后结清当天帐目,核对帐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财务人员离职,须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向接手人员移交所经管的帐目,签署移交文书。

三、经费报销1、坚持单位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2、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包括税务章、收款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票、付款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字迹清晰,大小写一致。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重开发票。3、涉及批量购物,未注明数量、单价的发票,必须附带明细单据,并加盖收款单位财物或发票专用章。4、发票需有三人签名,包括经办人、审批人、证明或验收人,并注明事由。5、学校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凭证上还需写明支出的理由、用途,方可签批报销。6、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的发票须经会计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会计有权不予受理;对于记载内容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予以退回,要求补充完整,审核完毕,会计填写现金付款单。7、经办人凭现金付款单到出纳处报销。 四、银行存款管理1、银行帐户只限本校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转让。2、财务人员按规定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手续完整,平时开出的支票,应当尽量避免跨月支取。3、按月和开户银行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银行联系。 五、现金管理

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1)

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 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 第三条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 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 的会计资料,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 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 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 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 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温州滨海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温州滨海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是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及省市区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根据温州滨海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温滨校〔2014〕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节约、反对浪费,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一)学校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学校须严格执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逐级上报批准后进行调整。 (三)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区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监督之下。任何处室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教代会等方式公开。 二、收入管理: (一)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处理各项收入。 (三)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四)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或财政指定的专户。 三、支出管理: (一)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二)学校须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体现勤俭办学的原则。杜绝公用经费发放教师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三)支出凭证或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 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 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 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 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 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 一名,出纳一名。 第五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 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 - 1 -

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 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 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 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 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 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 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 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 - 2 -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务会议成员为组员的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局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计划。根据区局审核通过后下发预算情况,按时间节点和项目明细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督促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按照当年《闵行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收费项目及价格,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在校公示栏、学区小区公

示栏公示。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账,并及时存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1、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总务主任、资产管理员、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班主任等负责学校相关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学校财务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精编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 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 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二、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活动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 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 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 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印章、现金、有价、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移动存储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 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6.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 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一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制度二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总结(一)

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总结(一) 一、加强财务内部监管 1: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控,增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学校成立了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财务公开与财务监管两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同时学校先后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意见,校务公开实施方案,物品采购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严格控制学校招待费支出的意见,日常管理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严格、管理到位、监督有效. 2: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学校财务室每年制订详尽务实的财务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细致审核每一笔会计业务,帐务处理正确清晰.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每半年向学校行政提供一份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做好会计档案工作,会计资料细致完整. 3:严格收入和收费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在收费过程中能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票据,杜绝了乱收费现象.学校的所有收入均按规定及时足额纳入单位正式帐簿统一核算.学校财务监管小组每学期对学校收费和收入〔包括各种回折扣〕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无“公款私存”和“小金库”现象. 4:抓好财务公开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对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相关和文号〕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对学校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学校的基建、维修、装璜情况和大宗物资采购情况以及财政预算、拔款到位情况都能向教代会公开. 5:加强财务监管 凡是学校的各种预算外收入,结算资金,物品采购和重大支出项目,学校都将其列入财务监管范围,每学期初对收费情况作一次内部审核.学期结束对学校的各项收入和重大支出作一次全面审计审核,学校经费支出均有一支笔审批、并有相关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学校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由校长室会同学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决策. 二、加强采购工程监管 1: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物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学校制定了__实验小学关于加强学校物品采购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凡属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都能进行政策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占实际采购的比例为100%. 2:规范工程建设手续 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均能按规定立项,并规定实施招投标,对投资额在1-10万元的建设工程,校长室能会同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招投标,招标过程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对一些学校零星维修,先由部门申报,再有学校行政讨论决定,学校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结束能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零星维修有学校自行组织人员审核〕,审计结果在校务公开栏里及时公开. 三、加强食堂收支监管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学校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财务室是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经济运作的重要部门,从属于总务处管理。自教育局成立财务结报中心以来,学校财务部门的职能从原来的会计、出纳工作并存,转化为出纳为主、会计为辅的工作模式。为了更好的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有必要完善和制订学校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 1、明确学校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能。 2、强调学校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 3、树立学校财务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学校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能。 1、熟悉财经政策、法令,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 2、认真执行学校预算,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3、做好岗位工作,对违反财经政策、财务制度的收支要坚持原则。 4、根据主管和有关部门规定,定期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 5、掌握学校各类收支数据和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三、学校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 1、明确学校财务的管理网络。 学校财务室在校长的领导下,在总务主任的管理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 和执行教育局计财处、结报中心相关的财务政策和有关规定。 2、明确财务人员的分工负责。 初、高中部各设一名财务人员,负责本校区的常规出纳工作;相应负责 本校区的学杂费、代办费等有关统计结算工作;同时分工负责,做好财 务统计报表、基建会计和工会财务工作。 3、熟悉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对不符 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抵制。 4、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 5、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安全制度,有计划地领取、支付和管好现金。 6、认真做好学校对外的财务往来和结算工作。

7、认真编报主管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种会计统计报表。 8、保管好一切财务凭证,统计报表和资料。 9、从有利于教育事业出发,向校长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当好领导“参谋”。 四、树立“服务你我他,理财为大家”的服务意识。 1、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大家关心的有关财务政策和规定。 2、认真负责的做好有关教工工资、奖金的统计和发放工作,做到计算正确、 发放及时,耐心解释,热情服务。 3、配合工会,做好教工福利工作。 4、按政策,定期做好教工医疗费用的审核、结报工作。

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小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了更好地进行学校财务内,控制,规范地管理学校财务,根据国家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 学校支部书记分管财务副校长成员: 学校副校长学校工会主席学校教导主任学校总务主任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学校办公室主任学校会计学校出纳 学校财产保管员学校教职工代表( 1 人) 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总务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预算管理 1 、学校应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 、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在

县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监督之下。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或教职工会议上公开。 三、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 、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 、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或财政指定的专户。 四、支出管理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后严禁公用经费发放教师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一)物资采购计划 1 、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学校物资装备采购领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五星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五星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按照财政部、国家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各级部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如下: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上交。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学校校长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交入银行; 2、学校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根据实际按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额度,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学校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学校出纳人员与会计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务人员交接清单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附带财 务人员交接清单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财务人员交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 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 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二、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已经受理的活动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 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 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 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印章、现金、有价、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移动存储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 的,财务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6.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 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学校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认真学习财经政策、法规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按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二条按照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管理好各类收支账目,记账手续要完备规范,内容要真实,数字要准确,按时结账并及时与出纳对账。 第四条每月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相符,签章齐全,经学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上级。 第五条定期向领导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及有关资金使用情况,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 第六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整理、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并按时归档。 二、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会计方针,政策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合作。

第三条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预算)。 第四条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第五条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能付款结算。一切白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第七条会计人员药剂师清理债券、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第八条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教学仪器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第九条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后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后,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第十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款相符。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汇编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总则 (一)、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则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三)、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室只设报账员工作岗位,财务账目由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管理。 二、计划管理 (一)、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计划。 (二)、计划编制必须遵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计划编制方法参考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的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上报。

(四)、财务室根据学校的总体收支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室控制执行。 (五)、各部门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用款申请,费用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1、300元以下的正常开支,交校务会复核,由财务会根据财务制度和实际需要审批办理。 2、300~~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财务会审批。 3、1000元以上和重大项目的费用开支由校务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并将教育局批准方可实施。 4、校内房屋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向责任部门事先申报预算,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5、10万元以上按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为了做好事前监督,事后考核。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每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向校长汇报。 三、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三)、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及时上交、入账,不能在账外,更不能私设小金库。落实“收支两条线”及时把预算外资金上交财政预算外专用账户。四)、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专用收据,非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行政事业统一收据。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附流程图【精编版】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附流程图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 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 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模板

XX中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财政部、国家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为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奠定基础。 二、内部控制构机建设: 为切实做好我校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机构,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

期限内上报。 二、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学校收入管理控制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缴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 (3)营养餐补助由政教处负责名单确认,教务处负责名单录入系统及比对,总务处负责安排食堂及时发放到学生餐卡中。 2、支出管理控制: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必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试行) 1. 目的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进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时,能明确区分责任人移交工作前后的责任,便于财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混乱、责任不清等现象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 3. 交接工作规定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与接收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4. 财务工作移交事项分类 4.1 出纳移交事项 4.1.1 移交对内事项:库存现金、现金日记账及银行日记账、各种原始凭证、开户及销户资料、预留印鉴卡、现金及转账支票、银行对账单及

流水、网银U盾(用户名及密码)、保险柜及档案柜钥匙、变码器、各种银行存单、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类财务档案登记表(用印、外出使用文件、文件使用等)、验资报告、信用评级报告、工商档案资料、银行合作协议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 4.1.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2 会计移交事项 4.2.1 移交对内事项:会计帐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财务软件登陆的用户名及密码、发票税控盘、发票领购簿、发票(存根及作废发票)、缴税所用UK钥匙、档案柜钥匙、报送各相关机构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公章、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送各机构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档案资料等。 4.2.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 财务审计部经理移交事项: 4.3.1 移交对内事项:重大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3.2 移交对外事项:对外相关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 5.1 财务工作移交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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