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废料废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车间生产废料管理制度

车间生产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间生产废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环境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生产废料的收集、处理、储存、回收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环保、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生产废料得到合理处置。

第二章废料分类及收集第四条生产废料分为以下几类:1. 有害废料:包括废油、废酸、废碱、废溶剂、废电池等;2. 一般废料: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木材等;3. 废包装物:包括废纸箱、塑料袋、编织袋等;4. 废设备、废材料:包括报废设备、废零件、废材料等。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废料分类标准,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分别收集到指定的容器中。

第六条废料收集容器应标识清楚,并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第三章废料处理与储存第七条废料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有害废料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2. 一般废料应进行资源化利用或集中处理;3. 废包装物应分类回收,降低环境污染。

第八条废料储存应遵守以下规定:1. 废料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盗;2. 废料储存应按照种类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3. 废料储存时间不宜过长,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或变质。

第九条废料处理与储存工作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四章废料回收与利用第十条废料回收与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回收可利用的废料,提高资源利用率;2. 废料回收应保证质量,确保回收产品符合相关标准;3. 废料回收与利用应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废料回收与利用工作,将可回收的废料及时交由回收部门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车间应设立废料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废料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废料收集、处理、储存、回收和利用等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车间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车间负责解释。

施工废料管理措施

施工废料管理措施

施工废料管理措施1、废弃物的分类(1)无毒无害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旧钢材、木材、有色金属;材料设备包装盒、桶、袋;废旧电气材料、机械金属配件;废旧建筑砖瓦、门窗等材料;废旧办公用品;废旧装饰材料;废旧安装材料等。

(2)无毒无害无利用价值的废料:废弃建筑垃圾;废弃碎砖、碎石、生活垃圾。

(3)有毒有害类:废旧日光灯管、电池、蓄电池;废弃圆珠笔芯、计算器;废弃复写纸、胶片、色带;废弃墨盒、磁盘、硒鼓;废弃橡胶、塑料制品;废弃有毒有害化学包装物;废弃油污桶、化学添加剂袋。

2、废弃物的收集、存放(1)施工现场在施工作业前,设置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或容器,对有可能因雨水淋湿造成污染的,搭设防雨设施。

(2)现场堆放的固体废弃物应标识名称、有无毒害、可否回收等,并按标识分类堆放。

(3)有毒有害类的废弃物不与无毒无害的废弃物混放。

(4)废弃物按平布置规划位置堆放整齐,与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相适应。

(5)废弃物收集由各工程施工部在工作安排时予以明确,并由安全环境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3、废弃物的处理(1)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由管理负责人根据废弃物存放量及存放场所的情况安排处理或每周处理一次。

(2)由LEED 认证施工管理小组审核废弃物管理负责人提出的处理报告,由项目物资设备部和废弃物管理小组共同处理废弃物。

(3)固体废弃物根据分类进行处理,不得混堆处理。

(4)对于无毒无害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在其它工程项目可再次利用的,可调其它项目再次利用,对于不能再次利用的,向有经营许可证的废品回收部回收。

(5)对于无毒无害无利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委托环卫垃圾清运单位清运处理。

(6)对于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无论是否有利用价值,均为有危害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工料废退料与补料的管理规定

工料废退料与补料的管理规定

工料废退料与补料的管理规定1、目的保证过程不合格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及对过程不合格品原因分析,确保和提升产品质量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解释,以及执行稽核。

3.2本公司所有员工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4、术语和定义4.1工废:生产过程中,由于工人操作而导致的不合格品,我们称之为工废。

4.2料废:自制车间产出的不合格品,供应商的来料不合格品。

生产领料后在制造过程中发现自制车间生产和外协来料的不合格品,我们称之为料废。

4.3返工:为不合格品符合要求所对其采取的措施。

4.4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用处对其采取的措施.5、工作流程5.1针对生产过程中不合格物料处理方式:5.1.1生产过程中工废退料流程A)操作员装配时,将不合格物料进行初步工废、料废区分,分别放置于工废物料筐和料废物料筐。

B)班组长(或物料员)要对已产生的不合格物料进行区分、包装、醒目标识,并进行再次工废、料废判定,物料员每天无特殊情况外,分别于上午10:00、下午16:00两次退料,报品质检验员确认。

C)品质检验员对不合格物料进行判定,检验项目包括:是否为工废物料、数量、型号等,检验时间集中进行,检验员在进行检验时与班组长(或物料员)一同核实工废物料的数量、型号,并做好记录。

如检验员发现不良品中混有其它物料比例超过2%时,要求物料员重新区分再检验,检验后进行状态标识,对于大件的不合格物料检验员应进行全检。

D)工废物料需退换时,有车间物料员填写《工废单》(一式四联:一联开单车间、二联品质部、三联接收部门、四联生产部),经品质检验员确认后,有品质部主管或以上级别人员在《工废单》备注栏对该批工废物料出具处理意见,并签署;然后将《工废单》交车间主管或生产部主管确认签名;单品50个以下由品质主管签字即可;当责任车间与品质部主管判定意见不一致时,由品质部部长作最终裁决。

E)自制件车间产生的工废物料转移到废品区(五金件转移到仓库废品区,注塑件转移到碎料房);装配车间产生的工废物料转移到前方车间,前方车间按返工、返修流程对工废物料进行返工、返修或做它用;采购件发生工废物料时,转移到对应物料仓库废品区。

工厂车间废料管理制度

工厂车间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车间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所有车间产生的废料,包括固体废料、液体废料和气体废料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标准,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废料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废料分类1. 可回收废料:如金属、塑料、纸板等。

2. 有害废料:如废油、废液、废电池等。

3. 一般废料:如生活垃圾、破损物品等。

第五条废料收集1. 各车间应设立废料收集点,明确标识,方便员工投放。

2. 废料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3. 废料收集时应注意分类,不得混放。

第三章废料处理与利用第六条废料处理1. 可回收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 有害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 一般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第七条废料利用1. 对可回收废料,鼓励内部员工进行二次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2. 对有害废料,鼓励内部员工参与环保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3. 对一般废料,鼓励内部员工进行分类投放,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各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废料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对在废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厂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车间废料管理制度

车间废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间废料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车间废料的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确保废料得到有效回收和处理。

第二章废料分类及管理第四条车间废料分为以下几类:1. 有害废料:包括废油、废酸、废碱、废溶剂、废电池等;2. 可回收废料:包括金属、塑料、纸张、木材等;3. 不可回收废料:包括废布、废棉、废橡胶等。

第五条废料管理要求:1. 各车间应设立废料收集点,配备必要的收集容器,确保废料得到及时收集;2. 废料收集容器应标明废料种类,便于分类存放;3. 废料收集时应注意防止交叉污染,确保废料品质;4. 废料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章废料回收与处理第六条废料回收:1. 公司设立废料回收部门,负责废料的回收工作;2. 各车间应将收集到的废料定期交由废料回收部门;3. 废料回收部门应定期对废料进行称重、分类、打包,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废料处理:1. 有害废料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符合国家环保要求;2. 可回收废料应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3. 不可回收废料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八条各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废料管理负总责,应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废料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条公司定期对车间废料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制度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制度为准。

《工料废管理办法》

《工料废管理办法》

工料废管理办法OED/TX/WJ-S1-01/011目的为了理顺废品管理控制流程,有效地区分生产过程中废品类别及质量责任,促进生产制造成本降低,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制造过程及成品交付前储运管理过程的废品管理及质量处罚。

3 术语和定义工废:指因生产管理、设备故障、人员操作不当等因素而导致的零件损坏或功能失效。

料废:指零件自身固有的质量缺陷,以及因此而导致的零件损坏或功能失效。

4职责4.1采购部4.1.1仓储物流科负责对送交库房的工料废品隔离、标识、保管、废品通知单/废品台帐的整理及入库废品的处置。

4.1.2 零部件采购科负责办理配件料废品的退货/换货/补偿事宜。

4.2生产管理部负责配合生产过程废品的记录,落实所属单位,确认责任人和办理更换手续。

参与工、料废品扣罚金额的确定。

4.3质量管理部4.3.1负责废品的鉴定、过程废品标识及废品通知单的开具。

4.3.2负责对产生工废品的责任人提出质量处罚申请;4.3.3负责向供应商反馈料废品质量信息。

4.4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对工废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折,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消除工、料废品的产生。

4.5 财务部负责工料废品价值核算,作为责任落实参考。

同时,每月按照质量管理部的月度质量考核报告,对零件供应商进行索赔。

4.6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负责落实员工责任的工废品罚款。

65 工作内容5.1 工料废判定及处置5.1.1生产过程出现的废品判定,原则上由废品所在生产线质检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废品性质(即工料废界定)作出准确的判定,并开具废品通知单(见附件1)。

同时将废品通知单上的内容填写完后分发给财务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存档。

生产管理部接到废品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对生产线存放的废品处置完毕。

对于质检员无法界定工料废,由质检员通知主管质量工程师在1个工作日内对废品性质作出准确判定。

5.1.2 对已判定的废品,由质检员将废品通知单送交生产管理部,由生产管理部按废品性质做好标识将废品通知单和废品一同送交到仓储物流科废品库。

工废料废管理规定

工废料废管理规定

工废料废管理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工废、料废管理办法》1 目的明确生产装配过程中损坏件或不能满足要求零部件的判定处理程序。

防止不合格零部件的非预期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全过程中损坏件或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的管理。

3 职责3.1质检部负责损坏件的工、料废判定。

3.2生产车间负责对工、料废件进行标识、隔离,及时退废品库。

3.3仓库负责对废品库的管理。

4 工作程序4.1工废、料废的判定4.1.1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操作者对零部件的缺损或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做好标识,送往车间指定工位货架上。

4.1.2车间每日将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统计,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交检验员作出判定。

4.1.3检验员在查明原因后作出“工废”或“料废”的判定,在“不合格通知单”上注明“工废”或“料废”,“废品产生原因”并签字。

4.1.4判定后不合格品应作好明确标识:工废着红色记号笔标识料废着黑色记号笔标识对不便着色的不合格零部件应以其它简便可行的形式予以明确标识。

4.1.5对“工废”、“料废”的判定有争议时,由质检部、技术部和生产车间共同判定并签名。

4. 1. 6零部件在转运、交接、装配过程中造成的磕碰损坏,作“工废”处理,如有争议,则由质检部、技术部、生产车间共同判定并签名。

4.2工废、料废的管理4.2.1车间凭检验员签发的“不合格通知单”将废品退往废品库,到仓库备案。

4.2.2车间根据“不合格品通知单”统计料废零部件数量。

4.2.3属于工废的零部件纳入车间质量成本考核。

附:不合格品通知单不合格品通知单。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有效遏制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橡胶等。

修旧利废是指对已报废或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加工、再利用的行为。

第四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损害。

第二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和管理应遵循“先减量、再分类、最后处理”的原则。

第六条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供相关便利条件和经济激励措施。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监督机制,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回收和环境友好处理。

第八条修旧利废的管理应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督,防止非法加工、销售和使用修旧利废。

第九条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修旧利废来源追溯制度,确保修旧利废的合法来源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第十条废旧物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环保规定,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储存应遵循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等原则,确保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存放环境安全。

第十二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运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运输,避免对环境和人员构成危险。

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修旧利废应采取相应的特殊储存措施。

第四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处理和利用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采取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处理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废料废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工废、料废管理办法》
1 目的
明确生产装配过程中损坏件或不能满足要求零部件的判定处理程序。

防止不合格零部件的非预期使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全过程中损坏件或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的管理。

3 职责
3.1质检部负责损坏件的工、料废判定。

3.2生产车间负责对工、料废件进行标识、隔离,及时退废品库。

3.3仓库负责对废品库的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工废、料废的判定
4.1.1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操作者对零部件的缺损或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做好标识,送往车间指定工位货架上。

4.1.2车间每日将不能满足要求的零部件统计,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交检验员作出判定。

4.1.3检验员在查明原因后作出“工废”或“料废”的判定,在“不合格通知单”上注明“工废”或“料废”,“废品产生原因”
并签字。

4.1.4判定后不合格品应作好明确标识:
工废着红色记号笔标识
料废着黑色记号笔标识
对不便着色的不合格零部件应以其它简便可行的形式予以明确
标识。

4.1.5对“工废”、“料废”的判定有争议时,由质检部、技术部和生产车间共同判定并签名。

4. 1. 6零部件在转运、交接、装配过程中造成的磕碰损坏,作“工
废”处理,如有争议,则由质检部、技术部、生产车间共同判定
并签名。

4.2工废、料废的管理
4.2.1车间凭检验员签发的“不合格通知单”将废品退往废品库,到仓库备案。

4.2.2车间根据“不合格品通知单”统计料废零部件数量。

4.2.3属于工废的零部件纳入车间质量成本考核。

附:
不合格品通知单
不合格品通知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