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机制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2009年全地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总局提出“坚持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突出抓好预防预警机制建设,着力构建符合税务系统实际的大预防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地税内控机制是贯彻中央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反腐保廉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税务系统大预防工作格局并使之顺利运行的重要保证。本文结合灌南地税的工作实际,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健全廉政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探讨。
一、充分认识加强地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地税部门担负着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对于保证国家税收稳定增长、建设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税收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加强权力运行的监控制约,对于积极应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内控机制建设紧贴税收工作实际,把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到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是惩防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和主导机制。
(二)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两权”监督制约工作的深化和提升。在“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巩固成果,深化内涵,提升层次,全面整合、修订、充实、完善各项制度,构建全面覆盖、关联制约、协调互动、科学管用的管理机制,是“两权”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
(三)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内控机制建设重在治权,源头防范。通过明晰权力运行程序,强化制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标本兼治、有效预防、长效管理,才能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内控机制建设能够充分发挥地税部门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统一,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有效,监督更加有力,从根本上提升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水平。
二、准确把握地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概

念和内涵
内部控制是社会经
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内容是随着企业对内强化管理,对外满足社会需要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因此内控理论及其机制也随之不断丰富和发展。作为地税部门,内控机制是结合地税工作特点,由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共同参与,通过明确权责分配、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强化风险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规章制度,使部门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信息化运行,从而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各项权力运行中,形成内生的制约力的管理机制。它包含以下四个基本内涵:
(一)建立基础是明晰的权责体系。“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是内控的核心思想。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关键在于权力和责任是否匹配。内控机制建设要求地税机关进一步分解细化部门职责,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明确各岗位在处理有关业务时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实现权力、岗位、责任、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权责体系。
(二)主要内容是规范权力运行。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强调以权力运行为主线,通过内部控制,使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运行都有章可循、有律可依,有纪可守,保证权力运行不出轨、干部队伍不出事。
(三)本质要求是促生内在的制约力。内控机制建设强调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的落实度为重点,通过规范权力运行的程序,使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行为主体之间,由于分工和责任的不同而相互约束和牵制,形成内生的制约力。
(四)表现形式是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通过内控理念培育、岗位责任、风险排查等机制,对部门权力行使实施有效制约、规范、约束和评价,引导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各个行为主体的互动,形成有效制约、全程监控、高效运行、超前防范的管理机制。

三、当前执法内部监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灌南地税系统严格按照省市局提出的找准税收执法“风险点”和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要求,结合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需要和干部队伍的实际,树立预警在先、防范在前的理念,认真排查税收执法风险点,规范税收征管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在保障全县地税系统队伍的平安、和谐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通过全县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检查和内控机制执行情况检查发现,当前税收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内控机制的建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执行与控制难对称,执法行为的复杂性、

广泛性、时效性与监督控制的局限性和滞后性之间不对称

从执法内容来看,税收执法涉及很多个业务流程,适用税收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更是纷繁复杂;从执法客体来看,管辖的纳税人几千户,每个纳税人的经营纳税情况千差万别;从执法主体上看,除了职能部门,其他人员均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均是执法的主体。因此,不论从执法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上看,税收执法贯穿于税收管理实践的自始至终,具有显著的复杂性、广泛性和时效性,它客观要求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手段对其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督,但从目前税收执法内部监控的运行情况来看,监控存在着局限性和滞后性问题。一方面是计算机监控的局限性。目前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控点多为逾期办理、应办未办等程序容易监控的点进行了监控,并未全面涵盖每项业务各个环节的执法监控点,尤其信息系统无法对虚假信息进行识别,只能对执法行为进行表面和形式上的控制,难于对执法行为进行深层次控制;另一方面是人工监控的滞后性,目前执法检查是对税收执法进行人工监督的重要手段,但这种手段主要为事后检查,并且多采用抽查,只检查了既成事实的结果,且监控面窄、不深入,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难以执行到位。
(二)监控难统筹,税收执法内部监控工作职责不清、要求不一
随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初步形成了科学化、精细化的“人机结合”监控新模式,但在工作实践中,税收执法内部监控却因各种原因难于统筹,主要表现在:一是监控职责不明晰,监控职能难统筹。从目前部门职责定位上看,对税收执法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主要定位于政策法规部门,其他部门虽然对职责范围内的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了监控,但在日常工作中,各业务部门执法监控处于各自为政状态,难于实施统筹管理,不能形成监控合力;二是管理要求不统一,执法监控难操作。各业务部门之间在平时缺乏及时有效沟通,在任务下达、标准设定、业务衔接、资料流转等方面未能及时进行统筹规范,致使基层执法人员难于操作,执法监控也难于实施。
(三)内控制度未能得到全方位的贯彻落实
灌南县地税局在前期深入调研,全面收集相关材料,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印发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若干意见的通知》,分别对加强纳税人税收管理、加强稽查系列管理和加强发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防范制约措施,从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可能引发的问题、加强管理

和防范的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在税收管理和组
织收入工作中实施干部问责的意见》,以确保上述五项措施的落实。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特别是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某些岗位、某些环节还存在某些风险隐患,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就是通过深入分析查找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完善内部控制,在日常管理中做好预防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化和具体化。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地税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统一思想认识为基础,以强化组织领导为关键,以落实工作制度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对权力的制约贯穿于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扎实有效地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保证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风险防范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防范风险、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防风险、抓管理、促规范、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强调认真履行职责,把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融入业务线条管理工作中,把监督贯穿于地税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牢牢把握行政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这两个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构筑各种违法违纪“不能为”的堤防,努力形成大监督的管理格局。同时,创新内容,不断丰富预防教育的内涵,把法纪教育作为预防教育的基础内容,通过培训班、辅导报告会、编印《廉政手册》、组织廉政知识考试等方式,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纪律观念和党员权利保障意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要抓住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执法风险点的关键环节,在全局建立起“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把风险防范工作提上党组的重要议程。要明确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和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对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部署和安排;要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该项工

作有专人落实;要把好查找风险点和制订防范措施的审核关,保证风险点找得准,制订的措施能切实解决问题
。基层分局要把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强化落实措施,使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执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好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若干意见,继续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建立起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
2、科学实施风险管理。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入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信息化监督管理。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增强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依托3.0征管信息系统,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进一步整合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系统,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省局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内部和社会公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监督检查,保证内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职能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一是分解内控机制建设任务,确定每个项目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采取定期督查、综合考核、适时点评等办法,加大落实力度,切实提高内控机制的执行力、遵从度和落实度;三是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的部门,要严格问责,确保部

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内部控制监管的效果
1、
加强力量,成立基层税务分局纪检监察小组。加强税收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执行落实在基层,为此,要注重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注重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风险防范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分局纪检监察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在各基层分局各配置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员和两名兼职纪检监察员组成纪检监察小组,明确各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税务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2、加强培训,提高专职纪检监察员综合素质。要定期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并根据统一部署,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各基层分局专职纪检监察员交叉执法监察。落实定期汇报制度,县局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要组织各基层分局专职纪检监察员召开1次工作例会,听取各基层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从而拓宽视野、取长补短、互相促进。
3、加强考核,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要加强对基层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工作的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能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及时提出批评或调整;对造成工作失误的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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