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在保障广大教职工基本医疗的基础上,逐渐向医疗保险平稳过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学校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相关办法进行整理和修订,制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减少医疗经费浪费,杜绝违规违法行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实行医疗基本经费全额报销、超额逐级提高报销比例和个人承担费用较大时通过“爱心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做好教职工医疗保障工作。

二、适应对象

本校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和参加儿童统筹医疗的教职工子女。

三、校内就诊规定

(一)教职工在校综合门诊部凭一卡通就诊。禁止将一卡通借与他人就诊,违者取消当事人当年医疗基本经费。

(二)在校综合门诊部发生的医药费用按成本收费。

(三)享受公费医疗的本校各类人员患病应在校综合门诊部首诊。

(四)校综合门诊部医生处方量严格规定为:急性病2—3天量,慢性病7天量,结核病、心脏血管疾病、高血压、慢性肝炎等慢性病适当放宽至15-30天。

四、校外就诊规定

(一)享受公费医疗的各类人员(家住校外的离退休教职工除外)需转校外医院就诊时,须经校综合门诊部同意并开具转诊单。急诊首诊可在就近公立医院就诊,事后凭急诊病历、急诊证明补办转诊手续,按定点医院报销。

(二)个别特殊疾病患者必须转至本市非定点医院就诊时,经校综合门诊部批准后方可就诊。非定点医院必须是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

(三)寒暑假探亲期间在外地公立医院就诊的急诊医疗费,凭急诊证明按非定点医院比例报销。因公出差期间在公立医院就诊的急诊医疗费,按定点医院比例报销。

(四)回原籍或到外地子女处长期(半年以上)居住的离退休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所属中层单位和总务处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在当地一所乡镇以上综合医院和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诊治,医疗费按定点医院规定比例报销。

(五)教职工住院原则上不再预借支票。

(六)提倡在不影响正常诊疗情况下,对在校外就医时所需的常用药品,凭医院病历和处方回校内取药。

(七)学校定点医院为: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鼓楼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市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口腔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市胸科医院、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江北人民医院、南京市大厂医院、南京市盘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内4个退休人员集中居住点可就近确定一家社区医院作为定点医院,以方便就诊。

五、医疗费报销办法

(一)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医疗基本经费全额报销。医疗基本经费暂定为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2000元/年/人,退休教职工3000元/年/人。学校每年向在职和退休事业编制教职工工资卡中,按标准存放医疗基本经费。医疗基本经费,结余归已。

(二)事业编制教职工超出医疗基本经费额度部分的医疗费用,按下表比例报销:

(三)参加学校“爱心医疗互助基金”的教职工,个人年度自费部分超过一定数额后,可申请校工会“爱心医疗互助基金”补助(详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爱心医疗互助基金”章程)。

(四)离休人员、两院院士在公费医疗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全额报销。

(五)“五七”工不发医疗基本经费,按原办法,定点医院报销50%。

(六)未满18周岁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子女(即儿童统筹),不发放医疗基本经费;其医疗费参照独生子女办法,单年在男方单位报销,双年在女方单位报销;按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比例报销;其医疗费用与教职工本人的累加计算年度金额。

(七)报销范围严格按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江苏省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第三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医疗费报销范围包括中西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某些特殊检查和治疗必须使用的进口材料(如人工晶体心脏起搏器、冠状动脉支架等),其材料费个人自理50%。

(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可回原籍生育,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按定点医院报销。

(十)根据国家、江苏省公费医疗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不予报销:

1.人血白蛋白、白细胞介素,异型包装药品。

2.自行安排医疗单位或医师诊治、疗养、康复、休养的医疗费用。

3.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住院陪护费、护工费、特护费、婴儿费、保温费、产妇卫生费、押瓶费、输血押金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话费、中药煎药费、单独炮制膏剂和丸剂的药材费及加工费等。

4.各种整容、矫形、健美手术(如腋臭、斜视、雀斑、口吃、六指畸形、先天性斜颈、兔唇、整肢、开双眼皮等)的治疗处置费、药品费和矫形器具费等。

5.安装假肢、假眼、配拐杖、畸形鞋垫、肾托、助听器、钢丝背心、各种围腰、钢头颈、疝气带、护膝带、子宫托、人造肛门袋、各种电子磁疗用品和按摩器具、药枕、镶牙、配镜(包括验光费)等费用。

6.非学校组织的各种体检、预防服药和接种、不育症的检查治疗费等。

7.就医路费、急救车费、会诊费及会诊交通费等。

8.用于环境卫生、防暑降温的药品费用。

9.凡属医药科研项目的药品、制剂、检查、化验等费用。

10.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交通事故、责任医疗事故等原因造成伤病所用的一切费用(包括医疗费及抢救费)。

11.因私出国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的医疗费。

12. 留职停薪人员的医疗费。

六、管理、监督和服务

(一)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纪委办、校工会、离退办、审计处、财务处、总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公费医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费医疗改革工作。

(二)建立医药费报销审计检查制度,对职工就诊、用药和报销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校综合门诊部药品采购和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三)建立教职工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对发现的教职工非正常医药费报销情况,在校内网上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严禁违规开药、违规审批、违规报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提高校综合门诊部医护人员的医疗水平,简化报销工作程序,建立医药费报销日常随时审核签字制度,更好地为师生提供服务。

七、附则

(一)本《暂行办法》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经2013年4月28日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试行。

(二)遇国家和政府相关政策调整时,及时修订。

(三)本《暂行办法》由总务处负责实施和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规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要求,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二、学位授予对象 第二条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承认其学历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由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三、学位授予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第四条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规定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 1.在校学习期间,成人函授教育、业余教育学生通过本专业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自学考试学位课程成绩达标; 2.成人函授教育、业余教育学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自学考试非英语类专业英语(二)(英语专业第二外语)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或参加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或就读期间在本校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第五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违反第三条的规定,经教育仍不悔改,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2.因各种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毕业; 3.学位英语、学位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成绩未达到要求者; 4.自学考试学员考试作弊。 第六条对于在校期间累计受一次记过处分、之后有较好表现、成绩有明显进步、其他方面均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以由本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查,主管校长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学位授予程序 第七条本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如下: 1.继续教育学院对学生成绩、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推荐名单,并随同相关材料报学校教务处; 2.教务处对推荐名单、材料进行复审,提出拟授予学位建议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进行全面审议,确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4.继续教育学院填写、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上需注明学习形式和学科门类)。 五、附则 第八条学士学位一律不予补授。 第九条本细则自学考试学员从2008级开始执行,成人函授教育、业余教育学生从2010级开始执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资格评审条件(修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资格评审条件(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校在职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5岁以下须具备博士学位,从事英语、日语及其他小语种、体育、艺术类教师申报教授职务资格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处理程序

附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处理程序 一、发现学生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的,由教务处认定其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性质,并及时将学生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学生所在学院和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 二、学院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事实及教务处认定的性质,结合学生的认错态度,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1.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一般作出警告或严重警告处理决定,将处理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并报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备案;对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态度恶劣者,学院可以提出记过处分的建议,报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审批;对于在本校曾经受到过处分的学生,学院提出处理建议,报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审批。 2.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学院提出处分建议,报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审批。 三、学院提出处理建议报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审批时,需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处分呈办单》,连同所有证据,报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审查,经审查对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完备等不符合规范的,应作退回处理。符合规范的,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召集会议讨论。 学院对学生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建议前,应当告知学生拟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陈述(申辩)表》。对学生陈述和申辩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学院应当进行复核。学生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重新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学生作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处分意见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签发后,由学院行文,以学校规范性文件制作出处分决定书。对学生作出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处分意见经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主任签发后,由学校统一行文,以学校规范性文件制作出处分决定书。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的,校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校领导签发后,由学校统一行文,以学校规范性文件制作出处分决定书。 五、处分决定书应当针对每个被处分的学生分别制定,处分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被处分学生的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属学院、年级、专业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校在职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5岁以下须具备博士学位,从事英语、日语及其他小语种、体育、艺术类教师申报教授职务资格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及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二)年龄满50周岁的; (三)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四)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五)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教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教发〔2009〕18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 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一般为20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 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 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16学时为1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四、选课 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进行。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学分。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选课原则:

(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每学期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的补选、改选。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以免影响到自己的选课结果。选修人数少于15人的课程原则上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它课程。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可以选修通修课(大学语文除外),选课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分为初选和补选。初选不分先后,补选时先选先中,具体办法见选课通知。选修人数少于30人的通修课停开,由教务处会同学生所属学院通知学生改选其他通修课。 (3)学生在选课前须要认真阅读专业培养方案,选课时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慎重考虑,结合自身的实际针对性的进行选课。开学两周后,经核准选定的课程,不得轻易更改。 五、课程的考核与学分的取得 第七条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均须参加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类。考核成绩按百分制或A(优)、B(良)、C(中)、D(及格)、E(不及格)五级制登记,所有课程不论其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60分及以上或D(及格)及以上者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并根据成绩确定学分绩点。课程成绩与绩点具体对应如下: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动力气象学I教学大纲

动力气象学 I Dynamic Meteorology I 课程编号:3160140、3150141、3150140、3150138 课程属性:(专业主干课) 学分:4 学分 学时:64 学时(讲课:64 学时,上机:学时,实验:学时) 课程性质:必修 先修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流体力学、天气学原理 适用专业:大气科学(大气科学、气候资源、海洋科学、大气物理、人工影响天气专业) 教材:《动力气象学》,吕美仲、候志明、周毅编著,2008,气象出版社 开课院系:大气科学学院大气科学系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 动力气象学是在热力学和流体力学的基础上,系统地讲述大气的动力、热力过程和大气运动的基本规律的一门主干课程。具体说,它是应用物理学定律从理论上探讨大气环流维持、天气系统演变和其它大气运动过程规律和机理的学科,因而,它是天气学、数值天气预报及大气环流等专业课程的理论基础。 本课程,通过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能深入地理解大气动力学的基本理论,了解近代动力气象学的主要进展,掌握大气运动过程的动力学分析方法和基本原理,从而使学生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与科学研究能力,为将来从事天气预报的业务及研究工作打下基础。 为达到上述目的,在教学中要求: 1.努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教学内容和取材上,以现今国内外气象业务部门及科研单位所使用的有代表性的方法与理论为主体,讲课中以讲授基本原理为重点,遵循在实践中提出问题,然后解决问题,再回到实践中去的思路讲述本课程,使学生既能掌握基本原理,又能利用基本原理去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 2.注重理论的系统性。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在努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下,要突出本课程的特点,在教学中应该注意有系统、有条理地介绍它的内容,强调各部分内容之间的有机联系。 3.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气象科学中新理论新方法日新月异,因此,在教学中应密切注意吸收新的内容,及时介绍本学科国内外进展,帮助同学了解本学科现状及发展趋势。 4.由于本专业另外开设了《中小尺度大气动力学》、《热带天气动力学》、《热带大气环流》等课程,且课程有三章内容(大气运动的基本方程组、尺度分析与自由大气中的风场、大气涡旋动力学)已经在先修课程《天气学原理》中部分讲述过,因此,本课程主要以讲述中高

最新2019—202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期末试卷--概率统计

最新2019—最新2019—202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期末试卷--概率统计 2015- 2016学年 第 一 学期 概率统计 课程试卷( B 卷) 本试卷共 2 页;考试时间 120 分钟;出卷人 统计系 ;出卷时间 2016 年 1 月 学院 专业 班 学号 姓名 一、填空题(15分,每题3分) 1、设相互独立的事件,A B 满足条件:()()P A P B =,且已知7 ()16 P A B = ,则()______P A =.14 2、某人向同一目标独立重复射击,每次射击命中目标的概率为(0)p p >,则此人射击4次恰好有2次命中目标的概率为_________.2 2 6(1)p p - 3、设随机变量2 ~(4,3)X N ,则二次方程2 40y y X ++=无实根的概率为 _______.12 4、设随机变量X 和Y 相互独立,且均服从区间[0,3]上的均匀分布,则 (max{,}1)_________P X Y ≤=.1 9 5、设随机变量X 和Y 相互独立,且都服从正态分布2 (,)N μσ,则2 ()_________E XY =.3 2 μμσ+ 二、选择题(15分,每题3分) 1、设A 和B 为两个随机事件,且0()1,()0,()()P A P B P B A P B <<>=,则必有( C ). A. ()()P A B P A B = B. ()()P A B P A B ≠ C. ()()()P AB P A P B = D. ()()()P AB P A P B ≠ 2、设~(0,1)U N ,则下列错误的是( B ). A .(1)(1)P U >-=Φ B. (||1)2(1P U >=Φ C. (11)2(1)P U -<<= Φ- D. (1)(1)1(1)P U P U <-=>=-Φ 3、从总体X 中抽取样本容量为16n =的样本,若总体的标准差()10.52X σ=,则总体X 的标准差()X σ为( A ). A. ()42.08X σ= B. ()10.52X σ= C. () 2.63X σ= D. ()168.32X 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数据库期中试题及答案

一、概念简答题56 分 1、数据模型数据模型是信息模型(概念模型)的数据化,从计算机角度出发,提供表示和组织数据的方法。 2、内模式内模式(Internal Schema,也称存储模式),一个数据库只有一个内模式,它是数据物理结构和存储方式的描述,是数据在数据库内部的表示方式。 3、元组在关系模型中,元组定义是:表中的一行即为一个元组。 从集合论角度,元组定义是:给定一组域D1,D2,…Dn(可相同),D1,D2…Dn 上的笛卡尔积为:D1×D2 × … × Dn={(d1,d2,…,dn)|di=1,2,…,n},其中每一个元素(d1,d2,…,dn)称为一个n 元组(n-tuple)或简称元组(Tuple),di 叫作元组(d1,d2,…,dn)的第i 个分量component。 4、关系模式关系的描述称为关系模式(Relation Schema)。它可以形式化地表示为R(U,D,DOM,F)其中R 为关系名,U 为组成该关系的属性名集合,D 为属性组U 中属性所来自的域,DOM 为属性向域的映像集合,F 为属性间数据的依赖关系集合。 5、关系代数关系代数Relational Algebra:以集合为基础,定义一组运算,由已知关系经过一列运算,得到需要的查询结果。关系代数是过程化的查询语言。 6、关系演算关系演算就是用谓词来描述关系的构成(查询的结果)。按照谓词变元的不同分为元组关系演算和域关系演算,分别简称为元组演算和域演算。 二、判断是非题25 分1、数据模型的三要素是数据结构、数据操纵和参照完整性约束。(F) 数据结构,数据操作,数据完整性约束 2、关系语言是高度过程化的语言。(F)关系数据语言是高度非过程化的语言 3、关系代数、元组关系演算和域关系演算三种语言在表达能力上完全等价。(F) 关系代数,元祖关系演算和域关系演算都是抽象的查询语言,它们在表达能力上是等价的。 4、关系代数是非过程化的查询语言。(F) 关系代数是过程化查询语言,而元组关系演算和域关系演算是非过程化的。 5、连接是从两个关系的笛卡尔积中选取属性间满足一定条件的元组。(T) 三、基本知识填空题(210 分) 1、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功能有数据定义功能,数据操纵功能,数据控制功能,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功能。 2、数据模型的分为层次模型、网状模型、关系模型和面向对象模型四类。 3、将多对多联系分解为一对多联系的方法有:冗余结点法和虚拟结点法。 4、关系语言有关系代数、元组演算、域演算和SQL。 5、关系的完整性分为实体完整性、参照完整性和用户定义完整性。 6、WHERE 子句作用于基本表或视图,从中选择满足条件的元组。HA VING 短语作用于组,从中选择满足条件的组。 7、集函数只能用于SELECT 子句和HA VING 短语之中,而绝对不能出现在WHERE 子句中。 8、WHERE 子句用于对查询的表限定,而HA VING 短语用于对结果集中的各分组进行限定。9、聚簇索引是指索引项顺序与表中数据记录的物理顺序一致。10、自然连接是一种特殊的等值连接。 四、典型知识绘图或填表题(35 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论文要求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论文要求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与要求(修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生培养任务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咨询题的教学过程。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不仅检验学生综合素养,也检验学生的创新能力;不仅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是对学生素养的全面检验,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考核环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形,对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做如下规定与要求: 一、组织与领导 1.成立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系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组成。要紧任务是组织和领导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定各专业答辩委员会成员,组织答辩工作。 2.各院、系指导教师要在学生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提供选题供学生选择,或指导教师与学生讨论后确定选题。 3.各院、系要在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后,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终止后,各院、系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情形,存在咨询题及改进措施等,于学期末报送教务处。 二、选题原则和要求 1.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前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在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应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

文化和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有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能够由指导教师提出,也能够由学生和指导教师讨论确定。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选择要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咨询题,力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任务紧密结合,主动组织学生走向学科前沿。要强理论、重创新,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解决技术咨询题等能力。 4.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选择应坚持一人一题,以中、小型为主的原则,题目不要太宽泛,论文的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刻内通过努力能差不多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有时期性的成果。既不使学生承担的任务过重,不能按期完成,又不因任务过少,造成学生闲暇,达不到差不多训练的要求。 5.毕业论文(设计)在连续五届毕业生中不得完全重复。 三、对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的要求 1.内容要求 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标题: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样不宜超过25字,主标题应简明扼要,将讲明、讲明、限定等内容放在副标题里。 (2)论文摘要:应以精炼、概括的语言,概括研究的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成果和结论。中、英文摘要以150-300字为宜,对应的英文摘要单独一页,附于毕业论文(设计)后面;撰写摘要时要客观陈述,不宜加主观评判;成果和结论性字句是摘要的重点,在文字论述上要多些,以加深读者的印象。 (3)关键词:对毕业论文(设计)起着关键作用的概念列为关键词,数量一样操纵在3-5个。 (4)正文:正文是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它占全文的绝大部分,其内容包括:咨询题的提出,差不多概念和差不多理论,对咨询题的分析、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教发〔2009〕18 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 第一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 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 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 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一般为20 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 第二条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 、必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

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必修部分。 2 、选修课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 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选修课学 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 第三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 论课16 学时为 1 学分;体育及实验课32 学时为 1 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 周为 1 学分。 四、选课 第四条只有注册的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养方案按学期 进行。学院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 选课应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 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的学分不少于20 学分(已修满足够 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35 学分。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 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选课原则: (1)每学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 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每学期 的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的预选,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课程成绩考核办法 教发[2005]58号 课程考核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学生系统地学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理解、掌握的程度和技能的运用情况,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同时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以便总结教学经验,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门必修课程和经过选定的选修课程,每学期均应进行考核,给出相应成绩,及格者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和学分记入本人学籍成绩档案。为规范课程成绩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形式 课程考核的形式包括考试和考查。主要有笔试、口试、口笔试兼用、课程小论文、读书报告(文献综述)、技能操作等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教研室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系(部、院)领导批准,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说明。 必修课一般采取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记载成绩;选修课可以采取考查的形式考核,根据具体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五级分制。学期考核范围主要是当学期内所学教学内容。 二、考核命题 考核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既要着重考核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也要兼顾学生的分析、综合、创新能力的考核。命题要讲求科学,试题文字表述要简练准确,不产生歧义,不出偏题、怪题。教师命题时应同时提供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1、试卷分A、B两份,A、B卷同值,但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15%。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随机抽取一份用于考试,交教务处印刷;另一份备用或用于缓考,交教师所在系(部、院)保存。 2、命题内容对大纲(教材知识点)的覆盖面不得少于85%,并力求提高试卷的信度和效度。 3、全校性公共课和基础课考试命题要逐步实现标准化,建立并不断完善试题库。已经建有试题库的课程,考核试卷应从试题库抽取。 三、考核时间 根据教学安排,每学期最后两周一般为期末考试时间,一般安排4门左右课程(必修课)考试,未安排的课程一般在此之前完成考核。 四、成绩评定 1、课程成绩(也称学期总评成绩)可以以期末考核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一般情况下,期末考核成绩占70%-80%,平时成绩占20%-30%。平时成绩主要根据学生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

附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学生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2005年3月)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学校普通本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坚持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按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时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经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应向所属学院书面请假,并报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备案,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对履行完入学手续的新生,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9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名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9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名单 大气科学学院(111) 万晓敏石柳汤洁朱家文李超李菲李娜李颖李海静侯俊郭妙唐永兰徐岩岩黄滟董啸王莹冯蓉关闯杜佳李倩陆益沙天阳吴雯张晨张叶郑晓辉周小力程珂于文勇王佳王晓娟叶日新刘娜刘硕沈阳杨秀静张少波柳春赵素玲傅娜蔡菁刘墨寒刘蓉蓉刘通易全美兰任诗鹤李玉焕辛艳辉张琪邹珊珊昌立伟郝赛贾岸斌黄卓禹王杨王楠孙洁沈晓琳张岚张宇尧周芳周婷殷俊曹晓冲章颖韩存博赖鑫亢妍妍王超王瑞春冯良敏刘扬陈懿妮李洋张芳倪钟萍黄惠镕马严枝陈刚陈莲杜建廷李劲楠邵彩霞邵秋丽苏博吴语燕胡婷赖巧珍马婷婷孔启亮支星李倩李瑞青李润祥李韵之赵军平徐丽娇徐婉筠王春学王佳津王瑞芳帅嘉冰田莉邵鹏程吴辉张薇房一禾敖翔宇桑林潘嘉露戴至修 应用气象学院(34) 白华叶晓春许丽丽朱明佳吴文欣姜润秦玉琳唐玉琪袁彬黄俊韩笑曾娜王立超韦增岸兰平李玲雯李雨鸿佟丽媛周燕赵文静钤伟妙鲁婷魏丹丹丁敏王莹卢小凤刘德强孙蕾朱崔莹李鹤李昊宇汪宁赵振川鞠英芹 遥感学院(49) 王莉芳石蓉芸孙希山胡诚恺赵玲徐柳韵邓艳君牛丹丹王驷鹞刘丹刘昌杰庄晓云肖斐杨洋柯文祥赵境境常俊鹏戴巍王靖宇孙建元李慧敏吴立叶杨晓月张辉承曦敖雪涂维佳徐红尉成喜蒋璐璐王莉乐吉江史建桥何卫林李冉李雪杭行顾礼斌郭巍陶苏林黄铃光邢策梅朱海勇陈威范娟娟陶宇陶蓉茵黄海丽蒋林 大气物理学院(61) 高云鹏方艳莹邵晨张顺张金凯曹刚董慧杰蒋志谢潇解波路璐翟丽萍边赟刘磊邢彩盈杨春丽张思勃张倚晨张漪俊徐荣康磊程叙耕丁辉王林王婷田果刘姝妹范丽颖赵淑雨赵树云党小晨秦彦硕牛玉静孙竹玲汤雪峰朱丽莎李超李颖张文莹金敏周康辉耿雪莹崔雪东董博王培刘晴刘美玉刘颖辉张红张兵照张珊珊黄彩洪嵇菊颂田宝强陈绍河杨洋张微侯灵顾敬郭莉郭艳君 信息与控制学院(74) 毛方磊厉启迪刘志鹏汤佳惠仲丽君汪琦兰吴晓军吴小民翁丽芬缪进薛文娟王振丽白佳蕴田芳怡朱新龙吴为为张欢欢姚珍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文版头、机构简称及发文字号使用规范(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文版头、机构简称及发文字号使用规范(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文版头、机构简称及发文字号使用规范(试行) 为了正确使用和处理各类公文,加强公文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现对我校公文版头、机构简称及发文字号作如下规定: 一、各类公文版头及其适用范围 (一)文件格式版头 1.《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文件》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件》版头用于学校党委、行政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相关工作,转发上级机关文件,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公布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机构设置或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重大事项,颁布学校重要规章制度,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等。 学校党政各部门以学校党委、行政的名义向全校发布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如传达、贯彻党政的有关方针、政策布置相关工作,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通知重要事项,也可用此公文版头,但编相关部门发文字号,加盖学校党委或行政印章。 2.《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南京

信息工程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除用于制发本单位公文外,还用于根据学校党委和行政授权,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传达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议或决定,布置相关工作,发布相关事项等。 3.《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文件》分别用于纪委、工会和团委制发公文。 4.《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委员会文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院文件》分别用于各学院党委和行政制发公文。 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处(部、室)文件》用于各职能部门制发公文。 6.未涉及到的部门、单位发文版头参照以上执行。 (二)函件格式版头 7.《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用于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以函的形式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8.《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办公室》用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函的形式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9.《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如<中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岗位津贴方案(试行)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校内岗位津贴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既符合改革要求又符合我校实际的校内津贴分配制度,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逐步建立健全竞争、激励、评价、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体系,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当前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党和国家及江苏省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为依据,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强化岗位意识,注重工作实绩,在学校总体投入逐年增加的前提下,通过校内岗位津贴分配方案的实施,努力做到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的竞争、激励和管理机制,有利于调动院(部)、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优秀人才尽快成长和发挥才干,有利于稳定队伍、留住人才和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有利于倡导团队精神,形成强有力的学科团队和管理团队,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实现我校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的奋斗目标。

(二)指导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科 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岗位任务和考核期限。 2、岗位津贴与工作业绩和贡献相挂钩原则。努力体现按劳分配、优劳 优酬,并逐步建立起各级各类人员的校内津贴分配的激励机制。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既倡导奉献精神,又落实分配政策。做 到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有较高的收入、取得优秀业绩的教师有相应的 收入、一般岗位上的教职工收入普遍有所增加。 4、分配办法遵循合理、简便、易于操作与管理的原则。 二、试行校内岗位津贴的对象 校本部事业编制的在岗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党政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专业技术人员和少量工勤人员。后勤服务总公司属事业编制人员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分配办法,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工资构成 工资是职工劳动的货币化报酬的总和,实施校内岗位津贴制度后,事业编制受聘在岗教职工的工资收入将由基本工资、校内津贴两部分构成,方案实施后,学校不再发放各种奖励金及有关补贴。 1.基本工资: 由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基本津贴、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综合补贴、房贴等部分组成;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修订)

附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修订)为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同时规范我校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各项竞赛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竞赛类别 第一条学科竞赛按主办单位和级别分为下列七类: 1、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2、国家级学科竞赛:指由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团中央等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3、国家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指教育部委托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 4、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及其各厅、局、委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5、省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指由省教育厅委托各学科省级学会、团体主办的全省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家级社会力量学科竞赛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6、市级学科竞赛:指各省辖市及其各局、委,市级学会、团体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7、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至少三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第二条为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对我校学生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予以分类资助。 A类学科竞赛: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或工业与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或团中央或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际与国家级学会盖章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学科竞赛项目(附件1)。 B类学科竞赛:除A类学科竞赛各项目外的其他省级及以上综合性学科竞赛项目。 C类学科竞赛:市级学科竞赛、学校各学院主办的校级学科竞赛和为参加校外学科竞赛而举办的校级选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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