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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发布行业标准《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国家铁路局发布行业标准《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国家铁路局发布行业标准《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柴冠华
【期刊名称】《铁道技术标准(中英文)》
【年(卷),期】2019(1)7
【摘要】国家铁路局发布新版TB10101-2018《铁路工程测量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TB10101-2009《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同时废止。

铁路测量是铁路工程建设中最基础、最关键的环节,为后续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数据。

新规范根据我国铁路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国国情和测绘技术的发展.
【总页数】3页(P116-118)
【作者】柴冠华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21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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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30 L
±30 L
±40 Ri
注:K为测段水准路线长度,单位为km;L为水准路线长度,单位为km;Ri为检测 测段长度,以千米计。
15
§4—高程控制测量
4.2.2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水准仪类 水准尺类
等级
测距相对 中误差
测角中误差 (″)
导线全长相对 闭合差
方位角闭合 差(″)
0.5″级 仪器
测回数
1″级仪 2″级仪


6″级 仪器
二等 1/250000
1
1/100 000
±2.0
6
9
-
-
三等 1/150000
1.8
1/55000
±3.6
4
6
10
-
四等 1/80000
2.5
1/40000
±5
3
4
6
9
4
6
2
4
2″级 仪器
-
9
6
11
§3—控制网测量
3.4.2 三角形网中角度和边长可根据需要选择部分观测或全部观测;观测的
角度和边长均应作为三角形网中的观测量参与平差计算。
3.4.3 三角形网水平角观测,除符合本规范第3.4.1条规定外,还应符合本
规范第3.3.5条、3.3.6条的规定。
3.4.4 三角形网的边长测量应按本规范第3.3.9条和表 3.4.1的规定执行。
视距 (m)
前后视距差 测段的前后视距 (m) 累积差(m)
视线高度(m)

铁路路线测量规则共13页

铁路路线测量规则共13页

【法规名称】铁路路线测量规则【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1979-01-19【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铁路路线测量规则第 1 条本规则依铁路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铁路路线之测量,除依铁路建筑技术规范外,依本规则之规定。

第 3 条本规则所称测量,指踏勘、初测及定测。

第 4 条测量距离数量之单位,应为标准度量衡制。

第 5 条测量图表之文字说明,除缩写符号 (附表一) 外,应以中文为主。

(备注:附表一请参阅中华民国现行法规汇编八十三年五月版 (二五) 16024-16027 页)第 6 条铁路路线之测量,除踏勘外,初测应就导线、水平及地形,定测应就中线、水平、地形及横断面等分组测量之。

第 7 条踏勘测量除得利用航空测量外,应以罗盘仪定方向、步测或仪器测量距离、气压计测量高度。

但需作详细测量之地段,得用视距测量法。

第 8 条经指定起讫点之路线、应选择最短最平者为最合宜,桥梁、隧道及车站之位置亦应作适宜之选择,避免水流之冲刷及水之宣泄,并应配合所经地区农、林、工、矿、商各业之发展。

桥梁中线应尽量与河岸垂直,大桥及车站以设于平直线上为原则。

第 10 条选择路线,除注意坡度、曲线之适宜及建筑费之减省外,并应考虑左列事项:一施工之难易。

二需时之长短。

三维时费及行车费用之多寡。

四地质情形之良寙。

五与其他交通水利设施之配合。

六预留将来改良与扩充之余地。

第 11 条路线踏勘应尽量多测比较线,以供选线参考。

第 12 条平面图与纵剖面图应绘在同一张上,图宽七十五公分,上部画平面,下部画纵剖面,用腊布描制。

第 13 条平面图应表示左列事项:一导线及其里程与方向。

该方向以磁针北为准。

二路线。

计划路线与踏勘导线相距甚远,应用虚线将路线划出。

三等高线。

用五公尺或十公尺之等高线将地形大略表出。

四村镇及地名。

五河流名称及方向。

六森林及耕种情形。

七原有交通情形。

纵剖面图应表示左列事项:一导线之里程及其纵剖面。

二计划路线高度与踏勘导线如相差甚远,应将路线纵剖面用虚线画出,必要时并应在图上将路线情形详细注明。

(整理)《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学习版[1]

(整理)《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学习版[1]

..................................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学习版总则1.0.1 为统一高速铁路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保证其测量成果质量满足勘测、施工、运营维护各个阶段测量的要求,适应高速铁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250~350km /h高速铁路工程测量。

高速铁路定义为速度值大于250km/h。

1.0.3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平面坐标系应采用工程独立坐标系统,在对应的线路轨面设计高程面上坐标系统的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宜大于10mm/km。

公路和一般铁路投影变形值不大于25mm/km。

1.0.4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的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当个别地段无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水准点时,可引用其它高程系统或以独立高程起算。

但在全线高程测量贯通后,应消除断高,换算成1985国家高程基准。

有困难时亦应换算成全线统一的高程系统。

1.0.5 在国家控制点满足平面、高程控制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国家控制点座位高速铁路的平面、高程控制点。

1.0.6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的平面、高程控制网,按施测阶段、施测目的及功能可分为勘测控制网、施工控制网、运营维护控制网。

各阶段平面控制测量应以基础平面控制网(CPⅠ)为基准,高程控制测量应以线路水准基点控制网为基准。

1.0.7 为满足高速铁路平面GPS控制测量三维约束平差的要求,在平面控制测量工作开展前,应首先采用GPS测量方法建立高速铁路框架控制网(CP0)。

1.0.8 高速铁路工程测量平面控制网应在框架控制网(CP0)基础上分三级布设,第一级为基础平面控制网(CPⅠ),主要为勘测、施工、运营维护提供坐标基准;第二级为线路平面控制网(CPⅡ),主要为勘测和施工提供控制基准;第三级为轨道控制网(CPⅢ),主要为轨道铺设和运营维护提供控制基准。

新建高速铁路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新建高速铁路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的施工测量工作,适应高速行车对线路高稳定性和高平顺性要求,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铁道部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第二条 **铁路建设的测量管理组织机构由公司与参建单位二级构成,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1. 公司负责全线测量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精测网建网、施工加密、施工放样、沉降观测和竣工测量等测量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项目部由总工分管测量工作,下设测量队,测量队全面负责本标段的测量工作管理,对本标段各工区的测量工作实行垂直管理。

3. 监理单位由副总监分管测量工作,下设测量室,测量室主要负责驻地测量监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 设计单位由项目总体负责,下设测量配合组,配合组主要负责测量设计的技术交底和CP0、CPⅠ、CPⅡ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交桩工作,指导全线CPⅠ、CPⅡ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复测及建设期间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测量工作的基本内容为:1. 平面高程控制网测量;2. 线下工程测量;3. 构筑物变形测量及区域沉降观测;4. 无砟轨道安装测量;5. 竣工测量。

第四条分工与职责1. 公司对设计测量方案、精度标准组织审查和批复,组织控制基桩交接、CP Ⅰ、CPⅡ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复测、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组织参建单位测量人员培训,协调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测量工作,必要时公司组织相邻标段进行贯通测量和跨标段联测。

公司在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线进行测量验收、抽检、复核和误差/错误争议的核查,对重要工点和重要工程进行监测和观测。

2. 设计单位负责提出本线测量方案和对测量精度标准的要求,按要求布设设计段和控制测量工点控制基桩;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测量设计交底,移交测量设计文件,现场逐点移交控制基桩,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中CP0、CPⅠ、CPⅡ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定期复测与维护;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错误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方案;参加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

TB10054-2010(J1008-2010)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doc

TB10054-2010(J1008-2010)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doc

TB10054-2010(J1008-2010)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docTB10054—2010J1088—2010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Satellites Positioning SystemSurvey Specifications for Railway Engineering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的通知铁建设[2010]107号《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TB 10054—2010)经修订后现予发布(单行本另发),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铁建函[1997]58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技术标准所、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八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关于编制2006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5]1026号)的要求,在《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认真总结了多年来应用卫星定位技术进行铁路测量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相关技术标准,广泛征求了路内设计、施工及运营单位意见。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坐标系统和时间、控制网的精度分级和技术设计、选点与埋石、接收机及附属设备、观测、数据处理、成果资料及实时动态定位(RTK)测量。

另有11个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工程的卫星定位测量,增加了高速铁路及客运专线控制测量的技术规定。

2.坐标系统中规定了利用卫星定位技术进行铁路工程测量时,需将W GS-84坐标转换成1980年西安坐标系或1954年北京坐标系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其中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国家测绘局最新发布的坐标系统。

控制网基准设计应满足坐标系统的投影长度变形值的限值要求。

3.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分为一、二、三、四、五等控制网,列出了各等级控制网的精度指标和布设技术要求。

最新铁路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2009(附录)


图 A.2.6
一、二级导线 / 五等 GPS 平面控制点标石埋设图(单位: mm) 1- 土面; 2 -素土; 3-贫混凝土
98
A.3 A.3.1
水准点标石的埋设
二等水准点标石埋设规格应符合图 A.3.1 的规定。
600 1 2
250
3 250
550
4
≥750
5 1 50 1 50 300 6
图 A.3.1
应大于 1″, 2″级仪器不应大于 2″;
4 5 6 7 8 B.0.5 1 2 3 4 5 6 1mm。 7
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指标: 0.5″和 1″级仪器不应超过 10″, 2″级 补偿器的补偿要求, 在仪器补偿器的补偿区间, 对观测成果应能进行有 垂直微动螺旋使用时,视准轴在水平方向上不产生偏移; 照准部旋转时,仪器基座的位移指标: 0.5″和 1″级仪器不应超过 0.3″, 光学(或激光)对点器的对中误差不应大于 1mm。 光电测距仪、全站仪技术的测距及辅助工具的检校,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购置的仪器或大修后,应进行全面检校。 测距仪使用的气象仪表, 应送气象部门按有关规定检测。 当在高海拔地 测尺频率的校正精度应高于 1×10-6。 周期误差的振幅不应大于仪器标称精度中固定误差的 0.6 倍, 检定中误 加常数的检定中误差不应大于仪器标称精度中固定误差的 0.5 倍; 乘常 光学对中器旋转 180 时,先后标定的两点应重合,对中误差不应大于 安置反射器的对中杆使用前应检查圆水准的正确性; 安置反射器的光学
A.5 A.5.1 A.5.2 A.5.3
线路定测标志桩尺寸
方桩顶面为 4×4cm,若为圆桩顶面直径为 4cm,桩长 30~ 35 cm。 标志桩尺寸宜为宽 5~ 8 cm,厚 2cm,桩长 35~ 40 cm。 板桩尺寸宜为宽 4~ 5 cm,厚 1~ 1.5cm,桩长 30~ 35 cm。

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条文

《铁路工程卫星测量规范》条文说明1.0.1本规范是以现行的《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新建铁路摄影测量规范》规定的测量精度为标准,充分考虑经实践证明铁路卫星测量能够达到的精度,采纳了路内各勘察设计院、工程局、以及铁路局的技术开发成果和作业技术规定编制而成的,适用于不同等级铁路、不同勘察阶段和不同用途的卫星测量工作。

1.0.4卫星接收机的定期检验鉴定,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各单位除认真执行外。

在一个项目开始测量之前,为了解经过长途运输之后,仪器及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规定在现场进行接收机比长测量和附属设备的检验校正。

1.0.5本条规定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这些标准包括:TB 10101─99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050—97新建铁路摄影测量规范TBJ 101-88 既有铁路测量技术规则《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GB/T18314—200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CH 8016-199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型接收机检定规程CH 1002-19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GB 12896-1991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50026-93 工程测量规范GB/T17942-2000国家三角测量规范3.1.2 、3.1.4 卫星相对定位获取的是WGS-84坐标系中的三维坐标向量(△X、△Y、△Z),反映了WGS-84坐标系的指向和尺度,不能用于铁道工程的施工。

施工坐标系与独立坐标系本质上同属于独立坐标系。

习惯使用的桥、隧施工坐标系是一般的平面坐标系,实质上讲是一个经过坐标平移和旋转的自定义椭球(工程椭球)的高斯投影坐标系。

计算自定义椭球的高斯投影坐标需要确定自定义椭球的基本参数和中央子午线经度。

而自定义椭球参数的计算需要测区平均高程异常,工程平均高程,以及施工坐标系的起算点假定坐标和工程主轴的坐标方位角。

新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全文[126页]

作者:ZHANGJIAN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前言本规范系根据铁道部经规院经规标准(2005)17号文的要求,对《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八章,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和符号、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线路测量、隧道测量、桥涵测量、构筑物变形测量,另有三个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强调了控制测量在新建铁路工程测量中的重要性,增加了第3章平面控制测量和第4章高程控制测量的内容,把线路、桥梁、隧道有关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都集中到第3章和第4章中。

2.体现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三网合一”的测量理念为保证控制网的测量成果质量满足新建铁路勘测、施工、运营维护三个阶段测量的要求,适应铁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需要,三阶段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必须采用统一的基准。

3.确定了新建铁路工程平面控制测量分级布网的布设原则。

4.提出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平面坐标系统宜满足投影长度变形值≤25mm/km的要求。

5.提高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高程控制网的精度等级。

6.将采用定测中线控制桩作为联系铁路勘测设计与施工的线路平面测量控制基准,修改为以平面控制网为新建铁路设计与施工测量的基准。

7.对施工复测的内容进行修改。

8.增加GPS RTK定测放线及航测法测绘路基横断面等内容。

9.在高程控制测量中增加了在山区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三等水准测量的内容。

10.增加构筑物变形测量和轨道施工测量章节的内容。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通锦路3号,邮政编码:610031),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铁二局、中铁大桥局、西南交通大学。

工程测量规范15339

工程测量规范第5章线路测量5.2铁路、公路测量作者:编辑:检索:工程测量规范,线路测量,铁路公路测量来源:5.2 铁路、公路测量第5.2.1条铁路导线的起点、终点及间隔不大于30km的点上,应与国家或其他控制点联测。

当有困难时,应在相应的点上观测真北确定方位。

第5.2.2条铁路、一般公路导线点的间距,宜为50~400m。

当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时,其间距可增至1000m,并应在不大于500m处曾设内分点。

第5.2.3条铁路、一般公路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不应超过表5.2.3的规定。

铁路、一般公路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5.2.330注:n为测站数。

第5.2.4条铁路导线点的水平角观测,应采用两半测回测量右角。

两半测回之间,应变动度盘位置,其观测角值较差,当采用DJ2型仪器时,不应大于20″;当采用DJ6型仪器时,不应大于30″。

第5.2.5条铁路、一般公路的高程控制等级,应采用五等,并应在不大于30km处与国家或其他控制点联测。

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按本规范第三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5.2.6条汽车专用公路的平面控制,应布设附合导线,其主要技术要求,宜按本规范第二章中导线测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5.2.7条汽车专用公路的高程控制,应布设附合路线,其主要技术要求,应按本规范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5.2.8条定测阶段的放线测量,应根据初测导线或航测外控点及图纸上定线线位,采用极坐标法、拨角法、支距法等进行。

第5.2.9条正交点的水平角观测,应符合本规范第5.2.4条的规定。

副交点应观测两测回,其角值限差,不应超过表5.2.9的规定。

副交点的角值限差表5.2.9第5.2.10条当采用延长直线增设转点或交点时,应采用正倒镜分中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点至转点或转点之间的间距,宜为50~400mm;当视线清晰时,可增至500m。

当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施测时,不宜大于1000m;二、正倒镜点位的横向偏差,每100m不应大于5mm;当间距超过400m时,不应大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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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础平面控制网(CPⅠ)上沿线路附近布设,为勘测、施工阶段的线路平面控制和轨道施工阶段基桩控制网起闭的基准。
2.1.6铺轨基桩控制网(CPⅢ)horizontalcontrol points(CPⅢ)for track base-stake network。
沿线路布设的三维控制网,起闭于基础平面控制网(CPⅠ)或线路控制网(CPⅡ),一般在线下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施测,为轨道铺设和运营维护的基准。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前言
本规范系根据铁道部经规院经规标准(2005)17号文的要求,对《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八章,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和符号、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线路测量、隧道测量、桥涵测量、构筑物变形测量,另有三个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将设计的铁路中心线详细测设到地面的工作。
2.1.10中桩高程测量center-line stake leveling
沿线路以水准点为起闭,测定中线桩处的地面高程或既有线的轨顶高程,也称中桩水准。
2.1.11交叉测量across survey
1.0.7测量精度应以中误差衡量。极限误差(简称限差)规定为中误差的2倍。
1.0.8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书写清楚,签署完善,并应复核和检算,未经复核和检算的资料严禁使用。各种测量原始记录(包括电子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应妥善保存。
1.0.9铁路工程测量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结合各阶段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1.0.10各种测量仪器和工具应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并定期检校和鉴定。
1.0.11新建铁路工程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工程独立坐标系engineering dependent coordinate system
为满足铁路工程建设要求采用的以任意中央子午线和高程投影面进行投影而建立的平面直角坐标系。
7.对施工复测的内容进行修改。
8.增加GPS RTK定测放线及航测法测绘路基横断面等内容。
9.在高程控制测量中增加了在山区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三等水准测量的内容。
10.增加构筑物变形测量和轨道施工测量章节的内容。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通锦路3号,邮政编码:610031),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甲8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铁二局、中铁大桥局、西南交通大学。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1总则
1.0.1为统一新建铁路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计行车速度200km/h及以下新建铁路工程测量。
1.强调了控制测量在新建铁路工程测量中的重要性,增加了第3章平面控制测量和第4章高程控制测量的内容,把线路、桥梁、隧道有关控制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都集中到第3章和第4章中。
2.体现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三网合一”的测量理念
为保证控制网的测量成果质量满足新建铁路勘测、施工、运营维护三个阶段测量的要求,适应铁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需要,三阶段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必须采用统一的基准。
2.1.2卫星定位测量satellite positioning
利用两台或两台以上卫星定位接收机同时接收多颗定位卫星信号,确定地面点相对位置的方法。
2.1.3基础框架平面控制网(CP0)horizontal control points(CP0)for basic frame network
为满足线路平面控制测量起闭联测的要求,沿线路每50km左右建立的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作为全线(段)的线路平面坐标基准。
1.0.3新建铁路工程测量平面坐标系统应采用国家坐标系或工程独立坐标系,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值不宜大于25mm/km。
桥梁和隧道控制测量可采用施工独立坐标系。
1.0.4新建铁路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个别地段无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水准点时,可引用其他高程或以独立高程起算,但在全线高程测量贯通后,应消除断高,换算成1985国家高程基准。有困难时应换算成全线统一的高程系统。
2.1.7三角形网triangular network
由一系列相连的三角形构成的测量控制网,它是对以往三角网、三边网、边角网的统称。
2.1.8工点地形图topographic map of construction site
为车站、桥梁、隧道、路基和站场等工程设计提供的局部大比例尺地形图。
2.1.9中线测量center line survey
2.1.4基础平面控制网(CPⅠ)horizontal control points(CPⅠ)for basic network
在基础框架平面控制网(CP0)的基础上,沿线路走向布设,按GPS静态相对定位原理建立,为线路平面控制网和铺轨基桩控制网起闭的基准。
2.1.5线路控制网(CPⅡ)horizontalcontrol points(CPⅡ)for route network
3.确定了新建铁路工程平面控制测量分级布网的布设原则。
4.提出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平面坐标系统宜满足投影长度变形值≤25mm/km的要求。
5.提高了新建铁路工程测量高程控制网的精度等级。
6.将采用定测中线控制桩作为联系铁路勘测设计与施工的线路平面测量控制基准,修改为以平面控制网为新建铁路设计与施工测量的基准。
1.0.5新建铁路工程测量的平面、高程控制网,按施测阶段、施测目的及功能可分为勘测控制网、施工控制网、运营维护控制网。为了保证勘测、施工、运营维护各阶段平面测量成果的一致性,三阶段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必须采用统一的基准。
1.0.6线路平面、高程控制测量精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级应根据设计行车速度和轨道结构类型分级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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