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完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纸盒

目的:制

定纸盒检验操作规程,规标签的质量检查。

围:适用

于纸盒的质量检查。

责任:质量部、生产部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容:

1、检验用具:玻璃尺、剪刀、分析天平。

2、取样方法:按包装材料通用取样规程取样。

3、检查

3.1 性状:目视检查质量应均一、表面清洁、无污迹、字迹清晰,分色均匀、色泽与标准样一致、无花斑花点、无伤痕等使用上

的缺陷粘贴处无脱胶现象,装订边吻合牢固。

材质:用剪刀剪取纸箱,共分五层,外两层为牛皮纸,中间

三层为一层黄板纸及二层瓦楞纸。

3.2 规格:透明玻璃尺尺量:(水丸盒)60mm×37mm×37mm

;(水丸套盒)290mm×76mm×63mm;(口服液盒)260

mm×103mm×20mm。

3.3 逐条核对印刷容:商标、品名、批准文号、包装规格、产

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处方、功能主治、注意、贮藏,单位

名称等容字迹清晰,符合规定要求。

4、分析结果判定

1

4.1 全部项目检验合格,为合格品。

4.2 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须要复检,复检不合格示为不合格品。

复合铝袋

目的:制定复合铝袋检验操作规程,规标签的质量检查。

围:适用于复合铝袋的质量检查。

责任:质量部、生产部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容:

1、验用具:放大镜、卷尺、游标卡尺

2、取样方法:依照包装材料通用取样规程取样。

3、检查

3.1 性状:本品为复合铝袋,其肉眼观看表面,无污迹、字迹清晰、分色均匀、无花斑花点。

3.2 外观其肉眼看表面及袋面清洁,无污迹,字迹清晰,分色均匀,色泽与标准样一致,无花斑、花点。

3.3 逐条核对印刷容:与标准容一致应符合规定要求。

3.4 用卷尺测量袋的大小规格应符合名规格规定的尺寸要求及对材料厚度规定。

3.5 手撕拉有较大强度及韧性。

4、分析结果判定

4.1 全部项目检验合格为合格品。

4.2 单项检验不合格,须要复检,复检不合格示为不合格品。

3

口服液瓶

目的:明确口服液瓶质量标准,确定质量、生产、采供质控依据。

围:口服

责任者:质量部、生产部、采供部。

容:

1、检验用具:玻璃尺、剪刀、分析天平。

2、取样方法:按包装材料通用取样规程取样。

3、检查

3.1外观质量

3.1.1 瓶体:应为琥珀色玻璃。

3.1.2外型:表面光洁;口平面平整;不应有明显的玻璃缺陷;瓶不允许有瓶底外拱致使瓶子不能平稳站立。

3.1.3瓶底瓶口气泡:直径>0.5mm不允许有;直径

0.1~0.5mm 不多于 2 个;直径≤0.1mm针扎破、密集的不允许有。

3.1.4裂纹:不允许有。瓶口外檐无裂纹,瓶身表面点状坑、疤,不致泄漏除外。

3.2规格尺寸:

3.2.1规格:10ml。

4

4、分析结果判定

3.2.2

尺寸:应符合附

表 1 规定。

4.1 全部项目

检验合格,为合

格品。

4.2 单项检验

项目不合格,须

要复检,复检不

合格示为不合

格品。

5

高密度聚乙烯瓶

目的:明确口服液瓶质量标准,确定质量、生产、采供质控依据。

围:口服液瓶。

责任者:质量部、生产部、采供部。

容:

1、检验用具:玻璃尺、剪刀、真空泵。

2、取样方法:按包装材料通用取样规程取样。

3、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以高密度聚乙烯(HDPE)为主要原料,采用注吹成型工艺生产的口服固体药用塑料瓶。

3.1 外观取本品适量,在自然光线明亮处,正视目测。应具有均匀一致的色泽,不得有明显色差。瓶的表面应光洁、平不得有变形和明显的擦痕。不得有砂眼、油污、气泡。瓶口应平整、光滑。

3.2 密封性取本品适量,于每个瓶装入适量玻璃球,旋紧瓶盖,置于带抽气装置的容器中,用水浸没,抽真空至真空度为27kPa,维持 2 分钟,瓶不得有进水或冒泡现象。

6

3.3 贮藏固体瓶的包装用符合药用要求的聚乙烯塑料袋密封,

保存于干燥、清洁处。

4、分析结果判定

4.1 全部项目检验合格,为合格品。

4.2 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须要复检,复检不合格示为不合格品。

明教空心胶囊质量标准与检验规程

1.目的:建立

辅料—明胶空心胶

囊的质量标准与检

验操作规程

2.围:明胶空

心胶囊

3.责任者:质检员

4.容:

4.1产品代号:F09

4.2标准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P1204

4.3品名:明胶空心胶囊本品系由胶囊用明胶加辅料制成的空心硬胶囊。

4.4检测项目与限度:(见表一)

4.5.1性

状取被测

胶囊100粒,平

放于装有30~

40W日光灯的毛玻

璃灯检台上,

由 1.0

以上视力者

以30cm的距离

对以下项目进行检

查,记录并统计偏差

量。

4.5检验操作方法

(1)色泽均匀,有光泽,不允许有明显色泽;

(2)砂眼、气泡者,总和比例不得高于2%(即不得超过2粒);

(3)油污:不允许有;

(4)黑点:不得超过测试总数的5%(即不得超过5粒)。

4.5.2鉴别

4.5.2.1器具:扭力天平;5ml量杯;50ml量筒;电炉;烧杯;试管;石蕊试纸

4.5.2.2试剂、试液:重铬酸钾试液;稀盐酸;鞣酸试液;钠石灰

4.5.2.3操作与结果判定

4.5.2.3.1鉴别(1)取本品0.25g,加水50ml,加热使溶化,放冷,取溶液5ml,加

重铬酸钾试液-稀盐酸(4:1)的混合液数滴,即生成橙黄色絮状沉淀。

4.5.2.3.2鉴别(2)取鉴别(1)项下剩余的溶液1ml,加水50ml,摇匀,加鞣酸试液数滴,即发生浑浊。

4.5.2.3.3鉴别(3)取本品约0.3g,置试管中,加钠石灰少许,加热,产生的气体能使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变蓝色。

4.5.3松紧度

4.5.3.1用具:厚度为2cm的木板;滑石粉

4.5.3.2操作与结果判定

取本品10粒,用拇指和食指轻捏胶囊两端,旋转拨开,不得有粘结、变形或破裂,然

后装满滑石粉,将帽、体套合,逐粒在1m的高度处直坠于厚度为2cm的木板上,应不

漏粉;如有少量漏粉,不得超过2粒。如超过,应另取10粒复试,均应符合规定。

4.5.4脆碎度

4.5.4.1器具、试剂表面皿;干燥器;烘箱;木板(厚度2cm);硝酸镁[Mg (NO3)

2〃6H2O]饱和溶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