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举制度的意义
在政治方面,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有何不同?

在政治方面,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有何不同?选举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态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的选举制度因历史、文化以及政治体制等方面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中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快速的国家,在选举制度方面也有着独特的特点。
那么,在政治方面,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有何不同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选举目的不同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在选举目的上存在不同。
在中国,选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制度,维护国家法律和宪法。
选举的过程也是一个参与民主、监督政权的过程。
而在另一个国家,选举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政府,实现政治权力交接,并且在选举过程中拉拢选民,争取选民的支持。
二、参选资格不同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参选资格也存在不同。
在中国,选举人和被选举人必须是中国公民,且年满18岁,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而在另一个国家,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则可能会根据国籍、年龄、居住地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进行限制。
三、投票方式不同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投票方式也存在不同。
在中国,选举采用的是无记名投票制度,投票人在投票时需要在选票上按自己的意愿标记。
而在另一个国家,则可能会采用的是有记名投票制度或者是秘密投票制度,投票人在投票时会将自己的姓名写在票上或者投入特制的投票箱中。
四、投票地点不同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投票地点也存在不同。
在中国,投票地点通常是在社区或者村委会办公室等场所,离选民比较近,方便选民投票。
而在另一个国家,则可能会在学校、教会、公共场所等地点进行投票。
五、选举参与度不同中国和另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在选举参与度上也存在不同。
在中国,由于国家政治体制的特殊性,选举通常由政府或者政府官方指定的组织来负责组织和监管。
而在另一个国家,则可能会更加注重公民的参与度,政府将选举工作交给独立的公民组织进行策划和组织。
总结尽管在选举制度方面,中国和另一个国家存在诸多不同,但是无论哪种制度都应该坚持公正、公正和透明的原则,保证选举的公正和公平。
中国选举的概念

中国选举的概念中国选举是指中国国内在特定时间内选举产生国家、地方、团体、组织的领导成员的一种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选举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
第一,中国选举是一种民主政治制度的表现形式。
选举是实现人民民主权力的一种方式,通过选举可以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利益,固化人民在国家政权中的主体地位。
在中国,选举从国家机关、军队、共产组织、团体组织等各个层面和领域开展,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表达。
第二,中国选举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选举。
中国具有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选举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一种机制。
中国选举特别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实现群众的多元参与和广泛代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三,中国选举是一个长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中国选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逐步形成和完善了选举制度。
在具体操作中,中国选举包括提名、候选、选举、当选等环节,通过法定程序和程序的规范,确保选举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四,中国选举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方式之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方式之一。
中国设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等各级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民的权益,进行立法、监督和决策等权力行使。
第五,中国选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选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选举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兼顾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点。
中国选举在保障人民民主权益的同时,注重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注重稳定和发展的总体平衡。
总之,中国选举是实现人民民主权力的一种途径和方式,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表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的选举中,倡导公正、公平、公开的选举原则,推进选举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不断提升选举的民主化水平和法治化程度,为国家的长治久安、繁荣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选举制度的意义

中国选举制度的意义一、政治权力合法性选举是一种公正公平的方式来选拔国家和地方政权的代表,通过选举,中国政府得以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政治权力。
选举制度是确保政治权力合法性和民主性的重要机制,选举结果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和诉求,政府的合法性将得到广泛认同和支持。
选举制度的意义在于促使政府保持合法性,增强政治制度的稳定性。
二、民主平等原则中国选举制度坚持民主平等的原则,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参与选举和被选举。
通过选举,人民能够自主选择自己的代表,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并参与政府的决策。
选举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了每个人平等参与政治的权利,维护了人民的自由和权益,为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基础。
三、政府的有效管理选举制度能够培养政府官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选举是对政府工作的考核和监督,通过选举,人民可以评价和选择政府的表现,对政府进行有效监督。
选举制度的意义在于促使政府官员更加勤勉、尽责,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提升政府管理的效能。
四、广泛民意的表达选举制度可以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声音得到有效的表达。
通过选举,人民可以通过选举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影响政府的决策。
选举制度的意义在于为人民提供了直接参与政治决策的渠道,确保各个社会阶层的利益得到充分考虑。
五、和谐社会的建设选举制度有助于建设和谐社会。
通过选举,人民可以选择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的候选人,推动社会正义的实现。
选举制度的意义在于能够培养人们对法治和公正的信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六、政党多元化发展选举制度有助于多党制的健康发展。
选举是政党竞争的重要方式,多个政党能够通过选举竞争,展示自己的理念和政策,并在选举结果中反映出人民的选择。
选举制度的意义在于创造了政党多元化发展的环境,促进政府的平衡和稳定。
七、国家的长期稳定选举制度是国家长期稳定的基础。
通过选举,政府可以根据人民的意愿和需求进行和调整,防止政治体制的僵化和腐败。
选举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了政府在长期发展中持续改进和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基础。
中国选举制度

中国选举制度中国选举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举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通过选举,人民可以自主、平等、公正地对国家管理者进行选拔,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国家的长期繁荣。
历史沿革中国的选举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选举绅士来管理国家、军队等事务的制度。
中国现代选举制度的基础是20世纪初民主革命前后建立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国情实际,中国发展出了适合自身情况的选举制度。
选举范围中国选举制度覆盖了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
中央层面的选举包括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纪委等领导机构。
地方层面的选举则涵盖省、市、县和乡(镇)四个级别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领导和官员等。
选举的范围之广,涵盖了中国政治管理的各个方面。
选举方式在中国选举制度中,选举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主要的方式包括全民普选、代表推举、特定名额选举等。
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由普选产生,领导机构则通过代表或专业委员会选举产生。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地推荐和选举产生,代表不得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扰,代表有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开展集体和个人活动,并有对全国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选举程序选举程序对于保证选举的公正、公平、透明至关重要。
中国选举的程序通常包括候选人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选民登记、投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环节。
在各个环节中,均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确保选举程序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选举监督选举监督是保障选举公正、公平、透明的重要手段。
中国选举制度中,选举监督的对象包括选择机构和选民。
作为普选形式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基层选举,选民可以通过观察、监督和投诉等方式,使选举程序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执行。
在中国选举制度中,还设有专门机构对选举进行监督,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司、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委会等。
中国的选举制度与民主选举

中国的选举制度与民主选举一、中国的选举制度概述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选举制度在推进国家发展和履行民主治理职责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的选举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完善,旨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
二、中国的选举制度特点1. 多层次代表选举中国的选举制度包括国家层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选举、地方层面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等。
这种多层次的选举制度确保了人民在各级政府中都有代表来表达意见和利益。
2. 内容广泛的候选人选拔中国的选举制度允许各政党、团体和各行各业的代表参与竞选,并且鼓励公正、公开和公平的竞选。
通过广泛选拔候选人,确保了代表的多元性和代表性。
三、中国的民主选举实践1. 公民的选举权利中国的选举制度通过普选的方式,保障了公民的选举权利。
无论是全国人大选举还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公民都有机会通过选举来参与政治决策。
2. 参选的资格条件中国的选举制度规定了参选的资格条件,例如年龄、公民身份、政治观点的合法性等。
这些条件的设定确保了候选人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责任心。
3. 公正、公开和公平的选举程序中国的选举制度注重公正、公开和公平的选举程序。
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选举活动,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代表的履职与监督中国的选举制度确保了代表的履职和监督机制。
代表通过参与各级政府的工作,代表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同时,代表也需要接受人民的监督,确保代表的行为符合人民的利益。
四、中国选举制度的优势与挑战1. 优势中国的选举制度在促进政治稳定、保障民主权益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参与政治决策的平台,增强了人民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2. 挑战中国的选举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在选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选民参与度的提升以及选举程序的公正性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五、中国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展望为了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国一直在进行选举制度的改革。
高中政治】高三政治知识点总结精选之选举制度

高中政治】高三政治知识点总结精选之选举制度1.选举制度的概念和作用选举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规定的选举方法和程序。
选举制度在政治体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既是实现民主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来源。
选举制度的设计直接关系到政府的稳定性、权力的合法性以及公民的参与程度。
2.常见的选举制度模式1)多数选举制度:多数选举制度适用于单个职位只能有一个人当选的情况,例如总统选举。
多数选举制度的特点是倾向于产生绝对多数的当选者,即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一半的选票才能当选。
2)比例代表制度:比例代表制度适用于多个职位需要分配的情况,例如国会选举。
比例代表制度的特点是根据政党或候选人得票比例,按照一定的规则分配席位,使得政党或候选人在议会中的代表人数与其得票比例基本一致。
3)候选人提名制度:候选人提名制度是指选举前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常见的有党内提名制度和公民提名制度。
党内提名制度是由政党组织内部进行候选人提名,而公民提名制度则是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3.选举制度的优缺点分析1)多数选举制度的优点是选举结果明确,容易产生稳定的政府,但也容易造成少数意见被忽视的问题。
2)比例代表制度的优点是能够避免少数意见被忽视,能够充分代表各个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但也容易导致政府决策效率低下和政党权力的过分分散。
3)候选人提名制度的优点是能够保证参选人的质量和能力,但也容易导致政治机构的封闭性和候选人的多样性受限。
4.选举制度改革的意义和挑战选举制度改革旨在提高选举的公正性、民主性和效能性。
选举制度改革的意义在于增强政府的稳定性和合法性,促进政治参与和公民自治,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然而,选举制度改革也面临着挑战,如政治利益的固化、人们对新制度的接受度以及政治力量的对抗等。
5.中国选举制度的特点和发展中国选举制度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注重对人民群众的代表性以及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地位的体现。
中国选举制度发展的特点是民主集中制、有选择性的竞争、党和非党人士共同参与等。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意义重大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意义重大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再由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政权机关。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只有把人大代表选举好,才能确保选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政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员。
这样才能使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使国家政权基础得到巩固。
人大换届选举,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顺利进入国家政权机关,使国家政权掌握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人手里,对于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通过人大换届选举,积累和丰富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参加民主选举的经验,并把它总结起来,坚持下去,从而可以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选举是表达意愿、化解矛盾、调整利益关系的重要途径。
通过广泛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人大换届选举,让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和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依法把他们信得过的人选进国家权力机关,并通过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将有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实现社会安定团结,使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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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选举制度与民主建设

中国的选举制度与民主建设中国是一个具有世界上最庞大人口的国家,因此建立和维护一种有效的选举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的权益以及实现民主建设而言至关重要。
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逐步改革和完善了其选举制度,以实现更加开放、透明和民主的政治过程。
本文将探讨中国的选举制度,并分析它对于民主建设的影响。
第一节:选举制度的演变与发展中国的选举制度在建国初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多党制。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家的改革开放,中国政府意识到民主选举对于国家建设的重要性,并开始推动选举制度的改革。
1. 选举范围的扩大中国的选举制度最初仅限于基层,如村委会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选举范围逐渐扩大至县级、省级乃至全国范围。
目前,中国的选举包括村委会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等多个层级。
2. 选举程序的透明化中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保障选举程序的透明化。
例如,选举的规则和程序被明确规定,选民有权知情、监督和参与选举过程。
选举结果也会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公示,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二节:选举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中国的选举制度有其独特的特点和优势,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
1. 群众的参与度高中国的选举制度注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并鼓励人民通过选举表达自己的意愿。
选举过程中,选民可以积极参与候选人提名和公开辩论,确保他们的声音被充分听取。
2. 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中国政府将选举制度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相结合,通过选举来调解社会矛盾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这有助于实现国家长期稳定和经济繁荣。
3. 适应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中国拥有独特的国情和文化传统,选举制度需要适应中国特殊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中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寻求稳定与发展的平衡,确保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
第三节:选举制度的挑战与改善尽管中国的选举制度有诸多优势,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改进的空间。
1. 民主程序与民主实质的差距在中国的选举过程中,有时候出现了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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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选举制度的意义篇一:中国的选举制度课件中国民主政治制度之三——选举制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浦兴祖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8。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导论》杨光斌李月军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选举是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直接的、不是单纯想象的而是实际存在的关系。
因此,显而易见,选举构成了真正市民社会的最重要的政治利益。
”——马克思第一节概述一选举和选举制度(一)选举1、概念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
国家层面上的政治选举就是公民按照特定的方式选择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
2、选举的意义:(1)选举使公民直接参与了政治权力的分配,使政治权力获得了最大的合法性。
我们知道,只有具备了合法性的政权,其政治统治的成本才最小化;(2)选举不一定选出最优秀的政治家,但是不会选出最平庸的人;(3)选举是公民政治学习的过程,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技能。
3。
选举的基本要素:(1)主体(选举人)(2)客体(被选举人)(3)目的(产生管理者)(4)方式(投票、举手、海选等)(5)程序(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流程)(6)结果(宣布选举结果)4。
选举的根本特征:是实现选举人的意志,是公民在现代民主社会中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选举制度1、概念:选举制度是指规范选举活动的各类制度。
选举制度是规定公民与国家政权之间关系的、由公民通过选择国家公职人员的方式,而赋予国家政权合法性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其含义包括:(1)广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惯例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2)从中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3)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2、选举制度的内容:(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定(2)选举所遵循的原则(3)选举的组织机构(4)选举的方式和程序(5)代表与选民关系等内容。
这些内容一般都在各国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法律中明确规定。
3、选举制度的本质选举是人民进行权力委托的行为,是国家机关(包括代议机关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获得合法性的途径,是现代代议民主政治的基础。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是指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
(三)选举的功能1、对选民的意义:(1)选举为选民选出自己信赖的代表组成的国家机构,从而实现国家权力的转换提供了制度保障。
因此,选举制度是近现代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联系的基本途径。
(2)选举为选民监督权力行使者,并在一定条件下更换权力行使者提供了重要途径。
(3)选举是公民政治学习的过程,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技能。
2、对国家的意义:(1)选举不一定选出最优秀的政治家,但是可以选出比较有能力的适合的人;(2)选举使公民直接参与了政治权力的分配,使政治权力获得了最大的合法性,只有具备了合法性的政权,其政治统治的成本才最小化。
3.对社会的意义:民主的选举还是缓和社会矛盾、解除社会危机、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
二、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原始社会,氏族首领由议事会选举产生。
奴隶社会,奴隶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两种。
中世纪的欧洲,市议会是由市民通过选举产生的。
12—15世纪欧洲的许多国家先后召开过由不同等级的代表参加的全国性会议,城市市民的代表由选举产生,但是没有形成近代意义的选举制度。
中国的选举最早起源于清朝末期开明地主的改革思想,戊戌变法前后,选举思想得到了大量的广泛的传播。
清朝末年实行修律变革,推行宪政民主试验,提倡地方自治,颁行了《谘议局章程》,这是中国社会由民众选举地方民意机构最早的法律依据。
后来,清廷颁布的《资政院章程》对资政院议员的选举办法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这是中国具有近现代意义的选举制度的萌芽。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临时政府时期、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政府时期,均有关于立法机关和地方民意机构成员选举办法的法律规定。
尽管民国的选举制度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各个时期的选举制度和选举办法有许多出入,但是他们的确是吸收了西方选举制度的要意,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的一种积极探索,为不平衡的庞大中国国土实施民主选举制度在可行性上作了有益的试验。
其在选举人和被选举人资格上做出有关年龄、财产、纳税、知识和经验方面的限制,这种做法直至今天值得我们去思考和研究,为中国社会再次实行民主选举制度提供了经验和教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是指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
包括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包括普通地方选举和军队人民代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普通地方选举适用于一般行政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
(一)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发展而来的。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革命政权,实行了革命政权的选举制度,为新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先后颁布了它的《宪法大纲》(1931年11月7日)、《选举细则》(1931年11月)、《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细则》(1931年12月)、《苏维埃暂行选举法》(1933年8月)等,这些法规确定了当时工农民主政权的选举制度。
革命根据地的选举虽不完善,但当时已采取了一些重要原则和方式,如坚持男女平等选举;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对少数民族的选举权利给予特殊照顾;实行差额选举;尽可能追求选举权的普遍性;还有候补代表制。
1、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先后颁布了它的《宪法大纲》(1931年11月7日)、《选举细则》(1931年11月)、《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细则》(1931年12月)、《苏维埃暂行选举法》(1933年8月)等,这些法规确定了当时工农民主政权的选举制。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有:其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给劳动群众(如工人、雇员、贫农、中农独立劳动者、城市贫民等),不给剥削者和反革命分子(如地主、富农、资本家、豪绅、高利贷者、国民党政府及其他反动政府的警察、侦探、宪兵、官僚、军阀及一切反对工农利益的反动分子)。
其二,保证了妇女和青年平等地享有选举权。
其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
乡等基层行政单位的苏维埃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区以上各级苏维埃由下一级苏维埃代表大会和红军所选出的代表组成。
其四,实行候补代表制。
由于战争环境下,代表的流动性大,并时有代表牺牲,而补选代表有困难,因此在选举正式代表的同时,即加选候补代表,每5名正式代表增选候补代表1名。
其五,选举一律举手表决,获得过半数人赞同者当选。
其六,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有权监督和撤换代表。
抗日民主政权实行的选举制度,比起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有所发展,其基本精神是团结抗日,保证一切抗日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建立、巩固和发展抗日民主政权,争取抗战胜利。
1940年8月,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发布了《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
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其后又颁发了《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和《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等重要法规。
基本特点为:第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比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更为普遍。
不仅工农劳动群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且一切愿意抗日、拥护抗日民主政权的人,包括赞成抗日的地主、富农、资本家、开明绅士等,也享有这个权利。
只剥夺有卖国行为,经政府缉办在案的,经军法处或法院判决剥夺公民权又尚未恢复的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二,采用直接选举、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第三,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妨害选举自由者,依法惩处。
第四,对边区境内少数民族的选举权利给予特殊照顾。
在产生代表的人口比例上采取了有利于少数民族的措施。
第五,各抗日政党和团体均有竞选自由。
解放战争时期的选举制度继承和发展了上述两个时期的历史经验,在各解放区实行民主的选举制度。
在战争初期,老解放区的政权组织形式仍为参议会,边区、县、乡参议会的参议员仍按普遍、平等、直接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随着解放战争转入战略反攻,在已经解放的城市普遍地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组成这种会议的代表主要是由地区、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部队和少数民族等方面推选的,也有部分代表是特邀的。
这一时期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法规,规定人民享有普遍的、平等的选举权利,采用直接的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各级代表,各级人民代表会议选举政府人员,各级政府向各级人民代表会议负责,各级代表向选民负责。
4、新中国成立后在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选举的历史经验基础上,中国在确定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的《共问纲领》中规定,新中国实行普选制度。
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当代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选举法》对中国实行普选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