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三朋友电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200万条电源插头及电子电线项目环境影响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凤阳曹店49.5MW风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5〕940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凤阳曹店49.5MW风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正文:----------------------------------------------------------------------------------------------------------------------------------------------------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凤阳曹店49.5MW风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皖环函〔2015〕940号龙源凤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凤阳曹店49.5MW风电项目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收悉。
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安徽凤阳曹店49.5MW风电场项目位于凤阳县刘府镇、武店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33台15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49.5MW,风机轮毂高度80米,风机叶轮直径91米,每台风机配置箱式变压器1台,25.6公里架空线路、3.4公里地埋线路,共设166座基塔,新建场内道路约54公里,利用现有道路11公里,与定远大金山店49.5MW风电场项目及在建的定远能仁寺风电场项目共用1座220kV风电场升压站,工程总投资441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1.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
验收调查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运行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二、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我厅于2011年12月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函〔2011〕1407号)三、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凤阳曹店风电场49.5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一)生态调查结论。
该项目对风电机组、铁塔塔基周围设置防水围堰以及装机过程中造成的开挖、裸露地表进行平整和恢复,减少破坏;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性占地,采取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对升压站等厂区进行绿化和平整。
风电场和升压站选址区均不在珍稀鸟类生活区、鸟类大量聚集区和候鸟迁徙通道上,在塔基上安装驱鸟器,对周边鸟类影响较小。
《滁州上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米冰箱密封条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滁州上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米冰箱密封条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滁州上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
滁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于2020年1月10日对滁州上腾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处理意见下发了监察通知书(滁开环察(2020)第4号,详见附件),要求其依法履行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根据《2018年滁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可知,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超标,属于不达标区。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评价范围内无一类区,根据估算模式判定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
①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贡献值较小,经估算模型AERSCREEN初步预测,本项目1%<Pmax<10%,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且根据评价区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因此,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②项目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不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所以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项目生产厂界外100m。
经现场踏勘,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项目生产厂界外100m。
项目生产厂界周围100m范围内均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0m3/a。
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管网后进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挤出生产线、焊接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最大声源强度值为85dB(A)。
根据预测结果,考虑各噪声源的叠加,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厂界的最大影响值为51.5dB(A),。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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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1〕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滁州市“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是滁州追赶跨越、奋力“双超”、转型升级、富民强市的重要时期,是滁州大建设、大发展的黄金时期,是滁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经济的大发展必将带来能源需求的大提升,资源环境约束更加突出,传统增长模式面临挑战,节能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为转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完成“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约束性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以节能增效为主线,进一步强化目标约束,坚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真正形成推动转型发展的倒逼机制;以调整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节能产业,加快建设重点节能工程,积极推动技术进步,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发展可再生等新能源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努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在全社会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作用,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较2010年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40万吨标准煤左右。
新增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新增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建设单位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钟宝申联系人赵耀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淮安路19号联系电话199****2121传真——邮政编码230000建设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以北、滁州大道以东、湖州路以西立项审批部门滁州经开区发展改革委项目编码2019-341160-41-03-016160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建筑面积(平方米)23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50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1%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20.2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的由来新增年产5GW单晶组件项目由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乐叶”)投资350000万元兴建。
公司拟租用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位于长江路以北、滁州大道以东、湖州路以西(包括4座厂房和配套设施)(项目投资协议见附件2),计划购置18条单晶硅组装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新增年产5GW(约85971万片)单晶组件的生产能力。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滁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滁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滁政办秘[2014]99号【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7.25【实施日期】2014.07.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滁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4〕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4年滁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25日2014年滁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14〕112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2014〕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一)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全面检查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市开发区是否组织实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停建违规在建项目等工作;是否统筹部署对辖区内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石油炼制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改造,对燃煤机组、新型干法水泥窑进行脱硝改造,对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进行除尘改造;是否制定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小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燃煤锅炉整治方案;是否提出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等工作计划;是否制定发展清洁能源的具体措施;是否针对上述各项任务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时间表,并按期完成。
《安徽安创电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支系列电加热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2020)

《安徽安创电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支系列电加热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202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安创电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支系列电加热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电话(略)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项目名称:《年产200万支系列电加热器项目》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8号厂房建设单位:安徽安创电子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概况:安徽安创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本项目租赁广德科技产业园8号厂房进行生产。
租赁车间建筑面积为4433m2。
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实现年产200万支系列电加热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项目挤出、粘合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合并集中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1#排气筒)外排。
焊接烟尘通过2套可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挤出、粘合工序VOCs的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和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6.0mg/m3)要求;焊接烟尘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滁州恒宸金属科技产万把高档智能锁具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93环评报告.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80万把高档只能锁具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滁州恒宸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7月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全椒县农业经济总量平稳增长,实现总产值39.8亿元,增加值23.7亿元。
全椒县小麦播种面积25.33万亩,比2012年增加0.46万亩,增幅为1.8%,小麦总产8.23万吨,同比增长3.9%;水稻播种面积58.79万亩,比去年增加0.07万亩,单产557.7公斤/亩,总产32.78万吨,同比下降1.2%。
全年生猪出栏26.67万头,同比增长1.7%;家禽出栏1881万只,同比增长6.6%;肉类总产量5.09万吨,同比增长3.1%。
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43.2亿元,同增长11.8%;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33.4亿元,同比增长14.0%,拉动全年GDP增长5.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居全市第4位,与上年同期持平,增速居全市第8位,比上年下降5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51 号
编制日期2017年4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29)
三、环境质量现状 (34)
四、评价适用标准 (3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1)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5)
七、环境影响分析 (56)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76)
九、结论与建议 (77)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5 临安市环境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青山湖街道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 临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土地证
附件4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通知书,临经信青投资变更[2017]02号
附件5 企业原有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意见附件6 纳管协议
附件7 真实性承诺书。
滁州港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与“三线一单”相符性研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滁州市中心城区2022年城建重点项目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滁州市中心城区2022年城建重点项目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26•【字号】滁政办电〔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滁州市中心城区2022年城建重点项目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中心城区2022年城建重点项目中期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增类项目44个。
具体包括:1. 新增项目计划28个,总投资增加11.89亿元。
其中:教育类项目11个,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13个。
主要包括滁州学院会峰校区产教融合实验实训中心(A类)、城区充电及氢能源基础设施建设(A类)、城区易积水点整治工程(A类)、邻里路和四小路工程(A类)、环琅琊山生态走廊(A类),市教体局依据“暖民心工程”增加6个幼儿园(A类)、市湖心路小学二期扩建工程(A类)、滁州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改扩建(一期)(A 类),司法局“两中心”建设(B类),恒兴路(全椒路至中都大道)工程(B 类)等28个项目;2. 11个原计划项目增加投资,总投资增加12.14亿元。
其中:公共基础设施类10个,教育类1个。
主要包括天长通用机场、S14滁州至合肥高速公路(A类)、西涧路快速化改造一期(A类)、祈福寺路(B类)等11个项目;3. 原为“十四五”储备项目,提前开展工作5个,总投资增加20.62亿元。
主要包括滁西三小(A类)、滁州市颐养中心(A类)、紫薇路高架二期三期工程(B类)、花园路上跨铁路枢纽工程(B类)。
以上项目增加总投资44.65亿元,2022年增加投资2.59亿元。
(详见附件1)二、调减类项目8个。
具体包括:1. 取消原计划中绿化、亮化类项目3个,总投资2.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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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三朋友电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200万条电源插头及电子电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滁州三朋友电电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滁州三朋友电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200万条电源插头及电子电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该项目租赁位于上海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昭阳工业园4号厂房(1-2层),总投资400万元,建设年产7200万条电源插头及电子电线项目。
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项目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通过16m 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二级标准;
加强环境管理和车间通风换气,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生产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
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投入试生产,须向我局申请同意。
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三个月内,须向我局申请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请滁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请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2015年10月26日
送: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滁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