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

一、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并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将牌照悬挂于车辆上;

3、编制并实施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监督、确认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工作;

5、对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纠正和阻止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6、组织实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

二、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职责:

司机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和使用的直接实施者,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操作,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2、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3、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维保工作;

4、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5、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2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厂内机动车辆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如下: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并操作证上岗。

5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

6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7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由用本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

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有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3全车各部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物变形,物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应保持畅通。

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和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驶,转向能自动回正。

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0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1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2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3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

意外脱沟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然有效。

14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符合有关标

准及规定。

15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能应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能因车辆震动而自行开关。

16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17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18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

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19 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应灵敏、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0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21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22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

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23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四、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障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在管理、操作厂内机动车辆的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一)、通用规定

1、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严禁无证驾驶。

2、驾驶员在行驶中必须思想集中,谨慎驾驶,不准吸烟、饮食或闲谈,严禁酒后驾驶。

3、多班制运行时,驾驶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

4、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驾驶人员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制动、转向机、喇叭、灯光和液压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方能正式启动。

5、坚持“五不出车”,即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和安全装置不正常不出车。严禁带病出车。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7、车辆应靠右侧行驶,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情况,确认无人员或障碍物后,再鸣号起步。

8、车辆转弯、进入车间、库房或狭窄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9、车辆在斜坡路面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刹住车辆。不得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10、车辆不得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得横跨坡道行驶。

11、车辆会车时,应空车让重车,支线车让干线车,室内车让室外车,让一切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

12、同方向行驶时,前车与后车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1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现异状、异声或异味时,应立即靠边停车检查。

14、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厂内机动车辆驶入指定的地点,按序停放整齐,并做好清洁工作。驾驶员离开司机室,应切断电路,取下钥匙。

15、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车辆不得移动位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6、液力传动车辆必须在空挡时才能启动,静压传动车辆处于制动状态才能启动发动机。

17、厂内机动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超长、超宽、超高装载。(二)特殊规定

1、叉车安全操作:

①搬运货物时货叉必须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挑物。

②货叉上不得站人,不得将货叉从人头顶经过。

③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起升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高起升叉车工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装卸作业时应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

④带属具叉车空车运行时,应当作有载叉车来操作。

⑤严格遵守载荷曲线表中允许的载重范围,不允许超负荷。

⑥为使叉车在运动中有良好的稳定性,铲取货物后,门架应退至车身近处,货叉应最大后倾。

2、挖掘机安全操作

①操作时必须特别注意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

②任何情况下,铲斗不得越过驾驶室。

③挖掘机行驶时,铲斗应保持离地200~300mm。

④不得试图利用回转移动物体。不得将铲斗用于破碎坚硬地面。

3、牵引车安全操作

①满载时只允许以低速挡行驶,上坡时应该接入低速挡,下坡时可空档滑行,但不得切断点火电路。

②非紧急情况,制动不应过于急猛。

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 理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大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备件等需要在厂区内频繁往返地运输。厂内广泛采用的无轨车辆运输,如汽车、叉车、铲车、电瓶车、手推车等,该方式具有投资少、灵活性大、对地形要求不高、使用方便等优点。 厂内运输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效率、减轻作业人员体力劳动强度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厂内机动车辆运输伤害事故。与上述加工机械不同,加工机械主要是部件运转,其危区范围小,而厂内运输车辆是设备整体运行,其运行所到之处都可构成危区,危区范围广。因此,对厂内运输车辆的伤害的预防,应从车、厂区运输路线、驾驶人员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确保运输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 厂内运输车辆应符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及时排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制、改装、修复或新购的运输设备,应有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证明确实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生产经营单位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3.厂内道路应符合工业生产经营单位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要求 应根据厂区的条件和工艺过程的性质,设置显易见的交通信号标志,并装有足够的照明。对于运输设备来往频繁要地,为了确保安全,可采取防护隔离措施。车辆进出车间时,应有声、光报警。道路转弯半径应便于车辆通行,主、次干道的最大纵坡度一般不应大于8%。经常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道路的最大纵坡度不应大于6%。在弯道、交叉路口外,在视野范围内,不得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厂内汽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通过道口、弯道、行人稠密地区以及载运危险物品不应超过10km/h,在出入大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3km /h。叉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出入大门或在车间内部不得超过3km/h。电瓶车或其他机动小车在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等。 四、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定期检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异常,应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 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范

我为人人,公益分享!论坛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73536582.html, 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大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备件等需要在厂区内频繁往返地运输。厂内广泛采用的无轨车辆运输,如汽车、叉车、铲车、电瓶车、手推车等,该方式具有投资少、灵活性大、对地形要求不 高、使用方便等优点。 厂内运输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效率、减轻作业人员体力劳动强度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厂内机动车辆运输伤害事故。与上述加工机械不同,加工机械主要是部件运转,其危区范围小,而厂内运输车辆是设备整体运行,其运行所到之处都可构成危区,危区范围广。因此,对厂内运输车辆的伤害的预防,应从车、厂区运输路线、驾驶人员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确保运输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 厂内运输车辆应符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及时排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制、改装、修复或新购的运输设备,应有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证明确实达到安全要求后,方 可投入使用。 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

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生产经营单位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 火星熄灭器。 3.厂内道路应符合工业生产经营单位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要求应根据厂区的条件和工艺过程的性质,设置显易见的交通信号标志,并装有足够的照明。对于运输设备来往频繁要地,为了确保安全,可采取防护隔离措施。车辆进出车间时,应有声、光报警。道路转弯半径应便于车辆通行,主、次干道的最大纵坡度一般不应大于8%。经常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用道路的最大纵坡度不应大于6%。在弯道、交叉路口外,在视野范围内,不得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厂内汽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在通过道口、弯道、行人稠密地区以及载运危险物品不应超过10km/h,在出入大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 3km/h。叉车在厂区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出入大门或在车间内部不得超过3km/h。电瓶车或其他机动小车在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在车间内部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km/h。厂内各种运输车辆在冰雪、泥泞道路行驶时,应装防滑链,并缓慢行驶。 4.驾驶人员必须有证驾驶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安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驾驶。不应将驾驶证转借他人,也不应驾驶与驾驶证规定不符的车辆。必须遵守

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36 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出车前的准备与检查 1、预热(冬季) (1)在露天停放的车辆,对曲轴、变速箱、差速器进气管进行预热,如用火烤预热,应有防火措施,做到均匀预热,以防过热与机油变质。 (2)关紧放水开关,冷却系统内加入85℃以上的热水。 2、检查 (1)检查燃油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 (2)检查灯光、喇叭、转向、制动、传动装置及轮胎气压。 (3)检查行车手续(三照齐全)及随车记录。 3、发动 用手拨动变速排档到空档位置高于怠速运转,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逐渐提高温度(汽油车40℃以上,柴油车50℃以上),倾听发动机有无异常声音。 4、起步 检查四周有无障碍物、鸣喇叭(夜间开车变换灯光),一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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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翻车、轧辗以及在搬运、装卸、堆垛中物体的打击等。 五、安全操作规程: 1.厂内车辆驾驶员经过体检合格后,由正式驾驶员带领辅导实习一个月,经过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合格证,即可独立驾驶。非司机和无证者一律不准驾驶。 2.出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部件是否良好。 3.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4.驾驶室内只许坐一人(随车实习时除外),车厢内及拖挂车上禁止乘人。 5.车辆只准在厂区及规定区域内行驶,凡需驶出规定区域时,必须经公安部门同意。 6.厂区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15km/h。在转弯、狭窄路、交叉口、出入车间的大门、行人拥挤等地方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5km/h。 7.装载物件时,宽度方向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m,长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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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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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8)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9)遵守厂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2)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 电动叉车 1)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电动叉车和机动叉车司机均属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开车; 3)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题

厂车安全管理理论题、判断题 1、叉车的稳定性是指叉车在进行装卸和在各种道路上行走是抵抗倾覆的能力,纵向稳定性和横向稳定性。 正确答案:正确 2、叉车货叉左右两货叉尖的高度差不得超过货叉水平段长度的 正确答案:错误 3、蓄电池车的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没有绝缘层时必须有上的空间。(正确15mm) 正确答案:错误 4、由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急转弯时,应提前减低车速,尽量缩小转弯半径,已克服离心力的影响。 正确答案:错误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动车辆安全管理的作业项目代号是 正确答案:错误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正确答案:正确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总局令第140号)规定,场(

厂)内专用机A5。(正确A8)10mm以5%。(正确3%)分为14、额定载荷下,将叉车门架起升到一定高度后发动机熄火,于10mm。(正确20mm) 正确答案:错误10min门架自沉量不大15、叉车门架不得有变形和焊接脱焊现象,内外门架的滚动间隙应调整合理,于1.5mm,滚轮滚动应灵敏,滚轮及轴应无裂纹、缺陷。轮槽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正确答案:正确 二、单项选择题 1、侧滑量是对( )的要求。 A、制动系 B、传动系 C、转向系 D、行驶系正确答案:C 2、最小离地间隙是指车辆(),车辆除轮胎以外的最低点与地面之间的距离。 A、行驶时 B、作业时 C、空载时 D、满载时正确答案:D 3、电阻式调速蓄电池车是靠改变供给电动机的 A、电压 B、电流 C、电感 D、电容4、驻车制动必须通过机械装置锁住,并且施加于操纵杆上的力应不大于 A、300 B、400 C、500 D、700正确答案:C 5、叉车的倾斜油缸多采用( )式油缸。不得大 10%。 ( )大小在调速的。 (

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除了要遵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以及企业区域内道路、车辆、驾驶员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还应遵守以下常规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作业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①作好严格、细致的交接班,特别要交接好车辆安全装置技术状况。 ②工作时严禁赤脚和穿拖鞋操作。 ③身体过于疲劳,睡眠严重不足和酒后严禁上车操作。 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车辆具有影响人身安全或造成设备损坏现象时,应及时修好后再作业。严禁开带病车。 2、出车前的检查 ①检查转向装置各部件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检查手、脚制动器和制动踏板及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正常。转向机构和制动器是最重要的关键部件,发现毛病,必须立即修理。根据规定润滑有关润滑点。 ②检查车辆的灯光、仪表、信号装置(包括大灯、小灯、雾灯、转向指示灯、尾灯、制动灯、仪表灯、前位灯、侧位灯、后位灯、驻车灯、倒车灯、牌照灯、示廓灯)、反射器、喇叭等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灵活。车厢板、车门、门锁等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③检查轮胎、车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的螺栓、螺母是否紧固。轮胎气压是否符合固定。牵引装置是否联接可靠。 ④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联接是否牢固。 ⑤对内燃机车辆,检查机油、燃油、冷却水是否充足,发动机等动力装置的表面附属件是否齐全有效。 3、行车中的注意事项 ①起步前,须先检查车旁和车下有无人、畜和障碍物,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关好车门,鸣号起步。起步时应采用低速档,起步后,应先试验制动器和转向是否良好。 ②前、后换向应在车辆完全停稳后进行。 ③下陡坡时,应采取低速档,同时断续地轻踩制动踏板,不得紧急制动,以免车辆向前倾覆。上坡时,也应及时转换为低速档。转弯时,应提前减速。急转弯时,应先调换为低速档。 ④行驶中,除紧急情况外,一般不要使用紧急制动,应采取预见性制动,或利用减速滑行降低车速。 ⑤矿区行驶,应遵守矿区限速规定不得高速行车。并遵守矿区交通规则。 ⑥同方向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少于5m。 ⑦司机离开驾驶室,应切断电路,取下钥匙。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 一、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职责: 、建立并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将牌照悬挂于车辆上; 、编制并实施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监督、确认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工作; 、对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纠正和阻止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组织实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 二、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职责 司机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和使用的直接实施者,应履行下列职责: 、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操作,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维保工作; 、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如下: ( )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 )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 )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 )车辆事故记录。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 合格后,并操作证上岗。 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 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厂内运输机动车辆安全要求 1.1限于厂内运输的机动车辆,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使证,并随车携带,牌证不得挪用、涂改、伪造。 1.2厂内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年检,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行使使用。 1.3机动车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齐全有效,行使途中上述部件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使。 1.4经常用于载人的货车,必须装有扶梯、拉手、拉杆等。车厢栏板高度不得低于1m,车厢两侧栏板间有保险锁链。如安装车篷,大型车车篷不得高于1.75m,小型车车篷不得高于1.65m。 1.5外来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有阻火器。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2.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2.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2.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灯、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2.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2.5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2.6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2.7推土机在有坡的地面行驶时,上坡坡度不应大于25°,下坡坡度不应大于35°,并禁止在超过10°的坡度上横向行驶。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 管理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义 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了《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调整范围。 《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二、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 (一)厂(场)内车辆的安全规章制度 1、岗位责任制。明确使用单位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工的各自职责。 2、出车工作制度。明确出车工作时间,出车工作内容,出车工作人员。 3、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4、安全操作规程。 5、维护保养制度。 6、制定厂(场)内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并能有效运转。 7、事故报告制度。 8、厂(场)内车辆安全工作记录。每个工作日结束由专职管理人员检查后签字。 9、检查记录。保证记录完善。包括:定期检验、定期自行检验、日常使用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记录。

(二)厂(场)内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厂(场)内车辆使用单位的技术员必须对厂(场)内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应指定具有厂(场)内车辆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厂(场)内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贯彻执行厂(场)内车辆安全使用技术规程。 ②编制厂(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③参加厂(场)内车辆的交车验收。 ④检查厂(场)内车辆的使用、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⑤厂(场)内车辆的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⑥编制厂(场)内车辆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⑦向主管部门报送当年厂(场)内车辆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厂(场)内车辆定期检验实施情况,存在问题。 ⑧厂(场)内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⑨厂(场)内车辆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⑩厂(场)内车辆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三)厂(场)内车辆的技术档案。 ①厂(场)内车辆使用登记证。 ②厂(场)内车辆检验合格报告。 ③厂(场)内车辆设计技术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文件、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操作说明。 ④厂(场)内车辆制造、使用技术文件及有关资料。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文件。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83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厂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厂内交通事故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车管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贯彻、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四条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并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型必须与驾驶证相符),行驶证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操作证,未经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车辆。 第五条驾驶道路营运客货车、面包车、通勤车的驾驶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上岗证。 第六条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须同时具备国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车辆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入厂规定 1、人事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入厂的手续审查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入厂时,应查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检查的相关记录进行存档。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办理入职手续。每月底,人事部应将当月机动车驾驶员的入厂登记情况送报一份至安全部。 2、对于已入厂但未有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司宽限半年时间进行考证,在半年期限到达后,仍然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将停止机动车驾驶资格。 二、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2、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3、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4、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5、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严禁超载运输。 6、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7、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鸣号减速慢行。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1、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2、车辆驾驶员要每班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3、所有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机动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机动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 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动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证、照齐全,不准驾 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 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涉水时,如水深超过排气管,不得强行通过,并严禁 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并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 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 合。

8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25Mpa时起步,若停在坡道上,气压低于0.4Mpa时,不得滑行发动。 9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10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上路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2m,超出部分不得触电,并应摆放平衡,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1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12 汽车行驶不得熄灭发动机,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车辆停稳后必须采用手制动。 13雾天及粉尘较大时,应开亮车前黄灯行驶;遇视野不清时,须减速行驶,在弯道、坡道和接班出车时,严禁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 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2 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厂内机动车辆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如下: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并操作证上岗。 5 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 6 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7 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由用本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有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技术要求 1 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 全车各部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 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 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 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 7 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 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驶,转向能自动回正。 9 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0 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1 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2 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3 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目的。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厂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使用登记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如:叉车、升降车、装载机、载货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二、新增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 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 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预防厂内机动车辆伤害事故,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厂内机动车辆是指行驶在厂区内的各类机动车辆和专用机动行驶机械。 3、本规定依据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和《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编制。 二、职责 1、厂综合办公室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归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督职能。 2、厂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系培训部门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负责驾驶员的取证、复审等工作。 3、调度室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维护、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车况、技术、安全等管理职能。 4、机电科负责建立机动车辆的档案和台帐;负责机动车辆的使用、检查、保养和管理。 三、车辆驾驶安全规定 1、驾驶员安全规定 (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或转让驾驶证。 (2)、严禁酒后和精神恍惚时驾驶厂内机动车辆,严禁驾驶与准驾车类不符的车辆。 (3)、严禁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超限装载、人货混载和驾驶室超额坐人。 (4)、严禁公车私用。

(5)、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阻碍交通或影响安全的地方。如交叉路口、转弯处等。 (6)、行车时,不得有吸烟、攀谈或做其他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活动。 (7)、行车前、收车后必须检查方向、刹车、轮胎、喇叭、前后(包括转向)灯、指示灯、电表等机械电气设备及安全装置完好有效,燃料、润滑油应充足,并配有合格灭火器材。 (8)、驾驶员发现机件失灵、损坏,应立即修理,严禁带病行驶。(9)、厂内机动车辆要严格按限制速度标志行驶(厂区内行驶限速为15km/h),交叉道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10)、遇有能见度极低或气象条件极其危险时,禁止厂内机动车辆作业。 (11)、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驾驶的其他规定。 2、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车辆的装备、安全保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车容整洁。(2)、车辆的整体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厂内机动车辆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且有相关记录。 (4)、车辆工作时和停运后,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5)、车辆载重不准超过限制重量,货物要捆扎牢固,严禁超长、超宽、超高运载货物。 (6)、装运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装运规则,严禁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混装,货物要放稳固。 (7)、厂内机动车辆必须靠车道右侧行驶。 (8)、车辆在维修、作业等停止行驶的情况下,必须对车辆实施可靠

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84678 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一般要求 1.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过渡疲劳时开车。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2 出车前,驾驶员应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1.3 车辆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1.4 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

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1.5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相关规定。 1.6 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1.7 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用三角木楔牢。 1.8 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1.9 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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