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注册品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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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注册品牌汇总

交割部

二○一七年一月

1001、三乐牌

生产企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连城铝业)

产地:甘肃永登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三乐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5×85 mm

块 重: 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1002、海湖牌

生产企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青海西宁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海湖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4×85 mm

块 重: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 “#”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1003、银箭牌

生产企业:抚顺铝厂

产地:辽宁抚顺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银箭牌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4×85 mm;660×172×90 mm

块 重:20±2kg;15±2kg

捆 重*:约1080 kg;660 kg

每 捆:54块;4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37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1004、红鹭牌

生产企业:白银有色金属公司

产地:甘肃白银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红鹭牌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4×85 mm

块 重:20±2kg

捆 重*:约860-8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9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1005、LL、LL2牌

生产企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兰州铝业)

产地:甘肃兰州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LL牌, LL2牌

LL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4×85 mm:795×165×85mm

块 重: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丰”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1006、包铝牌

生产企业: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产地:内蒙古包头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包铝牌,BTL牌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730×165×85 mm(15±2kg锭型)

800×180×90 mm(20±2kg锭型)

块 重:15±2kg或20±2kg

捆 重*:约830 kg或680kg (15±2kg锭型)

约1050 kg(20±2kg锭型)

每 捆:54块或44块(15±2kg锭型)

54块(20±2kg 锭型)

每交割单位(25吨)*:约30捆或37捆组成(15±2kg 锭型)

约24捆组成(20±2kg 锭型)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1007、山铝牌

生产企业: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山东淄博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产品商标:山铝牌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740×180×88 mm

块 重: 20±2kg

捆 重*:约1180 kg

每 捆:59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1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1008、QTX、QX牌

生产企业: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宁夏青铜峡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产品商标:QTX、QX牌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20×190×85 mm

块 重:20±2kg

捆 重*:约95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6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生产企业:湖北丹江铝业有限公司

产地:湖北丹江口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丹江牌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4×85 mm

块 重: 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 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 “#”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4年11月

生产企业:陕西铜川铝业有限公司

产地:陕西铜川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产品商标:玉华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4×85 mm

块 重: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4年11月

生产企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河南郑州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雪山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5×85 mm

块 重: 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 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4年11月

生产企业: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

产 地:甘肃陇西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AL99.70)

注册商标:甘铝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约 800*180*90 毫米

块 重:约20公斤

捆 重:约1080公斤

每交割单位(25吨):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毫米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

“#”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标准中的AL99.70规定 注册时间:2011年1月

产 地:甘肃嘉峪关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AL99.70)

注册商标:甘铝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约800*180*90 毫米

块 重:约 20公斤

捆 重:约1080公斤

每交割单位(25吨):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毫米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

“#”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标准中的AL99.70规定 注册时间:2016年8月

1013、兰江牌

生产企业:浙江华东铝业有限公司

产地:浙江兰溪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兰江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4×85 mm

块 重: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 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5年2月

1014、三门水牌

生产企业: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河南三门峡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三门水牌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650×176×85 mm或805×184×85 mm

块 重:15±2kg或20±2kg

每 捆:49块或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34捆或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5年4月

生产企业: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河南焦作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 万方牌

产品标识(如图):

(一)

(二)

外形尺寸:805×184×85 mm

块 重: 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6年1月

生产企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产 地:河南永城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AL99.70)

注册商标:如固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约750*174*76毫米

块 重:约20公斤

捆 重:约1080公斤

每交割单位(25吨):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毫米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 “#”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标准中的AL99.70规定 注册时间:1996年1月

产 地:新疆昌吉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AL99.70)

注册商标:如固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约800*175*90毫米

块 重:约20公斤

捆 重:约1080公斤

每交割单位(25吨):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毫米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 “#”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标准中的AL99.70规定 注册时间:2016年10月

生产企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广西平果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右江牌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740×180×88 mm

块 重: 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7年1月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会员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业务活动,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会员资格 第四条交易所会员按业务范围分为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第五条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承认并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三)申请期货公司会员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申请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或被期货交易所除名的记录;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完善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 (六)具有取得期货从业资格的人员、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 (七)申请期货公司会员的,应当持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八)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成为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年度会计报告;

(四)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五)主要交易设施和信息设施的使用权证明; (六)交易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申请成为期货公司会员的,除提供前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 (一)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二)公司章程和期货经纪业务规则; (三)期货经营机构的设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期货业务主要负责人简历、期货从业人员名册。第八条申请交易所会员资格,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交易所会员资格的目的和理由; (二)书面承诺遵守交易所章程和各项规定; (三)组织机构、经营机构的设置情况; (四)近两年期货交易情况;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2017年修订)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交易。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交易所、会员、境外经纪机构、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约 第四条 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品种。上市品种的合约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等。 第五条 期货合约是指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品种、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机构等。

第六条 期权合约是指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期权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名称、合约标的物、合约类型、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到期日、行权方式、行权价格、交易代码、上市机构等。 第七条 合约附件是合约的组成部分,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约以人民币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货币计价。 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 第九条 经中国证监会确定并公布,交易所可以上市境内特定品种。 境外经纪机构、境外交易者只能从事境内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经交易所批准,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可以直接在交易所从事境内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具体办法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三章会员管理 第十条 交易所会员分为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交易所可以根据交易、结算等业务的需要,设立特别会员。 第十一条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规范期货交易,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下文是小编收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席位管理 第三条交易席位是会员将交易指令输入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通道。 交易席位分为场内交易席位和远程交易席位。 第四条在取得会员资格后,会员即拥有一个场内交易席位。会员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交易席位,应当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经交易所批准,可以增加交易席位。 第五条会员增加交易席位仅是增加该会员的交易通道,交易所对会员的持仓限额、风险控制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管理规定不变。 第六条会员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营状况良好且无严重违规记录; (二)自申请之日起前三个月成交量连续排名前50位,或从事交易

所期货交易的单量较多; (三)交易所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会员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应当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增加席位申请表》,并提交近一年期货经纪业务的基本情况、申请增加场内交易席位说明等材料。 第八条增加场内交易席位申请经交易所批准后,会员应当与交易所签订协议书,协议期限为一年,使用费按年收取,每年为2万元。 第九条协议签署后,会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办理有关入场手续。无故逾期的,视同放弃。 第十条协议尚未到期的,会员提出申请终止使用增加席位,经交易所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协议。 第十一条会员丧失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其拥有的交易席位全部终止使用。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强制撤销会员增加的交易席位: (一)管理混乱、有严重违规行为或经查实已不符合条件的; (二)私下转包、转租或转让交易席位的。 第十三条会员终止使用场内交易席位后,使用费不予返还。 第十四条由于计算机终端、通讯系统等交易设施发生故障,致使10%以上的会员不能正常交易的,交易所应当暂停交易,直至故障消除为止。 第三章交易大厅管理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如何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口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帐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帐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帐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 易所、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结算工作;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之间的结算工作。 结算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帐册,以备 查询和核实。 第十一条结算交割员是经会员法人授权代表会员办理结算和交割业务 的人员。每一会员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结算交割员。 结算交割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培训合格,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经所属会员的法人授权后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证》(以下简称《结算交割员证》)。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市品种 目录 一、阴极铜期货合约(CU) 二、铝期货合约(AL) 三、锌期货合约(ZN) 四、橡胶期货合约(RU) 五、燃料油期货合约(FU) 六、黄金期货合约(AU) 1.2 铜期货交易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

铜精矿主要出口国:智利、美国、印尼、葡萄牙、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铜精矿主要进口国:日本、中国、德国、韩国、印度等。 精铜主要出口国:智利、俄罗斯、日本、哈萨克斯坦、赞比亚、秘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精铜主要进口国:中国、美国、日本、欧共体、韩国、台湾等。 铜期货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供求关系 铜是重要的工业原材料,其需求量与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经济增长时,铜需求增加从而带动铜价上升,经济萧条时,铜需求萎缩从而促使铜价下跌。 在分析宏观经济时,有两个指标是很重要的,一是经济增长率,或者说是GDP 增长率,另一个是工业生产增长率。 ●进出口政策 进出口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是通过调整商品的进出口成本从而控制某一商品的进出口量来平衡国内供求状况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铜原料的进口关税2%,出口关税5%。 ●用铜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 消费是影响铜价的直接因素,而用铜行业的发展则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例如,20 世纪90年代后,发达国家在建筑行业中管道用铜增幅巨大,建筑业成为铜消费最大的行业,从而促进了90 年代中期国际铜价的上升,美国的住房开工率也成了影响铜价的因素之一。2003 年以来,中国房地产、电力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铜消费的增长,从而成为支撑铜价的因素之一。在汽车行业,制造商正

在倡导用铝代替铜以降低车重从而减少该行业的用铜量。此外,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铜的应用范围在不断拓宽,铜在医学、生物、超导及环保等领域已开始发挥作用。 IBM 公司已采用铜代替硅芯片中的铝,这标志着铜在半导体技术应用方面的最新突破。这些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铜的消费。 二、铝期货合约(AL) 中国是铝期货的最大生产国消费国 铝期货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介绍

目录 一、阴极铜期货合约(CU) 1.1铜期货交易时间 1.2铜期货交易合约 1.3铜期货合约的概述 1.4铜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1.4.1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制度 1.4.2铜期货合约限仓制度 1.5铜期货合约的交割 1.6影响铜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二、铝期货合约(AL) 2.1铝期货交易时间 2.2铝期货交易合约 2.3铝期货合约的概述 2.4铝期货的风险管理办法 2.4.1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2.4.2铝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2.5铝期货合约的交割 2.6影响铝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三、锌期货合约(ZN) 3.1锌期货交易时间 3.2锌期货交易合约 3.3锌期货合约的概述 3.4锌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3.4.1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3.4.2锌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3.5锌期货合约的交割 3.6影响锌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四、橡胶期货合约(RU)

4.1橡胶期货交易时间 4.2橡胶期货交易合约 4.3橡胶期货合约的概述 4.4橡胶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4.4.1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4.4.2橡胶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4.5橡胶期货合约的交割 4.6影响橡胶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五、燃料油期货合约(FU) 5.1燃料油期货交易时间 5.2燃料油期货交易合约 5.3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概述 5.4燃料油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 5.4.1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5.4.2燃料油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5.5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割 5.6影响燃料油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六、黄金期货合约(AU) 6.1黄金期货交易时间 6.2黄金期货交易合约 6.3黄金期货合约的概述 6.4黄金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理 6.4.1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制度 6.4.2黄金期货合约的限仓制度 6.5黄金期货合约交割 6.6影响黄金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 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 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 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账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等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账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等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 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 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账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 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结算工作;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之间的结算工作。 结算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账册,以备查询和核实。 第十一条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2003年07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阴极铜、铝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 第五条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表一 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X(万手) 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交割月份的第六个交易日起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起 阴极铜交易保证金比例 X>16万手 12 投机 10% 8% 6.5% 10% 15% 20% 保值 10% 8% 6.5% 5% 5% 5% 铝交易保证金比例 X>16万手 12 投机 10% 8% 6.5% 10% 15% 20% 保值 10% 8% 6.5% 5% 5% 5% 天然橡胶交易保证金比例 X>16万手 14 投机 20% 14% 12% 15% 15% 20% 保值 20% 14% 12% 10% 10% 10%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新开仓合约按该级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交易结束后,交易所对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第六条当某期货合约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则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当某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涨跌之和达到第一个交易日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的2.5倍、连续四个交易日的涨跌之和达到第一个交易日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的3倍或者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涨跌之和达到第一个交易日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的3.5倍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简介

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 割仓库简介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交割环节作为联系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纽带,是期货交易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交割地点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进行实物交割的指定交割仓库。 商品期货交易大多涉及大宗实物商品的买卖,因此,统一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保证卖方交付的商品符合期货合约规定的数量与质量等级,保证买方收到符合期货合约规定的商品。期货交易所在指定交割仓库的时候主要考虑的因素是:指定交割仓库所在地区的生产或消费集中程度,指定交割仓库的储存条件、运输条件和质检条件等 期货的交割仓库是指在期货交易的最后环节---实物交割环节中为买方按照期货合约提取现货提供地方的 商品期货交易大多涉及大宗实物商品的买卖。投资者手中的商品期货合约到期时如果还未进行对冲平仓,则会进行标的物的实物交割环节。期货交易是一种标准化的交易,能够进入实物交割环节的标的物必须满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交割等级,这种标准化的规定能够使得期货交易双方在交易时无须对标的物的质量等级进行协商,从而统一按照交易所规定的质量等级进行交割,节约了交易的时间成本。同时在实物交割的具体实施中,买卖双方并不是直接进行实物商品的交收,而是交收代表商品所有权的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是指有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制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标准仓单经交易所注册后生效,可用于交割、转让、提货、质押等 期货的交割仓库是指为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环节能够顺利进行而通过交易所直接指定满足相关条件的大型仓库、物流基地等。该类仓库或基地一般在生产或消费集中程度,交割仓库的储存条件、运输条件和质检条件上都必须具备明显优势。目前中国的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均在全国范围内有自己的指定期货交割仓库,主要负责商品现货的入库验收、集中保管及实物交割。 商品现货入库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必须满足期货交易所指定的标准化条件,一般对商品的质量等级、产品规格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商品入库必须通过指定交割仓库的统一验收,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实物提货凭证。实物提货凭证经交易所注册生效即标准仓单,可用于交割、转让、提货、质押等。 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一般在硬件设施上必须达到交易所指定的相关要求,必须具备安全保管商品的基本条件。其中主要要求仓库所在地区必须是交通较为发达,自然环境较为良好,便于商品的质量检验及转入库的地区。具体期货指定仓库申请条件具体以各大期货交易所出台的《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为准。 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在提货程序上也必须符合标准化程序,提货人必须持有经交易所认可的标准仓单方可提货。标准仓单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注销,客户的标准仓单的转让和注销必须通过期货交易所会员(有席位的期货公司)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合约资料整理

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合约资料整理第一部分交割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标准合约

第二部分交割质量标准 1. 交割单位:实物交割以每手或其整数倍交割。 2. 质量标准: 国产一级标准橡胶(SCR5的内在质量和外包装,符合国标GB/T8081-1999。进口3号烟胶片(RSS3)的内在质量和外包装,符合国际橡胶品质与包装会议 (IRQPC制定的《天然橡胶等级的品质与包装国际标准(绿皮书)》1979年版)。 3. 包装: ( 1 )国产一级标准胶的外包装应当用聚乙烯薄膜和聚丙烯编织袋双层包装,每 包净重40kg,每吨25包,无溢短。胶包尺寸为60X40x 20cm胶包外表面应当标明: 标准橡胶、级别、净重、生产厂名或代号、生产日期等内容。 ( 2)进口 3 号烟片胶为胶片复盖的胶包,每个交货批次的胶包重量应当一致,标准件重为111.11kg ,每吨9 包,无溢短。非标准件重可以按实计量,允许有±0.2%的磅差和± 3%的溢短。 4. 交割商品必备单证: ( 1)国产一级标准橡胶在实物交割时应当提供与实物一致的交易所指定的国家法定检验机构(附件七)出具的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原件。 (2)进口3号烟片胶在实物交割时应当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商检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外贸合同、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复印件。 (3)检验方法为抽样检验,抽样地点应当入库完毕后在指定交割仓库内,严禁在车站、码头等运输途中抽样。检验批量以100吨以下(包括100吨)为一个检验批次,超过100 吨应当分若干批次检验。 国家税收、商检等政策调整的,应当遵守其规定,相关进口商品的单证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5. 有效期: ( 1)国产一级标准橡胶在库交割的有效期限为生产年份的第二年底,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当年生产的国产一级标准橡胶如要用于实物交割,最迟应当在第二年的六月份以前(不含六月) 入库完毕,超过期限不得用于交割。 ( 2)进口 3 号烟片胶在库交割的有效期限为商检证签发之日起十八个月,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用于实物交割的 3 号烟片胶应当在商检证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进库,否则不得用于交割。 (3)在库天然橡胶的商检证、质检证(或检测/鉴定报告)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期满后,其相应的商品应当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下次交割。 6. 到库天然橡胶应当干燥、清洁:指定交割仓库在验收时应当对整批交割商品的10%开包检查,并重新缝好。如发现有表面老化龟裂、雨淋、受潮、霉变、发黑、污染严重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予以拒收,不得用于交割。 标准仓单所列标的物应当是同一批次、同一产地的天然橡胶。 仓储费的支付:7.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业务操作指南

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业务操作指南 第一章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概述 一、简介 为加强标准仓单的管理,规范参与各方的行为,保障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推出了新一代标准仓单管理系统。 标准仓单将以电子方式存在,本操作指南所称的电子仓单是指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以下简称指定交割仓库)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生成的无纸化标准仓单。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等仓单业务参与者应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具体包括仓单生成、交割和期转现、仓单冲抵保证金、仓单转让、仓单质押、仓单注销等。 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基于浏览器/服务器(B/S)架构,仓单业务参与者可以使用浏览器,通过因特网访问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由交易所维护和管理。 二、系统结构图

第二章帐户和用户管理 一、标准仓单帐户 任何机构应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先开立标准仓单帐户(以下简称帐户),方可持有标准仓单,参与标准仓单业务。标准仓单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即一个机构只能拥有一个标准仓单帐户。 标准仓单帐户分为自营会员标准仓单帐户、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和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自营会员在交易所开立自营会员标准仓单帐户。 交易法人是指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的法人客户。交易法人应通过为其开立交易帐户的期货公司办理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的开立手续。 非交易法人是指不在交易所从事期货交易,但与仓单业务有关的法人客户,包括参与标准仓单现货交易的企业、提供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交易所、期货公司等。非交易法人应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参与标准仓单现货交易的企业可通过期货公司或指定交割仓库为其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提供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如银行)可通过交易所、期货公司或指定交割仓库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即质权人帐户。 其他持有标准仓单的机构,应在交易所开立非交易法人标准仓单帐户。 二、仓单系统用户 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交割仓库等仓单业务参与者应先创建仓单系统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才能登录和使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办理仓单业务。 指定交割仓库的用户由交易所创建。指定交割仓库应向交易所提出创建用户的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可以申请创建一个以上的指定交割仓库用户,具体的数额由交易所审定。 自营会员和期货公司的用户由交易所创建。自营会员和期货公司应向交易所提出创建用户的申请。一个会员可以创建一个以上的会员用户,具体的数额由交易所审定。 交易法人和非交易法人由为其开立标准仓单帐户的期货公司或指定交割仓库创建用户。非交易法人的标准仓单帐户由交易所开立的,其用户由交易所创建。一个交易法人或非交易法人的标准仓单帐户最多可创建5个用户,一般情况下,客户可申请开立1-3个用户,如有特殊需要,客户须另外提交开户申请,经交易所核准后,方可开立4个以上的用户。

Nfdiry上海期货交易所(1)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百度文库专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 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指南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0年12月

目录 一、期货保税交割的意义 (3) 1、什么是期货保税交割? (3) 2、期货保税交割的意义是什么? (3) 二、期货保税交割的政策支持 (3) 1、期货保税交割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3) 2、关于期货保税交割国家已出台哪些政策? (4) 三、保税监管区域、保税交割仓库、保税仓单等 (4) 1、什么是保税监管区域? (4) 2、什么是区内企业?区外企业?境外企业? (5) 3、如何注册成为区内企业? (5) 4、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如果拿到保税标准仓单如何办理货物的进口手 续? (5) 5、保税港区内企业可以从事哪些业务类型? (5) 6、什么是保税标准仓单? (5) 7、拿到保税标准仓单的企业如何办理报关报检手续? (5) 8、什么是保税交割结算单? (6) 9、保税交割结算价如何计算? (6) 10、保税交割结算价的作用是什么? (6) 11、期货保税交割货物如何报关? (6) 12、什么是指定保税交割仓库? (6) 13、保税交割仓库企业如何注册? (7) 14、保税交割仓库的仓库管理有哪些要求? (7) 15、保税交割仓库的相关收费标准和完税交割仓库是否有所不同? (7) 16、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品种是什么? (7) 17、期货保税交割货款是以人民币还是其他货币结算? (7) 四、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操作与现行交割业务操作的对比 (8) 1、试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后与现行市场运作模式的异同有哪些? (8)

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品种说明介绍

.- 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品种简介 一、国内期货交易所 1、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1998年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和上海粮油交易所三所合并而成,其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铜、铝和天然胶。 2、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成立,是我国第一个从事以粮油交易为主,逐步开展其它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所,她的前身是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小麦、优质强筋小麦。 3、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11月成立,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大豆、豆粕。 二、国内期货品种 一、大豆(大连) 大豆是重要的粮油兼用作物,含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在我国大豆大部分供食用,工业上的用途也很广泛。 我国是大豆的故乡,分布广泛,遍及各地。世界上主要生产国为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美国约占48%。近年来,世界大豆贸易增长很快,价格波动剧烈。大豆属于国际性商品,有很大的差价利润可图。 .- 影响大豆价格的主要因素: (1)市场供求变化。尤其是美国、巴西等国的生产情况。 (2)大豆库存量及供给动向。 (3)天气情况。 (4)国家粮油政策的影响。

(5)玉米、小麦等期货价格的影响;这几种物品有一定的替代性。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标准合约 二、豆粕(大连) .- 豆粕是大豆经过提取都有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按提取方法不同可分一浸豆粕和二浸豆粕。 豆粕主要用于饲料、糕点食品、健康食品、化妆品和抗菌素原料等。85%用作饲料,豆粕富含蛋白质,豆粕主要产于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印度、巴拉圭。它的生产基本上和大豆保持同等增长。主要消费国为美国、欧盟、中国、东亚国家。我国豆粕市场的特点是北方生产,南方消费,东北三省是我国主要豆粕生产地。

上海期货交易所业务细则及有关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业务细则及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0-01-29 10:10 交易 1、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和客户的铜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如下: 表一:铜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限仓的具体比例和数额(单位:手) 注:表中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为双向计算,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客户的持仓限额为单向计算;经纪会员的限仓数额为基数。 2、套期保值交易 申请套期保值交易,须填写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与申请保值交易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相一致的有关证明材料。 套期保值的申请必须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申请。交易所在收到套期保值申请后,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必须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在交割月前一个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不得重复使用。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和交割量单独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不受持仓限量的限制。 结算 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1、日常结算 交易所在各结算银行开设专用的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会员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会员须在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用于存放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资金帐户的保证金实行分帐管理。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追加保证金:当每日收盘结束,若结算后的结算准备金小于最低余额的,会员必须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将资金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及时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则禁止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2、交易保证金: ●是指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 用的保证金。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关 于阴极铜标准合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铜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注册品牌汇总

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注册品牌汇总 交割部 二○一七年一月

1001、三乐牌 生产企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连城铝业) 产地:甘肃永登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三乐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5×85 mm 块 重: 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1002、海湖牌 生产企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青海西宁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海湖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4×85 mm 块 重:20±2kg 捆 重*:约1080 kg 每 捆:5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 “#”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1003、银箭牌 生产企业:抚顺铝厂 产地:辽宁抚顺 产品名称:重熔用铝锭 产品商标:银箭牌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805×184×85 mm;660×172×90 mm 块 重:20±2kg;15±2kg 捆 重*:约1080 kg;660 kg 每 捆:54块;44块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3捆;37捆组成 包装材料:0.9*32 mm钢带,表面作防锈处理。“#”字形打捆,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1196-2008(AL99.70) 注册日期:1993年11月

参观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上海银行博物馆

参观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上海银行博物馆 在这次暑期课程期间,我们参观了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上海银行博物馆,领略到了迅速发展的金融脉搏与银行的发展历史。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1999年开始运作。根据中国国务院的决定,将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统一合并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为1.25亿人民币,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单位,采取会员制的组织模式,并接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址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目前上市交易的品种有铜、锌、铅、螺纹钢、线材、铝、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四个品种的标准合约,还曾经交易过胶合板和籼米。现在“上海铜”的定价已经在国际上拥有相当大的影响。2008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加设有黄金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历史博物馆和交易大厅里,工作人员结合历史数据和实物,为我们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期货的作用和机制,以及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将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历史融入到整个上海,乃至整个中国的发展轨迹中来展示,让我们对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代表的中国期货和期货交易相关机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最令人感触的是交易厅内的景象与以往的人身鼎沸大不相同,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现在,交易都以网上交易为主,交易厅里的红马褂和黄马褂只是网络出现故障时的“替补”。 接下来我们参观了上海银行博物馆,上海银行博物馆筹建于1998年,收集银行史料文物藏品2万余件,陈列展品两千余件,展馆从“上海近代银行业的崛起”“国民党南京政府的银行体系”“建国以来上海银行业的发展”等部分,以上海近代银行发展史为主线,展现了上海150年的银行沧桑,浓缩了上海金融发展历史。我们在银行博物馆里看见了许多有趣的藏品:当时作为存取款凭证的折子,毛笔直行书写,采用折叠翻页的形式,这就是后来“存折”说法的来历。馆藏的一台“国民”牌机械记账机是上海银行博物馆的“镇馆之宝”。这台机械记账机,由美国人生产于上世纪二十年代,是筹馆初期工作人员从中国工商银行虹口支行的防空洞内找出也是全世界仅存的一台机械记账机。上世纪四十年代,银行记账都采用手工操作,而上海的一些大银行为了满足激增的金融业务量,引进了这种机械记账机,其既有记账功能,又有计算功能,并附带英文打字机,一直在银行中沿用至上世纪八十年代。有历史价值的展品还有钱庄存折、帐册、汇票,各个时期的银行印章、支票、股票、徽章、器具、早期银行使用的试金石、对金牌、天秤等,还有较为珍贵的两千多年前战国楚国“郢爰”、西汉时期的“金饼”、王莽时期的“金错刀”、至元宝钞、革命根据地纸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等。银行博物馆还设“清末民初钱庄”、“兑换银元”、“80年代初人民银行储蓄所”四个场景,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的人物雕塑栩栩如生。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9:00至10:15、 第二节交易时间自10:30至11:30; 下午交易时间自13:30至15:00。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 上午9:00-10:15 10:30-11:30; 下午13:30-15:00 大连商品交易所: 上午9:00-10:15 10:30-11:30; 下午13:30-15:00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上午9:15—11:30; 下午13:00—15:15 商品交易所交易日8:55至8:59为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8:59至9:00为撮合成交时间不能挂单。 中金所交易日9:10至9:14为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挂单;9:14至9:15为撮合成交时间不能挂单。 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品种上市时间及交易单位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代码品名上市时间交易单位合约月份 M豆粕:2000年07月17日10吨/手1,3,5,7,8,9,11,12月 Y豆油:2006年01月09日10吨/手1,3,5,7,8,9,11,12 月 C玉米:2004年09月22日10吨/手1,3,5,7,9,11月 P棕榈油:2007年10月29日10吨/手1—12月 J LLDPE:2007年07月31日100吨/手1—12月 V PVC:2009年05月25日5吨/手1—12月 A黄大豆1号:2002年03月15日10吨/手1,3,5,7,9,11月 B黄大豆2号:2004年12月22日10吨/手1,3,5,7,9,11月 说明:大豆期货1993年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时,交易标的为“黄大豆”,转基因、非转基因大豆均可以交割。2001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农业转基因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陆续出台。2002年,为贯彻执行国家转基因政策,加强对进口转基因大豆的管理,大商所将黄大豆合约拆分为黄大豆1号合约(2002年3月15日上市,只允许非转基因大豆交割)和黄大豆2号合约 (2004年12月22日上市)。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CZCE): 代码品名上市时间交易单位 CF棉花:2004年06月01日5吨/手 SR白糖:2006年01月06日10吨/手 TA PTA:2006年12月18日5吨/手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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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07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阴极铜、铝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0%。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能够调整交 易保证金。 3

第五条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和持仓的不同数量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表一 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X(万手) 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交割月份的第六个交易日起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起 阴极铜交易保证金比例 X>16万手 12 投机 10% 8% 6.5% 10% 15% 20% 保值 10% 8% 6.5% 5% 5% 5% 铝交易保证金比例 X>16万手 12 投机 10% 8% 6.5% 10% 15% 20% 保值 10% 8% 6.5% 5% 5% 5% 天然橡胶交易保证金比例 X>16万手 14 投机 20% 14% 12% 15% 15% 20% 保值 20% 14% 12% 10% 10% 10% 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新开 4

仓合约按该级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交易结束后,交易所对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 第六条当某期货合约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则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当某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按结算价计算的涨跌之和达到第一个交易日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的 2.5倍、连续四个交易日的涨跌之和达到第一个交易日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的3倍或者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涨跌之和达到第一个交易日合约规定的最大涨跌的 3.5倍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的措施。提高交易保证金的幅度不高于合约规定交易保证金的一倍。 交易所采取上述措施须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八条当某期货合约的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按有关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第九条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交易保证金比例中的较大值收取。 第三章涨跌停板制度 第十条交易所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上市期 5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1.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手续费规则(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三十七条)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2.发布日期为2016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 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 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 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 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帐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帐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 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 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帐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 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会员与客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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